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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局、機關各科室、中心、協會: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中央農村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維護農資市場經營秩序,規范農資市場經營行為,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種子、化肥、農藥等農資產品坑農害農的不法行為,切實維護農民的合法權益,保障農業生產安全,依照國家工商總局《農業生產資料市場監督管理辦法》,以及市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規范全市主要農業生產資料經營行為的實施意見》,結合我市農資市場現狀,現就進一步規范我市主要農資經營行為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根據《產品質量法》、《種子法》、《農藥管理條例》和國家工商總局45號令《農業生產資料市場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綜合運用各類執法力量,建立和完善行政執法、行業自律、社會監督、部門配合、群眾參與相結合的農資監管體系和監管機制,為推進全市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促進農村改革、農業增效、農民增收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思路和目標
按照“標本兼治、著力治本、打防結合、綜合治理”的原則,堅持“突出重點和整體推進相結合,集中整治和日常執法監督相結合”,深入開展農資打假“保春耕、保秋播、保安全”活動。嚴格農資市場準入,加強源頭治理和市場監管;引導建立新型農資產銷機制,推進誠信經營,促進優質農資有效供應;著力加強農資經營和使用環節管理,規范農資經營行為,努力提高農資生產者、經營者和使用者的法律意識。確保2013年我市不發生因假劣農資引發的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做到農資生產經營主體監督檢查率達到100%,假劣農資重大案件查處率達到100%。
三、工作重點
目前,我市農業生產資料市場秩序總體良好,但也有少數經銷單位存在經營行為不夠規范的現象,為徹底消除農業生產安全隱患,確保農民用上放心農資,市政府決定在2013年1月1日至4月底,對全市范圍內農業生產資料經營網點和經營行為開展全面清查,清理、注銷不符合條件的網點,依法取締無證照經營,查處打擊違法經營行為,建立監督管理長效機制。
按照市政府辦《關于進一步規范全市主要農業生產資料經營行為的實施意見》(興政辦發〔2012〕215號)文件精神,在此次整治活動中,工商部門主要負責農資經營主體監管,對銷售假冒偽劣農資、虛假廣告等坑農害農行為進行查處,督促經營者建立和完善購銷臺賬、索證索票制度,開展農資市場信用分類監管,推進農資市場信用體系建設。
專項整治活動分四個階段:
第一階段:宣傳發動階段(2013年1月1日~1月20日)。各分局按照《農業生產資料市場監督管理辦法》對各農資經營戶宣傳規范經營的政策,提出整治工作要求,同時通過新聞媒體進行廣泛宣傳,形成整治共識。督促農資經營者建立健全兩帳兩票一卡一書制度,即進銷貨臺帳、進銷貨發票、農資商品質量信譽卡、農資商品質量責任書,建立農資市場科學監管體系和長效監管機制。建立以農資經營者信用管理為基礎,以農資商品質量承諾為補充,以農資商品監測為手段,以日常監管為保障的農資商品質量安全保障體系,完善舉報投訴處理制度,對農民群眾投訴的制假售假、坑農害農的案件,各分局必須做到認真調查、快速處理、及時反饋。
第二階段:調查摸底和自查整改階段(2013年1月21日~2月28日)。各分局要結合企業年檢、個體驗照工作,對轄區所有農資經營者進行拉網式調查摸底,認真填寫調查表格,要求各農資經營者對照《農業生產資料市場監督管理辦法》的規范經營要求進行自查自糾,發現問題自行整改到位。
一是充分發揮工商登記職能作用,從嚴把農資市場主體準入關和規范農資產品的經營范圍入手,著眼于從源頭上防止違法經營。二是組織人員對轄區所有農資生產經營者,特別是對中小農資生產經營者進行一次全面清理,嚴格市場主體準入。三是要結合企業年檢、個體驗照等工作,對農資生產經營者與其“經濟戶口”進行認真核對,重點檢查前置審批證件是否有效、經營資格是否合法等,對未取得前置審批許可、營業執照的堅決予以取締。各分局要加大對無照經營、超范圍經營以及一照多點、掛靠經營等行為的清查力度,規范農資市場主體經營資格。
第三階段:集中整治階段(2013年3月1日~3月31日)。市局將會同農業局、供銷總社、安監局、物價局、質監局、公安局等部門組成聯合檢查組,對全市范圍內農資經營網點開展重點清查整治,依法取締無證照經營和不符合條件的經營網點。查處缺乏有效管理的掛靠經營網點;查處經銷摻雜使假及以次充好和不合格化肥、農藥;查處銷售假冒或者仿冒他人商標、名稱、地址、裝潢的化肥、農藥;查處標識中含有擅自擴大功效和適用范圍等虛假宣傳農藥;查處銷售國家明令禁止使用農藥。
