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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體目標
(一)城鎮化目標
1.城鎮化率。比上年增長2個百分點,達到43%。
2.建成區面積。市中心城區建成區面積達到85平方公里。
3.建成區人口。市中心城區建成區人口達到80萬人。
(二)城鄉規劃目標
4.修編城市總體規劃。提升縣(市)城區總體規劃,加強分區規劃、專項規劃和城市設計,完成城市組團通道規劃。加大村鎮規劃編制力度,提升鄉鎮總體規劃,加快編制村莊規劃,逐步實現市域規劃全覆蓋。
5.完善控規和修規。高標準做好城建重點項目及城中村、棚戶區改造規劃。
(三)現代城鎮體系目標
6.推進5個縣(市)組團建設發展。開工建設107國道至新鄭段、311國道至段改擴建工程,打造半小時通勤圈、經濟圈、生活圈。
7.積極推動中心鎮建設。支持基礎好、產業優的中心鎮率先發展成為小城市,支持15個重點鎮加快發展。
8.推進新型農村社區建設。率先推進產業集聚區、城市新區和中心城市近郊區村莊改造,建設50個農村新型社區。
(四)城市建設投資目標
9.加快城建重點項目建設。市區實施總投資305億元的93個城市基礎設施項目和51個城中村改造項目,重點抓好積水點改造、污水管網、農貿市場、垃圾分類處理等涉及民生的項目。
10.加大舊城改造力度。加快舊城區內集中連片棚戶區改造16500戶,改造建設157.96萬平方米。加快城中村改造步伐,市區開工建設安置房450萬平方米。縣(市)城區開工實施改造面積達到計劃任務的40%以上。
11.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設。年,建設廉租住房1868套、經濟適用房4151套、公共租賃住房3000套。
(五)產業集聚區發展目標
12.深入實施產業集聚區“兩年提升推進計劃”,爭創省級創新型產業集聚區,力爭實現主營業務收入1300億元,完成投資300億元,主營業務收入超百億元的產業集聚區達到7個。
(六)生態環境建設目標
13.污水處理率。市區城市污水處理率達到88%以上,各縣(市)污水處理率達到80%以上。
14.垃圾處理率。市中心區范圍內城市生活垃圾分類收集率提升至70%,市區、市、市、縣、縣城區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85%以上。
15.綠地率。市區建成區綠地率達到36%以上,人均公園綠地面積達到9平方米。縣(市)建成區綠地率達到30%以上,人均公園綠地面積達到8平方米以上。
16.綠化率。市區綠化覆蓋率達到39%以上,市(縣)綠化覆蓋率達到30.89%以上,廊道綠化率達到95%,中心鎮綠化率達到45%,村莊綠化率達到43%。
二、縣(市、區)目標
(一)市目標
1.城鎮化率
比上年提高2.2個百分點。
2.城鄉建設投資
(1)固定資產投資:固定資產完成投資增長23%。
(2)保障房建設:保障性住房完成投資0.7億元、增速159%。
(3)舊城改造:舊城區改造完成投資38.1億元、增速18%。
3.產業集聚區建設
(4)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收入完成300億元、增速36%。
(5)億元以上項目投資:億元以上項目完成投資15億元、增速40%。(6)完成稅收:完成稅收總額3.9億元、增速38%。(7)就業:產業集聚區人口達到66000人、就業人口增速20%。
4.構建城鎮體系
(8)規劃編制目標:完成城市總體規劃和城市公共交通體系規劃;做好供水、供氣、污水處理等專項規劃和區域性詳細規劃的編制工作;重點鎮、中心鎮主要街區及近期建設用地要實現控制性詳細規劃全覆蓋;基層村完成30%以上。
(9)城區建設目標:續建、新建項目110個,總投資236億元。當年完成70.3億元。
(10)重點城鎮建設:完成9個重點鎮建設。
(11)農村新型社區建設:完成22個新型社區建設。
(二)市目標
1.城鎮化率
比上年提高1.8個百分點。
2.城鄉建設投資
(1)固定資產投資:固定資產完成投資增長22%。
(2)保障房建設:保障性住房完成投資0.28億元、增速1.33%。
(3)舊城改造:舊城區改造完成投資8億元、增速18%。
3.產業集聚區建設
(4)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收入完成500億元、增速45.3%。
(5)億元以上項目投資:億元以上項目完成投資8.5億元、增速40.5%。
(6)完成稅收:完成稅收總額5億元、增速61.5%。
(7)就業:產業集聚區人口達到61000人、就業人口增速57.2%。
4.構建城鎮體系
