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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提升城市品位,創造整潔優美的城市環境,市政府決定將2012年確定為“城市管理年”,全面開展城市管理活動。現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依法治市,疏堵結合、規范引導,建管并重、標本兼治的原則,提高執法效能,提升管理水平,推動城市發展,為建設國家級園林城市、中部最佳創業城市、宜居城市而努力。
二、工作目標
城市規劃順利實施,市容整潔、環境優美,十大專業市場建設完成并運營規范,交通客運市場秩序良好,城區面貌有顯著變化,城市管理水平和環境質量明顯提升。
三、工作分工及完成時間
(一)輿論宣傳。
采用電視、電信、網站、宣傳單、宣傳車、宣傳墻、宣傳橫幅、百姓信息欄、小區廣告欄等多種宣傳方式,構建立體宣傳網絡,及時宣傳“城市管理年”工作動態、經驗、成果和先進事跡,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責任單位:市廣播電視局,協助單位:市城市管理局、馬家店街辦,完成時間:3月至12月)
(二)城市規劃執法。
全年至少開展4次大規模違法建筑強拆行動,嚴厲打擊違法建設行為;辦理建制鎮規劃執法委托手續,確保城鄉規劃的順利實施。設立城管警務室,加強城管執法力量,處置暴力抗法等突發事件。(責任單位:市城市管理局,協助單位:市規劃局、公安局、各鎮(街辦),完成時間:3月至12月)
(三)占道經營專項整治。
一是取締占道經營(出店經營、流動經營),規范夜市攤點經營行為。迎賓大道、民主大道、禮化路、勝利路等商貿繁華地段的道路占用率控制在1‰以內,其他地段控制在2‰以內;規范集貿市場經營秩序,劃行歸市;在五柳樹、馬半路市場改建施工期間,劃定臨時經營點安置個體經營戶。(責任單位:市城市管理局,協助單位:市工商局,完成時間:3月至9月)
二是推動十大專業市場建設,從根本上解決沿街為市、占道經營的問題。即建立廢品收購市場(責任單位:市城市管理局)、金屬制作市場(責任單位:市建設局)、機動車修理市場(責任單位:市交通局)、飼料批發市場(責任單位:市糧食局)、金屬建材市場(責任單位:市金源公司)、砂石市場(責任單位:市交通局)、洗車市場(責任單位:市建設局、交通局)、農產品市場(責任單位:市工商局)、固定停車市場(責任單位:市交通局)、蔬菜批發市場(責任單位:馬家店街辦)等十大專業市場。完成時間:3月至10月。
(四)市容市貌環境衛生整治。
一是整治市容市貌。治理亂貼亂畫、亂牽亂掛、亂倒亂扔、亂停亂放行為,打造迎賓大道、民主大道2條市容市貌樣板街,拆除有礙觀瞻的建(構)筑物,規范戶外廣告管理,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小廣告和清潔公司(責任單位:市城市管理局,協助單位:市規劃局、工商局);打擊、清除涉嫌制售假證等違法犯罪廣告(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協助單位:市工商局);城區內建筑施工現場做到圍墻作業,文明施工,按要求堆放物料、運輸渣土(責任單位:市建設局);規范路牌門牌管理,全面更新城區路牌,重新編制街道門牌(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完成時間:3月至12月。
二是規范環衛管理。實行環衛管理作業體制改革,城區道路清掃保潔和垃圾收集運輸按照市場化方式推行合同制管理;加強城區主要道路清掃保潔力度,做到日產日清;垃圾清運采取錯時制,避免二次污染和操作擾民;維護和完善環衛設施,解決垃圾“投放難”問題;設置建筑垃圾填埋場,實現城區建筑垃圾填埋處理;動員臨街單位的衛生間和停車位對外開放,彌補市政公用設施嚴重不足。(責任單位:市城市管理局,完成時間:3月至6月)
(五)噪音揚塵管理。
禁止機動車安裝使用氣喇叭(責任單位:市交警大隊);嚴禁在商業和文化娛樂場所使用高分貝音響設備,城區內建筑施工現場嚴禁擾民施工(責任單位:市城市管理局)。完成時間:3月至11月。
(六)人行道車輛停放管理。
在城區道路兩旁劃定臨時停車道,規范臨時停車管理,確保臨時停車合理有序。(責任單位:市城市管理局,協助單位:市交警大隊,完成時間:3月至11月)
(七)交通秩序管理。
鞏固“暢通工程”成果,擴展“嚴管街”范圍,嚴厲打擊交通違章行為,制定城區貨車禁行方案,完善標志標識,加強過境貨車的監管,過境大貨車進入主城區的查處率達到98%以上,對交通標志標識、燈光信號和電子監控等設施進行維護(責任單位:市交警大隊),建設2個專業停車場,1000個臨時泊車位(責任單位:市交通局、市交警大隊);規范出租客運市場秩序,對城區出租客運車輛統一市場準入,統一號牌管理,嚴厲打擊非法出租營運行為(責任單位:市交通局);規范散體物運輸管理,從源頭監管、全程監控散體物運輸,限時限路運輸,定點傾倒(責任單位:市城市管理局,協助單位:市交警大隊)。完成時間:3月至12月。
四、實施步驟
(一)宣傳動員階段(3月)。制定實施方案,召開動員大會,明確“城市管理年”的工作目標和任務。
(二)組織實施階段(3月至12月)。由責任單位按照任務分項落實,工作專班對各責任單位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督辦,考核結果作為評先表模的依據。
(三)總結表彰階段(2010年1月)。各相關責任單位寫出工作總結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市政府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總結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以市政府分管副市長任組長,市政府辦公室、建設局、公安局、環保局、工商局、交通局、廣播電視局、財政局、電力公司、電信公司、馬家店街辦等部門和單位分管負責人為成員的“城市管理年”領導小組,市政府辦公室分管副主任任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同時由市城市管理局牽頭組建工作專班,人員從相關部門和單位抽調,負責活動的組織實施和考核驗收。
(二)強化責任落實。“城市管理年”的目標任務實行層層分解,責任到單位和個人。市政府與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簽訂目標責任書,跟蹤考核。
(三)強化工作監督。建立健全監督機制,發揮社會各方力量加強監督。市政府督查室負責對各責任單位工作情況進行督查。向社會公布舉報電話,接受新聞輿論監督和人民群眾的監督,營造濃厚的整治氛圍。
(四)嚴格責任追究。對工作不到位、行動不積極,甚至貽誤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嚴肅追究有關部門和責任單位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的責任。
(五)保障活動經費。對“城市管理年”活動中的重點項目,由市財政安排經費予以保障。各相關單位必須在經費上優先安排,確保各項工作順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