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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25條和縣委組織部《經濟責任審計事項委托通知書》的要求,現制定縣2013年度縣級機關部門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方案。
一、審計目標
以促進領導干部推動科學發展為目標,以領導干部守法、守紀、守規、盡責情況為重點,以領導干部任期內單位財政財務收支以及有關經濟活動的真實、合法和效益為基礎,重點對近三年(不足三年的以實際任期)的國家方針政策執行、國有資產管理、重大經濟決策、執行財經政策法規、重點專項資金使用績效情況以及與財政收支活動相關的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與執行情況的審計監督,評價被審計領導干部任期內在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財務收支、機關運行效能、重大經濟決策、內部管理、遵守財經紀律、廉潔自律等方面的履職情況;增強領導干部勤政廉政、依法行政、科學行政、民主行政的意識;促進領導干部樹立正確的政績觀,提高行政管理水平。
二、審計對象及審計期間
根據縣委組織部委托,2013年科級部門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項目共12個。具體審計對象及審計期間以縣委組織部經濟責任審計委托通知書為準。
三、審計內容和重點
㈠部門預算執行及財政收支情況
⒈收入情況:審查是否存在違反規定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或超標準、超范圍收費的現象;是否存在越權減免、緩收非稅收入的現象;非稅收入入庫是否及時,有無滯留、坐支應上繳財政收入的現象;票據管理是否規范,有無未按規定開具票據和使用非法定票據的現象;計算收入預算執行率,具有行政處罰職能的部門的罰沒收入入庫率,評價部門收入預算實現情況。
⒉支出情況:審查支出預算的編制是否科學、完整,是否存在無預算支出以及擠占、挪用和調劑使用專項資金(專項業務費)的現象;審查部門支出是否合規,有無超標準發放獎金、補貼以及單位支付應由個人承擔的費用的現象;關注任期內“三公經費”支出預算執行及增長數,評價其執行厲行節約相關規定、壓縮行政開支情況;計算支出預算執行率,評價部門預算執行情況。
㈡重大經濟決策情況
是否建立了科學、完善的重大決策管理機制;具體決策事項其依據是否充分,是否遵循科學發展觀,是否符合上級有關方針、政策;決策程序是否民主、規范、科學;決策是否得到了及時、有效執行,重要投資項目的建設和管理是否符合有關規定;相關政策執行后是否取得了預期效果,其經濟效益、社會效益以及環境效益如何。
㈢資產管理情況
是否建立了相關管理制度,有關賬冊、資料是否完整、登記是否及時,賬賬、賬實是否相符;資產購置是否執行有關政府采購程序,是否按預算采購;資產處置的程序是否合規,處置收益是否及時、足額按規定渠道入賬;資產的出租、出借等是否按規定履行了相關手續,收益是否及時、足額按規定渠道入賬。
㈣內控制度建立及執行情況
單位是否建立相關內控制度,其科學性和可行性如何,是否符合單位實際;相關內控制度是否得到了全面、有效的執行,其執行效果如何。
㈤專項資金使用管理情況
⒈財政專項資金扶持項目其立項依據是否充分,項目的布局和投向是否合理,是否進行了可行性論證;項目申報、審批、驗收程序是否合規,手續是否完備,有無虛假立項、重復申報騙取財政資金的行為;項目的后續(跟蹤)管理是否到位,臺賬資料是否齊全;
⒉財政專項資金分配的模式、程序和依據是否科學、合理,由主管部門實際分配的資金與項目實施單位申報或財政核準的內容是否一致,資金下達是否及時,特別關注是否存在以違規收取“項目管理費”、“評審費”、“贊助費”等形式造成專項資金“回流”的現象;
⒊財政專項資金的管理、核算是否合規,關注要求封閉運行的資金是否建賬獨立核算,實行報賬制的相關原始單據手續是否完備,實行撥付制的是否直達具體項目實施單位,是否存在擠占、挪用和調劑使用專項資金的行為。
⒋通過延伸審計調查具體的項目實施單位,對項目主管部門管理或實施的項目實施后產生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資源和環境效益進行評價。
㈥對下屬單位的管理情況
通過延伸審計下屬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以及其他有關經濟活動情況,評價被審計領導相關管理職能的履行情況,重點關注被審計領導直接分管的下屬單位。
㈦遵守財經法規和廉潔自律情況
根據財政收支審查的情況結合民主測評、座談會以及個別談話等形式,評價單位和領導干部個人遵守財經法規以及領導干部個人廉潔自律的情況。
㈧離任交接情況
審查領導干部離任時,是否按照規定辦理相關經濟事項及公有財物移交手續。
四、審計工作組織安排
為了加強對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審計局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錢勇同志任組長,袁紹兵、姜鴻翔、肖娟、陶國軍、劉亞林、孫佩紅同志為成員。領導小組負責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內部組織、外部協調及重大事項的統一處理。經濟責任審計科負責具體審計事項的扎口管理。
五、審計工作要求
1.嚴格規范程序。根據《國家審計準則》以及《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中的相關規定,嚴格按照規范程序實施,并做到突出重點、不漏項、不缺項。每個項目出具兩份審計通知書(財政收支審計通知書和經濟責任審計通知書);審計結束后,形成三份審計報告(財政收支審計報告、經濟責任審計報告、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報告),在審計的各個階段所形成的各類文書其格式及內容均要符合局機關的統一規定;項目結束后,每個單位形成一個案卷(財政收支審計與經濟責任審計合并組卷)。
2.謹慎實施操作。認真開好進點會,組織好民主測評;審計涉及事項應查明審透,杜絕敷衍了事;審計評價應當與審計內容相統一,對審計過程中未涉及、審計證據不適當或者不充分、評價依據或者標準不明確以及超越審計職責范圍的事項,不發表審計評價意見;對領導干部責任的界定要做到有理有據、合情合理,要合理劃分直接責任、主管責任和領導責任的區別,避免因責任界定不當而影響審計結果的應用、影響審計機關的形象。
3.講究審計工作效能。各審計組要按照工作方案中確定的時間部署的要求組織實施,并定期進行階段性審計情況匯集。
4.嚴守審計紀律。各審計組應嚴格執行重大審計事項報告制度;嚴格遵守“審計八不準紀律”并實行審計公示制度,自覺接受被審計單位監督,樹立良好形象。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孫佩紅同志為監督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