(8)規劃編制目標:做好供水、供氣、污水處理等專項規劃和區域性詳細規劃的編制工作;重點鎮、中心鎮主要街區及近期建設用地要實現控制性詳細規劃全覆蓋;完成16個中心鎮社區規劃。
(9)城區建設目標:完成城區13個村改造任務。
(10)重點城鎮建設:完成5個重點鎮建設。
(11)農村新型社區建設:完成12個新型社區建設。
(三)縣目標
1.城鎮化率
比上年提高2.1個百分點。
2.城鄉建設投資
(1)固定資產投資:固定資產完成投資增長22%。
(2)保障房建設:保障性住房完成投資0.18億元、增速22.3%。
(3)舊城改造:舊城區改造完成投資2.66億元、增速10%。
3.產業集聚區建設
(4)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收入完成150億元、增速44%。
(5)億元以上項目投資:億元以上項目完成投資50億元、增速66%。
(6)完成稅收:完成稅收總額3.2億元、增速47%。
(7)就業:產業集聚區人口達到37560人、就業人口增速150%。
4.構建城鎮體系
(8)規劃編制目標:做好新區副中心控制性詳細規劃及城市設計;重點鎮、中心鎮主要街區及近期建設用地要實現控制性詳細規劃全覆蓋;基層村完成30%以上。
(9)城區建設目標:續建、新建項目24個,當年完成投資21.7億元。
(10)重點城鎮建設:完成2個重點鎮建設。
(11)農村新型社區建設:完成10個新型社區建設。
(四)縣目標
1.城鎮化率
比上年提高1.8個百分點。
2.城鄉建設投資
(1)固定資產投資:固定資產完成投資增長23%。(2)保障房建設:保障性住房完成投資0.28億元、增速46%。
(3)舊城改造:舊城區改造完成投資2.89億元、增速44%。
3.產業集聚區建設
(4)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收入完成136.76億元、增速95.2%;
(5)億元以上項目投資:億元以上項目完成投資49.6億元、增速108.9%。
(6)完成稅收:完成稅收總額2.26億元、增速570.3%。
(7)就業:產業集聚區人口達到31248人、就業人口增速78.4%。
4.構建城鎮體系
(8)規劃編制目標:做好供水、供氣、污水處理等專項規劃和區域性詳細規劃的編制工作;重點鎮、中心鎮主要街區及近期建設用地要實現控制性詳細規劃全覆蓋;基層村完成30%以上。
(9)城區建設目標:續建、新建城中村改造項目7個,總投資30億元。
(10)重點城鎮建設:完成3個重點鎮建設。
(11)農村新型社區建設:完成5個新型社區建設。
(五)縣目標1.城鎮化率比上年提高1.8個百分點。2.城鄉建設投資(1)固定資產投資:固定資產完成投資增長22%。(2)保障房建設:保障性住房完成投資0.2億元、增速25%。
(3)舊城改造:舊城區改造完成投資1.95億元、增速30%。
3.產業集聚區建設
(4)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收入完成57億元、增速100%。
(5)億元以上項目投資:億元以上項目完成投資21億元、增速50%。
(6)完成稅收:完成稅收總額0.4億元、增速76%。
(7)就業:產業集聚區人口達到30000人、就業人口增速60%。
4.構建城鎮體系
(8)規劃編制目標:做好供水、供氣、污水處理等專項規劃和區域性詳細規劃的編制工作;重點鎮、中心鎮主要街區及近期建設用地要實現控制性詳細規劃全覆蓋;基層村完成30%以上。
(9)城區建設目標:實施城中村改造項目4個,總投資3.2億,當年完成投資2.5億。
(10)重點城鎮建設:完成3個重點鎮建設。
(11)農村新型社區建設:完成7個新型社區建設。
(六)區目標
1.城鄉建設投資
(1)固定資產投資:固定資產完成投資增長22%。
(2)保障房建設:保障性住房完成投資7.6億元、增速30%。
(3)舊城改造:舊城區改造完成投資18.2億元、增速40%。
2.產業集聚區建設
(4)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收入完成150億元、增速35%。
(5)億元以上項目投資:億元以上項目完成投資20億元、增速40%。
(6)完成稅收:完成稅收總額2.5億元、增速35%。
(7)就業:產業集聚區人口達到19000人、就業人口增速11.8%。
(七)經濟技術開發區目標
1.城鄉建設投資
(1)固定資產投資:固定資產完成投資增長23%。
2.產業集聚區建設(2)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收入完成260億元、增速30%。
(3)億元以上項目投資:億元以上項目完成投資27億元、增速25%。
(4)完成稅收:完成稅收總額7.7億元、增速11%。
