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非婚同居財產糾紛的法律規制探討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摘要:近年來,由于經濟、政治、文化以及生活壓力的多重因素影響,非婚同居關系已經成為一種越來越普遍的社會現象,并產生越來越多的社會問題,其中當數財產糾紛最為引人關注,因非婚同居引發的財產糾紛案件呈逐年上升的趨勢。但受傳統的道德和婚姻價值觀念影響,我國在立法具有明顯的滯后性與局限性,沒有系統的法律體系作出明確的規定。本文首先界定非婚同居的概念,立足于我國關于非婚同居產生財產糾紛的立法現狀,對照分析主要國家對于非婚同居財產糾紛問題的立法,從而提出我國非婚同居產生財產糾紛的法律規制。
關鍵詞:非婚同居;財產糾紛;法律規制
一、非婚同居財產糾紛的概述
(一)非婚同居的概念我國現行立法沒有明確條款定義非婚同居。學術界對未締結婚姻而共同居住的看法各持己見。張民安教授將其定義為“非婚同居,是指男女雙方在法律規定的時期內建立起共同生活體而有結婚意思表示的一種同居。”①筆者認為,根據我國《婚姻法》和公眾的觀念習俗,將非婚同居定義為是異性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基于自愿的真實意思,長期共同生活在一起,被周圍人認為雙方系“夫妻”關系的一種社會現象較為妥當。
(二)形成因素1、文化因素改革開放以后,西方文化思想逐漸滲入東方,西方文化中關于性自由的觀念也在不斷沖擊我們傳統的思想理念。我國當今針對非婚同居的問題并不是全盤否定,立法上已經不再提及“非法同居”。②2、自身原因法律關于“非婚同居”采取不支持也不反對的漠然態度,多半人認為非婚同居無關乎道德問題,加上生活和經濟等多方面的壓力,③有些為了尋求慰藉,非婚同居的生活狀態成為應對壓力的一種方法。
二、我國關于未婚同居期間產生的財產糾紛的處理現狀
(一)我國的相關立法現狀從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一條來看,現行立法扮演“中立”角色,但是堅持應當盡快確定婚姻關系,才能明確保障同居二人的合法權益。④立法賦予未締結婚姻當事人在同居關系不存在時,可以主張子女撫養費的訴訟權利。⑤社會現象的產生是法律出臺的催化劑,目前立法對非婚同居關系的規定無疑不系統也不全面,將導致司法實踐處理不同,直接影響司法公信力,故筆者建議應當規定得更為詳細。
(二)我國立法的處理模式未締結婚姻而共同居住處于一種不穩定的生活狀態,理論和司法實踐中比較有代表性的意見有:(1)對于完全沒有爭議可以判定是個人所有的,就應當認定為個人財產。(2)至于同居期間產生共同所有的動產部分,根據按份共有原則對其進行合理分割。⑥(3)關于共同所有的不動產,按照共同共有理論處理。⑦(4)同居主體在非婚同居關系解除時,必須考慮經濟上處于較不利的那一方的權益,盡可能在經濟上多給付一些,最起碼給他們可以提出補助的話語權。⑧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的民事審判指導意見對司法審判具有一定的參考意義:意見指出,在審理同居關系糾紛時,對當事人同居期間所得的工資、獎金和生產經營的收益以及因繼承、贈與等途徑所得的合法收入,原則上歸其本人所有;如果雙方在同居期間有共同購置的財產或有共同經營所得的收入,應當按照雙方的出資份額、所作貢獻等公平合理地予以分割。
三、域外針對非婚同居產生財產糾紛處理的法律規制
(一)英美法系國家的相關處理模式1、英國關于未締結婚姻而共同居住產生財產糾紛的處理英國是典型的通過判例來調整各種法律關系的國家,自然也是采取該種立法原則加以規范的⑨。第一,肯定雙方經過協商來確定同居財產的分割協議具有法律上的約束力。第二,為了較好地保障弱勢一方的權益,賦予同居當事人享有默認共同擁有收益的權利。2、美國關于未締結婚姻而共同居住產生財產糾紛的處理美國基本上采用民事法律中的合伙自主性原則和共同共有財產平均分配原則。合伙理論較多地體現契約制原則,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但是合伙理論中財產的分割會根據同居雙方所做的努力來取得最終的分配比例。普通法婚姻是從實質上將同居財產認定為共同共有,同居財產分配上采用平均分配原則,該原則有其可以借鑒之處。⑩
