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液化氣銷售價格指導意見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根據國家發改委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改革方案及有關通知精神,液化氣出廠價格按照與90號汽油保持0.92:1的比價關系相應調整。經省政府同意,各地可對液化氣銷售價格做適當調整。現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調整液化氣銷售價格的原則。一是要緊密結合當地實際,采取補貼、順價等多種手段,按照既能保障正常供氣,又兼顧用戶承受能力和社會穩定的原則,制定科學的實施方案;二是要安排好液化氣與可替代燃料之間的合理比價,盡可能減輕液化氣用戶的經濟負擔;三是要研究制定液化氣與成品油價格調整聯動辦法,既使液化氣與成品油價格變動相銜接,又要盡可能控制液化氣銷售價格過多、過頻變動。
二、完善液化氣價格管理方式和形成機制。鑒于成品油出廠價格已實行政府指導價,液化氣出廠價格變動較為頻繁,為便于銜接,在液化氣銷售價格管理上,各地要從實際出發,結合當地的液化氣與成品油價格調整聯動辦法,選擇適當的價格管理方式,避免因液化氣出廠價格連續上漲給銷售企業造成較大影響。
三、要嚴格按規定的權限和程序調整價格。調整液化氣價格首先要對主要經營企業的成本、經營狀況進行全面細致的調查、測算,認真研究提價方案。同時,要結合液化氣出廠價格可能變動頻繁的特點,對其銷售價格調整周期、幅度及聯動辦法等進行聽證,廣泛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液化氣銷售價格調整周期一般為一年。提價方案確定后要征得當地政府的同意,并以設區市、擴權縣(市)政府名義報省物價局。
四、要制定照顧低保對象和特殊社會群體的優惠政策。各地現行對液化氣的財政補貼數額不得減少,當液化氣價格上漲幅度較大時,要適當增加補貼數額。對低保對象和特殊社會群體已有的優惠政策要認真抓好落實,并不斷進行完善;沒有優惠政策的要結合提價方案同時研究、同時出臺。
五、要加強成本監控。各地應建立成本定期上報制度,對供氣企業成本及運營情況進行定期監督審核,建立健全成本約束機制,促進企業降低經營成本。
六、做好宣傳解釋和監督檢查工作。各地調整液化氣價格方案出臺后,要擬定詳細、便于群眾理解的宣傳提綱,采取答記者問等多種方式進行宣傳,正確引導社會輿論。要加強對液化氣及其可替代燃料價格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對違反價格法規等行為,要按《價格法》和《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認真查處。
七、已經放開液化氣銷售價格的地方要建立液化氣銷售價格調整備案制度,隨時掌握供氣企業成本及運行情況,必要時可制定最高限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