(5)就業:產業集聚區人口達到19000人、就業人口增速5.5%。
3.構建城鎮體系
(6)農村新型社區建設:完成2個新型社區建設。
(八)東城區目標
1.城鄉建設投資
(1)固定資產投資:固定資產完成投資增長22%。
(2)保障房建設:保障性住房完成投資9000萬元、增速35%。
2.產業集聚區建設
(3)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收入完成20億元、增速93.8%。
(4)億元以上項目投資:億元以上項目完成投資7.5億元、增速51%。
(5)完成稅收:完成稅收總額1億元、增速75.7%。
(6)就業:產業集聚區人口達到7000人、就業人口增速38%。3.構建城鎮體系(7)農村新型社區建設目標:完成1個新型社區建設。
三、市直主要責任單位目標
(一)市發展改革委1.堅持“帶狀城市、組團布局、向心發展、城鄉統籌”,著力打造“一中心、五組團”,加快構建中心市區、縣(市)城區、中心鎮區、新型農村社區四個層次布局合理、城鄉協調、互促共進的現代城鎮體系。
2.城鎮體系規劃要與中原經濟區總體發展規劃、省域城鎮體系規劃和全市“十二五”規劃相銜接,做到國民經濟發展規劃、城市(村鎮)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三規同向、三規合一、三規同步”。
3.切實抓好神垕、順店、、石固、陳化店等國家、省、市級重點鎮建設,形成更多國家名鎮、中州名鎮和中心鎮。
4.服務新區建設。加強新區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加快城際道路、城際鐵路、高速公路、客運站點等重點項目建設進度,完善新區承載功能。加快新區熱電廠建設,滿足新區供熱、供電需求。
5.實施產業集聚區兩年提升推進計劃,落實加快產業集聚區建設的政策措施,
6.實施戰略性新興產業培育計劃,加快風電裝備制造、智能電網、電動汽車及關鍵零部件、超硬材料、生物醫藥等五大工程規劃建設,加快裝備制造、食品、能源三大主導產業發展,加快物流業發展。
7.建設快捷城際交通體系,盡快建成市零距離換乘中心。
8.整體推進低碳和綠色建設,加快實施“低碳市區、低碳農村”工程。
9.開展行政區劃調整研究,實現城市新區、產業集聚區與所在行政區管轄范圍嚴密套合。
10.建立城鄉建設財政激勵機制,每年對先進縣(市、區)給予一定的資金獎勵。
(二)市教育局
1.加大城鎮教育投入,優先支持依據城鎮規劃布局調整的中小學、幼兒園建設,城市新區開發、舊城區改造或零星開發要按標準和規范配套新建或改建、擴建中小學校。
2.根據城鎮化建設及學齡人口變化等情況,調整農村中小學布局,適當收減校點,擴大規模,提高中小學、幼兒園設置建設標準,提高辦學水平。
3.做好進城務工農民子女教育工作,堅持以流入地的公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為主,落實進城務工農民子女就學優惠政策。
(三)市科技局
切實增強自主創新能力,突出抓好省重大科技專項和企業研發平臺建設,新增3—5個省、市級企業研發中心,新培育4—5家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科技進步對經濟增長的貢獻率達到55%。
(四)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1.堅持以高端產業為引領,著力構建現代工業體系。深入實施電力裝備、食品、發制品等產業調整振興規劃,提升三大主導、四大特色產業發展水平。
2.認真落實支持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繼續抓好大企業集團、小巨人企業培育工作,推動企業做大做強,力爭2—3家企業銷售收入突破100億元。
3.促進企業調整結構,規范管理,上檔升級,提升新型工業化水平。
(五)市公安局
1.制定促進農民進城落戶的政策意見,加快農轉非工作進度。
2.抓好新區農村人口向城鎮轉移工作,完成新區內剩余人口戶籍性質變更任務。
(六)市民政局
1.穩步推進新型農村社區建設,保證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優撫安置等各項社會保障政策落實到位。
2.堅持統籌規劃、積極穩妥的原則,按照經濟發展要求,適當調整行政區劃,拓展中心城市發展空間。加快撤鄉建鎮和縣(市)政府駐地城關鎮撤銷、設立街道辦事處步伐,優化行政區劃格局。(七)市財政局1.落實土地出讓收入支持城市基礎設施、保障性住房和重點項目建設的政策。市區規劃區(含區、經濟技術開發區、東城區、縣部分區域)以內的土地出讓收入,扣除征地成本、計提的各項基金、費用后的凈收益,主要用于城市基礎設施、保障性住房和重點項目建設。
