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論司法考試對法學教育的正負影響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學生面臨雙課堂、兩套教材的困局由于法學本科教學計劃按照四年來規劃的。因此,法學本科教學計劃必須考慮法學個課程之間的聯系以及學生對法學課程的認知難易程度進行安排,這種安排是若干年來法學本科教育經驗的積累。但這種安排不一定符合司法考試中各課程的學習安排。因此,學生只能制定一套自己的復習計劃,要么參加各種司考培訓班,要么就購買專門的司考復習教材,從而破壞了法學本科教育的系統性。而且司法考試考察的對象并非高深的法學理論,而是將法律規范運用到具體的案例中解決實務的能力。這在司法考試中表現為絕大多數題目都是小案例。司法考試試題注重考查學生實際運用所掌握的法律知識,運用法律思維邏輯分析法律問題并作出準確判斷和解決實務的能力。由于要求不同,學生在忙于準備司法考試的同時,還得應付學校的課程考試,使得學生同時學習兩套教材,影響學生對專業知識的掌握。
二、司法考試對法學本科教育的正面影響
(一)有利于法學本科教學改革長期以來,我國法學本科教育形成了自己的教學特點,重視理論知識的講授,專注對基本概念的理解,對基本原理的闡釋,對具體實務不夠重視。就教學內容而言,本科法學教育都是以各部門法的知識體系為框架,教師的講授以單調說說教為主。法學本科各門學科考試均以名詞解釋、簡答、論述、案例分析等題型來考察學生對專業理論知識的掌握程度。考試試題較為單一,學生往往通過死記硬背來應付考試,結果導致學生缺乏法律實務操作的能力。司法考試對學生的法律應用能力是一個極大的考驗。眾所周知,每年的司考通過率較低,這讓許多學生不能從事法律職業。目前各法學院校都高度關注司法考試的通過率,這導致司法考試通過率已經成為衡量一所法學院校辦學質量好壞的重要標準之一。
(二)有利于法學本科學生的就業司法考試與法學學生就業有密切關系。基于對學生個人前途的考慮,高校法學本科教學應該對司法考試作出適度的反應。如果法學本科學生通過了司法考試,就有了報考法檢系統絕大多數招考崗位的資格,也更容易在各律所、各企業等單位就業。
三、關于解決司法考試帶來的影響的對策
司法考試給法學本科教育的改革帶來了契機,面對司法考試對法學教育的影響,法學教育界必須及時作出應對。只有減輕司法考試對法學本科教育的負面影響,才能培養出不但懂得深奧的法學理論知識,而且符合社會需求的法律專業人才。
(一)規范課程結構,調整教學內容我國目前法學本科教育設立了16門核心課程,這16門核心課程是在教育部和司法部的指導下,法學教育指導委員會經過多年的調查研究基礎上制定的。核心課程體系涵蓋了塑造和培養法律專門人才的基本課程,對法學教育的發展起到促進作用,對提高法學院學生素質起到引導的作用。在當前法學本科教育中,應該側重強調學生對理論分析應用能力的訓練,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在強調16門核心課程重要性的同時,注重對具體法律規定的分解和運用,通過對案例的分析練習,提高學生的解決實務問題的能力。同時,在課堂中分析比較教育部法學本科教育專業委員會制定的教學大綱與國家司法考試大綱的同一性和差異性,讓學生能從容面對司法考試。
(二)調整教學計劃,以便適應司法考試的時間安排按照法學本科教學計劃的傳統安排,大一上期一般不安排專業課,而司法考試在大四上學期舉行。這樣一些重要的課程未開設的情況下,學生就將參加司法考試。針對這一現象,適當學生的培養方案。在大學一年級時可以開設法學導論、憲法學、法律邏輯學、民法總論、刑法總論等課程。在大學二年級和三年級開設其余所有法學專業必修課程和某些選修課。在大學四年級上學期僅僅開設1至2門選修課程,在大學四年級下學期時安排學生撰寫畢業論文。這種安排,既能完成本科教育規定的教學內容,又能兼顧司法考試,有利于學生應對司法考試。
(三)實現法學本科教學與司法考試互動法學教育應在課程設置、教學方式和考試內容、命題題型方面作出一些改變,兼顧法學本科教育與司法考試。并且通過教學改革,在堅持法學本科教學的基本內容的同時,對司法考試作出積極的回應,使學生掌握法律的實踐技能及操作技巧,能夠嫻熟的處理社會中的各種錯綜復雜的案件。
四、結語
國家統一司法考試的實施,目的在于為法律職業設置一個較高門檻,有效提高法律職業人的基本法律素養,這對我國法學教育產生了重大影響。司法考試給法學教育帶來了機遇,更帶來了挑戰,既可能促進法學教育朝著更加科學的方向進行改革,也可能將法學教育變成“高等的應試教育”。因此,借司法考試契機,探尋法學教育教學改革之路,以期實現司法考試和法學教育的完美契合就顯得很有必要了。但是該契合需要通過政府、法學界、法律職業人等多方反復的博弈才有可能實現。本文認為,要解決司法考試帶來的負面影響,可以在課程設置、教學計劃、教學方式和考試內容等方面做出一些改變,兼顧法學教育和司法考試,使學生掌握法律的實踐技能及操作技巧,培養出真正的法律人才。
作者:陳學勤王婷羅世榮單位:重慶大學城市科技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