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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會通訊雜志》2015年第三十三期
大企業不同于中小型企業,在我國市場經濟中的地位至關重要,一旦其發生稅務問題,其帶給企業自身乃至整個市場經濟的損失也可能是巨大的。一般認為,大企業的稅務風險包含外部稅務風險和內部稅務風險。外部稅務風險主要是由我國當前稅務機關針對大企業的稅務征收存在的漏洞而帶來的。我國從實行市場經濟以來,稅務部門就在不斷采取措施防范大企業的稅務風險,但是由于實踐時間比較短,所以當前還存在一定的問題;大企業的內部稅務風險則主要由其自身內部管理、機構設置等原因帶來的。本文在涉及一定的大企業外部稅務風險的基礎上,主要針對大企業內部的稅務風險,分析當前大企業在稅收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并根據這些漏洞相應提出具有針對性的措施,從而為大企業更好地規避稅務風險保駕護航。
一、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的必要性
大企業整體規模大、員工人數眾多、營業收入巨大;大企業在組織結構上往往也比較復雜,擁有大量母子公司以及分公司;稅收征收事項比較復雜,大企業每年帶來稅收貢獻的同時,對大企業進行征稅也是非常復雜的工作,對于跨國家、跨區域、多產業鏈條、寬領域的大型企業,適用的稅率、稅收征管的對象等方面都是一個難題;企業本身有一定的稅收風險管理意識,因為大企業的稅收數量龐大,大企業在內部管理上會關注稅務問題,對國家頒布的一些稅收政策也比較敏感。首先,因大企業的稅收在國家稅收安全所占的比重比較大,其稅務風險問題已越來越引起我國稅務機關的重視,2009年,國家稅務總局印發《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指引》,要求企業“結合自身經營情況、稅務風險特征和已有的內部風險控制體系,建立相應的稅務風險管理制度”,近年來,國家不斷加大對大企業的檢查管理力度;其次,稅務風險管理是大企業進行整體風險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當前瞬息萬變但又錯綜復雜的市場條件下,大企業要想保持在行業中的領先地位,必須進行正確有效的的風險管理,而稅務問題作為直接影響到企業流動資金的重要一環,在考慮企業風險管理時不能被遺漏;再次,加強稅務風險管理可以提高大公司的盈利能力,對稅務風險進行管理,本質就是更好地研究國家對于大企業的稅收政策,在保障不違背國家稅收政策的前提下,確保充分合理地利用國家的稅收優惠政策,增加企業利潤
二、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過程中的主要問題
(一)對稅務風險管理的意識不夠很多企業都有非常完善的財務控制系統,但是卻很少有相應的稅務控制系統,這已在一定程度上表明我國的企業對稅務風險的重視程度嚴重不足。企業一般就是被動接受稅務機關的要求,完成相應的稅務繳納工作。我國的大企業很少能夠將對稅務風險的管理上升到提升企業的戰略定位、增加企業價值的高度。總體而言,大企業缺乏對稅務風險管理的意識主要體現在:管理層缺乏對稅務風險的戰略性定位,公司的管理層對于稅收只是被動接受,而沒有將其作為提升競爭力的工具;公司執行層在具體經營活動中缺乏對稅務風險的考慮。稅務問題涉及到大企業經營活動的方方面面,包含投資、銷售、采購、生產,這些具體的經營活動的開展主要是由公司的執行層員工負責落實,如果員工稅務風險不夠,最終也會帶來很多問題。稅務風險管理意識不夠還體現在缺乏全面的稅務風險意識上。全面的稅務風險意識包含兩個方面,一方面表現在企業如果沒有按時足額地繳納所有的稅款,則會給企業帶來需要補繳稅款、影響聲譽等一系列的損失;另一方面,也包含企業沒有充分了解與利用國家稅收優惠政策,從而多繳納了稅款,導致企業不必要的現金流支出。
(二)存在組織機構設置問題企業的稅務風險是企業進行風險管理的重要內容之一,同時稅務風險管理是一個完整的體系,需要在經營的過程中展開完備的事前管理、事中管理以及事后管理。因此需要同財務風險管理一樣,設置相應的組織結構進行管理,但是不同于企業的財務部門,很少有企業設置了稅務管理部門,甚至連稅務管理崗位也沒有。在少數設置了稅務崗位的公司,對其職能定位也和稅務風險管理存在較大的差異。目前稅務崗位的基本職能是進行稅收的申報、發票的收集和繳納。在具體的人員配備上也存在一定的問題,現在的稅務崗位一般是由財務崗位兼任,雖然在工作內容上涉及的點有所類似,但是也存在較大的差異。財務管理人員兼任稅務管理人員,容易導致工作內容自己負責、自己監督的局面,從而加大稅務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同時,大企業沒有設置專業的稅務機構,使企業缺乏對稅務風險信息的實時把握,這些都會最終導致大企業稅務風險發生可能性的加大。
