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縣校舍安全實施方案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編者按:本文主要從目標任務和基本原則;實施范圍和主要環節;資金籌措和管理;組織實施;;進行講述。其中包括:目標和任務;基本原則;實施范圍;主要環節;資金安排實行省級統籌,市縣負責,中央財政補助;縣財政要多渠道籌措專項資金,積極調整支出結構,集中財力支持工程的實施;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從制度上規范和約束資金的分配和使用;加強政府領導,建立健全工作機構;明確部門職責,協調聯動形成合力;強化項目管理,著力打造“精品工程”;加強監督檢查,建立健全責任追究制度等,具體材料詳見:
為確保全縣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以下簡稱“工程”)順利實施,切實保障廣大師生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務院印發的《全國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實施方案》、省政府印發的《**省中小學校舍工程實施方案》以及《**市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實施方案》,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任務和基本原則。
(一)目標和任務
總體目標:對全縣中小學校開展抗震加固、提高綜合防災能力建設,使學校校舍達到重點設防類抗震設防標準,并符合對地面塌陷和洪水、火災、雷擊等災害的防災避險安全要求。
主要任務:從20**年開始,用三年時間,對地震重點監視防御區、七度以上地震高烈度區,洪澇災害易發地區的各級各類城鄉中小學存在安全隱患的校舍進行抗震加固、遷移避險,提高綜合防災能力。其他地區,按抗震加固、綜合防災的要求,集中重建整體出現險情的D級危房、改造加固局部出現險情的C級校舍,消除安全隱患。20**年完成加固、改造規劃三年總工作量的30%,20**年完成三年總工作量的60%,20**年完成三年總工作量的10%。
(二)基本原則
1.科學規劃,合理布局。充分考慮城鎮化進程、人口流動、學齡人口變化趨勢等因素,結合全縣中小學布局調整規劃,科學制訂“工程”總體規劃。中小學布局調整規劃明確撤銷的學校,不再列入工程實施范圍,由當地政府統籌安排。
2.統籌安排,均衡發展。整合項目和資金,與正在實施的“中西部農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校舍維修改造工程”、“新農村衛生新校園工程”、“農村校舍樓房化工程”等專項工程有機結合,促進區域間、校際間辦學條件均衡。
3.突出重點,分步實施。要確定優先順序,分清輕重緩急,重點解決好地震重點監視防御區、高烈度區、人口稠密地區和地質災害易發區的校舍安全改造及其他地區的D級、C級危房改造。
4.嚴格標準,確保質量。嚴格按照國家建筑方面的法律法規、中小學校建設標準、建筑設計規范以及重點類抗震設防標準等強制性標準和規范要求,進行中小學校舍的選址、勘察、設計和建設,確保安全、經濟、實用和適用。
二、實施范圍和主要環節
(一)實施范圍
“工程”覆蓋縣城和農村、公立和民辦的所有中小學。
(二)主要環節
1.全面進行中小學校舍排查、鑒定。縣政府組織相關部門和技術力量,對本行政區域內各級各類中小學校現有校舍進行逐棟排查,按抗震設防和有關防災要求,出具校舍安全排查報告。根據排查結果和學校隸屬關系,由縣政府組織具備相應資質的機構對校舍逐棟鑒定,并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鑒定報告。凡是沒有按照重點設防類抗震設防要求進行建設和建筑管理基礎資料缺漏嚴重、建設程序不合規范的校舍,必須由有資質的專業機構進行檢測鑒定。依據排查、鑒定結果,為每一棟校舍建立安全檔案,納入全國中小學信息管理系統,全面反映中小學校舍基本安全情況,并據此制訂“工程”規劃和具體工作方案。20**年9月20日前,我縣要完成本行政區域內各級各類中小學校舍的排查鑒定。20**年5月以后已經排查并形成鑒定報告的校舍,可不再重新鑒定。
2.科學制定“工程”實施規劃和方案。根據排查、鑒定結果,按照進一步優化中小學布局的工作要求,制定校舍安全工程三年總體規劃、分年度實施計劃以及單體建筑物的改造加固方案。
20**年8月10日前,我縣根據階段性的排查、鑒定結果,按照輕重緩急的原則,制訂20**年度加固、改造計劃,立即對D級危房進行改造,抓緊啟動一批工程項目;20**年10月20目前,要制訂出“工程”三年總體規劃及20**、20**年度計劃,上報市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審定。
