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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現狀以及重要性
人總是要老的,這是一各客觀的不可逆轉的趨勢。人老的后果就是獲得生存條件的各種能力逐漸喪失,那么,曾經為這個社會做了貢獻的老人們在其獲得生存的能力逐漸失去時,誰應該向老人伸出援助之手,為其提供物質和精神的幫助呢?這就是養老問題。隨著計劃生育政策在農村的實施,擁有大多數老年人口的農村地區將迅速出現家庭小型化的傾向。同時,農村勞動力向城市的流動、農村年輕一代道德觀念的下降等因素,都使得傳統家庭養老形式面臨著嚴峻挑戰。不難想象,在新的世紀,農村老問題將是最大的社會問題之一。農村養老這個被我們回避了半個世紀的課題,在人權制度逐漸完善、社會物質文化水平不斷提高的今天,我們已經沒有了回避理由。
(一)農村居民生產方式分化,大量農村勞動力從土地轉移。我國正處于從農業會走向工業社會的轉型期,社會流動性大大增加。
(二)農村人口老齡化速度加快,傳統家庭模式改變。據第五次人口普查數據顯示,我國農村60歲以老人已超過農村總人口的10%,且高出城市1.24個百分點,進入老人典型的老齡社會。
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發展困境的分析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創新意義不言而喻,它是中國歷史上第一次為農民建立的社會保險制度。然而現如今卻產生了“政策微效”的現象,即政策結果距離政策預期有很大的差距。是什么原因導致了“政策微效”的結果呢?許多研究者大多從經濟學的角度或是具體操作層面尋求制度萎縮的原因,
(一)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價值理念發生偏移。
社會學研究探討的問題很多,但社會公平一直是核心問題。因此在社會學視野中,社會保障制度作為一項社會政策,應該是以追求社會公平為價值目標,旨在保障公民個人及家庭的基本生活要求和生活水平的提高。而目前社會保障制度的改革與建設以“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為指導。面對城鄉收入的逐漸擴大和當前最大的弱勢群體—農民的邊緣化和弱勢化的進一步加深,政府將更多的社會保障資源投向了城鎮居民。
(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不能很好的適應社會變遷
目前社會正處于快速變遷過程中:工業化、城市化進程不斷加快;家庭規模和結構發生變化;農村人口出現分化等。這一系列變遷引發了諸多社會問題,農民養老問題就是其中之一。鑒于此,政府積極探索為農民養老建立正式制度安排??梢哉f,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是對社會變遷的積極回應,但卻又未能很好地適應并促進這一變遷過程。
三、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障制度的對策建議
(一)分類實施對策建議
1.為純農業人口(以經營土地為生的農民)建立農村養老保障。在已經推行的農村養老保險的基礎上進行適當的調整與改革。最重要的是改變“個人繳納為主、集體繳納為輔、政府給與政策扶持”的原則,政府應該給與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一定的財政投入,由政府和個人共同負擔。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政府投入一部分納入到社會統籌基金,農民個人繳費和部分政府投入一部分納入劃入個人賬戶,國家投入要偏重于經濟欠發達地區。同時鼓勵建立由集體補助的補充養老保險和個人儲蓄式的商業養老保險。
2.為農民工建立社會養老保障。農民工是一個流動不定、龐大而且復雜的群體。因此,為農民工建立社會保障制度是有一定困難的,但鑒于農民工中的絕大多數客觀上已經走上了非農化、城鎮化的不歸之路,并必然會因各種生活風險的客觀存在和平等意識的覺醒而提出相應的社會保障訴求,應該從現在起開始起動建立這項制度,并根據進城務工農民的不同情況納入有差別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二)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障的資金來源
