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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擴內需,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的這一重大決策部署,逐步解決和改善我區農村貧困群眾的住房安全問題,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做好2010年擴大農村危房改造試點工作的通知》(建村〔2010〕63號)和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下達2010年擴大農村危房改造試點補助資金的通知》(財社〔2010〕66號)以及《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西農村危房改造項目規劃(2009-2014)的通知》(桂政辦發〔2009〕150號),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2010年廣西農村危房改造工程試點實施方案如下:
一、農村危房改造的范圍和目標
全區農村危房共約111.84萬戶(含茅草樹皮房約2.1萬戶)。2010年,實施農村危房改造項目規劃的二期工程,將全區109個縣(市、區)轄區范圍列為國家擴大農村危房改造試點范圍。農村危房改造總的目標是完成11.5萬戶(含21065戶茅草樹皮房、殘疾人危房9112戶)的農村危房改造任務。其中,邊境10縣(市,區)農村危房改造的目標是1.1萬戶(含殘疾人危房36戶)。
二、農村危房改造的任務
農村危房改造任務分配遵循“按危房比例分配,與城鄉風貌改造和村寨防火改造結合優先,邊境優先,自愿申報優先”等原則,綜合考慮各市縣2009年資金配套能力、任務完成能力和積極性等因素,將11.5萬戶(其中,邊境10縣11000戶,14個財政直管試點縣26373戶)的任務分解到全區109個縣(市、區),具體為:南寧市10500戶、柳州市10700戶、桂林市8550戶、梧州市5200戶、北海市1970戶、欽州市4000戶、防城港市2280戶、貴港市4650戶、玉林市4650戶、賀州市13000戶、百色市16800戶、河池市15400戶、來賓市10900戶、崇左市6400戶。(詳見附件)
三、農村危房改造的原則
(一)堅持政府主導、農民主體的原則。縣級人民政府是實施農村危房改造試點的組織者,要加強領導和協調,整合各方資源,調動各方面積極性形成工作合力;縣級建設主管部門是農村危房改造試點的直接承擔者,要加強引導、搞好服務;廣大農民群眾是農村危房改造的主體,要充分尊重群眾的意愿,引導群眾積極、主動建設美好家園。
(二)堅持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要規范程序,嚴格管理。公開資助政策、公開申請審批程序、公開審批結果,陽光操作,接受群眾監督。
(三)堅持因地制宜、經濟實用的原則。農村危房改造必須從農村實際出發,確保改造的住房既經濟、適用、安全、節能、衛生,又美觀大方,避免大拆大建和形象工程;要注意量力而行,“一村一策”,以當地農民最易于接受的方式開展工作,形成各具特色的建設格局,不搞“一刀切”。
(四)堅持統一規劃、分步實施的原則。科學合理編制農村危房改造規劃和年度計劃。堅持統一規劃,分步實施,按照輕重緩急有序推進,先易后難,循序漸進。
(五)堅持適當集中、節能省地的原則。在尊重群眾意愿的基礎上,結合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引導群眾適當集中興建住房,建設農村社區。新建、改建住房要符合鎮、鄉和村莊規劃,優先安排利用原宅基地、閑置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在危房改造中大力推廣應用新型墻體材料。充分利用當地豐富的頁巖、石灰石資源,建設低能耗、低污染、高強度、高性能的新型節能農房。
(六)堅持最貧窮、最危險、最積極優先的原則。農村危房改造試點優先考慮居住在最危險房屋中最貧窮的困難戶,包括今年強降雨過程造成的農村危房貧困戶,特別是居住在危房中的農村分散供養五保戶、低保戶、貧困殘疾人家庭和其他貧困戶。建立合理的農村危房改造動態管理機制,對“等靠要”現象嚴重,組織工作不力,推進農村危房改造積極性不高的地方,適時適當調整農村危房改造任務量。
四、改造內容及要求