3.分步、分類實施中小學校舍改造。通過維修加固可以達到抗震設防要求和標準的校舍,按照重點設防類抗震設防標準改造加固;對經鑒定需要重建的校舍,按重點設防類抗震設防標準和建設工程強制性標準重建;對嚴重地質災害易發地區的校舍進行地質災害危險評估并實行避險遷移;對根據學校布局規劃確應廢棄的危房校舍必須確保拆除,不再使用;對發現的D級危房校舍,必須立即拆除,當年完成重建任務;嚴格執行校舍防火、防雷等綜合防災標準,提高綜合防災能力。
新建校舍必須按照重點設防類抗震設防標準進行建設,校址選擇應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國家有關部門的《汶川地震災后重建學校規劃建筑設計導則》規定,并避開有隱患蓄水池、坑塘等下游易致災區。
三、資金籌措和管理
按上級要求,資金安排實行省級統籌,市縣負責,中央財政補助。我縣根據批準的工程總體規劃和年度實施計劃,積極籌措落實資金,并列入財政預算,確保資金及時到位。民辦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由投資方和本單位負責。民辦學校安全鑒定費由投資方和本單位負責。
縣財政要多渠道籌措專項資金,積極調整支出結構,集中財力支持工程的實施。在保證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和國家助學金本級分擔資金落實的前提下,縣財政從以下渠道籌措工程資金:(1)農村義務教育校舍維修改造資金;(2)農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資金;(3)中小學布局調整中撤銷學校的處置資金;(4)城建稅用于教育事業資金;(5)按規定比例用于職業教育后的教育費附加;(6)20**年通過調整預算支出結構調劑解決部分資金,20**、20**年本級預算安排的部分資金(7)縣政府確定的其它資金來源渠道;(8)接受社會捐資捐物。
校舍安全工程建設執行《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等部門關于進一步做好農村寄宿制學校建設工程實施工作若干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44號)有關減免行政事業性和經營服務性收費等優惠政策。
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從制度上規范和約束資金的分配和使用。年度工程資金要列入財政預算,確保資金及時到位,防止學校出現新的債務,工程資金要實行分帳核算、專款專用,資金撥付按照財政國庫管理制度的規定執行。對應納入政府采購范圍的貨物、工程和服務,實行政府統一采購,并通過縣財政部門直接支付到收款單位或供應商。加強資金使用與管理的監督檢查,及時跟蹤發現和解決工程資金管理中的問題。健全科學規范的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和工作機制,強化資金效益的評價與考核,并根據績效評價結果等情況實施獎懲。建立資金管理責任追究制度,校舍工程資金實行“誰使用、誰負責”的責任追究制度。嚴禁擠占、截留和挪用,不得用于償還債務。對違反財政資金撥付和預算管理規定等行為,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的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四、組織實施
(一)加強政府領導,建立健全工作機構
“工程”實行國務院領導、省級政府統一組織,市、縣級政府負責實施,充分發揮專業部門作用的領導和管理體制。
我縣成立由縣委常委、副縣長馮衛紅同志任組長,教育、發改、公安(消防)、監察、財政、國土、建設、水利、審計、安監、科技等部門負責同志為成員的**縣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和協調全縣“工程”的實施。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教育文體局,具體負責;結合本地實際,統籌考慮我縣經濟實力以及鑒定、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技術力量,加強組織協調,規范“工程”實施;組織對全縣中小學校舍的逐棟排查和檢測鑒定,審核每一棟校舍的加固改造、避險遷移和綜合防災方案;制定“工程”的總體規劃、年度實施計劃和建筑物的改造方案;監督“工程”專項資金管理和使用情況;檢查、督促“工程”進度和工程質量;定期向上級報告“工程”實施情況。
