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我們精心挑選了數篇優質防范雷電災害文章,供您閱讀參考。期待這些文章能為您帶來啟發,助您在寫作的道路上更上一層樓。
關鍵詞農村;雷電災害;防范措施
雷電災害已成為“聯合國國際減災十年”公布的最嚴重的自然災害之一,每年造成的人民財產損失都呈上升趨勢。據全國雷電災害事件調查,農村雷電災害占3/4,農村人員傷亡占95%以上,農村防雷工作刻不容緩[1]。
邳州市地貌分為平原洼地、坡地、山地和水域4種類型。該市介于黃淮之間,屬于半濕潤暖溫帶季風氣候,四季分明,全年多偏北風,年平均風速2.2 m/s,日照和雨量充足,年平均氣溫13.9 ℃,年平均日照時數為2 318.6 h,年平均降水量867.8 mm。優越的地形和豐富的氣候資源有利于城市發展和工農業生產,但邳州市氣候年際變化大,災害性天氣發生頻繁,給經濟發展、工農業生產發展和人民群眾生活帶來嚴重影響。尤其是邳州市的夏季(6—8月),天氣炎熱濕潤,降雨集中,多雷雨,年平均雷暴日數為25.9 d,暴雨又常常引發洪澇發生,每年雷雨災害給農村生產生活造成的損失嚴重。現通過對徐橋鎮雷擊事件的調查分析,探討農村防雷的安全措施。
1雷災事故調查及原因分析
2009年8月29日下午,安徽省徐橋鎮橋東村黑松林屋場的7位農民在稻田里噴灑農藥,大概17∶00,天氣驟變,黑云密布,暴雨傾盆而下,同時伴著大風和雷電,正在田間勞動的幾位農民來不及回家,急忙來到田間唯一一間小木屋躲避風雨。小木屋臨池塘邊搭建,地勢低洼,周圍空曠,在這種強對流天氣下,形成一雷擊通道,直擊木屋,并且擊中屋內避雨的7人,造成6死1傷。
經現場勘查,此小木屋是一農民為看魚塘搭建的。木屋靠近池塘邊,地勢低洼潮濕,周圍空曠,沒有其他建筑物;魚塘四周平坦,木屋相對較突出,木屋面積較小(約3.5 m2),高約2 m。在事故發生前已經降雨,木屋水汽充沛,在此基礎上形成一雷擊通道,擊中木屋,傳導至木屋內擊中7人。由此可見,雷雨天氣來臨時,在尖聳、孤立的低矮無防雷設施建筑物里避雨是導致事故的原因[2]。
2農村雷電防范措施
隨著邳州市的發展,市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的重視,城市防雷工作有了明顯增強,而農村防雷工作仍面臨著嚴峻考驗。徐橋鎮雷擊事件發生后,引起全國各級部門的重視,邳州市政府也據此加強農村防雷措施,特別是在野外勞作的農民,加強學習野外防雷知識,必要時自救和他救,減少人身安全和財產損失。
2.1政府及氣象部門擴大災害性天氣預警信息
災害性天氣預警是氣象部門公共服務的重要工作,準確無誤的災害預警是減少災害損失的保障,是各級政府部門對災害實施應急處置、管理的重要依據和基礎,是人民生產生活的依賴[3]。為進一步擴大氣象部門災害預警范圍,完善預警應急體系,增強政府和民眾以及偏遠山區對災害預警的重視,在電視臺、電臺天氣預警、短信12121、網絡平臺基礎上,邳州市政府又下發文件,要求26個鄉鎮、防災指揮部和各中小學配備氣象災害預警電子屏,進一步強化氣象公共服務。2008年7月11日,市政府決定在全市486個行政村建立農村氣象信息員隊伍,由村支書兼任信息員,使災害性預警深入民心。
2.2加大防雷科學宣傳
大多數農民至今還在用迷信思想來解釋雷電現象的發生,而不懂得用科學知識解釋雷電,更不會采取科學的措施進行防御。在農村還有很多尚需完善的方面,比如交通欠發達、教育相對落后,針對農村防雷減災的政策還不夠重視,缺乏防雷宣傳教育[4],大多數農民連最基本的防雷避災知識都不懂,一旦遇到雷電就不知所措。據雷電災害資料統計,由雷電災害造成傷亡的絕大部分是農民,且大都是在野外勞作或在基本無任何防雷措施的棚屋大樹下避雨遭到雷擊的。
2.3避免雷雨天氣在野外活動
接到雷電天氣預警,需外出人員應及時取消外出計劃,盡量呆在室內和有避雷設施的建筑物內。因工作需要在野外的人員或在空曠田間勞作的農民,外出時應及時了解天氣預警和當天天氣預報,在雷雨到來之前應撤回到安全地帶,盡量避免雷雨天氣在野外活動。如遇雷雨大風,不要騎自行車、摩托車和開敞篷拖拉機冒雨狂奔。
2.4戶外人員注意及時防御
進入“三夏”農忙時節,農民在田間活動的頻率增高,在雷電交加時,如果感到頭發有刺痛感或頭發豎起,這就是雷電將至的征兆,正在農田干活或空曠地方來不及回家的農民應立即蹲下,穿上雨衣避免淋濕衣服,不要去撐帶金屬桿的雨傘,要馬上丟棄干活用的金屬工具,還要摘下身上的一切金屬物。
3參考文獻
[1] 于東海,翟玉泰,杜建德.農村雷電災害防御工作現狀及對策[J].廣東氣象,2007(B12):133-134.