(一)農村危房改造村莊規劃和設計。一是優先安排農村危房集中村莊的農村危房改造。農村危房戶超過10戶以上的自然村寨,應積極編制村莊規劃,統籌協調道路、供水、沼氣、環保等設施建設,整體改善村莊人居環境。規劃應包含“五改”(即危改、水改、路改、廁改、灶改)內容,并盡可能直觀,讓群眾看得懂。二是做好農房設計或采用標準圖集。三是按程序報審村莊改造規劃和房屋設計圖紙。
(二)農村危房改造形式。農村危房按其危險狀況劃分為
一、二級。一級(D級),指整體危險,需要拆除重建的農村危房;二級(C級),指局部危險,通過對局部構件進行更換、維修,即可恢復正常使用功能的農村危房。在農村危房改造的具體操作中,要實事求是、因地制宜,分別采取結構修復加固以達到安全要求,或拆除集中重建、分散重建等不同的改造形式,盡量就地維修或拆建,避免異地大規模遷建;處于地質災害危險地帶或自然村寨危房聯片超過10戶以上的村屯,原則上在統一規劃的基礎上,集中連片建設。
(三)農村危房改造建設標準。農村危房改造建設面積,家庭人口2人或1人的,原則上每戶不超過40平方米;家庭人口3人(含3人)以上的,原則上每戶不超過60平方米,重點解決居住安全問題。
(四)農村危房改造補助對象。擴大農村危房改造試點補助對象重點是居住在農村危房中的農村分散供養五保戶、低保戶、貧困殘疾人家庭和其他貧困戶。
(五)危房改造要求。一是各地要按照優先幫助住房最危險、經濟最貧困的農戶解決最基本的居住安全問題。二是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規范補助對象的申請、審核、審批程序,實行農戶自愿申請,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民主評議,鄉(鎮)審核,縣級審批。縣級政府要組織做好與經批準的危房改造農戶簽訂合同或協議工作。三是要建立健全公示制度。補助標準、補助對象基本信息和各審批環節的結果要在村務公開欄進行公示,并作為“一戶一檔”的重要內容。四是陸地邊境一線農村危房改造重建以原址翻建為主,確需異址新建的,應靠緊邊境、不得后移。五是在抓好農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同時,具備條件的各自然村屯應開展道路、飲水、通電等基礎設施建設,整體改變農村面貌。六是要注意保護好歷史文化名村和特色景觀旅游村莊,做好傳統民居的修復和保護工作。在歷史文化名村和特色景觀旅游村莊或傳統風貌特色保存較完整的村莊,新建或拆建的農村危房在總量上,原則不超過50%,主要以維修為主,以保持原有的傳統民居特色,避免大拆大建。七是對木結構農村危房的改造,在可能條件下,各有關市縣要試點探索引導和幫助村民將木結構房屋的柱、梁、墻和樓板、屋頂等構件由可燃性材料改為不燃或難燃性材料,提高房屋的耐火等級,徹底消除火災隱患。八是做好使用新型墻體材料政策宣傳、技術講解等工作,引導農民正確使用節能、環保、利廢的新型墻材。九是改造后的農房,房屋結構根據當地所具備的條件,以及群眾的意愿,可分別選擇磚瓦結構或磚混結構;位于抗震設防區的房屋還應設置地梁、圈梁和構造柱等,以達到當地抗震設防標準要求。
(六)時間安排
1.前期工作階段
鑒于農村危房改造時間緊,任務重,布點分散等實際,本次農村危房改造的項目,采取以經自治區批準的“農村危房改造實施方案”代可研報告的辦法。
農村危房改造實施方案以縣為單位組織編制。相關縣(市、區)政府,要抽調專門力量,深入農村危房改造村屯進行勘察、調研,在制定村屯改造規劃的基礎上,制定和細化農村危房改造實施方案,將農村危房改造任務分解落實到具體的危房改造戶,并將實施方案由設區城市分別報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自治區危改辦備案;有殘疾人危房改造任務和有推廣應用新型墻體材料任務的,由相關市、縣政府分別報送自治區殘聯和自治區墻改辦公室。具體時間要求:2010年7月中旬前,完成農村危房改造項目申報工作。2010年7月下旬完成農村危房改造規劃設計等前期工作。
2.開工建設
爭取在2010年8月上旬逐步開工。
3.竣工驗收
2010年11月底前竣工。對完成改造的項目,市、縣政府要及時組織驗收,竣工一個驗收一個,投入使用一個,最遲在2010年12月初全面完成驗收任務,自治區在12月下旬抽查驗收。
五、投資估算及資金籌措使用
(一)投資估算
經測算,每平方米平均改造造價約500元,每戶60平方米平均約需3萬元。二期工程2010年6月~2010年12月,實施改造11.5萬戶,需要投資約34.5億元。
(二)資金籌措
采取“爭取國家支持一點,自治區級補助一點,市縣補助一點,農戶自籌一點,社會捐助一點”的辦法多渠道籌集資金。
1.中央補助資金:中央對農村危房改造補助標準為每戶平均6000元,在此基礎上對陸地邊境縣邊境一線貧困農戶每戶再增加2000元補助。中央補助合計71200萬元。