(三)各部門與稅務機關缺乏針對稅務風險的有效溝通內資占主導的一般大型企業少有或甚至沒有設置專門的稅務部門,這樣就缺少了企業各部門之間以及與稅務機關之間針對稅務風險進行溝通的組織機構保證。由于對稅務風險的戰略性地位的認識不夠,企業在進行重大戰略決策的時候沒有將稅務風險考慮進去,缺乏對稅務風險的事前控制。同時在公司級戰略轉變成部門級戰略的執行過程中,業務部門由于缺乏對稅務制度的敏感性,也沒有及時將有關的稅務信息溝通給稅務部門,容易導致稅務部門不能很好地進行事中控制。另外,大企業針對稅務風險的溝通不暢還表現在企業和政府稅務機關之間的信息不暢。目前,我國的整個稅收制度還處在不斷的完善之中,稅務機關會在必要的情況下對稅種以及稅率做出一定的調整,但是由于目前在國內稅務機關和企業之間還不存在很好的溝通機制,納稅資質認定、稅務信息登記、關聯關系及組織架構等涉稅信息沒法進行良好登記以致連企業連上述基本信息都不掌握,幫助企業建立完善的稅務風險管理體系就難以獲得實現。這些變化不能及時傳達到企業之中,就會對企業的戰略決策帶來一定的影響。
三、大企業稅務風險的識別
(一)經營復雜性帶來的稅務復雜性大企業在經營活動中面對的稅務風險通常是與一些重要的戰略性活動聯系在一起的,例如大企業經營范圍的變更、企業的兼并重組、注銷和破產等等。由于組織的高層管理者或者企業的財務人員在進行戰略性決策的過程中,沒能很好地研究國家相關的稅務政策,沒有將行動的稅務風險作為戰略部署的考慮因素,采取行動后,可能面臨嚴重的稅務問題。
(二)內部控制機制不健全導致的稅務風險一般而言,大企業需有較好的稅務風險內部控制系統,從而保證對于企業的經營過程的稅務風險掌控度,但目前對于內部風險控制系統的建立主要受如下制約:(1)大企業稅務內控機制的配套制度不夠完善,且缺乏強制性設立要求。截至目前,尚沒有一部完整法律來指導大企業的稅收風險內部控制機制的建立。《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指引》以及國家稅務總局下發的其他相應的規范性文件都只是指導性規定,并沒有足夠的強制執行度。(2)企業的內部控制系統存在某些問題。一般而言,在我國大型企業有比較完備的財務機構的設置,卻往往缺乏稅務部門的相關設置,內部控制系統往往是由財務部門進行設置,同時又由該部門負責日常的監管,然而財務風險與稅務風險是有區別的,稅務風險管理需要進行事前統籌,而這是財務風險管理所不需要的,因而許多財務風險管理人員尚不具備稅務風險管理的專業知識與技能。此外,在一些內資控股的大企業中(含原鐵道部企業),大量存在即使設置專門的稅務風險內控部門,也只是從屬于風險控制部門,缺乏獨立性,并且組織混亂,有的歸屬內審部門,有的則是財務部門,與其他部門缺乏聯動,統籌不足,導致企業整體稅務風險管理能力低下。
(三)國家稅務相關政策地區差異帶來的稅務風險國家稅務機關的很多條例都是指導性的規定,在不同的地區適用的時候,不同的地區往往根據地區的不同情況對條例做出具有地區特色的規定。這種規定就使給大企業面臨一定的稅務風險的可能,大企業在機構設置上往往跨國家和跨區域,對于同一個項目在不同的地區,可能會因為不同地區的稅收政策的不同要做出相應的調整,如果企業的財務或者稅務部門沒有意識到這樣一個問題,在做出行動之后可能就會面臨巨大的稅務問題。特別是對于房地產行業的增值稅條例,不同的地區對于可以納入成本扣除的項目都有不同的規定,大企業應該重視到這一問題。
(四)制度建設不足大企業由于行業復雜,決定了其對于稅收政策的調整、改變比較敏感。企業從意識到問題到采取措施來解決問題還需要稅務機關的服務,但是當前我國的稅務機關還沒有針對大企業稅務問題的專門和特色性的服務,而大企業面臨的市場環境的變化,迫使大企業必須在最短的時間內做出相應的決策,這一決策是否符合國家的稅務政策具有不確定性,就會給大企業埋下稅務風險的隱患。同時,稅務機關相應的制度體系建設、服務監管能力有待提升。大企業組織結構復雜,具體生產經營項目多,信息化應用程度高。而基層稅務人員常常疲于應付稅款的核查、催報、征繳等日常事務工作,難有余力建立納稅模型、風險指標模型,無法準確形成風險評估報告,更無法及時準確反饋至企業,幫助企業提升自身納稅風險控制能力,規避風險。
四、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的原則與應對機制設計