[2] 戎正鋼,百雪波,李金槐.農村雷電災害原因分析與預防[J].臨滄科技,2006(3):32-33.
第二條在自治區行政區域內從事雷電災害防御活動,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雷電災害,是指因直擊雷、雷電電磁脈沖、靜電、雷電波侵入等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的事件;所稱雷電防護產品,是指接閃器、引下線、接地裝置、電涌保護器以及其他用于雷電災害防御的產品;雷電防護裝置是指由雷電防護產品和其他連接導體組成的雷電防護設施的總稱。
第四條雷電災害防御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防治結合、部門聯動、社會參與的方針。
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雷電災害防御工作的領導,組織有關部門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雷電災害防御工作,提高雷電災害防御能力。
第六條自治區氣象主管機構負責全區雷電災害防御的組織管理工作。州、市(地)、縣(市)氣象主管機構在上級氣象主管機構和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雷電災害防御的組織管理工作。未設氣象主管機構的縣(市),其雷電災害防御工作由上一級氣象主管機構負責。
住房和城鄉建設、公安、工商、質量技術監督等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雷電災害防御的相關工作。
第七條自治區氣象主管機構應當按照合理布局、信息共享、有效利用的原則,編制雷電災害防御規劃,組建雷電監測預警系統,進行雷電災害防御技術的研發、應用和雷電災害風險評估。
雷電災害防御規劃應當包括防御原則和基本要求、災害狀況分析、重點防御區、防御措施、災害監測、預警工程建設等內容。
氣象主管機構所屬的氣象臺站應當加強對雷電及其相應災害性天氣的監測。
第八條應當安裝雷電防護裝置的范圍:
(一)《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規定的一、二、三類防雷建筑物、構筑物;
(二)石油、化工、燃氣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設施和場所;
(三)電力、通信、廣播電視、信息系統和其他重要社會公共設施;
(四)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技術規范規定應當安裝雷電防護裝置的其他場所和設施。
第九條安裝雷電防護裝置,應當由從事雷電災害風險評估業務的機構依據國家防雷標準和技術規范進行雷電災害風險評估;雷電防護裝置的設計與施工,應當按照評估確定的防雷類別與防雷措施開展。
雷電防護裝置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
雷電防護裝置專業設計、施工、檢測,執行國家防雷標準和技術規范。
第十條從事雷電防護裝置專業設計、施工、檢測的單位,應當取得國家或者自治區氣象主管機構根據管理權限和程序頒發的資質證書,在相應的資質范圍內從事設計、施工、檢測。
持有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設工程設計、施工資質證書的單位,可以在核準的資質范圍內從事建設工程雷電防護裝置的設計、施工。
氣象主管機構或者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得要求從事雷電防護裝置設計、施工的單位重復領取雷電防護裝置設計、施工資質證書。
第十一條組織進行新建、改建、擴建建(構)筑物設計文件審查的部門,應當就雷電防護裝置的設計聽取氣象主管機構意見;對新建、改建、擴建建(構)筑物進行竣工驗收,應當同時驗收雷電防護裝置并通知氣象主管機構參加。
第十二條雷電易發區內的礦區、旅游景點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構)筑物、設施需要單獨安裝雷電防護裝置的,雷電防護裝置的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由縣(市)以上氣象主管機構負責。
