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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是實施農機化發展“十三五”規劃的開局之年,做好今年的農機安全生產工作,對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十三五”時期全市農業機械化的安全發展,推進農村全面小康意義重大。
一、總體思路
根據市委市政府2016安全生產工作的決策部署及所簽訂的安全生產責任書內容,按照《農業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6年農機安全監理工作的通知》、《關于做好2016年省農機安全監理工作的意見》(鄂農機監總發〔2016〕1號、《2016年農機安全工作要點》文件精神,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遵循“以人為本、預防事故、保障安全、促進發展”的原則,全面貫徹落實新《安全生產法》和農機安全監理法律法規,推進農機安全監管制度化、程序化、規范化建設,扎實抓好安全責任落實、源頭監管、宣傳教育、操作培訓、安全檢查、“打非治違”,以及農機安全示范鄉鎮(村)創建、農機安全監管能力等各項工作,確保全市農機安全生產形勢繼續保持穩定向好,為實現“三市三區”宏偉目標作出貢獻。
二、工作目標
1、完成市政府安全生產責任書確定的各項目標
2、完成機車檢驗350臺。
3、核發牌證50副。
4、考領駕駛證20人。
5、確保農機事故率控制在3‰以下,不發生較大農機安全事故。
三、工作重點
(一)落實好安全生產責任制。按照“法定職責必須為”和“三管三必須”的原則,落實農機安全“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的領導責任和屬地管理責任,逐層逐級簽訂農機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進一步強化“政府主導、農機主抓、部門協作、社會參與”的農機安全監管長效機制,進一步完善農機合作社、機手的安全主體責任體系,最大限度降低事故發生率和死傷率,杜絕較大以上農機事故發生。
(二)扎實開展農機安全生產各類專項活動。按照“創建工作經常化、安全管理源頭化、專項治理常規化”的要求,深入開展“農機安全示范鄉鎮(村)”創建、農機安全生產月、農機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及農機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等各項農機安全專項整治活動,嚴格查處各類農機違法行為。
(三)做好農機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互聯網、“農機通”等媒介,在“三夏”、“三秋”等重要農時季節,利用新型職業農民培訓、村級黨員春訓等場合,進行農機監理法律法規和農機安全操作知識的宣傳教育培訓等活動。通過開展農機安全生產知識宣傳,舉辦農機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展覽等,讓廣大農民群眾認識到農機違規違章駕駛操作行為的嚴重危害性,提高廣大農機手的農機安全生產理念和自覺性。
(四)全面推進免費監理工作。要通過多種方式大力宣傳農機監理免費政策,提升農民對農機監理工作的認識,提高機手辦牌、辦證、檢驗積極性和“三率”水平。同時,要增強服務意識,采取“一條龍”、“一站式”和送檢、送考上門服務等多種形式,為農民辦理牌證等業務提供便利條件。
(五)抓好農機安全監理隊伍建設。組織農機安全監管人員認真學習新修訂的《安全生產法》,牢固樹立依法監理理念;組織農機安全監理檢驗員、考試員和事故處理員參加培訓、考試和換證確崗工作,建立定期考核制度,嚴格執行持證上崗;組織開展農機事故應急救援演練活動。切實提高監理業務履職能力和水平,不斷提高農機監理隊伍素質,為農機安全生產工作提供組織保障。
(六)積極探索農機安全監管新領域。針對微耕機、旋耕機等其他農業機械缺乏有效監管手段的突出問題,積極探索,大膽創新,以免費管理和安全互助為抓手,強化安全監管,創新工作機制,提升服務質量,抓好農機監管。鼓勵和引導廣大農民機手、農機專業合作社等安全生產責任主體,積極參加農機保險,強化安全主體責任意識,共同構建防范農機事故災害風險,保障農機安全作業的新機制。
四、工作措施
(一)強化安全責任,促進工作落實
1、成立“市農機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全市農機安全生產工作的重大決策和組織協調。其組成人員是:組長:伍發松,副組長:李反修、李毓蘭,成員:楊德才、王家宏、朱景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楊德才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日常工作。
2、要層層簽訂年度農機安全生產責任書,把農機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到每個單位、每位領導、每位監理員、每位機手。
3、加強責任制落實檢查,按照“分級管理、屬地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各自職責和責任,并進一步落實行政“一把手”的責任。
4、加強農機監理人員的責任教育,增強責任意識,對檢驗員,考試員等重要工作崗位,明確“誰經辦、誰簽字、誰負責”的職責要求。
(二)加強制度建設,完善工作機制
1、建立宏觀管理制度。市農機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每季度召開一次農機安全生產工作通報會。通報農機安全生產情況,分析查找安全工作存在的問題,研究下階段安全工作重點與措施。每半年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形勢分析會,綜合分析農機安全生產形勢,總結工作經驗,查找薄弱環節,提出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意見。
2、建立監督檢查和考核制度。每半年組織一次農機安全生產工作督查,年終進行一次考核,督查考核的重點內容是兩站和各鄉鎮農機中心與市農機局簽訂的農機安全生產責任書。
3、建立安全生產情況報送制度。定時向安監等部門通報安全生產情況,加強部門間的溝通,盡力做到安全生產有關信息共享和互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