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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調查的目的
為認真抓好我校師德師風建設,進一步加強學校管理,共建和諧校園,
促教育教學工作的不斷深入和可持續發展,
辦學生開心、
家長放心、
社會滿意的學校,向教師、家長、
學生發放《學校領導班子師德師風建設工作問卷調查表》《安國中學師德師風建設家長問卷調查表》及《安國中學師德師風建設學生問卷調查表》,征求教師、家長和學生對學校師德師風建設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二、調查對象7—9年級部分學生及家長。
三、調查地點
學校
四、調查方式和方法
為確保每一位教師、家長、
學生能夠毫無顧慮地填寫自己的意見,
我們的問卷調查采用無記名方式;
各班班主任和任課教師回避。
五、調查資料整理
由學校辦公室將調查資料進行分析、
整理、存檔。
六、成立工作領導組
組長:陳
剛
副組長:
安志龍
組員:王新明
王興平
王寧
李強
楊興輝
七、具體措施:
1.
精心設計問題。教師問卷我們的問題設計為12個題目,學生問卷我們的問題設計為20個題目,家長問卷我們的問題設計為
8個題目,涉及師德師風內容,選擇題便于學生、家長答題。
2.
指派專人發放。教師問卷由學校辦公室王新明發放,家長問卷由德育處李強同志發放,學生問卷調查由八年級四個班主任汝福強
路瑤
魏潔
馬仕文發放。
3.
注意回收方式。為確保每一位家長、學生能夠毫無顧慮地填寫自己的意見,問卷調查采用無記名方式,交學校辦公室。
4.專人統計分析。本次的教師、家長、學生問卷調查覆蓋面廣,基本涵蓋了學校所有教師,各個層面的學生家長,和八年級全體學生,采用無記名方式,調查結果具有較強的全面性、真實性和權威性,
一、活動目標
以黨的精神為指導,牢固樹立“育人為本、德育為先”的教育理念,以提高教師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為重點,著力解決師德師風建設中的薄弱環節和教師隊伍中的突出問題,極力打造一支品德高尚、知識淵博、精于教書、勤于育人、為人師表、群眾滿意的教師隊伍,努力實現教師政治素質和師德素養有新的提升,服務社會、服務家長、服務學生有新的提升。
二、活動內容
1.開展一次師德教育活動。采用集中學習與個人自學相結合,組織教師認真學習《教師法》、《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和《**市教育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師德建設的意見》、《**市中小學教師違反師德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市關于禁止中小學教師從事有償補課的暫行規定》等一系列加強師德師風建設的文件精神。認真組織教師學習最美教師楊向明等師德典范的先進事跡,通過舉辦師德論壇、師德模范報告會、師德形象大討論等形式,進一步激發廣大教師愛崗敬業、教書育人、為人師表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提高廣大教師的遵紀守法意識和職業道德水平。
2.開展一次警示教育活動。邀請有關專家來校作黨風廉政主題報告,通過“廉政、效能、作風”專題討論、黨風廉政建設專項督查、教師演講比賽等形式,進一步強化教育系統廣大干部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廉潔自律意識,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道德和黨紀國法兩條防線,時刻警鐘長鳴、自警自醒,管好自己,抓好班子,帶好隊伍,樹立我校教育清正廉潔的良好形象。
3.開展一次自查自糾活動。組織教師從思想和行為上回顧自己的從教經歷,對照師德規范進行深刻剖析,形成自查剖析材料,并通過座談會、宣傳欄、師德論壇等形式組織交流。重點圍繞師德師風建設的政策、規定和要求,進行“八查八看”,即,查執行教育方針政策情況,看是否有重教書輕育人,把不健康的思想和錯誤言論帶進課堂的行為;查熱愛學生、尊重學生人格情況,看是否有諷刺、挖苦、歧視、侮辱學生,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等工作方法簡單粗暴的行為;查關愛學生、注重學生全面發展的情況,看是否有不關心甚至放棄學習困難生的行為;查為人師表、廉潔從教情況,看是否有向學生推銷或變相推銷教輔材料和商品、向學生或家長索要財物、亂收費、有償補課等違規行為;查遵紀守法及遵守社會公德情況,看是否有賭博或參與變相賭博、參與惡意欠貸、酗酒、違公德行為;查樹立教師良好形象情況,看是否有語言不文明、衣著不得體、行為不檢點等行為;查關心集體、尊重同事情況,看是否有損害集體榮譽和不利于團結的行為;查工作作風、工作紀律情況,看是否有作風不踏實、紀律松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為。
4.開展一次“有償補課專項整治”活動。組織學習貫徹《市教育局印發<關于禁止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的暫行規定>的通知》,建立層級管理責任和“禁止有償補課”自查制度,層層簽訂責任書,公開舉報電話,定點設立舉報箱,自覺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的監督。重點整治教師以學科教學為內容,在雙休日、節假日和其他課余時間,招收學生在家中或在校內外單獨或與他人合伙租(借)用場地進行教學活動和利用職務之便強制、誘導或暗示學生參加有償輔導的行為。通過明查暗訪、專項督查等形式,對有償補課行為,有報必查,查實必處。
