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識別上市公司違法特征探究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本文選擇了近年來的33家被證監會行政處罰的上市公司,基于對其舞弊類型與特征的分析,希望能夠找到提前識別上市公司舞弊的方法,進而找到保護中小股東利益的措施。
一、探究上市公司舞弊類型與特征的共性
(一)行業特征從行業分布上來看33家上市公司中,有制造業24家,農林牧漁1家、軟件制造與通信3家、建筑業2家、交通業2家、房地產業1家。即更多的行業舞弊發生在制造業企業中,同時細分制造業企業的類型,涉及行業包括食品制造、化工制造、醫藥制造、金屬制造與電氣制造等,其中食品與醫藥制造占比例較大,分別為25%和16.7%。即生產生活必需品的企業舞弊的要更多一些。
(二)從其舞弊時間上來看絕大多數舞弊時間為3年以下,其中一年內舞弊為14家,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為11家,可以看出對于舞弊上市公司的發現比較及時。但從其距離被正式公布的時間來看,多則達16年,少的也要兩三年,可以看出對于舞弊企業的查處需要耗費極大的人力物力。這也更加凸顯的及時發現企業違規行為的必要性與積極意義。
(三)從其舞弊行為上來看33家上市公司涉及虛構利潤、虛構報表、隱瞞關聯方交易與資金占用以及隱瞞其他信息等舞弊行為。而具體來看企業舞弊的手段,虛構利潤主要從虛構收入、少記成本費用、提前確認以及利用關聯方交易的不公允價格來實現。
(四)從舞弊動機來看上市公司虛構利潤往往是為了避免退市,17家上市公司中11家出于連續虧損后避免退市的目的,而避免退市的根本原因在于不愿放棄上市公司便于籌資的好處;有2家上市公司出于上市目的,有3家上市公司為了保持股價便于上市公司籌資和股東圈錢;有1家上市公司是高管薪酬與企業經營成果掛鉤。
(五)一股獨大特征33家上市公司中存在著“一股獨大”現象的有25家,其中15家涉及關聯方交易或資金占用和違規擔保,其隱瞞關聯交易等舞弊行為的動機主要在于:一是大股東為實施擴張的投資戰略,通過收購上市公司來達到方便籌資的目的。二是大股東將優質資產注入子公司幫助其上市或資產重組,而母公司丟失優質資產后往往經營不佳,缺乏資金流,這時大股東便將手伸向上市公司,獲取手段包括利用上市公司在股票市場籌資、用上市公司在銀行違規擔保、以及利用關聯交易侵占上市公司的資金長久不還等。具體來看:1、“一股獨大”下公司的股東大會往往就代表了大股東的利益,從而嚴重影響了相關人員的選拔、任免,以及相關獨立性和監督作用。如:四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獨立董事在面對董事會作出的放棄有40.13%毛利率、992.54萬元的營業利潤的儀器產品,轉為毛利率只有10.67%,營業利潤也只有361.59萬元的紡織品決定時,并未提出異議。可見獨立董事早已名存實亡。2、“一股獨大”下的董事長和總經理往往容易形成兼任,或是總經理實際聽命于董事長(例如親屬、集團公司上下級等),公司的實際控制權就掌握在大股東的手中,大股東注重自身利益更甚于全體股東利益,極易造成對中小股東被侵害。
二、上市公司違規機會
企業舞弊三角形理論由美國注冊舞弊審核師協會的創始人艾伯倫奇特提出。他認為,企業舞弊的產生需要三個條件:壓力、機會和借口,必須同時具備。上述舞弊行為中的原因分析和“一股獨大”下大股東注重自身利益能夠基本概括壓力條件和借口條件,下面來分析機會,上市公司進行舞弊的機會主要來子內外兩個方面:
(一)內部機會各監管機構不力。“一股獨大”下大股東往往具有極大的權力,內部監督制度的實施往往存在極大缺陷,即內部控制制度往往存在,但實則得不到有效的實施。而其余8家非一股獨大公司中,有4家上市公司為國有股背景下的管理層腐敗,上市公司董事長為政府代表,由于其與企業的利益相關性不強,往往其并不參與到公司的經營中來,這樣對于公司的管理層就起不到監管的作用,而管理層的利益往往與公司賬面的成果有關,在缺乏有效監管下容易導致管理層的舞弊。
(二)外部機會A、審計機構。從處罰的結果來看,33家上市公司中有8家涉及到對審計機構的處罰,顯然是對于審計機構與上市公司合謀進行懷疑。B、銀行等其他機構。從上市公司的舞弊擔保中,銀行顯然沒能起到好的監督作用,諸多上市公司存在資金占用,諸多上市公司存在著貨幣資金的虛增,這是銀行所不可逃避的責任。C.法律的不完善,處罰過輕。
(三)中小股東利益保護1、對于專業人士應該注重財務信息。2、對于非專業人士應注重非財務信息。例如事務所的變更,高管的離職、董事會的集體減持,股價的異常波動等。3、對于證監部門應日益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建立健全保護中小股東利益的相關制度。4、增加對管理方交易的管理,包括信息披露和關聯方交易的定價管理。
作者:唐詩元曲 薛斌 單位:南京理工大學 經濟管理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