(二)大陸法系國家未締結婚姻而共同居住產生財產糾紛的立法1、法國的相關立法法國在民事立法上出臺的法典,其中2000年1月在民事立法上新增“緊密聯系民事協議”○11(PACS)條款,○12該條款將未締結婚姻而共同居住引發的財產關系賦予法律上的約束力,使同居當事人可以平等自由約定財產的歸屬問題。2、日本的相關立法日本把非婚同居關系看成一種只是形式上未進行結婚登記的婚姻關系,采取民事婚姻原則加以調整:對于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同居關系的,須在解除同居關系后賠償另一方物質上和精神上的損失。在人身關系上,將非婚同居主體二人看成是婚姻法律上的夫妻關系。在同居關系解除時,賦予同居一方援引相關民事立法的規定維護自身正當權益。○13
四、非婚同居產生財產糾紛的處理及法律規制之構想
(一)對非婚同居關系引發財產糾紛案件處理之建議對于同居期間的財產分配原則上法律不得多加以干預,但是對于財產分配是否合情合理顯得更加重要。筆者認為,夫妻共同財產關系是典型的共同共有關系,是基于配偶身份所產生。非婚同居并非基于配偶的身份關系所產生,應按照一般財產共有的原則處理。在合伙關系解除時,應享有公平的財產處理權。各自的財產均歸個人所有。因共同投資或經營所取得的財產和收入,應當按共有的一般規定處理,建議采取有限制性個別財產制。非婚同居者協商時應當簽訂書面協議。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原則上應認定為個人所有,在無證據充分證明該糾紛財產是個人所有,可以推定為同居者雙方共同共有。司法實踐中,可以重點借鑒英國,給予非婚同居中弱勢一方充分的保護。
(二)非婚同居產生財產糾紛的法律規制建議1、立法上,轉變立法態度及模式。立法者采取漠視的態度不合理,使大量的不法分子鉆法律漏洞,導致沒有制度可以遵循。縱觀世界上多數國家的家庭法發展趨勢可知,進一步加快立法進程和司法運作,推進我們國家法治建設的完善,應當被我國立法所汲取。2、尊重非婚同居當事人的意思自治原則。對非婚同居產生的財產糾紛的處理,可以根據自身的情況,在法律容忍的框架內,自主約定,充分體現法律尊重同居伴侶的財產約定。3、準用合伙原理調整非婚同居財產糾紛處理。首先,對于未締結婚姻而共同居住生活狀態下,共同所產生的財產,雙方在主觀上具備一起創造的目的和動機。其次,在客觀上當事人一起奮斗,一起分擔生活風險,一起享受經營帶來的收益。據此,根據主觀與客觀相一致的原理,非婚同居雖然未締結婚姻關系,不受《婚姻法》保護,但是可以適用民事法律中關于合伙原理來解決非婚同居產生的財產分配難題。4、要合理肯定家事勞動的價值。○14在非婚同居生活狀態下,一方負責操持家務、照顧老人、小孩的起居生活等人身的給付,另一方則負責提供日常生活費用的財產給付,二者在價值上是對等的。未締結婚姻而共同居住當事人在同居期間雙方起到得直接作用與間接作用,應當作為法律調整財產歸屬時考究的因素,肯定各方的作用,合理分配共同生活產生的財產。5、肯定同居伴侶可以適當取得同居主體一方去世后遺留的財產的權利??梢赃\用酌分請求權的原則來處理未婚型同居的財產糾紛,首先,根據遺囑自由原則,當一方的遺囑明確指定將財產遺贈給另一方,并且該份遺囑具備遺囑有效條件,法律應當尊重被繼承人的生前意愿;其次,如果同居伴侶生前依賴于被繼承人扶養又沒有生活來源,或者屬于生前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可以參照我國《繼承法》的相關規定,可以將被繼承人的遺產適當給予與其生前同居的伴侶;最后,為了中和法律的“冷血”性,如果同居當事人死亡,沒有其他繼承人的,只存在非婚同居關系的另一方,那么該同居伴侶可以獲得死亡同居當事人的財產,至少可以主張二分之一的財產權。
五、結語
綜上所述,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越來越多人選擇非婚同居這種生活方式。但由于相關立法的不完善和缺失,致使非婚同居當事人的權益得不到應有的保護和救濟。因此,在這方面的立法需求就顯得極為迫切,將非婚同居關系納入法律調整的范圍,以法律手段進行規制,妥善處理司法實踐中由此引發的糾紛,借鑒國外相關的立法經驗,結合我國目前的實際情況,在尊重意思自治原則的前提下,兼顧公平正義原則,保護弱者,制定適合我國的法律制度,維護穩定和諧,為構建法治中國添磚加瓦。
作者:黃小蘭 單位:南安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