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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大學生就業是關系到我國長治久安的關鍵問題。近年來,在經濟穩定的基礎上,大學生就業形勢基本平穩,但是就業壓力仍然存在,大學生就業創業難仍然是突出問題。簡政放權政策的實施,是通過取消和下發部分行政審批事項、企業工商登記制度改革等有利舉措,為中小微企業“松綁”,促進中小微企業更快發展,有效激發市場經濟活力,為大學生就業創業提供更多的渠道和機會,為解決大學生就業創業難問題提供了新途徑。
關鍵詞:簡政放權;大學生;就業;中小微企業
簡政放權,即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簡”的是政府機構,“放”的是本應當屬于企業的經營管理權,是將政府的“有形之手”從中小微企業身上松開,提高企業活力,擴大企業經營自主權,解除束縛市場的“無形枷鎖”。自2013年起,我國堅定了簡政放權的決心,加快了簡政放權的步伐,2013年5月,在國務院機構職能轉變動員電視電話會上,提出要以簡政放權釋放就業創業創新活力;2014年6月,國務院常務會議上,確定要進一步以簡政放權措施促進創業就業。簡政放權政策為大學生就業創業難開出了“一劑良方”,為大學生營造了良好的就業創業環境,讓釋放活力的企業提供更多的就業崗位和就業機會,實現企業發展和大學生個人發展的良性互動。從長遠來看,則是促進我國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
一、簡政放權政策促進就業創業的必要性
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中小微企業在一定程度上成為了我國大學生的就業主渠道。但是,目前我國所面臨的情況是,一方面高等教育普及,高校擴張,就業人口激增;另一方面中小微企業發展受阻,缺乏活力。除此之外,畢業大學生受傳統體制觀念影響,在就業選擇上多傾向于政府機關、國企、事業單位,使中小微企業在生存環境上更加處于弱勢,社會的創業創新活力也將受到極大限制。2016年,我國大學畢業生達843萬,超過2015年畢業生24萬,畢業生人數的年年遞增已經成為常態,就業難問題也成為我國多年面對的“老大難”問題。就業嚴峻形勢仍未改變,勞工市場的供大于求的格局依舊存在。我國共有13億人口,而中小企業約1100萬個,日本1.25億人口,中小企業就有660萬個。我國中小企業數量太少,難以充分發揮其在解決就業上的優勢。原因是多方面的,由于政府“有形的手”對中小微企業的過度行政控制和國有企業擠壓其生存空間,使這些企業在政策、法規、資源、機會、競爭力等諸多方面處于弱勢,員工的權益得不到保障,很多企業走上破產之路,并將代價轉移到勞動者身上。中小微企業的生存困境,使大學生畢業生心有余悸,既不愿選擇中小微企業就業,更在創業面前望而卻步,高素質人才更愿意選擇有保障、待遇好的國有企業,或者穩定輕松的政府機關、事業單位。穩增長、促發展從根本上是為了擴大就業。由此可見,實施簡政放權政策,對于壯大中小微企業發展,促進大學生就業創業是十分必要的。因為中小微企業是大學畢業生就業的主渠道,而簡政放權就是要促進中小微企業的發展,解除中小微企業的枷鎖,沖破現有的經濟利益格局,為中小微企業的發展提供一個更加公平公正的發展空間和廉潔高效的政府服務。同時,簡政放權又能有效激發中小微企業的發展潛力,提高中小微企業對大學生畢業生的吸引力,使中小微企業發揮應有的吸納就業人員的“主力軍”的作用,從而解決大學生就業難問題,使更多的大學畢業生投身到中小微企業的就業創業中,使其既實現自我價值,又促進我國民營經濟發展。
二、簡政放權政策促進就業創業的主要舉措
1、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
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事項是簡政放權的重要措施,自2013年起,國務院有步驟、分批次地穩步取消和下放600余項行政審批事項,在取消和下放的各批次的行政審批事項中,直接對就業創業有影響的要占到三分之二。如取消“享受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核準”,“對吸納下崗企業人員達到規定條件的服務型、商貿型企業和對下崗失業人員從事個體經營減免審批”等政策直接服務與創業。取消這些企業優惠政策的落實程序中不必要的行政審批事項,也就減少了多余的中間環節,讓這些優惠政策更好落定掃清障礙,推動了中小微企業的發展。無疑,國家出臺的對企業的優惠扶持政策要想發揮作用,必須要有征管落實的配套制度,而對部分行政審批事項的取消,就讓征管制度與稅收改革實現了對接,同時推動稅改制度的進一步發展,讓優惠政策真正發揮效能。中小微企業對推動國民經濟發展,解決就業功不可沒,取消和下放的有利于中小微企業發展的行政審批事項,無疑對大學生就業創業都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條件。
2、減少部分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
