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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市人大人事任免委員會在市人大及其常委會的領導下,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和貫徹黨的十六大、十六屆六中全會和黨的十七大精神,按照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依法行使任免職權,較好地完成了各項工作任務。
一、堅持黨的領導,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一年來,市人大常委會依法任命國家機關工作人員93人,免去職務28人,批準任命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13人,接受3人辭去所任職務。其中,任免市人大及其常委會工作人員30人,政府組成人員29人,審判人員18人,檢察人員57人。人事任免委員會在辦理提請常委會審議的人事任免議案工作時,始終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堅持干部“四化”方針和德才兼備、注重實績、群眾公認的原則,處理好黨管干部與依法任免的關系,嚴格法定程序,把好干部任用標準,保證干部任免的公平公正,為市人大常委會充分行使任免職權做好工作。
(一)認真做好新一屆政府組成人員的任命工作。2007年是市十二屆人大換屆的第一年。按照《地方組織法》的規定,新一屆政府領導人員依法選舉產生后,應當在兩個月內提請本級人大常委會任命人民政府秘書長、局長、委員會主任。為了保障國家行政機關的有效運轉和新一屆政府工作的正常進行,人事任免委員會把任命新一屆政府組成人員的工作作為今年任免工作的重中之重,積極圍繞市委人事安排的總體要求,依照法定程序,做好各項工作。一是制定工作方案。及時與市委有關部門溝通情況,掌握信息,按照常委會時間安排擬定工作方案,作好任命前的準備工作。二是協助市委有關部門做好人選情況介紹及溝通工作。組織召開常委會委員中的黨員會議,介紹市委關于人事安排的設想和意圖以及推薦人選的基本情況,征求委員們的意見,溝通情況,達成共識。與此同時,人事任免委員會還分別走訪常委會委員中的派、無黨派人士及專家學者,上門通報有關情況并征求意見。三是將推薦人選的有關材料提前送委員們審閱,以保證委員有足夠的時間醞釀提名人選,使法律賦予的任免職權得到有效行使。四是組織擬任政府組成人員法律知識考試。通過這一形式,進一步增強擬任政府組成人員的法律意識和依法行政、執政為民的觀念。五是組織擬任政府組成人員向常委會作供職報告。在常委會會議上有23名政府擬任人員作了供職報告。供職中他們向全市人民作出履職承諾,表達了做好工作的使命感和責任感。通過擬任人員的供職,既有利于常委會組成人員了解擬任人員的思想水平、領導能力、文字及口頭表達能力,又有利于人民群眾對擬任人員的履職情況實施監督。六是向受任人員頒發了任命書,要求所有受任人員珍惜并行使好人民賦予的權力,忠實地履行職責,依法行政,勤政廉政,為我市經濟發展和和諧社會建設作出新的努力。
(二)堅持人事任免工作制度,切實做好日常任免工作。在人事任免工作中,人事任免委員會嚴格依照《武漢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事任免辦法》的規定,認真辦理和審議各項人事任免議案。始終堅持任前資格審查、任前法律知識考試、審判檢察人員任前調查和公示、委員會召開會議審議、擬任人員向常委會作供職報告、實行逐人逐次電子表決等制度。在辦理人事任免議案工作中,注重把握好三個關口,即任職資格審查關、法律知識考試關、任前調查關。一是堅持會議審查制度,對提請常委會審議的人事任免議案,事前召開委員會全體會議進行認真審議,從思想政治水平、依法履職能力、勤政廉政、群眾公認及任職資格、條件等方面對擬任人員進行審查。任職資格和條件不合格的不提請任命。二是堅持擬任人員法律知識考試制度,考試成績不合格的不提請任命。三是堅持對擬任審判檢察人員任前調查制度。調查時,著重了解擬任人員的法律意識、公仆意識、廉政意識,了解他們依法辦案的能力和公正司法的情況,把人大任前的調查同提請機關組織人事部門的考核結合起來。調查中發現擬任人員有某些問題的,建議提名機關撤回提名,確保提請常委會審議的人事任免議案質量。
二、貫徹落實監督法,積極開展工作監督
(一)以聽取和審議專項工作報告為重點,有針對性地開展監督。2007年,市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安排聽取并審議了“營造人才環境,促進人才隊伍建設”的專項工作報告。為了做好專項工作報告的審議,人事任免委員會按照監督法的規定,有計劃、分步驟地開展工作。
一是制定工作計劃。年初,人事任免委員會制定年度工作計劃時,將我市人才隊伍建設情況的專項工作列入市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的議題,并在時間上作出了安排。9月份制定調研工作方案,并提交主任會議審定。
