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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市、縣要根據當地經濟社會需要和市場容量,審批設立房地產開發公司、物業管理公司和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避免出現一哄而上,過多過濫的現象。并要按國家和省規定的資質條件,嚴格把關,不具備條件的不核發資質等級證書和不準其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物業管理和房地產中介服務等業務。
二、建立規范的房地產開發公司、物業管理公司和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設立審批和資質審查制度。一般按如下程序進行:
(一)由企業主管部門或股東向建委或房地產管理局提出申請;
(二)經建委或房地產管理局批準后,持批文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公司(機構)名稱核準手續;
(三)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名稱后,持核準名稱文件到建委或房地產管理局申請資質審查;
(四)經審查合格發給資質證書,持資質證書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工商登記等手續。
三、考慮到我省已有房地產開發公司的開發能力已遠遠超過房地產開發經營市場的實際需要,今后一段時期,除確實資金雄厚和承擔政府指定的開發項目外,不宜再批準設立新的房地產開發公司。已有的房地產開發公司,要加快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步伐,向股份制和有限責任公司過渡。并積極引導和鼓勵有實力的房地產開發公司兼并、收購中小型開發公司,培育和發展一批大型房地產集團企業,在我省房地產開發經營和住宅小區開發建設中起主導和骨干作用。
一個部門或企業原已設立有多家房地產開發公司的,在深化企業改革中,要積極創造條件,組建大型集團企業,形成資金、人才和管理優勢。
對設立后多年沒有開發業績的開發公司,要取消其房地產開發經營資格,以后需要開展此項業務再重新申請。
四、設立物業管理公司,一般要有比較明確的可管物業,并不少于5萬平方米。達不到要求的,市、縣建委或房地產管理局要做說服工作,盡可能動員開發建設單位將其移交給已有的專業化物業管理公司管理。一個開發公司,其開發經營的物業超過5萬平方米的,原則上也只準許設立一家物業管理公司,促使其形成規模管理,有利于提高管理水平和降低管理成本。
五、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在房地產市場發展較快,房地產交易活動比較活躍的市、縣,可發展快一些。但也要充分考慮市場的需要和實際容量,避免出現失控和造成惡性競爭。一些部門申請設立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容易造成壟斷性經營(服務)的,應予限制。同時,為促進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加快向專業化、社會化方向發展,一個部門或企業一般不宜申請設立兩個以上(含兩個)業務相同的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
房地產開發公司設立的機構只銷售自己開發經營的商品房的,不需要申請房地產資格。
六、各級建委和房地產管理局對物業管理崗位人員、房地產估價員和經紀員的培訓和考試發證工作,也要從各地實際需要出發,基本滿足市場需要后可暫停一段時間,把培訓的重點放在已有專業人員的提高上來。通過對各類房地產專業人員培訓的控制,達到調控物業管理公司和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保持適度發展的目的。
七、各市可根據建設部和省建委規定的審批權限,審批房地產開發公司、物業管理公司和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的設立和資質。并于每季度首月10日前把前一季度批準設立的房地產開發公司、物業管理公司和房地產經紀()機構,統一列表報送省建委房地產業處備案。不報省備案的,年審時不予受理。
