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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各直屬機構:
民政工作事關民生大計和穩定大局。近年來,在各級黨委、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全市民政事業得到長足發展,為構建和諧作出了貢獻。為了適應新形勢的需要,進一步加強民政工作,提高民政工作水平,根據省人民政府的有關要求,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新時期民政工作的地位和作用
民政工作擔負著依法維護和保障人民群眾基本生活權益和民主政治權利的重要職責,是政府履行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的重要工作,是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問題的重要途徑,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進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基礎作用。隨著經濟轉軌、社會轉型和政府職能轉變,民政工作內容越來越豐富,任務越來越繁重,作用越來越重要。做好新形勢下的民政工作,既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執政為民的必然要求,也是服務民生、加強社會管理、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和諧的現實需要。各級各部門一定要高度重視和支持民政工作,為民政事業發展創造良好環境和條件。
二、加強機制體制建設,完善民政工作體系
按照政府主導、民政牽頭、部門協作、社會參與的要求,構建大民政的工作格局,確保工作責任到位、政策落實到位、措施保障到位,充分發揮民政工作在服務民生、社會管理方面的職能作用。
(一)進一步完善覆蓋城鄉的社會救助體系。繼續抓好城鄉低保、醫療救助工作,建立城鄉低保分類施保、低保標準動態調整、低保對象動態管理機制,落實臨時救助制度,做好社會救助體系相關配套政策措施銜接工作,不斷增強對弱勢群體的保障能力,有效保障其基本生活。建立和完善自然災害預警、應急機制,不斷提升救災救濟工作能力和水平。抓好農村五保供養工作,確保全市所有鄉鎮擁有敬老院,提質擴容7所中心敬老院,到2012年集中供養率達到25%以上。加強流浪乞討人員和未成年人救助管理工作,力爭到2010年全市年救助能力達到4000人次以上。大力發展慈善事業,發揮其在社會救助體系中的重要補充作用。加大老區開發力度,加快老區群眾致富奔小康的步伐。
(二)進一步完善社會福利服務體系。加快社會福利社會化進程,倡導和鼓勵多渠道、多形式興辦社會福利事業,不斷提高孤、殘兒童養育水平,加快發展老年福利事業,大力發展福利彩票事業,推動社會福利事業更好更快發展。力爭到2012年全市社會福利服務機構床位新增300張以上。
(三)進一步完善擁軍優撫安置服務體系。以“雙擁”創建為龍頭,力爭到2010年創建省級雙擁模范城,2011年創建全國雙擁模范城;認真落實軍人撫恤優待政策,不斷完善優待撫恤標準自然增長機制;深化城鎮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做好軍隊離退休人員接收安置,依法保障其合法權益;切實加強軍供工作。
(四)進一步推進城鄉社區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力爭到2012年全市城鄉社區直選達100%;以村(居)務公開、民主管理為重點,以社區服務為平臺,以文明社區、和諧社區創建活動為載體,建立和完善城鄉社區公共服務、有償服務、志愿服務相結合的社區服務體系,不斷提高社區建設水平。
(五)進一步完善社會行政事務管理服務體系。堅持培育發展與監督管理并重的方針,抓好社會組織管理工作;加強區劃地名管理工作,不斷規范和完善地名公共服務體系;加大殯葬改革和管理力度,加強婚姻、收養登記規范化建設,不斷提升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水平。
三、加強機構隊伍建設,完善民政工作平臺
(一)科學合理設置民政工作機構。市、區縣民政部門要建立和完善殯葬執法機構,調整和完善城鄉社會救助工作機構,加強社會組織管理機構建設,建立社會福利服務、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等機構,健全慈善機構,努力適應民生發展需要。
(二)進一步加強鄉鎮(街道)民政工作機構隊伍建設。按照鄉鎮(街道)機構改革的要求,全市各鄉鎮(街道)設置名稱統一的民政工作機構。按照有人辦事的原則,確保1萬人以下的鄉鎮(街道)至少配備1名民政干部,1萬人以上的鄉鎮(街道)按照工作任務的實際需要選優配強人員。對實績突出和工作時間較長的鄉鎮(街道)專職民政助理員要在政治上、生活上給予關心。切實把民政工作延伸到城鄉社區,結合建立自然災害信息員、社會救助服務員和社會事務基層服務員網絡,全市每個村(社區)要配備一名民生服務工作者,人員可由村(居)干部兼任,也可采取聘用制,經費由區縣統籌解決。進一步明確敬老院公益性社會福利事業的性質,區縣要統籌解決好鄉鎮福利院、敬老院工作人員的待遇問題和后顧之憂,進一步調動他們的工作積極性。
(三)切實加強民政工作隊伍建設。進一步加強民政工作者隊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切實改進作風,牢固樹立為民、務實、勤奮、清廉的良好形象;進一步加強民政工作者的業務技能培訓,堅持依法行政、規范管理、文明服務,努力提升管理服務能力和水平。
四、加強基層基礎工作,規范民政工作手段
(一)加強鄉鎮(街道)民政機構設施建設。按照有辦事人員、有辦公場所、有辦公設備、有辦公經費、有辦事制度的“五有”目標,確保鄉鎮(街道)民政機構有固定的與工作任務相適應的辦公場地和必要的辦公設備。
(二)加強鄉鎮(街道)民政機構內務建設。建立門類齊全、數據準確、檔冊規范的民生檔案。以政務公開為重點,完善各項工作和辦事制度。建立健全市、區縣、鄉鎮(街道)三級救助工作網絡,并實行城鄉醫療救助工作“一站式”服務。
五、加大經費保障力度,增強民政工作后勁
建立和完善民政專項資金自然增長機制,對上級要求配套的城鄉低保、救災救濟、臨時救助、農村五保供養、優撫安置、老區開發和社會福利等專項資金,市、區縣兩級財政要足額安排到位。市、區縣兩級民政部門工作經費要按照民政工作任務的實際需要給予足額保障,納入財政預算。各鄉鎮(街道)要將同級民政工作經費作出相應的預算安排。加強民政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與監督,嚴格實行專戶管理、專款專用。
六、加強組織領導,形成工作合力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政府要把民政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市、區縣政府常務會議堅持每半年聽取一次民政工作情況匯報,協調解決實際問題,加強領導和指導,確保工作落實到位。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有關部門要充分發揮各自職能作用,積極支持民政工作,幫助解決民政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為民政工作的開展創造有利環境和條件。發改部門要在民政事業發展規劃、社會福利政策措施等方面給予扶持引導,財政部門要在民政事業發展和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優待撫恤、老區開發、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等方面給予資金傾斜,公安、城管、司法、衛生、教育、電力等部門要在社會救助管理方面給予全力配合,建設、規劃、房管等部門要在民政基礎設施建設、救災建房和農村危房改造等方面給予政策優惠,扶貧開發、國土資源、交通、水利、氣象、水文、農業等部門要在自然災害應急救助等方面給予積極支持,努力形成工作合力,推進民政事業又好又快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