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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面提升公務用車服務水平,進一步完善外租車輛運行過程管理,規范服務協作單位服務行為,經研究,制定本管理規定。
一、外租車輛及服務協作單位資質條件
1.公司制企業,具備較高的社會信譽;
2.具備較強的經濟實力,有一定數量的自有車輛;
3.自愿與公車管理中心簽訂承諾書,切實履行服務承諾;
4.接受并服從公務用車管理中心各項管理規定。
二、服務及管理要求
1.優質服務嚴格按照調度中心及各用車單位要求,準時準點提供服務,不延誤,不拖拉,不擅自改變車型、行車路線及行車時間。
2.安全行駛嚴格遵守交通法規,不違章行駛,不危險駕車,不私帶其他乘員,不派有安全隱患車輛,不派證照不全車輛,保證行車安全,承擔行車安全責任。
3.整潔衛生保持車容整潔,車況良好,隨車駕駛員舉止大方,穿著得體,不派臟亂車輛,不派破舊車輛。
4.文明駕駛堅持定人定車,隨車駕駛員身體健康,技術精良,服務細致,具有良好的修養和素質。不為難乘車人,不向用車單位提無理要求。如在一個季度內出現兩次以上服務質量投訴,則取消服務協作關系。
5.車輛自有所有服務協作單位所派車輛必須為公司自有車輛,不得外借其他公司車輛,更不得調派社會私人車輛。
6.誠實守信嚴格按照公務用車管理中心規定,認真、全面、正確填寫“派車收費結算單”。一時間準確:及時發車,適度提前到達,候車時間準確。二里程準確:起訖里程銜接準確,收費里程準確。三計費規范:嚴格執行收費標準,不重復收費,不抬高標準,每張結算單必須由乘車人(或使用人)簽字。如發現里程不準,收費偏高,多報候車時間等現象,經查實,對公司負責人提出警告,并取消此趟出車費用。如在一個季度內出現兩次以上人為結算錯誤,則取消服務協作關系。
7.規范收費嚴格執行市車改辦出臺的“公務活動用車結算辦法”,規范轎車、商務車、面包車及中客服務費用結算。此外,按交通部門規定標準,在境內服務時,20-39座考斯特統一執行“公務活動用車結算辦法”中明確的中客收費標準。出境服務則采取“一趟一議”模式,由服務協作單位根據用車單位明確的行駛路線、用車時間及服務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向公車管理中心調度室提交的由公司負責人簽字蓋章的報價單,經公車管理中心審核確認,最終由報價最低的單位出車,其最低報價即為此趟公務用車結算標準。大客車服務費用結算同樣采取“一趟一議”模式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