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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溪鎮境內小溪河上游(含中甲溪和馬坑溪)經過多年整治,水質仍為劣五類水,達不到城區內河功能標準,氨氮超標嚴重,水質感觀差,群眾反映強烈。去年下半年以來,受生豬價格上漲等因素影響,養殖戶違法搶(擴)建養豬場及復養、復建勢頭有所抬頭,給我鎮小溪河流域水環境帶來新的壓力,養殖廢水治理不達標,無條件治理、漏排、偷排、直排等問題在部分養殖場仍然存在,治理形勢嚴峻?!妒∪舜蟪N瘯谭z查組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及省環境保護條例實施情況的檢查報告》對小溪河流域整治提出了整改要求,根據市、區黨委、政府專題會議精神和市人民政府2011年2號通告的要求,為了徹底整治小溪河流域水環境,切實改善小溪河水環境質量,特制定此次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生態型經濟強鎮建設的要求,堅持發展與規劃并重,生產與環保并舉,大力開展生豬養殖業污染綜合治理,促進生豬產業與資源環境的協調可持續發展,實現經濟效益、社會效益有機結合。
治理目標
全鎮現有豬場209家,豬舍面積21萬平方米,可養規模9萬頭,現有存欄6.5萬頭。按豬場達標排放或零排放的要求,此次整治需拆除豬場140多家,拆除面積12萬平方米,共需補償資金960萬元。
通過集中5個月時間開展生豬養殖業污染綜合治理,使鎮內小溪河流域養殖業水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得到進一步加強,流域內水體水質進一步改善。
治理重點
1、加大巡查和監管力度,堅決拆除搶(擴)建、復養、復建和廢水直排的養豬場。
2、繼續拆除、關閉禁養區內及禁養區外無條件治理或治理不達標的養豬場。
3、對可養區的養豬場,限期因地制宜迅速開展治理,采取生物治理、生態治理和工程治理等多種措施,確保養殖廢水零排放或達標排放。
工作步驟
第一階段:宣傳發動階段(2011年1月25日—2月10日)。大力宣傳,營造氛圍,張貼和下發市政府2號通告,及時傳達市、區專題會議精神,并對養殖業污染治理工作進行再動員、再強調、再部署。
第二階段:調查摸底階段(2011年2月11日—2月17日)。各工作片在2009年生豬養殖業污染整治的基礎上,對轄區內從事商品生產出欄50頭的養豬戶基本情況再次調查摸底核實。鎮政府根據摸底情況,按照省、市、區整治工作要求,制定轄區養殖業污染綜合治理工作計劃,并向區政府上報應拆豬場的名單、面積和應補助金額。
第三階段:綜合整治階段(2011年2月18日—6月10日)。
1、第一步:2011年4月30日前完成對沿河和小溪100米內的豬場和發現有直排、新搶(擴)建豬場進行拆除。同時對省、市、區督辦的崎瀨李家山養殖區內15家豬場進行整治,按各場現有治理條件對照治理要求全部拆除或部分拆除,壓欄或減欄到符合治污要求的規模。全鎮在沿河100米內的豬場61家,崎瀨李家山豬場15家,首批拆除豬場面積55000平方米,存欄約24000頭,約需拆除補償資金440萬元。
2、第二步:2011年5月31日前完成對沿河500米內的豬場進行拆除。全鎮在沿河500米內豬場有46家,拆除豬場面積43000平方米,約需拆除補償資金344萬元。
3、第三步:2011年4月1日開始,組織力量加強對沿河500米以外豬場巡查和監管力度,特別對中甲十里華、經楊石隔后、團蛇、大丘田等集中養殖區,發出整改通知,根據各場的治理條件進行治理和部分拆除豬舍壓欄,對沒有治理條件的豬場限在2011年6月10日前拆除或關閉,拆除與治理并舉。全鎮沿河500米以外豬場拆除面積約22000平方米,約需補償資金176萬元。
第四階段:驗收和鞏固提高階段(2011年6月10日—6月30日)。鎮政府組織力量會同區龍管委、環保局、畜牧局等相關部門對拆除和治理工作情況進行驗收,對驗收發現的問題立即組織整改。同時組織專項巡查,建立長效管理機制,防止污染反彈,鞏固綜合治理工作成果。
工作要求
1、切實提高思想認識
九龍江流域水質污染整治工作是省政府領導親自批示的重要督辦工作,省、市、區各級領導高度、密切關注的工作。小溪河流域是九龍江上游,我們要提高思想認識,充分認清小溪河流域水質污染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覺地同省、市、區各級黨委、政府的精神保持高度一致。
2、樹立敢打硬仗信心,強化扎實的工作作風
九龍江流域水質污染整治工作是一項要求高、難度大的工作,前階段在全體干部的共同努力下,整治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當前整治工作已進入攻艱克難的階段,我們要有信心,在工作中要沉下去,克服困難,再接再厲,順利完成好曹溪鎮境內小溪河流域水質整治任務。
3、在做好拆除、關閉生豬養殖場的同時,加大巡查力度。
對保留應治理的豬場要督促治理,嚴防污水排放,如發現新擴建或在前階段已關閉、拆除又“死灰復燃”的豬場,及時下發限期自行拆除通知書,逾期依法強制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