第十三條雷電防護裝置的施工單位應當按照審核通過的設計文件進行施工;雷電防護裝置的建設單位應當委托具有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的單位進行檢測。
檢測單位對雷電防護裝置的隱蔽工程應當進行逐項檢測。檢測不合格的,應當及時向建設單位提出書面整改意見,并向當地氣象主管機構報告。雷電防護裝置檢測單位對其出具的檢測報告的真實性負責。
第十四條雷電防護裝置使用單位應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雷電防護裝置的日常維護工作,委托具有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的單位定期對雷電防護裝置進行安全檢測。易燃易爆危險環境場所的雷電防護裝置每半年檢測一次,其他雷電防護裝置每年檢測一次。
氣象主管機構應當對雷電防護裝置的使用加強監督檢查,發現雷電防護裝置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向使用單位提出限期整改的書面意見。
第十五條雷電防護產品應當符合國家質量標準;進口的雷電防護產品應當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
禁止生產、銷售、使用國家明令淘汰或者不合格的雷電防護產品。
第十六條禁止實施下列行為:
(一)涂改、偽造或者使用涂改、偽造的雷電防護裝置設計、施工、檢測資質證書以及雷電防護裝置檢測報告等;
(二)在雷電災害裝置設計、施工、檢測中,提供虛假信息、故意使用虛假信息或者隱瞞真實信息等。
第十七條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市)以上氣象主管機構責令改正,并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應當安裝雷電防護裝置而拒不安裝的;
(二)雷電易發區內的礦區、旅游景點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構)筑物、設施單獨安裝雷電防護裝置,未經氣象主管機構設計審核或者竣工驗收的。
對新建、改建、擴建建(構)筑物的雷電防護裝置,設計文件未聽取氣象主管機構意見,擅自交付使用,或者氣象主管機構未參加竣工驗收,擅自投入使用的,處3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第十八條違反本辦法第十六條規定的,按照《氣象災害防御條例》第四十五條規定予以處罰。
第十九條生產、銷售、使用國家明令淘汰或者不合格的雷電防護產品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予以處罰。
第二十條氣象主管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核發雷電防護裝置設計、施工、檢測資質證書,審核雷電防護裝置設計,進行雷電防護裝置竣工驗收等活動中,、、的,由其主管部門或者監察機關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關鍵詞:廣東仁化;農村雷電災害;現狀;防護措施
引言
廣東仁化縣地處珠三角西部,屬于雷暴活動和雷電災害比較頻繁的縣市之一。農村是雷電防御的薄弱區和雷電災害的多發區,是防雷管理工作的簿弱環節,目前,農村大部分房屋無防直擊雷裝置;電源線路、有線電視線路、電話線路都沒有采取任何防雷措施,造成農村雷電災害多發。據有關部門防雷減災調查資料分析,農村雷擊災害約占總數的3/4左右,同時雷擊導致農民電視、電話、有線電視等損壞和引發火災的事例也很多。特別是雷擊造成人員傷亡的事例,農村占80%以上。數據表明,雷電災害無論從數量上還是從危害程度上都是觸目驚心的,農村是雷電防御的薄弱區甚至盲區。因此,讓廣大農村了解雷電相關知識、增強防雷意識、強化防雷措施對農村防雷減災工作十分有利。
1、仁化縣雷暴日數分析
大量的氣象資料統計表明,雷電活動規律大致如下:熱而潮濕的地區多于冷而干燥地區,如山的陽面多于陰面,雷暴頻率是山區多于平原,平原多于沙漠,陸地大于湖海,各地區雷
暴日極大值和極小值差不多出現在相同的月份。
圖1 雷災事故所在地理位置地閃次數月分布圖
本文雷電參數利用閃電定位分析軟件錄入所在位置經緯度導出雷電數據(如圖1、圖2),同時選用仁化縣近30年氣象資料,以及逐年雷暴日數、雷暴初終日,持續期資料以及累年值得出如下結論:仁化縣近30年來(1983――2012)年平均雷暴日為71.3天,屬于多雷區;從前汛期(3-4月份),雷暴日開始出現,雷暴活動活躍月主要集中在4月份至8月份,11-12月、1、2月幾乎無地閃現象;雷暴發生時間主要集中14時至20時,由此可知本縣雷暴活動持續時間相當長。