對部分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的減少在政府簡政放權政策的重要部分,2014年,我國共取消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149項,2015年7月,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在此基礎上,再取消網絡廣告經紀人等62項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其中“準入類”1項、“水平評價類”61項,取消的資格認證中包括通信工程師、IC設計師、國際貿易業務員、醫藥代表等沒有實際意義的資格認證。同時,將不再許可和認證缺乏法律依據和各地區、部門自行設置的職業資格。另外,相配套的完善職業技能鑒定制度和職業資格證書的監督管理,加快制定《職業資格設置管理條例》,對有必要實行就業準入制度的職業,設置職業資格認證,對于沒有必要的職業,要堅決取消職業資格認證。
3、“先證后照”改為“先照后證”
改革工商登記制度也是簡政放權政策的重要工作,近三年以來,有多項工商登記由前置審批改為后置審批,這一舉措,進一步為中小微企業的發展厘清障礙,提供便利。以往創辦企業的程序是首先到相關部門拿到行政許可證,然后去工商部門申請營業執照,之后才能夠進行營業行為,這就限制了企業在辦理營業執照的過程中進行招工、貸款、簽約,不利于企業籌備工作的開展。為了改變這一狀況,使創業投資的更加便利,國務院有計劃地將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許可、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機構資格認定、農業機械維修技術合格證書核發、獸藥生產許可證核發、拖拉機駕駛培訓學校駕駛培訓班資格認定等審批事項由前置審批改為后置審批,由“先證后照”改為“先照后證”。同時,為了避免某些企業只拿證不拿照,提出了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做到不放任。工商管理部門則需完成“嚴進寬出”到“寬進嚴出”的轉變,發揮自身的監管效能。
三、簡政放權政策為就業創業開門鋪路
1、釋放改革紅利,活躍市場經濟
中小微企業是大學生就業創業的主要渠道,而近幾年中小微企業的發展不盡如人意。為了促進中小微企業的發展,政府開始將“有形的手”縮回來,注重“一增一減”,增加市場監督,減少行政審批。企業行政審批手續的簡化,為中小微企業“松綁”,簡化了不必要的中間環節,使政府對中小微企業的優惠政策更好落地,使中小微企業更好地享受到改革紅利,使市場經濟更加活躍。企業是市場經濟的細胞和社會財富的創造者,只有市場主體的不斷增多、產業結構更合理、中小微企業作用充分發揮,市場才會更加活躍,大學生的就業問題才會迎刃而解,從而進一步促進社會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和諧穩定。
2、就業門檻降低,就業機會增多
就業資格許可證曾是很多大學生就業的“攔路虎”,將很多大學生擋在了就業的門外。此次國家加大決心取消了一批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能夠有效地發揮了市場主體的作用,增加市場創業創新的活力,更好的適應我國經濟的新常態的,使大學生的就業之路更加平坦。取消不必要的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對于降低大學生的就業門檻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此項舉措還給大學生就業指明了方向,指導大學生將考取證書的時間用來增強本領,根據市場需求更好的提高自身的就業競爭力。同時,這里就涉及到“實現人力資源的優化配置”的問題,通過取消資格許可和認定,讓政府“松手”,不再用發證的形式來證明人力資源的質量,而是用市場調節和社會需求來判斷和選擇人才,這對于優化人力資源質量和供給具有重要意義,是政府層面的有益嘗試。
3、營商環境優化,投資創業便利
工商登記由前置審批改為后置審批,為企業的創辦和壯大提供了更多的便利條件。這項改革全面削減和約束了政府的行政審批權,進一步重構了公權力,提高了政府的公信力,蘊含了政府改革創新的巨大能量。“先照后證”的審批程序將有效降低企業的設立成本,提升公司的成活率。對于大學畢業生來說,創業非易事,很多大學生面對繁冗的審批手續望而卻步,簡政放權不僅將之前的貸款等優惠政策落定,工商登記制度改革進一步便利了大學生自主創業的條件。鼓勵大學生創業符合當前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背景,營商環境的優化,為大學生進行投資創業帶來了信心,也提供了便利,創業增加,又會進一步增加就業,逐漸形成一個大學生就業創業的良性循環。大學生就業創業問題,關系著千家萬戶切身利益,關系著國家的經濟發展,關系到社會的和諧穩定,關系到我國的長治久安,解決大學生就業創業是我國當前面臨的重要問題之一。
大學生是簡政放權政策的受益者,中小微企業的發展為大學生提供了更多就業崗位,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的取消,為大學生降低了就業門檻,工商登記審批程序的改革,提高了大學生創業的積極性。總之,簡政放權政策對促進我國大學生就業創業的發揮著積極作用,緩解和解決著大學生“就業難”問題,具有很強的現實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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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閉石寶 單位:百色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