2.自治區配套資金:自治區按照1∶1配套,即安排71200萬元補助資金。具體為:
(1)自治區對農村危房改造補助標準為每戶平均5000元,共安排57500萬元。另外,自治區對14個財政直管試點縣傾斜支持,要求14個財政直管試點縣(危改任務共26373戶)按2000元/戶的一半配套,即配套2637.3萬元,其余一半2637.3萬元(1000元/戶)的縣級配套由自治區安排。直管試點縣所在設區城市(以下簡稱“市”)本級仍按《關于實行自治區直管縣財政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桂政發〔2009〕114號)中“各市原對試點縣的各項財力支持不能取消”的要求進行配套。市級配套的原則是:一是按3000元/戶的標準配套;二是配套最低原則,即所轄直管縣2010年的市級配套量無論低于或者高于《農村危房改造規劃》配套量,均按最低配套量進行配套。遵循此原則,市級財政仍需承擔14個財政直管試點縣的配套資金5712.9萬元,自治區分擔市級配套2199萬元。綜合以上,此項自治區配套共安排62336.3萬元。
(2)對使用新型墻體材料的20000戶農村危改戶,按平均每戶1500元予以補助。此項共計安排3000萬元。
(3)對建設規模在10000戶以上且財政較為困難的百色、來賓、河池、賀州等4個地級市,減少每市本級配套資金800萬元;對建設規模在2000戶以上的16個縣,減少每縣配套資金100萬元。此項共計安排4800萬元,由自治區配套資金中解決。
(4)安排工作經費1063.7萬元。
3.市、縣配套資金:市、縣按2009年的標準配套5000元/戶。根據2009年實施情況及合理負擔原則,市縣配套比例由原來的8∶2調整為6∶4,即市級配套3000元/戶,縣級配套2000元/戶,則市縣配套合計47863.7萬元。其中:市級配套29101萬元,縣級配套18762.7萬元。市、縣二級要安排農村危房改造相應的工作經費。
(三)補助標準
具體補助標準由各縣級農村危房改造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縣級危改辦”)根據本地農村危房等級、改造方式、農戶經濟狀況和財力等因素制定(不宜平均分配),并進行公示,經設區城市農村危房改造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設區城市危改辦”)審批,報自治區保障性安居工程和農村危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自治區危改辦”)備案。
各縣級危改辦在制定具體補助標準時,要體現對邊境0-20公里農村危房,以及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是農村獨生子女家庭和雙女結扎家庭的優先優惠,要按照重點保障和特殊扶助的要求,優先照顧居住在一級危房中的殘疾人家庭,要按照農村危房改造與城鄉風貌改造、村寨防火改造相結合的要求,優先安排風貌改造和防火改造的農村危房戶。
(四)補助資金的使用
市、縣財政設立“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專戶,對財政資金實行專戶管理、統一使用、封閉運行。項目動工前,按經審批的補助額度先預付10%補助資金給危房改造戶,項目動工后,預付30%,主體工程完成后支付50%(其中申請使用新型墻體材料補助的農戶須在主體工程完工后抹灰前申請對墻體材料進行核驗,核驗合格后方可支付墻改補助資金),項目經縣級人民政府組織竣工驗收合格后付清余款。
(五)補助資金的申請和審批
1.申請:符合農村危房改造條件的家庭,由戶主自愿向所在村委會提出書面申請。
2.評議:村委會接到申請后,召開村民會議進行評議,議定是否符合救助標準,并予以不少于15天的公示;公示后,將有關材料上報鄉(鎮)人民政府。
3.審核:鄉(鎮)人民政府接到村委會的申報材料后,組織人員上門核查。經審核,認為符合條件的,報縣級危改辦。
4.審批:縣級危改辦接到鄉(鎮)人民政府上報的材料后,分批次召開部門聯審會議進行審批。審批結果在村務公開欄張榜公布。
六、項目申報與審批
(一)集中連片改造項目的申報與審批
1.程序
集中連片改造按照建房對象申請,村組民主評議,鄉(鎮)、縣(市、區)逐級審核申報,設區城市危改辦審批,自治區危改辦備案的程序進行。
2.鄉(鎮)報縣級危改辦申報材料
(1)建房對象申請(申請使用新型墻體材料補助的,在申請書中寫明擬使用的新型墻體材料種類);
(2)試點村屯危房改造規劃方案;
(3)房屋設計方案(含平面圖、立面圖等);