2.繼續鼓勵組建一批有實力的城市建設投資企業,壯大投融資平臺規模。
3.支持具有國有資產經營管理職能的投融資公司,采取股權合作等形式吸引市外投資機構和社會資本合作,共同設立項目公司,使其成為基礎設施項目的投融資、建設和運營主體。
(八)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農村人口轉戶后在城鎮企業實現穩定就業的,可隨用人單位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自謀職業或靈活就業的人員可通過社會保障部門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無職業的可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
(九)市國土資源局
1.實施城鄉建設用地增減、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規模與吸納農村人口規模、新增城市建設用地指標與當地土地開發和整理數量“三掛鉤”制度。鼓勵農民自愿退出宅基地、流轉承包地,進入城鎮居住。2.積極推進農用地整理,有序推進后備土地資源開發利用。(十)市住房城鄉建設局1.突出抓好城市道路建設,合理配置主次干道和支路網密度,優化城市路網結構。
2.加快城區燃氣管網建設,提高燃氣覆蓋率,燃氣普及率達到90%以上。
3.加快城鎮供水設施改造,達到國家新的生活飲用水標準。加強城鎮排水設施建設和積水點改造,確保排水管網暢通、路面無積水。
4.按照政府引導、政策推動、因地制宜的原則,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力度。建設廉租住房1868套、經濟適用房4151套、公共租賃住房3000套。
5.加快城市建成區和重點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市區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90%以上,各縣(市)建成區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80%以上。
6.加強城市綠地、森林、草地、濕地等生態用地保護。市區建成區綠地率達到36%以上,人均公園綠地面積達到9平方米。
7.大力推廣應用新型建筑節能結構體系和新技術,積極推進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規模化應用,組織開展既有居住建筑供熱計量及節能改造。
8.分期完成西湖公園的整體提升改造工程。
(十一)市交通運輸局
1.按照《綜合交通發展規劃》,加快推進國、省主干線建設,進一步優化路網結構,實現市域公共路網與國家干線公路網及周邊地區城際公路網銜接匹配,強化交通區域優勢。
2.加快新區客運網絡規劃建設,完善公交線路和站點設置。
3.實施國道107線北段改建工程、至快速通道工程。加快推進忠武大道貫通工程、至快速通道工程、安信公路段(市區西外環)工程等項目前期工作,爭取盡早開工。
4.規劃建設縣(市)組團間的便捷交通,增強各組團的連接互動。
5.倡導綠色出行,減少汽車尾氣排放,大力推廣使用電動汽車。
6.加大縣鄉公路及危橋改造力度,提升農村公路等級服務水平,開通至漯河城際公交線路。
(十二)市水利局
加強水庫除險加固、河段險工歲修和骨干防洪河道治理,新發展一批節水灌溉農田。
(十三)市南水北調辦
切實做好南水北調中線工程段建設工作。
(十四)市農業局
繼續抓好100個新農村示范村建設。(十五)市林業局加強生態綠化建設,市、縣綠化覆蓋率達到30.89%以上,廊道綠化率達到95%,村鎮綠化率達到43%。
(十六)市商務局
1.把推動服務業大發展作為產業結構升級的戰略重點,努力提高服務業在國民經濟中的比重。深入實施“3615”現代物流業提速工程,推進六大物流園區和十大特色產業物流中心建設,現代物流業增加值增長14%。
2.推進農副產品市場建設,規范臨時農副產品便民服務點。
(十七)市文化新聞出版局
1.加強城市社區文化中心(活動室)建設,增強社區功能。
2.加強文物保護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重點實施縣乾明寺照壁、市泰山廟大殿和關帝廟的維修和保護。
3.以傳承和展示歷史文化、三國文化、鈞瓷文化、煙草文化、生態文化為重點,加快博物館建設。
(十八)市衛生局
加快醫療衛生公共服務項目建設,完成縣、鄉、村三級農村醫療衛生建設項目進度計劃,方便農民就近就醫。
(十九)市統計局
