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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著力倡導務實、高效、創新、廉潔的機關作風,不斷提高市級機關勤政廉政建設水平,提升城市競爭綜合軟實力,扎扎實實為民辦實事、辦好事,全面營造優質高效的發展環境,推動實現新的更大跨越,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現就市2010年市級機關“勤廉指數”測評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測評內容
“勤廉指數”的構成分為“勤政指數”、“廉政指數”兩個部分。
(一)“勤政指數”的具體內容
1.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重大決策、重點項目、重要工作,成效顯著。
2.嚴格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辦事,做到依法辦事、公正執法。
3.認真辦理市委、市政府領導批示件,進一步提高辦事質量和效率。
4.加強機關內部管理,建立健全一套規范的業務流程,辦事程序規范,運轉流暢,方便快捷,高效便民。
5.服務發展、服務基層、服務企業、服務群眾的意識強烈,主動為企業、為群眾辦實事解難題。
6.廣泛宣傳本系統各項政策法規,部門政府信息公開到位,政策法規和辦事流程透明,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
7.實行主動服務、超前服務、規范服務,切實改進服務態度,使服務對象到本單位辦事感到熱情周到。
8.創造性地開展工作,營造優化發展環境的良好氛圍。積極創建機關科室(窗口)“作風效能建設示范點”,打造機關優質服務品牌,推動機關作風效能建設上水平。
(二)“廉政指數”的具體內容
1.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扎實推進懲防體系建設,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切實承擔起既抓業務工作,又抓黨風廉政建設“一崗雙責”的責任。
2.加強機關黨風廉政教育,推進勤廉文化建設,機關廉政勤政的氛圍濃厚。
3.加強對本單位管權、管錢、管人的重點崗位和關鍵環節的監控,建立防控機制,在本單位、本系統內不出現違法違紀違規問題。
4.本部門及下屬單位的業務咨詢、征求意見、舉報投訴渠道暢通,認真受理和及時處理人民群眾的意見、建議和舉報投訴。
5.認真落實“七個嚴禁”,嚴格遵守廉潔自律有關規定,做到不接受服務對象宴請,不收受服務對象的禮金禮品、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不參與賭博,不接受服務對象邀請的高消費娛樂活動,不要求務對象報支個人費用,不利用職權參與企業投資活動和為子女、配偶以及親屬經商辦企業提供便利。
6.嚴格禁止各種形式的亂贊助、亂攤派、亂收費、亂罰款。
7.認真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
二、測評對象
市政府有關部門(35家):發改委、經信委、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財政局、人社局、國土資源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運輸局、水利局、農委、商務局、文廣新局、衛生局、體育局、環保局、旅游局、民宗局、人口計生委、審計局、安監局、物價局、糧食局、信訪局、民防局、機關事務管理局、行政服務中心、廣電總臺、供銷總社、土地儲備中心、僑辦。
相關直屬單位(18家):水處理有限公司、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海關、海事局、國稅局、地稅局、工商局、質監局、電信公司、郵政局、移動公司、聯通公司、供電公司、公積金中心、煙草專賣局、鹽務管理局、氣象局、人民銀行。
三、參評對象
1.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四套班子主要領導,市委、市政府分管領導。
2.各鎮區領導班子成員。
3.市級黨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代表。
4.各部門服務對象代表。
5.市有關綜合部門和執紀執法機關。
四、測評方法及問卷分配
市級機關“勤廉指數”測評主要采取發放調查問卷的形式進行。
設定市級機關“勤廉指數”調查問卷表一、表二、表三共三種表格(見附表)。其中表一為客觀定量指標,向市有關綜合部門和執紀執法機關調查;表二為主觀定性指標,向各鎮區領導班子成員、市級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30份)和各部門服務對象代表(70份)調查;表三為市委、市政府重大決策、重點項目、重要工作貫徹落實情況調查問卷,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四套班子主要領導,市委、市政府分管領導調查。
五、指數分值安排及權重
機關“勤廉指數”總分為100分,其中“勤政指數”50分,“廉政指數”50分;表一的權重占40%,表二的權重占60%,表三調查結果折合成8分,匯入表一;各單項指標分值詳見附表。
六、組織實施
1.匯總各鎮區領導班子成員、市級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名單,作為參評人員庫,每個測評對象隨機從參評人員庫中隨機抽取30名,作為參評對象。
2.各部門上報不少于200名的服務對象名單,由市統計局隨機抽取70名,作為參評對象。請各單位于3月16日前將服務對象統計表電子版報市紀委糾風效能室。
3.市紀委紀檢監察工作室會各鎮區紀委向參評對象發放調查問卷進行測評并及時回收。
4.對調查問卷進行匯總、統計、分析,計算出各部門“勤廉指數”最終得分,向各部門反饋測評結果,肯定成績,指出存在問題,提出整改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