(4)《廣西農村危房改造戶審批表》(見附表2);
(5)《廣西農村危房改造集中建房項目審批表》(見附表3);
(6)縣級危改辦所需的其他資料。
3.縣級危改辦報市危改辦申報材料
(1)鄉(鎮)報縣級危改辦的相關材料和圖紙;
(2)試點村屯規劃;
(3)縣級建設(墻改)行政主管部門對轄區內申報使用新型墻體材料建房專項補助基本情況的說明;
(4)縣級人民政府對轄區內農村危房改造建設資金的配套承諾書。
4.設區城市危改辦報自治區危改辦申報材料
(1)城市危房改造試點建設規劃方案;
(2)縣級危改辦申報的相關資料和圖紙。
(3)市級建設(墻改)行政主管部門對轄區內申報使用新型墻體材料建房專項補助基本情況的說明;
(4)市人民政府對轄區內農村危房改造建設資金的配套承諾書。
(二)分散改造項目的申報與審批
1.程序
分散改造項目按照建房對象申請,村組民主評議,鄉(鎮)審核,縣級危改辦初審,設區城市危改辦審批的程序進行。
2.鄉(鎮)報縣級危改辦申報材料
(1)建房對象申請(申請使用新型墻體材料補助的,在申請書中寫明擬使用的新型墻體材料種類);
(2)房屋設計方案(含平面圖、立面圖等);
(3)《廣西農村危房改造戶審批表》;
(4)縣級危改辦所需的其他資料。
3.縣級危改辦報市危改辦申報材料
(1)鄉(鎮)報縣級危改辦的相關材料和圖紙;
(2)試點村屯危房改造規劃方案;
(3)縣級建設(墻改)行政主管部門對轄區內申報使用新型墻體材料建房專項補助基本情況的說明;
(4)縣級人民政府對轄區內農村危房改造建設資金的配套承諾書。新晨
4.設區城市危改辦報自治區危改辦備案材料。
設區城市危改辦同時需將市、縣兩級農村危房改造試點規劃方案報自治區危改辦備案。
七、政策措施
(一)健全機構,加強領導
為確保農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順利進行,自治區人民政府已成立自治區保障性安居工程和農村危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統籌協調項目的推進工作,辦公室設在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辦公室主任由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主要領導擔任,成員從各相關部門抽調。各市、縣也應成立相應的機構加強對農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領導。
(二)明確職責,推進實施
改造項目實施過程中,要努力推動構建“黨委政府統一領導、部門齊抓共管、村民委員會組織管理、村民群眾共同參與”的農村危房改造工作機制。各相關地方政府要做到一把手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層層落實工作責任,明確責任人,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落實各項措施,及時解決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1.自治區保障性安居工程和農村危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工作職責
建設部門牽頭負責改造項目的指導和協調,并會同有關部門負責編制農村危房改造實施工作方案,制訂農村危房(包括使用新型墻體材料的危房)認定標準和改造范圍,核查農村危房(包括使用新型墻體材料的危房)改造規模、數量;審定各市制定的農村危房(包括使用新型墻體材料的危房)改造建設標準和補助標準。對農村危房改造試點工程項目進行技術指導,統籌安排項目補助資金(包括使用新型墻體材料專項補助資金),指導和協助抓好農村建筑工匠、村莊規劃協管員、新型墻體材料推廣應用的培訓工作。
發展改革部門負責爭取對口部委補助資金,并配合相關部門共同爭取對口國家補助資金、統籌項目建設資金投入危房改造工程,檢查、指導各地農村危房改造工作。
財政部門負責與相關部門共同爭取國家補助資金及自治區級配套資金的籌措,統籌、審核和分配有關補助資金,設立專戶專賬管理,并對補助資金的安排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民政部門做好農村危房改造工程項目中農村五保戶、低保戶和農村困難戶的核查、統計工作;計生部門做好農村計劃生育困難戶的核查、統計工作;殘聯部門做好農村殘疾人困難戶的核查、統計工作。民政、計生、殘聯等部門要加強聯系,避免重復統計農村困難戶的情況發生,并共同協助建設部門做好農村危房改造試點項目建設的管理和實施工作。