第四階段:鞏固規范階段(2013年4月1日~4月30日)。在前三階段工作基礎上,按照《農業生產資料市場監督管理辦法》督促各農資經營者建立完善農資規范經營的長效管理制度。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局成立以楊基全局長為組長,副局長李順喜為副組長,市場合同科、監管科、經檢大隊、登記注冊科、消保科、消協和分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紅盾護農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場合同科,具體負責指導農資長效監管機制的建立、落實,檢查和督辦各階段整治工作,協調“紅盾護農”專項整治工作具體事宜。監管科負責無照經營取締組織實施工作,經檢大隊全力協助、配合,嚴厲查處制售假冒偽劣化肥、農藥、種子等坑農害農的違法案件,注冊科、分局嚴把農資市場主體資格,對不具備經營資格的,不予參加驗照、年檢,消保科、消協負責消費者投訴舉報處理。各分局要結合轄區內農資市場實際情況,制定具體的工作措施,具體負責日常性的監督檢查,組織落實各階段的專項整治工作。
(二)廣泛宣傳,營造良好的氛圍。各分局要進一步加大普及農資基本知識宣傳工作力度,在“3·15”活動期間,集中2至3天時間采用農民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廣泛深入地宣傳“紅盾護農行動”的意義、目的以及農資市場管理法律法規,宣傳農資商品質量和農資打假維權的知識,市局將免費下發由我局編印的《紅盾護農工作實用手冊》,幫助農民和農資經營者提高辨假識假和自我防范能力,維護廣大農民的利益。同時,各單位要借助電視、報紙、廣播等新聞媒體,大造工商部門開展“紅盾護農行動”的聲勢,努力營造全社會關心和支持農資打假護農的良好氛圍,進一步擴大“紅盾護農行動”的社會影響。
(三)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我局是國家工商總局確定的紅盾護農工作聯系點,因此全系統干部職工一定要以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將紅盾護農工作作為當前一項重要工作來抓,迅速全面開展紅盾護農行動,不斷規范農資經營者的行為,嚴厲打擊制售假冒農資坑農、損農、害農的不法行為,確保農民群眾用上放心農資,保障春耕生產順利進行,努力促進農村社會和諧穩定。
(四)建立和完善紅盾護農長效監管機制。經營主體的清理整頓工作只是紅盾護農工作的一個方面,關鍵是長效管理,必須要引起高度重視,落實好各項工作。
一是繼續健全完善日常監管制度,加大巡查力度,實行對農資經營者定期走訪、檢查制度,進一步完善農資商品準入、農資經營索證索票、農資經營質量承諾、市場巡查、市場預警、不合格農資商品退市等行之有效的市場監管制度,促進農資市場的規范管理。
二是認真落實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由市局與分局、分局與監管網格干部、網格監管干部與經營者簽訂責任狀,實行層層責任包保制,落實全方位、立體化網格式監管,建立和完善紅盾護農長效監管機制,不斷提高農資市場監管執法效能。
三是充分發揮“一會兩站”的作用,暢通農民投訴渠道,形成受理投訴、跟蹤督辦和案件查處相結合的行政執法網絡。
四是建立健全農資企業和經營者的內部管理制度,實現農資商品的可追溯管理,積極推行農資經營企業信用分類監管制度,促進農資企業誠信經營。
五是開展農資產品質量檢測。市場合同科要配合上級部門和經檢大隊完成好各時節的農資抽檢工作,要充分應用質量監測的結果,依法查處制售假冒偽劣和不合格農資商品的違法行為,并通過我局開通的“紅盾強農惠農網”等媒體向社會消費警示。嚴格落實不合格農資下架、退市制度,要把農民群眾投訴和檢測不合格的農資商品作為監管重點,實行動態監管,建立完善農資質量預警機制,確保農民群眾能夠買到放心農資。
六是強化農資市場監管執法,打擊制售假冒偽劣農資等坑農害農的不法行為。加大農資市場日常巡查和檢查力度,嚴格落實“網定格、格定責、責定人”市場巡查責任制和責任追究辦法以及市場監管預警等制度,提高農資市場監管效能,強化監管執法。加強與農牧、質監等部門協調配合,對經銷偽劣農資坑農害農的典型案件要嚴歷打擊,及時予以曝光,切實維護廣大農民的合法權益。
七是強化農資商品預警防范和消費維權。要充分發揮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和涉農維權聯絡站點的作用,及時受理解決農資申訴。組織人員深入到鄉村集貿市場或農戶,提供咨詢服務,宣傳法律法規和農資商品知識,提高農資識假辨假常識,增強農民維護自身權益的意識和能力,自覺抵制假冒偽劣農資商品。
八是積極推進農資市場信用分類監管工作。按照信用等級,實施信用分類監管,強化日常巡查監管動態信息錄入,對有一定失信行為的企業予以警示,對有較嚴重違法行為的企業予以處罰并限期整改,對有嚴重違法行為的企業堅決予以取締。
九是開展“農資經營示范店”的考核認定工作。市場合同科在第一季度要依據《農資經營示范店考核辦法》,結合農資企業信用分類監管,對已考核認定的“農資經營示范店”實行動態監管,對信用分類B級以下或停業的“農資經營示范店”及時摘牌。積極引導和鼓勵具備條件的農資企業爭創“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在第三季度考核推薦、認定一批省、市、縣級的“農資經營示范店”,逐步提高農資企業的社會信用度。
(五)加強部門配合,增強執法合力。開展專項整治工作,是一項民心工程,按照“目標明確、計劃具體、職責清晰、指導有方”的要求,各單位要密切配合,采取“聯動、互查、集中會審”的形式,保證全市農資市場專項整治工作順利開展。要在當地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不斷提高與各方面協調配合的能力,堅持講大局、講協調、講配合,充分發揮綜合執法的整體效能。要主動加強與農業、質監、供銷、公安等部門聯系和配合,充分發揮協同部門專業特長和打假維權網絡的作用,形成合力,促進執法到位,規范農資經營行為。
各分局請于2月28日前將市農資企業經營網點書面調查表報送市場合同科張金華,同時報電子文檔。4月25日前請各分局將活動總結報市場合同科和張金華郵箱。
請各分局認真抓好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