除了通過發行國債的部分收益和部分國有資產的部分收益進行融資外,我們還要注意到另一條新的融資當道,就是把在城市化進程中的征地補償轉化為社會養老保障資金。但是,農民的土地被征用之后,只能得到政府和用地單位支付的數額不多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費。按目前農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費支出計算,只能維持7年左右的生活。按目前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計算,僅能維持2年多的生活。如果把這僅有的補償轉化為養老保障基金是不現實的,對于建立養老保障基金也是杯水車薪。因此,今后應該提高征地補償,從其中拿出一部分資金作為保障基金。但需要引起注意的是不能僅僅把這筆資金用來為失地農民建立保障基金。如果認為誰的土地被征用誰得益的話,這樣又會制造出新的不公平。因此,征用土地的補償應該為全體農民甚至全體城鄉人民分享。
論文摘要:目前,江蘇省的農村社會保障仍存在著法律制度缺失、覆蓋范圍窄、保障水平低、政府扶持力度小、社會化程度低等問題,針對這些問題,本文提出了建立和健全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法律、構筑覆蓋廣泛的農村救助體系、增加投入、擴大宣傳等建議,以建立健全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實現社會公平,促進城鄉融合和共同發展。
江蘇省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主要經歷了三個階段,即1992一1998年為試點起步階段,1999一2002年為整頓規范階段,2003年至今為探索發展階段。截止2006年6月,全省已有13個省轄市、101個縣(市、區),1310個鄉(鎮)建立了農保制度,參保人數已達859.95萬人(含鄉鎮企業職工),基金積累總額74. 45億元,領取養老金人數127. 57萬人,經過十多年的探索,農村社會保障工作取得一定的進展,參保人數和基金積累居全國首位。
目前,全省農業人口3699. 88萬人,其中農村勞動力人口2665萬人。而江蘇省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人數僅為859.95萬人,占全省農業人口的23.2%,占農村勞動力人口32. 2%;南京、姜堰、建湖參保人數較少,覆蓋率較低,其余地區情況大體相同。因此,總體來講,江蘇省參保覆蓋面過窄,社會保障功能難以發揮和實現。
一、江蘇省農村社會保障存在的問題
1、制度不健全
健全的社會保障制度,是維護社會長治久安,保證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完善社會保障制度,建立市場經濟體制的基礎。由于受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城鄉二元結構、制度建設起步較晚等因素制約,許多關于農村社會保障的實施辦法都是通過行政性文件,缺乏法律強制力,資金難以得到有力保證,部分地區還存在政策落實不到位等問題,江蘇省尚未形成較為理想的制度模型,可以說農村社會保障基本上處于一種缺失狀態。
2.覆蓋面窄
目前,全省農業人口3699. 88萬人,其中農村勞動力人口2665萬人。而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人數僅為859.95萬人,占全省農業人口的23.2%,占農村勞動力人口32. 2%,社會保障制度主要集中在城市各類企業下崗職工或失業人員,因此,總體來講,參保覆蓋面過窄,社會保障功能難以發揮和實現。
3、資金缺口大
目前全省農民社保資金來源渠道少,且數量較低,與建立、健全農民社保體系所需資金相差甚遠,隨著人口老齡化趨勢的加強,資金投入的問題會更加突出。
4、生活保障水平低
改革開放以來,全省農村貧困地區的狀況得到了顯著改善,但是,由于城市經濟發展迅速帶來了城鄉兩級分化的狀況日益嚴重,農村居民收入相對于城市居民收入的比例下降了,農村貧困問題仍然嚴重。因此,農民的實際收入水平并不高,用于養老保障能力有限,農民的現金收入用于購買生活必需品和購置生產資料后所剩無幾。
5、參保意識淡薄
全省的農村社會保障工作缺乏總體的設計和政策支持,各級政府尤其是基層部門對農村社會保障工作的緊迫性、重要性認識不足,使得保障措施難以落實到實處。由于政治、經濟和文化條件的限制,農民沒有參保的意識,缺乏長遠打算,因而對參加社會保險、合作醫療等積極陛不高。
二、針對江蘇目前的農村社會保障情況。為建立、健全全省農民社會保障體系提出了一些的對策與建議