縣級人民政府負責“工程”的具體實施,對本地的校舍安全負總責,主要負責人負直接責任。主要職責包括:組織對本行政區域內校舍逐一排查、鑒定,建立健全中小學校校舍的安全檔案;制訂本行政區域內中小學布局調整規劃、“工程”建設規劃、年度計劃和項目改造方案;落實“工程”所需資金;設立資金專戶,按照工程進度及時撥付;按有關規定減免“工程”建設收費;組織項目前期論證、招投標、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竣工驗收、辦理基建財務決算等工作;建立健全監督檢查制度,加強對項目學校管理人員的培訓,保證“工程”進度和質量;負責項目學校配套設施建設;保證“工程”建設用地;對學校校舍使用、管理、維護和安全進行監督檢查,及時更新中小學信息管理系統;妥善處理好項目建設期間學生在校就學和生活問題,保證師生安全;保證項目學校正常運轉所需經費,加強項目學校管理;定期向上級報告“工程”進展情況。
各中小學校負責及時發現、報告校舍險情、隱患;配合實施校舍安全鑒定,提出校舍加固和建設建議;做好施工期間的學生安全教育;協助監督本校項目工程質量,參與工程竣工驗收;定期向縣級“校舍安全工程辦”報告“工程”進展情況。
(二)明確部門職責,協調聯動形成合力
各部門要在縣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相互配合,協調聯動,各司其職,合力攻堅。
教育部門要將“工程”實施作為教育工作的重點,會同發展改革、財政、建設等有關部門做好規劃工作;加強組織和領導,負責“工程”的實施和建設,對項目建設進行指導、檢查與評估,期末進行全面驗收。
發展改革部門要將“工程”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落實專項投資,加強項目監管,完善相關政策與標準,為校舍安全建設提供政策支持。
財政部門要將工程資金列入當地年度財政預算,保證“工程”所需專項資金;加強資金監管,提高使用效益;完善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政策與措施,保證中小學校舍日常維修的需要。
建設部門負責標準制訂、工程勘察、校舍鑒定、改造方案和工程質量等方面的指導和監管,督促各方責任主體執行有關建筑抗震設防等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
國土、水務、公安(消防)、科技等部門要發揮專業指導作用,為“工程”實施提供相應技術支撐和必要保障。
監察、審計、安全監管等部門負責依法督促執行“工程”責任追究制度,依法查處安全責任事故與違法違紀案件。
(三)強化項目管理,著力打造“精品工程”
嚴格執行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投標制、工程監理制、合同管理制,嚴格履行基本建設程序,堅決杜絕“豆腐渣工程”。建立信息報告制度,定期以簡報、進展情況報表、信息員報告等形式逐級上報本地“工程”實施情況,保證每一棟校舍的加固和改造質量,使“工程”成為科學設計、安全施工和高質量、高效率建設的“精品工程”。
(四)加強監督檢查,建立健全責任追究制度
建立“工程”監督檢查機制。實行國家重點督察、省市定期巡查、縣級經常自查,一級抓一級,落實到“工程”的每個具體項目。縣政府將加強對工程建設的檢查監督,對工程實施情況組織督查與評估。
建立“工程”評估機制。縣政府在工程實施期中、期末階段,對縣級政府履行工程目標責任,工程質量管理、專項資金的管理使用等情況作出評估。根據評估結果,對未能切實履行有關責任的,限期糾正,必要時暫停撥付專項經費;對先進的予以獎勵。新晨
建立健全“工程”質量與資金管理責任追究制度。縣級人民政府負責“工程”的具體實施;對本地的校舍安全負總責,主要負責同志負直接責任,對發生因學校危房倒塌和其他因防范不力造成安全事故導致師生傷亡的,要依法追究當地政府主要負責同志的責任。改造后的校舍如因選址不當或建筑質量問題遇災垮塌。致人傷亡的,要依法追究校舍改造期間當地政府主要負責同志的責任;排查、評估鑒定、勘察、設計、施工與工程監理單位及相關負責人員對項目依法承擔責任。要對資金使用情況實行跟蹤監督。對擠占、挪用、克扣、截留、套取工程專項資金、違規亂收費或減少本地政府投入以及疏于管理影響工程目標實現的,要依法追究相關負責同志的責任。
全縣各部門要堅持陽光操作,公開透明,實施方案、工程進度和實施結果等要向社會公布,全過程接受社會監督。要把校舍安全工程作為一項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德政工程、民生工程,關系教育乃至社會事業發展的基礎工程來抓,確保把中小學校建成最安全、家長最放心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