5.開展一次“雙諾雙評”活動。結合民主評議行風“回頭看”,組織開展“雙諾雙評”活動。“雙諾”,即:學校圍繞依法治教、規范辦學、校務公開、師德建設等內容向社會承諾,教師圍繞愛崗敬業、教書育人、為人師表、廉潔從教等內容向家長承諾,向社會公示教育內部自律要求,自覺接受社會監督;“雙評”,即:家長針對教師師德、從教行為、學養素質等方面評議教師,教師針對校長履職、民主管理、廉潔自律等方面評議校長,廣泛吸納群眾意見,促進教育教學質量提高。
6.開展一次“科任教師進家庭、黨員教師進社區”服務活動。組織教師利用節假日和課余時間,走訪學生家庭,了解其基本情況和學生在家的學習環境、學習生活習慣,反饋學生在校學習情況及表現,共同探討促進學生發展的教育措施和方法,解答家長關注的教育政策和熱點問題,介紹學校辦學理念和育人特色,宣傳科學的家庭教育觀念和方法,聽取家長對學校工作的意見和建議。通過教師與學生家長的溝通交流,形成學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合力,密切學校與家庭的聯系,為學生的健康成長提供不竭的“正能量”,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定期組織黨員教師深入社區,開展黨員義工服務活動,輔導學生完成課外作業,開展政策咨詢,了解群眾的教育需求。通過“零距離”服務,貼近教育民生,解決教育難點、熱點問題,實現“教育向社會延伸,課堂向社區延伸”,努力讓學生滿意、家長滿意、群眾滿意。
三、活動要求
1.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學校領導高度重視,成立了師德師風領導小組,由戴濟林校長任組長,把主題教育實踐活動作為當前的一項重要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健全組織,制訂方案,明確責任,結合實際,扎實推進。校長作為學校師德師風建設的第一責任人,負總責、親自抓,防止流于形式,切實抓出成效。
2.精心組織,科學安排。結合學校實際,統籌安排,堅持師德師風教育實踐活動與行風評議“回頭看”活動相結合;自主學習與集中學習相結合;“八查八看”與制度完善相結合,制定切實可行的活動計劃,把任務細化分工,把握時間節點,切實抓好實踐教育活動的組織實施。
一、 指導思想
以“辦人民滿意幼兒園、辦人民滿意教育”為宗旨,深入開展“回歸責任,增強使命”師德主題教育活動,大力弘揚無私奉獻的高尚師德,提高教師職業道德水平,著力解決師德建設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加強師德師風建設。
二、 目標任務
認真學習貫徹《教師法》、《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貫徹落實望都縣教育局關于開展“回歸責任,增強使命”師德主題教育活動的意見精神,進一步增強教師熱愛教育,熱愛幼兒園,熱愛幼兒,依法執教,自覺履行教書育人的神圣職責。
三、實施步驟
(一)全面啟動階段(8月27日——9月30日)
1、健全組織機構,幼兒園成立以園長為組長的師德師風建設領導小組,召開動員大會。
2、組織教職工學習《教師法》、《義務教育法》、《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等法律法規和相關文件。
3、進行專題講座,學習先進事跡。
4、組織教職工進行師德師風大討論,開展自查自糾整改活動。
附:教職工反思整改內容及標準
①思想方面有沒有違背教育方針、政策,散布傳播有害學生身心健康的思想言論;有沒有只顧個人得失,不顧全大局,或只教書不育人的思想。
②工作方面有沒有敷衍塞責、馬虎從教,不備課,不批改作業,上班炒股,從事第二職業等行為;有沒有拒不接受學校正常工作安排,消極怠工,甚至擅自脫崗行為;有沒有不愛學習,不鉆研業務,將他人的成果據為己有用于晉職晉級的行為;有沒有諷刺、挖苦學生,歧視差生,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的行為。
③行為方面有沒有家教,向學生、家長推銷教輔資料,接受或索要學生、家長財物等以教謀私的行為。
④學校要認真查找是否有強制學生收費補課,利用學校食堂、小賣部謀取小集體利益等辦學行為不規范的問題。
(二)貫徹落實階段(10月1日——11月31日)
1、開展師德承諾活動。與教師簽訂《教師師德師風承諾書》,進一步提升教師依法治教的責任意識。
2、圍繞“回歸責任,增強教師使命感”這個主題,開展演講比賽和征文活動。
3、關注教師心理健康,提高教師“幸福”指數。
4、繼續開展教師師德考核工作,建立和完善師德建設的長效機制。
(三)總結評價階段(12月1日——12月20日)
1、結合學習新八德和有關文件,開展學習交流活動。
2、按要求及時開展自查自糾和自評。
四、活動要求
1、組織教師集中學習和大討論等各項活動,要有學習、有講座、有記錄、有體會。
2、集中學習至少要安排4次以上,每個教職工讀書筆記不少于4篇,學習心得不少于2篇。
師德師風建設領導小組
組 長:高瑞紅
副組長:王改香
成 員:胡英敏 郭秀主 張東方 張彩虹
附件 :《望都縣教師師德師風承諾書》
《望都縣教師師德師風承諾書——“十不”準則》
1.不準宣揚封建迷信和歪理邪說、傳播有害學生身心健康的觀點和思想。
2.不準參與、酗酒等違反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的不健康不文明活動。
3.不準從事有償家教和違規從事校外教學、培訓、輔導或商業活動。
4.不準體罰、變相體罰學生或者出現其他侮辱學生人格尊嚴、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
5.不準向學生推銷或變相推銷教輔資料、商品和向學生、家長索要錢物,托辦私事。
6.不準上無備之課,不布置、不批改學生作業。
7.不準上課遲到、早退,擅自停課、缺課。
8.不準上課時間接聽私人電話或做與課堂教學無關的事。
9.不準弄虛作假、欺上瞞下、玩忽職守。
10.不準對教育教學工作敷衍推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