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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于老舊危樓的有關會議精神,進一步加快推進區危舊房整治改造工作,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實現惠民生、穩增長相互促進,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堅決貫徹落實省、市有關工作精神,加大危舊房改造工作力度,拓寬融資渠道,爭取2016年6月底前先期完成蔡家街47號附20號、三民北巷七號大院、半邊街29號等13個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危房點的搬遷改造工作,逐步消除轄區內危房安全隱患,改善住房困難家庭生活,促進經濟社會持續穩定發展。
二、組織機構
為強化統籌,經研究,成立“區老舊危樓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具體成員名單如下: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區住建局),辦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同志,負責危舊房整治工作的統籌協調及日常工作,負責對項目存在的問題及時予以協調解決。
三、工作內容
2016年5月30日前,啟動并完成蔡家街47號附20號(中東社區)、三民北巷七號大院(黔東社區)、許家巷3號(普陀社區)、半邊街29號(貴烏社區)、羅漢營香獅路11號(金龍社區)、何家巷110-122號(頭橋社區)、毛騰巷30號(頭橋社區)、英烈路38-14(頭橋社區)、八鴿巖路229號7、8號樓(北京路社區)、雅關村大寨(黔靈鎮)、三橋村下五里組(黔靈鎮)、三橋農民新村11層樓電梯農房(黔靈鎮)、三橋新街68-80號(三橋社區)共計13個危房點的搬遷工作。
四、工作職責
(一)區住建局:負責統籌開展危房搬遷工作,完善危房搬遷拆除的相關手續,指導各社區(鎮)開展搬遷疏散工作,負責開展農房確權工作。
(二)區城管局、區城管大隊:負責對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違法建筑進行查處,并及時予以拆除,確保盡快消除安全隱患。
(三)區房屋征收局:負責參照新建路31號搬遷安置方案,制定13個危房點的搬遷安置方案。
(四)區規劃分局:負責對符合條件的農村危房辦理完善相關翻建審批手續。
(五)區國土分局:負責配合開展農房確權工作,對符合確權條件的農危房及時予以確權。
(六)區貴中公司:作為業主負責危房的資金籌措、相關手續報批,并做好資金平衡和還款安排。
(七)區財政局:負責配合做好危房改造資金保障工作。
(八)區棚改辦:負責積極爭取落實中央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
(九)區維穩辦、區司法局、區公安分局:負責做好危房改造項目的司法保障和信訪維穩工作。
(十)區督辦督查局、區監察局:負責對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將落實不力、玩忽職守的相關部門和人員嚴格實行工作問責制,追究相關責任。
(十一)各相關社區(鎮):負責轄區內危房監控及搬遷疏散的具體實施工作;負責做好項目涉及的維穩信訪工作。
五、時序安排
(一)2016年4月8日—20日,一是由各相關社區負責對接產權單位,督促產權單位籌集資金,由社區(鎮)具體負責實施搬遷疏散工作。若產權單位無力籌集資金,則由其盡快書面明確放棄產權,移交政府進行整治。二是由區房屋征收局主動對接各相關社區,參照新建路31號搬遷實施方案,制定13個危房點的搬遷安置方案。
(二)2016年4月21日—22日,一是由區住建局牽頭,區法制辦、區房屋征收局及屬地社區(鎮)參與,對搬遷實施方案進行研究完善,并按程序報審。二是由區財政局牽頭,區棚改辦、區貴中公司參與,籌集5000萬元資金,用于保障搬遷疏散工作順利實施。
(三)2016年4月23日—4月25,由區房屋征收局將搬遷實施方案報區政府完成審批工作。
(四)2016年4月26日—5月30日,由各相關社區(鎮)啟動并完成危房點的搬遷拆除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涉及單位要把危舊房改造作為一項重要工作,切實加強領導,認真履行職責,結合各自實際,制定工作方案,全力開展各項工作。
(二)通力協助,抓好落實。各涉及單位要加強協調配合,通力協作,進一步明確時間節點,倒排時序,全面推進。要深入一線,及時了解情況,幫助群眾解決困難。
(三)跟蹤督查,嚴格問責。區監察局和區督辦督查局要對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將落實不力、玩忽職守的相關部門和人員及時上報區委、區政府,嚴格實行工作問責制,追究相關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