2000年6月29日在北京召開了銷售“放心房”、提供“放心中介”聯合宣言大會之后,陜西、江蘇、廣東、江西、山西、貴州、上海、天津、武漢、哈爾濱、長春、長沙、青島等省、市也先后在當地開展了“放心房”、“放心中介”承諾活動。經濟日報、城市開發雜志、中國房地信息等媒體對承諾活動的進展情況進行了跟蹤報道,通過開展承諾活動,提高了企業的質量意識和自律能力,解除了購房者的后顧之憂,取得了明顯的成效。為了配合國家整頓和規范市場秩序的要求,進一步將銷售“放心房”、提供“放心中介”聯合宣言活動推向深入,現將下一步“聯合宣言活動”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開展“聯合宣言活動”的調查采訪活動。5月下旬,“聯合宣言活動”組委會將組織有關媒體分2片進行調查采訪(調查采訪方案附后)。為了配合做好調查采訪活動,請各調研城市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和房地產管理部門按照調查采訪方案的要求準備詳細匯報材料,并分別組織由承諾和未承諾企業,購買承諾企業銷售的商品房的代表、接受過承諾中介機構服務的代表參加的座談會。調查采訪期間,各城市要組織當地有關媒體參加調查采訪,設立專門的投訴熱線電話,并向社會公布。調查采訪活動差旅費用由部里統一安排,接待應盡可能從簡,不得給承諾企業增加不必要的負擔。
二、召開座談會。調研結束后,將在適當時間召開由新聞媒體、承諾企業、非承諾企業及部分業主代表參加的座談會,分析“聯合宣言活動”中存在的問題,聽取各方對“聯合宣言活動”的意見和建議。
三、開展書面調查。“聯合宣言活動”組委會將委托中國房協城市開發專業委員會下發書面調查表,了解政府主管部門、承諾企業開展承諾活動的情況;同時委托中國住宅與房地產信息網(realestate.gov.cn)、搜房網站(soufun.com)通過網絡廣泛征求社會各界對“聯合宣言活動”的意見和建議。
四、召開承諾企業授牌大會。根據承諾活動方案(建住房電〔2000〕7號),今年6月底將召開表彰大會,對承諾活動中表現好的單位,授予銷售“放心房”企業和提供“放心中介”機構稱號。表彰名單由各省、自治區建設廳,直轄市建委、房地產管理局從參加承諾活動的單位中評選上報,名額不限,上報截止時間6月15日。上報前,各地應將擬上報的承諾單位名單及承諾企業在承諾后銷售的樓盤在當地媒體上公示2周,接受群眾監督,并根據群眾投訴情況進行綜合評比后上報。未按“聯合宣言活動”方案要求設立投訴電話、懸掛“‘銷售放心房、提供放心中介’聯合宣言”以及在承諾期間未銷售商品房、提供中介服務的,不得上報。
附:銷售“放心房”、提供“放心中介”聯合宣言活動調查采訪方案
銷售“放心房”、提供“放心中介”聯臺宣言活動自去年6月29日開展以來,已收到良好的社會反響。為了深入了解各地開展活動的情況,充分宣傳在“聯合宣言活動”中取得突出成效的地區和單位的典型經驗,總結分析目前在房屋銷售和中介服務中存在的問題,進一步推動“聯合宣言活動”走向深入,“聯合宣言活動”組委會將會同中國消費者協會、經濟日報社組織部分新聞單位進行調查采訪。
一、調查采訪的對象和范圍:
1.有關城市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和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
2.參加“放心房”、“放心中介”承諾活動的開發企業和中介機構;
3.購買承諾企業銷售商品房的代表、接受承諾中介機構提供服務的代表。
二、調查采訪的內容:
1.聯合宣言大會后,承諾活動在當地的開展情況;
2.成效突出的承諾企業的做法和典型經驗;
3.“聯合宣言活動”存在的主要問題;
4.消費者反映及投訴的主要問題的處理情況;
5.對承諾活動的建議。
三、調查采訪的方式:
1.由建設部、中央新聞單位和行業新聞媒體分組分片進行,每個城市召開2次座談會,并調查1-2個承諾企業。
2.普遍調查和重點采訪相結合。調查采訪當地開發主管部門負責接待,提供重點采訪線索,并設立熱線電話,隨時聽取群眾反映。
3.在媒體上對各地活動開展情況和效果給予綜合報道,對正、反兩方的典型進行宣傳和曝光。
4.匯總分析調查情況:
(1)承諾企業和地方主管部門的主要做法和經驗;
(2)各地反映出的主要問題;
(3)各地對下一步活動的建議。
四、參加調查采訪的新聞單位:
新華社、人民日報、經濟日報、中央電視臺、中央人民廣播電臺,建設報、《城市開發》、《中國房地信息》,以及當地有關媒體。
五、調查采訪的時間和地區:
時間:5月上旬,具體時間及行程安排另行通知。
現將(1990)41號《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關于進一步清理整頓房地產開發公司意見的通知》轉發給你們,請貫徹執行。有關房地產開發企業納入預算管理的問題,待財政部做出具體規定后再組織實施。
各行要結合房地產開發公司清理整頓工作,認真貫徹國務院國發(1989)39號文件中關于“各商品房屋開發公司的建設資金(包括預收購房款)一律存入建設銀行……,實行統一管理,其他銀行不得辦理商品房屋建設項目的資金撥付業務”的規定,清理解決房地產開發公司多頭開戶問題,使所有房地產開發公司都在建設銀行開立基本結算戶。
各行自辦的房地產開發公司,要按照當地政府的統一部署,認真進行清理整頓。文件中提出的“與專業銀行脫鉤”,是指各行自辦的房地產開發公司應成為獨立法人,實行獨立核算,納入國家預算進行管理,就地交稅,但隸屬關系不能變,仍要掛靠建設銀行;文件中提出的“歸口建設部門管理”,是指在行業政策上要歸口管理,執行建設部門統一的規定,接受建設部門的監督和指導。凡經當地清理整頓公司領導小組批準保留的公司,要加強內部管理,建立各種形式的責任制,健全規章制度,認真執行國家有關的政策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