二是深入開展調研。針對我市人才工作涉及面較廣,涉及部門較多的特點,人事任免委員會按照我市人才發展“十一五”規劃提出的今后五年加強以黨政人才、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專業技術人才、高技能人才和農村實用人才等五類人才為主體的人才隊伍建設的要求,組織了部分常委會組成人員和專委會組成人員參加的五個調研小組,分別到市人事局、市勞動和社保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國資委、市農業局等各類人才主管部門及所屬戰線開展調研。各調研組就我市各類人才的現狀及其需求、如何發揮武漢人才的作用和優勢等問題展開了深入細致地調研。各組采取了聽取政府相關管理部門工作匯報、召開不同層面座談會、視察檢查等形式,深入到有關學校、企業及人才和勞動力市場調研,實地察看了部分企業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產業基地、中國武漢勞動力市場、東風本田汽車有限公司、武漢健民藥業公司等單位。調研工作為時一個多月。調研中聽取了多方面的意見,掌握了大量的第一手資料。各調研組在歸納、整理的基礎上形成了五個各有針對性、各有側重點的調研報告。人事任免委員會在綜合各調研組調研情況的基礎上,結合我國東部地區及沿海城市好的作法,形成了綜合情況的報告,對我市人才隊伍建設提出了切實可行的意見和建議。這些意見和建議得到市政府及有關部門的重視。
三是組織好常委會審議。為了做好常委會會議對人才專項工作報告的審議工作,人事任免委員會召開了各調查組和市人事局等有關部門參加的調查工作會議。會上,各組組長匯報了調研的情況,并就市政府提請常委會審議的人才工作報告提出了修改意見和建議。同時,還就常委會會議審議發言作了布置和安排。市政府根據各調研組的意見和建議,及時對報告進行了修改和補充,并按規定提前印發常委會組成人員閱審,為常委會委員的審議發言作好準備工作。
四是公布人才工作報告和審議意見。為了貫徹落實監督法,提高人大監督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人大代表和人民群眾的知情知政權,人事任免委員會及時在人大網站上公布了市政府關于“營造人才環境,促進人才隊伍建設”的專項工作報告及常委會的審議意見,進一步征求人民群眾和社會的意見,自覺接受人民監督。
(二)以督辦代表建議為契機,增強監督工作實效。代表建議是反映人民群眾呼聲的重要途徑。人事任免委員會把督辦代表建議作為工作監督的一項重要內容。今年8月,在常委會分管領導的帶領下,人事任免委員會部分委員分別到市人事局和市編辦聽取了代表建議案的辦理情況匯報,就代表提出的“盡快做好軍隊轉業干部離隊報到工作”和“建立我市城管執法公安保障機制”的建議案進行了督辦,并對我市軍轉干部安置工作情況進行了調研。委員們對市人事局和市編辦兩個部門辦理代表建議的工作給予了肯定,并就辦理工作中的有關問題提出了意見和建議。11月,委員會還對代表提出的“建立我市城管執法公安保障機制”的建議案進行了跟蹤督辦。代表們對建議案的辦理情況表示滿意。
三、不斷加強自身建設,提高履職能力
一年來,人事任免委員會深入學習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黨的十六大、十六屆六中全會和黨的十七大精神,密切聯系人大代表和人民群眾,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加強自身建設,以科學發展觀指導工作實際,積極為市人大及其常委會做好服務工作。
一是加強理論學習和業務學習。人事任免委員會按照市人大常委會黨組的統一部署,組織好集中學習。認真學習黨的十七大報告,學習十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精神和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等黨的一系列理論。認真學習貫徹實施監督法,準確理解監督法的精神實質和各項內容,按照監督法的要求加強和改進監督工作。
二是積極開展調查研究。一方面注重開展工作調研。今年5月,在常委會分管領導的帶領下,人事任免委員會及部分區人大常委會的同志到上海、紹興、金華等地,就監督法頒布實施后,如何加強和改進人事任免及監督工作進行學習調研,在學習考察的基礎上,起草了調研情況的報告,為改進和完善市區人大人事任免工作起到了積極作用。另一方面積極開展立法調研。今年,人事任免委員會就修訂《武漢市人才市場管理條例》,并結合我市人才隊伍建設情況的調研,聽取了市人事局有關工作情況的匯報,提出了修訂工作的有關意見和建議。
三是認真處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眾的來信來訪。對任前公示中的舉報和人大代表、人民群眾反映的問題及時轉有關部門查處。對領導交辦和群眾反映的重點信訪案件,督促有關部門查證核實。
四是加強與區人大常委會的工作聯系。人事任免委員會對各區人大常委會在選舉和任免工作中遇到的有關法律問題進行解答和指導。
一年來,人事任免委員會在市人大及其常委會的領導下,在全體委員的共同努力下,圓滿完成了工作目標和任務。但離新形勢下人大工作的任務和人民群眾的要求還存在一些差距,如人事任免工作中了解擬任人員的渠道和辦法不多;適應形勢發展,有些人事任免制度的內容還需修改、補充和完善等等。2008年,是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戰略部署的第一年,是實施“十一五”規劃承前啟后的至關重要的一年,人事任免委員會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牢固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正確人才觀,全面行使法律賦予地方人大的任免職權,加強法律監督和工作監督,切實保證監督法及其它國家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以敢于創新的精神,求真務實的作風,齊心協力,扎實工作,為“創新武漢、和諧武漢”建設作出新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