圖2 雷災事故所在地理位置地閃次數時分布圖
2、雷災事故原因分析
我們通過對農村雷電災害分類分析,總結出了仁化縣多次雷擊的四個原因:一是科學的防雷意識淡薄,封建迷信在農村較為普遍,一旦遭了雷災,村民認為是老天報應,經常隱瞞雷擊事實;二是不懂尋求專業部門進行雷災調查或鑒定,找出雷擊事故的原因;三是農民缺乏必要的防雷常識,野外作業無雷電防護措施,是造成人員傷亡的主要原因;四是雷電預警信息不能及時獲得,農村相對比較廣闊,農民居住也比較分散,通訊設施相對落后,雷電預警信息不能及時傳到農村,農民群眾不能做到提前預防,很可能給農民群眾帶來雷擊事故。農村防雷減災行政管理的約束力薄弱。
2.1地理環境和生產條件的限制
農民的日常生產活動主要在田間進行,田間周圍較為空曠且平坦的水稻田,正是水稻種植季節,水稻田均蓄滿了水,水域面積增大,土壤電阻率明顯下降等處在一個空曠且水域面積大的環境當中,這些地方一旦遇到雷雨大風天氣極容易受到雷擊。田間空曠缺少躲避雷雨的安全之處。下雨時缺少雷電知識的農民經常在樹下避雨,增大遭雷擊的概率,因此很多雷擊事故是在田間農民耕作或躲雨時候發生的。
2.2農村防雷基礎設施建設差
農村房屋基本都是由農民自行建造,在設計時沒有考慮雷電防護措施,建造時沒有安裝防雷裝置。農村電力、通訊設施的防雷裝置不合格,電視天線普遍架設在屋頂,遇到雷雨天氣,雷電流就沿著天線進入屋內,電源線、電話線、信號線隨意的架空引入住房,雷電經過這些架空線竄入屋內,造成家用電器設備損壞,甚至人員傷亡。農村幼兒園和中小學防雷裝置基礎設施嚴重不足,有的甚至沒有防雷設施,學生上課時,教室一旦遭受雷擊,后果不堪設想。
2.3缺乏必要的防雷常識
農民野外作業遇到雷雨天氣缺乏自我雷電防護措施,常常把曠野上的獨立大樹、亭子當作避雷雨的“安全場所”,這正犯了避雷的大忌,很容易遭受雷擊,從而釀成悲慘事故。在野外遭遇雷電來不及躲避時切勿奔跑,要雙腳并攏蹲下,雙手放在膝上,手臂不要接觸地面。不宜在曠野高打雨傘等物體。高舉鐵鍬、鋤頭等物體都會帶來雷擊的危險。雷雨天氣沒有將門窗關閉,造成球形雷電入室引發雷擊。使用設有外接天線的收音機和電視機收聽、收看以及接打電話都很容易造成雷擊。
2.4雷電預警信息不能及時獲得。農村相對比較廣闊,農民居住也比較分散,通訊設施相對落后,雷電預警信息不能及時傳到農村,農民群眾不能做到提前預防,很可能給農民群眾帶來雷擊事故。
3、農村雷電災害防護對策和措施
1)加強農村防雷管理工作。各級人民政府和防雷主管部門應當高度關注農村雷電災害防御工作,要認真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加強農村雷電防御安全管理,有效減輕或避免農村雷電災害的危害。從而達到進一步推進農村雷電防御工作,保障農民群眾的防雷安全。
2)加強防雷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普及防雷知識。農村雷電防御工作既是重點,又是難點。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要加大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廣東省氣象條例》、《廣東省防雷減災實施辦法》等防雷減災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全面提高農民群眾的防雷減災意識,增強雷電災害的防御能力。
3)加強雷電監測的預警預報服務。氣象部門要編制雷電災害防御規劃,建立雷電災害預測預警子系統。以雷電監測站網為依托,建立雷電信息接收和處理平臺,實現雷電信息實時顯示、歷史雷擊災害資料查詢、統計分析等功能,開展雷電災害預警和對策服務[4]。加強雷電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提高雷雨天氣的監測、預報預警水平。要充分利用電視、電話、廣播、互聯網、手機短信息等手段,及時向農民群眾傳播雷電災害預警信息,為廣大農村提供及時、高效的服務,尤其是偏僻的山區。
4、結語
考慮到農村雷電災害的實際情況,從導致農村雷電災害事故頻發的主要原因中吸取教訓,根據實際情況,采取相應的雷電災害防護對策和措施,能有效減輕或避免雷電災害給廣大農村和農民群眾的危害。
參考文獻
[1] 董德文,申紅石.農村防雷的存在問題及解決措施[J].硅谷,2009(1):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