1、建立和健全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法律
法律制度的不完善,社會保障資金的使用監督力度不夠,使得全省農村社會保障沒有落實到實處,可以通過建立農民社會保障基金的咨詢和質問制度,給農民提供有關社保咨詢的平臺,同時賦予農民社保機構相應的行政處罰權力,對應繳納農民社保費用而未予繳納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相應的處罰。
2、繼續推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
不斷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切實做好新型合作醫療資金籌集工作。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資金實行區縣統籌,農民個人負擔部分以戶為單位自愿繳納合作醫療費用?;I集標準原則上農民個人負擔每人每年不低于24元,經濟條件較好的地區可適當提高繳費標準。農村五保戶、低保戶參加新型合作醫療,其個人應承擔的部分,由財政負擔,市和區、縣各負擔50%,確保區縣低保戶、五保戶能無障礙進入合作醫療。
3、構筑覆蓋廣泛的農村救助體系,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做到應保盡保
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做到應保盡保。低保資金由區、縣負擔,對經濟較薄弱的區縣,市級財政給予適當補助,確保按時足額支付。進一步建立和完善以低保制度為基礎,以醫療救助、教育救助、災害救助為重點、社會互助為依托的農村救助體系。全市分散供養的,不低于當地農村低保標準的110%,集中供養的,不低于當地農村低保標準的150%。進一步提高五保戶集中供養率。
4、堅持“個人墩費、政府補貼、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統賬結合、多繳多得、制度街接、保障基本”的原則
建立繳費水平與收入現狀和承受能力相適應、保障水平與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協調、社會保障與家庭保障相結合、保險關系與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相銜接的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
5、增加投入,建立多元融資渠道
為解決全省對農村社會保障投入資金不足的現狀,首先要建立穩定可靠的資金來源渠道,建立以政府為主體的融資渠道;其次應積極拓展社保資金的來源渠道,市、區、縣要加大對統籌城鄉發展的投入,如果財政資金有限,可以開展慈善投資、社會捐贈活動減輕財政的壓力,也可以通過冷行農民社保資金債券方式來緩解目前社保資金的不足。
6、參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提高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
首先,應該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梢詤⒄粘鞘芯用褡畹蜕畋U现贫龋黾訉o人贍養的老年人、失去工作能力的殘疾人、無勞動能力的未成年人給予基本生存的最低保障制度規范,以解決其溫飽問題。其次,要對建立農村低保制度所需資金進行統籌規劃,以確保資金來源的穩定性,加強對資金的管理和監督。最后,應該根據各地區的實際情況修改、完善低保制度,以確保低保制度符合各地區的發展水平,從而更好的保障當地人民最低的生活水平。
7、擴大宣傳,提高農民參保的積極性
全省農民參保意識薄弱,沒有意識,參保率自然就低,因此加強社保在農村的宣傳力度就顯得尤為重要。要充分利用電視、報紙、廣播、互聯網等多種媒體,擴大宣傳,營造社會保障工作的輿論氛圍。對新出臺的政策措施,要及時宣傳到位;對在農村社會保障工作上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個人,要及時宣傳報道。
8、各有關部門要統一行動,加大工作力度
內容摘要:我國是一個人口大國,全國總人口的80%是農村人口,然而作為社會“減震器”和社會公平“調節器”的社會保障制度實施卻長時間內只是關注于城鎮居民,對占人口多數的農村居民投入很少。要建設好現階段在我國農村社會保障制度體系,就應以政府為主導,多渠道籌措資金,不斷完善和普及合作醫療制度,同時,各地應結合實際情況不斷探索新思路,嘗試新方法。
關鍵詞:農村,社會保障,合作醫療