扶貧部門負責與相關部門共同爭取國家對口危房改造補助資金投入農村危房改造試點項目,對貧困村中集中連片改造10戶以上的未通路的自然村屯的通屯道路建設給予扶持,并按扶貧資金、項目管理規定進行資金安排和項目管理,配合做好農村危房改造試點項目實施工作。
審計部門負責對農村危房改造資金的籌集、分配、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審計。
水利、電力、交通部門負責通水、通電、通路的技術指導、檢查和資金、政策的傾斜。國土部門負責協調解決農村危房改造項目中涉及的宅基地安排、置換、調整等相關工作。監察、民委、林業等相關部門按部門職責密切配合做好項目實施工作。
2.相關設區城市人民政府工作職責
組織領導轄區各縣(市、區)開展農村危房改造試點工作,指導制定工作方案和項目計劃,協調解決有關問題,整合落實市配套資金投入項目建設,統籌工作進度,加強督促檢查。相關部門的工作職責參照自治區直有關單位的職責確定。
3.相關縣(市、區)人民政府工作職責
承擔農村危房改造試點工作的直接組織領導責任,負責工作方案的制訂和組織實施,協調解決有關問題,整合落實縣配套資金投入項目建設,統籌工作進度,加強督促檢查,開展工程質量監督,組織竣工驗收。相關部門的工作職責參照自治區直有關單位的職責確定。
4.相關鄉(鎮)人民政府工作職責
負責具體組織實施轄區范圍內農村危房改造項目,負責做好農村危房的核查落實、數據上報等工作,做好農村危房改造涉及農戶的思想發動、組織實施、項目推進、工作協調等工作,協助開展農村建筑工匠、村莊規劃協管員培訓,落實建房審批、技術服務等相關工作,以及相關配合工作。
5.相關市、縣、區推廣應用新型墻體材料工作職責
相關市、縣、區應積極開展農村危房改造推廣應用新型墻體材料試點工作。可參照本方案做法,結合本地墻改基金的使用情況,有選擇性地配套墻改基金補助使用新型墻體材料建房,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并報自治區墻改辦公室審核后實施。市、縣、區建設(墻改)行政主管部門應參與農村危房改造推廣應用新型墻體材料專項補助試點的驗收,確保新型墻體材料使用真實、正確、保質、保量。
(三)整合資源,形成合力
要將民政、財政、發改、建設、民委、國土、農業、水利、扶貧(農辦)、林業、廣播電視、殘聯、電力等部門資源進行整合,并本著“渠道不改、投向不變、統籌安排、各負其責”的原則,形成合力;完善分級負責、部門分工合作的工作機制,共同推進農村危房改造試點工作。
(四)政策扶持,簡化手續
國土部門要將宅基地納入新一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增減掛鉤統籌安排,簡化審批手續,對納入整村推進范圍的,且符合土地綜合整治條件的項目可一并實施;林業部門對危房改造的農戶采伐自有林木自用的,優先安排采伐指標,優先安排配套沼氣池建設,給予資金補助;建設部門減免有關規費,并免費提供圖紙資料;供電部門完成供電線路的改造工作;文化廣播電視部門積極配合擴大農村廣播電視覆蓋面;水利部門負責人畜飲水配套;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加強對通建制村公路建設的指導,加快通建制村公路建設;金融部門幫助解決群眾建房小額貸款問題。
(五)社會動員,援建幫扶
充分發揮基層組織作用,采取自建、援建和幫建相結合的方式,發動親幫親、鄰幫鄰,調動村、組積極性,開展社會互助,動員機關單位、工商企業、社會各界捐款捐物幫助農村困難農戶進行危房改造。
(六)監督檢查,確保安全
監察、審計、財政、民政、建設等相關部門要研究制定農村危房改造工程資金使用管理辦法、農村危房評定標準、農村危房改造技術導則、農村危房改造管理辦法、農村危房改造工程驗收辦法等,切實加強對工程質量、工程進度、資金使用管理的督促檢查,嚴肅紀律,確保工程質量和資金安全、高效。宣傳部門和新聞媒體要大力宣傳試點工作的經驗和做法,加強輿論監督。建設(墻改)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新型墻體材料生產供給、施工技術等方面的指導和督促,大力促進當地資源綜合利用,努力建設節能環保示范新農村。
八、總結驗收
農村危房改造試點工程結束后,由設區城市農村危房改造工程領導小組組織總結驗收,2010年12月中旬完成并上報自治區危改辦。自治區危改辦組織評估驗收。其中涉及申報使用新型墻體材料建房專項補助的,由自治區墻改辦公室牽頭組織驗收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