做好全市城鎮化建設統計監測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年度目標考核。
(二十)市城管局
1.持續推進城市管理精細化、管理手段數字化、城市夜景燈飾化,深入開展城市環境衛生、廣告設置、私搭亂建等專項整治,進一步提升城市形象。
2.市區、市、市、縣、縣城區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85%以上,市中心區范圍內城市生活垃圾分類收集率達到70%以上。
(二十一)市城鄉規劃局
1.高標準編制各類城鄉規劃,確保城市(縣城)總體規劃、各項專項規劃以及縣(市)域村鎮體系規劃完成報批。
2.加快鄉(鎮)規劃編制,確保年內報批完成。重點鎮、中心鎮主要街區及近期建設用地實現控制性詳細規劃全覆蓋。
3.推進基層村規劃編制,年內完成30%以上。
附件:市年城鎮化建設考核辦法(試行)
市年城鎮化建設考核辦法(試行)
為切實加快推進市城鎮化建設工作,確保完成年全市城鎮化建設發展目標,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制訂本辦法。
一、考評對象
目標考評的對象為各縣(市、區)和市直相關責任部門。
二、考評內容
市委、市政府下達的市年城鎮化建設發展目標。
三、組織實施
(一)組織形式
考評由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統一組織,具體工作由市城鎮化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組織實施。每季度統計一次目標進展情況并進行通報,年終進行綜合考核考評。
(二)指標體系
1.對各縣(市、區)的考核
考核內容:城鎮建設投資、產業集聚區建設、城鄉體系建設、生態環境建設。其中,城鎮建設投資30分,產業集聚區建設24分,城鄉體系建設28分,生態環境建設10分,其它城鎮化目標8分。2.對市直主要責任單位的考核。主要考核《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城鎮化進程的實施意見》(許發〔2010〕24號)、《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于落實121項全市城鎮化重點工作任務的通知》(許辦〔2010〕63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貫徹落實河南省城鄉建設三年大提升行動計劃的實施意見》(許政辦〔〕5號)等文件分解的目標任務。
(1)5月底前制定本部門年城鎮化建設推進工作方案,明確本部門年度目標任務、責任人和推進措施。權重15分。
(2)及時上報目標任務進展情況。權重15分。
(3)承擔目標任務進展情況。權重70分。
3.對市直其他責任單位的考核
對其他政府部門按照共性目標進行考核。
(1)主動參與城鎮化工作,5月底前制定本部門年城鎮化建設推進工作方案,明確本部門年度重點工作、責任人和推進措施。權重15分。
(2)結合部門職能做好服務,會同有關部門完成專項工作任務,及時上報工作進展情況。權重15分。
(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城鎮化工作。權重20分。
(4)基礎得分,按照市直主要責任單位承擔目標任務平均得分確定。權重50分。
(三)計分辦法
1.總分。考評實行積分制的辦法,基礎分值均為100分。
2.計分。各縣(市、區)的考評按實際完成進度比例計分。對未承擔專項任務的單位按該專項任務的平均得分計分。對市直部門(單位)的考評按實際完成任務進度情況進行計分。
3.加分。對在城鎮化建設中作出突出貢獻,受到市以上表彰的縣(市、區)、市直部門給予加分,受到市級表彰加2分,受到市級以上表彰加5分。
(四)考評排名
市城鎮化辦公室按照考評指標體系和計分辦法對縣(市、區)和市直單位進行打分,根據綜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出名次。
四、考評獎懲及結果運用
獎勵以精神鼓勵和物質獎勵相結合。對目標完成較好的,給予通報表彰,頒發獎牌和發放獎金。不能完成年度目標的,視情況給予通報批評。
(一)對先進單位進行表彰獎勵,授予“年度市城鎮化建設先進單位”榮譽稱號。
(二)對未完成年度建設發展目標任務的單位進行通報批評,并向市委、市政府寫出檢查報告。
(三)考評結果作為領導班子和主要領導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據之一,并作為選用干部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