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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以來,因為各種原因,造成的電費無法及時回收,使陳欠電費數額日益增大,嚴重影響了我局的經濟運轉及各項經濟指標的完成。為了扭轉這一被動局面,切實保證企業的經濟利益不受侵害,我局在2013年將加大力度回收陳欠電費,特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指導思想和目的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及十六屆五中全會精神為指導,以《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和《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為依據,以清理陳欠,保證企業經濟利益為重點,切實解決陳欠電費回收中的各種問題,確保陳欠電費順利回收
組織領導
為切實組緹好陳炙電費回收工作
1、成立陳欠電贅回收領導小組
陳欠電費回收工作安排
(一)陳欠電費回收任務安排:
1、各供電所的2011年、2012年、2006年欠費必須在200年7月31日前按任務表無條件全部收回(任務數見附表一)
2、2011年以前年度欠費各所必須在2013年7月31日前回收全部陳欠電費的35%以上,12月10日前回收全部陳欠電費(任務數見附表一)
(二)陳欠電費回收工作,分為以下四個階段進行:
第一個階段:宣傳發動階段(2013年3月26日一2013年3月31日)
l、利用廣播電視進行宣傳,采取電視講話,宣傳《電力法》及《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各供電所在本所轄區內張貼依法清欠的標語,同時可以采取走鄉串戶方式,對用戶進行宣傳教育。通過宣傳,使用戶依法用電,依法交費。
2、召開動員大會,使全體職工認清當前陳欠電費回收任務的嚴峻性,激發全體職工清理陳欠電費的積極性和能動性。
3、各供電所要在本轄區內召開動員大會,使供電所的職工及農村電工都能充分認識到完成陳欠電費回收任務的必要性,使廣大職工及農村電工都能積極參與到陳欠電費回收工作中。
第二個階段:摸底排查階段(2013年4月1目一2013年4月10日)。各供電所對本所轄區內各拖欠電費客戶現狀進行全面摸底統計,并對每一個拖欠電費客戶針對具體情況制訂出相應的回收方案,列出陳欠電費每月計劃回收進度,報局陳欠電費回收領導小組辦公室,為切實保證陳欠電費順利回收,各所應將陳欠電費進行分包,責任到人。陳欠電費摸底統計表模版見附表二,陳欠電費每月計劃回收進度表模版見附表三,各所務必于4月10日前報財務科。
第三個階段:清理回收階段(2013年4月11日一2013年12月10日)。各供電所根據制訂的回收方案采取相應的對策,積極開展陳欠電費回收工作
1、落實電費回收責任制。與各供電所簽訂陳欠電費回收責任書,進一步健全和完善陳欠電費回收激勵機制,嚴格考核,各供電所內部也要將陳欠電費回收責任到人,制訂相應獎懲制度,調動供電所工作人員的積極性。
2、清理內部職工欠費。不管何種原因,在陳欠電費清理回收階段,各供電所必須將內部職工的欠費全部清理完畢,到期仍末交清的職工停職待崗(停職期間,扣發全部工資)。另外,本局職工親屬或因職工擔保而導致欠費的用電戶,視同該職工欠費,由職工或擔保人負責在清理回收階段內將欠費全部回收。
3、清理農村電工欠費。要將農村電工前欠電費無條件收回,拒不上繳的予以解聘,并將把相關欠費資料交由檢察院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4、加強與用電大戶溝通,對于尚存續企業,根據企業實際情況,制定陳欠電費回收計劃。遇到企業破產或轉制的要提前介入,及時了解,想盡千方百計還清欠費。
5、運用法律武器,采取法律手段。對于企業不景氣及部分惡意欠費或釘子戶,可以按照《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相關規定,按照國家規定的程序停止供電。對那些欠費事實清楚,欠費人有一定償還能力的用戶,可以向法院提出支付令申請,欠費人不履行支付令的,及時向法院申請執行,通過采取必要的行政、法律手段,依法回收陳欠電費。
6、靈活變通,多渠道回收電費。采取物資串換,房產抵押,土地使用等辦法沖抵電費。
7、對于在回收陳欠電費過程中暴力抗費的用戶,要與局治安室及公安部門取得聯系,及時進行相應的處理。
8、已進行壞帳核銷的陳欠電費,在做好帳銷案存的同時,此次仍然應積極進行回收。
清理回收階段,陳欠屯費清理回收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對各單位回收陳欠電費情況每月進行調度,陳欠電費回收情況各所每月要單獨報表,(陳欠電費月回收進度表模板見附表四)陳欠電費月回收進度表務必于每月30日前報財務科,財務科每月出一次陳欠電費回收專題簡報,就各所陳欠電費回收情況進行排序,在陳欠電費月調度會上未完成月回收計劃的供電所所長要作出書面檢查。每月在千分考核中,將電費回收項目中拿出50分,作為陳欠電費考核分數進行考核。
第四個階段:總結表彰階段(2013年12月11日-2013年12月31日)。12月11日前,各供電所要對本單位轄區內收回陳欠電費情況進行總結,報陳欠電費清理回收領導小組辦公室。12月底前,陳欠電費清理回收領導小組辦公室就陳欠電費清理回收進行綜合總結驗收,就各單位任務完成情況分別給予獎勵和處罰:(1)未進行壞帳核銷的陳欠電費,在完成任務的基礎上收回陳欠電費將給予回收金額20%的獎勵,相關配令單位也將享受獎勵額(2)收回已進行壞帳核銷的陳欠電費,將給予回收金額50%的獎勵;(3)到期未完成陳欠電費回收任務的供電所,所長、副所長及會計的年終考核獎將全部予以免除。對在此次陳欠電費活動中表現突出的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將進行表彰獎勵,對在陳欠電費清理回收中暴露出的問題,要找出原因,制定對策,以實現既定目標。
要求
1、提高認識,抓好服務。各供電所要結合本所實際情況,認真動員,提高全體職工的思想認識。本著千方百計收陳欠的原則,既要宣傳“依法用電,依法交費”的道理,又要抓好優質服務,以情感人,不斷改善服務環境,完善服務措施,把“千言萬語、千辛萬苦、千方百計”的“三千”精神落在實處,把陳欠電費回收工作和其他工作有機結合起來,在用戶中造成用電依法交費的氛圍。
2、明確職責,確保質量。各單位要明確責任,統籌安排,將陳欠電費任務責任到人,有計劃、有步驟、有措施地組織好陳欠電費回收工作,領導小組要定期召開會議,研究當前問題,部署下一步工作,確保陳欠電費回收任務順利完成。
3、在陳欠電費回收活動中,要堅決反對“上清下不清’的做法,上繳陳欠電費的同時,必須保證對用戶實收100%,隱瞞真相,以后又暴露出呆帳、壞帳的,要給予責任人嚴厲的處分。
4、鞏固成果,完善機制。各單位要認真總結經驗,積極主動的進行溝通,及時匯報存在的問題,確保陳欠電費回收到位,同時完善電費回收管理機制,保證陳欠電費逐月償還,杜絕新欠電費的發生,使電費回收管理工作進入良性循環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