(一)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的原則(1)合法性原則。對大企業進行稅務風險管理其中一個目標是最大程度地利用我國稅收政策的優惠性,盡可能降低企業所繳納的稅款,從而有利于進一步擴大再生產。但是必須意識到,利用稅收優惠性的前提是企業必須符合合法性的原則。合法性的原則包括:在企業日常的經營活動中應將稅收因素考慮其中,尊重并符合稅法的規定;在具體的稅務條目的處理、稅務的登記、申報、賬簿憑證管理、稅務相關檔案管理等都必須符合國家相應的規定。(2)成本收益的原則。企業的稅務風險管理是一個完備的系統,涉及到企業內部的組織機構等多方面的因素,因此所需要花費的成本也是一個巨大的數目,要是不考慮企業當前的實際情況,盲目地進行稅務風險管理的整個體系的構建,可能會給企業的收益帶來一定的影響,因此,企業必須考慮當前所處的實際情況,對稅務風險體系構建的成本和收益有一個較為全面的認識。(3)及時溝通的原則。前面提到大企業在稅務風險管理上存在的一個問題就是內部部門之間以及企業稅務部門與政府稅務機關之間的溝通存在問題。由于我國的大企業所屬行業不同,在具體的規模、組織結構、涉稅事項上都存在較大的差異,所以為了盡可能實現對稅務風險全過程的監控,就必須加強企業內部各個部門在涉及到稅務問題上的及時溝通,以及企業稅務部門和政府稅務機關之間的及時溝通,以了解國家最新、最準確的稅務政策信息,這樣才能使企業在進行戰略決策時提前進行綜合考慮。
(二)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的應對機制(1)在企業上下強化稅務風險管理的意識。從以往的實踐情況來看,企業稅務風險的發生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企業的管理者或者具體的稅務執行部門缺乏對稅務風險管理的應有重視,或者沒有及時了解國家稅務相關政策的變化造成的。所以進行完善的稅務風險管理,必須強化全公司對稅務風險管理的重視。一方面,公司的管理層必須從戰略意義的高度來認識稅務風險管理,關注國家在稅務政策上的變化并結合企業自身的特點,來決定企業在不同階段的稅務風險管理的策略。企業的管理者還必須加強在執行過程中的監督,促使全公司形成重視稅務風險管理的文化和環境;另外一方面,必須強化公司每一個員工的稅務風險意識,因為稅務風險往往來自于企業的經營活動,這就要求企業的每一個員工尤其是稅務經辦人員要有比較好的風險管理意識,因此,企業必須加強對員工尤其是稅務經辦人員的定期培訓工作,企業內部的稅務部門的工作人員是企業不發生稅務風險的最直接保障,必須對員工開展定期培訓,特別是在國家的稅務政策發生改變時,以提高其識別、管控、規避稅務風險的能力。(2)依據企業自身的特點設置專門的稅務風險管理機構。隨著稅務風險管理重要性的日益凸顯,我國的大企業應依據自己的不同發展狀況和稅務風險管理對其影響程度,設置不同的稅務風險管理機構。可以設置專業的稅務風險管理部門,也可以在一定時間之內在財務部門內部下設稅務風險管理機構,人員的配備也應予以保證。(3)在大企業內部建立有效的溝通機制。要改變當前大企業稅務部門僅局限于事后控制的局面,努力向事前、事中以及事后的全過程控制轉變。必須依靠部門之間的有效溝通機制。一方面可以通過將企業稅務部門的管理者納入到戰略制定的員工之中,提前介入,事前管控;另一方面在公司重視建立與稅務機關之間的聯動,加強互動性。它既要求大企業及時填報相應涉稅信息,同時也要求稅務機關要根據企業報送的信息開展核實工作,并在此基礎上建立樹型管理體系。(4)嘗試建立統一的稅務風險管理體系。有條件的大企業應該建立稅務風險管理的完備體系,涉及風險的識別、風險的分析、風險的評價以及應對等步驟。這個系統主要包含以下方面:一是要有相應的機構設置。應該是一個包含了風險管理委員會、稅務風險管理部門、稅務部、風險管理部、戰略以及監控組的綜合組織結構。這些部門進行不同的組織職能分工,一方面風險管理委員會做好風險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另外一方面也需要風險管理部加強內部各個部門關于稅務信息的溝通和交流。二是要有專業的人員配置。需要配備稅務業務強的專業員工,不僅需要他們完成稅務的常規工作,還需要他們收集信息、分析評估、參與到企業的重要決策上,使稅務因素真正成為影響企業決策的重要影響因素。具體的人員配置結構及工作內容見圖1。圖1顯示出大企業在進行稅務部門的人員配置上有著相應的分工,重點要突出稅務信息對公司經營決策的意義。
在稅務風險管理系統中,除了要有專業的人員配置之外,還需相關專業人員自身適應稅務發展變化。自從薩班斯法案執行以來,稅務職能除重于商業成本的降低和總體企業價值的提升以外,對于稅務風險管理能力要求進一步加強。相關人員需要在確保企業自身利潤與大企業日趨復雜的稅務風險之間取得平衡,還要求其密切監視企業稅務職能與企業聲譽間不斷變化的關系。在當前日趨激烈的國際環境下,任何企業財務報告中稅務項目的誤差或者疏漏都將對企業商譽、股價波動乃至企業存亡產生重大影響。要建立稅收風險管理的規章制度,要對有關稅務的相關工作流程進行規范化的制度規定。特別是對稅務風險的責任要落實到具體的部門和個人,并對其進行績效考核的機制設定,還要有相應的獎懲措施。
作者:華挺 單位:山東大學經濟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