一、農村社會保障的定義
農村社會保障是指以地方政府為主,以基層社區為依托,由國家、社區、公民群體及個人合作興辦,通過國民收入再分配和個人消費支出集中資金,根據國家法律的規定,向農村社會成員中,部分或全部喪失勞動能力者、遭受自然災害者、經濟收入低于貧困線者提供物質幫助,以保證其基本生活的需要,促進農村社會安定和經濟發展的一種制度。
二、現階段我國實施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必要性
(一)現階段實施農村社會保障制度是維護社會穩定的安全網
社會保障制度本身就是一種社會安全體系,它通過對沒有生活來源者、貧困者、遭遇不幸者和一切在失去勞動能力或工作崗位之后的勞動者給予救助,滿足其基本生活需要、消除其不安全感、來維護社會穩定。當前,我國農民經常面臨自然災害、市場風險等不確定因素,這些不確定因素的存在,很可能就導致農民家庭生活的不穩定,進而影響農村社會的安定團結。因而,現階段大力建設農村社會保障制度是促進農村經濟發展、穩定農村社會的一道重要防線。
(二)實施農村社會保障制度是實現全社會公平的調節器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收入分配制度與競爭機制相聯系,使社會成員間在收入分配方面不均等。為了解決這一社會問題就需要運用政府的力量對社會經濟生活進行干預,通過社會保障的各項措施對社會成員的收入進行必要的再分配,將高收入者的一部分收入適當轉移給另一部分缺少收入的社會成員,從而在一定程度上縮小社會成員之間的貧富差距,彌補市場經濟缺陷,緩和社會矛盾。
(三)建立農村社會保障制度是發展市場經濟的必然要求,是實現資源優化配置的一種手段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激烈的競爭必然會使部分勞動者被迫退出勞動崗位,從而使其本人和家庭因失去或減少收入而陷入生存危機。社會保障通過提供各種幫助使這部分社會成員獲得基本的物質資料,維持基本生活水平,從而使勞動力的再生產成為可能。有了基本生活保障,農民不再因生計問題而去破壞森林植被,圍湖造田,從而會有利于農村生態環境和自然資源的保護。同時,通過社會各方面籌措的農村社會保障基金可以通過合理的方式投資于農業生產,緩解農村資金緊張的矛盾,對農業生產起到積極作用。
(四)建立和完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是經濟社會持續發展的內在要求
隨著我國各項改革的深入進行和城市化水平的不斷提高,我國被征地農民人數越來越多,農民工隊伍不斷壯大,純農戶逐漸減少,農民分化加劇,人口流動增強,新型勞動力就業市場逐步形成。這就要求社會保障制度適應新的形勢需要,不但要求城市社會保障制度擴大覆蓋面接納進城農民工,而且也要求盡快建立并完善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為廣大農村居民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并且隨時接納返鄉農民工的轉保。因此,加強城鎮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已是中國經濟社會持續發展的內在要求。
(五)建立和完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有利于中國人口政策的持續實施
當前,我國計劃生育工作已經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績,然而目前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的缺失使農民在年老喪失勞動能力后,基本生活沒有了保障,就迫使他們通過多生孩子來強化家庭保障。
三、農村社會保障現狀和面臨的問題
(一)現階段農村社會保障形式單一,水平低,覆蓋面小,社會化程度低,城鄉收入差距進一步擴大
我國有80%的居民住在農村,但農村始終處于中國社會保障的邊緣,有相當一部分社會保障的內容將整個農村人口排擠在保障體制之外,而城鄉居民收入之比卻在不斷擴大,2004年已達3.21/1(資料來源:國家統計局)。2002年底,我國養老、醫療和失業保險的覆蓋面分別占全體居民的18.3%、10.7%和13%,還沒有達到國際上20%的最低標準。
(二)市場經濟的發展不斷打破傳統農村集體、家庭和土地等故有的保障形式空間,使得農村公共福利事業發展缺乏主體
在計劃經濟下,國家對農村社會保障只進行適當投入,大部分主要依靠集體和家庭投入,土地作為穩定性高的一種保障手段得到充分利用。但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深化,集體、家庭和土地等傳統保障手段的功能受到大大的削弱。實行計劃生育政策以來,獨生子女增多,農村家庭規模縮小,家庭社會保障功能不斷弱化。再者,隨著非農就業機會開始增加,農村人口尤其是青壯年大量外出,收入來源呈現多元化趨向,土地相對收入不斷下降,土地保障功能也趨于下降。與此同時20世紀80年代以來,中國人口老齡化速度加快,更加重了農村的養老保障任務。
(三)現行的社會保障體系不健全,管理不完善
目前,農村社會保障缺乏統一的管理辦法和監督體系。從管理機構上看,突出表現為多頭管理、政出多門,最終導致了一系列如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關系問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資金的保值增值問題、因病致貧、返貧問題等。
四、我國實施農村社會保障的對策
(一)政府為主導,建立完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
政府的主導地位主要體現在制定社會保障政策法規并監督其執行,建立、完善和管理社會保障體系以及承擔最后的財務責任。政府之所以要介入社會保障領域,根本原因在于社會保障的公共物品屬性,同時,社會保障領域的市場失靈、政府權威及其強制力所帶來的管理上的成本收益優勢以及政府的最終財政責任也是其介入社會保障的重要原因。因此,必須由政府來精心策劃養老、醫療、救濟等社會保障計劃,以逐步建立農村社會保障制度。
(二)繼續完善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適時與城鎮醫療保險接軌
我國的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已經取得了一定成績,受到廣大農民的歡迎。然而,由于籌集資金總量有限以及政府為了控制道德風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也設置了起付線、共付水平和封頂線。當前共付部分仍然很高(共付比例在多數地區達到30%~50%),對于低收入的農民來說更難支付現金部分,這就限制了這種保險對貧困家庭的用處,貧困家庭依然因無力墊付大病的全額醫療費用而放棄求醫;其次,自愿參加必然形成對經濟困難群體的排斥,能夠參加的是農村中相對富裕的群體,也就更有可能享受政府提供的補貼以及相應的醫療保障。這樣客觀上形成了富人越富越有保障,窮人越窮越沒有保障,政府對參保者的財政補貼,就變成了一種典型的逆向轉移支付,違背了社會保障制度應當對貧困者轉移支付和緩解社會不平等的基本原則。
針對以上存在的問題,下步政府應盡可能加強投資力度和宣傳,改革醫療保障享受條件,尋求科學的繳費方式,同時建立醫療費用控制機制,緩解醫療基金的壓力。與此同時,適應城鎮化的需要,逐漸提高醫療基金的統籌層次,將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與城鎮大病統籌保險接軌乃至合并。
(三)建立醫療救助制度,作為合作醫療制度的補充
醫療救助制度是醫療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社會救助體系的一個重要方面,在醫療保險制度尚不普及之時,其重要性更為突出。我國大部分地區將推行新型合作醫療制度,然而仍有少部分人群沒有參?;騾⒈A说珶o法享受的,而這些人群往往卻是最需要救助的單位。為此,在完善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制度的基礎上,還應加強建立醫療救助制度,為確實有困難、無錢看病的人群實施醫療救助。
(四)實現社會保障與家庭保障共籌資金,建立多渠道的農村社會保障資金籌集體系
社會保障資金是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建設的核心問題??傮w上社會保障資金應由個人、集體、政府三方共同負擔。它體現了責任主體各自對社會保障的責任,同時也與我國現階段經濟發展水平和農村集體經濟的實際情況相適應。我國現行農村社會保障制度難以為繼的根本原因在于,本應有三方承擔的社會保障資金基本上只是農民個人繳費,幾乎變成了農民的個人儲蓄。由于我國農村很多地區生產力發展水平還比較低,因而在短期內完全以社會保障取代家庭保障是不現實的,政府就要加大用于農民社會保障的財政投入力度,集體經濟組織承擔相應的資金比例,通過提高政府和集體對農民參保補助比例,激勵農民積極參加社會保險,形成社會保障與家庭保障相結合的有效保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