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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小餐飲規范管理工作,不斷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確保人民群眾飲食安全,針對當前小餐飲存在的發展無序、違法經營、衛生臟亂以及油煙噪聲擾民等突出難點問題,根據《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小餐飲規范管理工作的意見》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現提出如下工作意見:
一、進一步明確小餐飲規范管理工作目標
(一)中期目標
2-3年內,經過全區上下共同努力和扎實有效的規范整治行動,從根本上改變當前我區小餐飲中普遍存在的布局散亂、發展無序、業態低檔、環境臟亂、油煙噪聲擾民、舉報投訴頻繁以及衛生不達標、安全無保障等現狀,努力打造與建設國家中心城市和現代服務業中心區相適應的現代餐飲服務業。
(二)近期目標
力爭到今年底,努力實現以下5項工作目標:
1、健全和完善全區小餐飲監管網絡,小餐飲監管覆蓋率達到100%;
2、截止2012年底,全區小餐飲單位持證率達到90%以上,主次干道、商業集中區、交通樞紐站、學校周邊等區域無小餐飲占道經營和無證經營;
3、有《餐飲服務許可證》的餐飲單位量化分級管理和信息公示率達到100%;
4、小餐飲一次性消毒餐具、食用油及主要食品原材料檢驗檢測覆蓋率達到100%,按照市食安辦下達的指標,全面完成食品安全風險評估性抽檢任務;
5、街道結合實際,統一規劃建設具有基本設施的餐飲市場、美食街區等,鼓勵和引導進場、進店經營,鼓勵和引導連鎖經營,實施統一配送。
二、進一步明確小餐飲規范管理工作主要任務
(一)開展無證小餐飲專項整治工作
1、取締無證小餐飲。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各街道負責、各相關職能部門密切配合,分區域、按步驟對占道經營的小飲食攤販,以及利用違法建筑或者違規出租房屋、經反復整改仍不符合審批條件的小餐飲進行查處和取締。2012年8月底前,完成對主干道和學校周邊小餐飲的整治工作;2012年10月底前,完成對次干道、交通樞紐路段小餐飲的整治工作;2012年12月底前,完成對背街小巷、居民社區院內小餐飲的整治工作。(責任單位:各街辦事處、區食品藥監分局、城管局、工商分局、環保局、房管局、消防大隊)
2、治理小餐飲違章占道、環境臟亂問題。禁止小餐飲占道經營行為,依法對沿街流動攤販、亂搭蓋餐飲攤點進行取締,嚴格治理露天排擋、燒烤攤點和熟食甜品車等違章占道行為。改善小餐飲的衛生環境,配備必備的設施設備,加強對污水無序排放、油煙擾民、破壞綠化等問題的整改。(責任單位:各街辦事處、區城管局)
3、鼓勵和支持小餐飲規范建設與經營。各街道辦事處要積極創造條件,按照“布局合理、設施齊全、制度完善、安全可控”的要求,合理規劃,統一建設餐飲市場、美食街區和示范店,既要突出特色,又注重規范管理,引導小餐飲入市、入店經營,扶持“老字號”餐飲企業的發展和連鎖經營。(責任單位:各街辦事處、區商務局)
(二)開展校園周邊小餐飲專項整治工作
1、各街道辦事處牽頭對轄區內各類學校(含中小學校、幼兒園)周邊小餐飲進行整治,依法取締違章占道、無證經營的小餐飲。(責任單位:各街辦事處、區食品藥監分局、城管局、工商分局、環保局、教育局、消防大隊)
2、加強學校食堂升級改造,改善學生就餐環境。學校食堂要逐步達到B級以上標準。寄宿類中學食堂要實行夜宵經營,引導、培育一批優質集體供餐企業或餐飲服務連鎖(旗艦)企業入駐學校周邊從事餐飲服務。(責任單位:區教育局)
(三)開展集中式餐飲具消毒單位的整治
1、按照《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衛生監督規范(試行)》,對集中式餐飲具消毒單位的選址、工作環境、設施設備、洗滌劑、自檢記錄、包裝標識等進行嚴格檢查,堅決取締無證生產經營單位。(責任單位:區食品藥監分局、工商分局、質監分局)
2、對已辦理《營業執照》的餐飲具消毒企業實施量化分級和信息公示,對達不到C級標準和嚴重違法企業,由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依法查處,做出行政處罰決定后提請工商部門依法予以處理。(責任單位:區食品藥監分局、工商分局)
3、鼓勵成立餐飲具集中消毒行業協會,推進規模經營和企業重組。行業協會應規范餐飲具集中消毒生產行為,強化企業自律,維護企業合法利益,遏制企業違法生產與惡性競爭,引導企業兼并重組和規模經營,促進餐飲具消毒行業健康發展。(責任單位:區食品藥監分局、工商分局)
三、進一步強化小餐飲規范管理工作監管責任
按照“區域管理、街道牽頭、部門履責、相互配合”的要求,落實小餐飲規范管理工作責任。
(一)各街道辦事處要將小餐飲規范管理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明確責任領導,組建工作專班,負責餐飲市場、美食街區和示范店的日常檢查、信息收集和反饋;社區要做好對出租屋和亂搭亂蓋行為的管理,引導幫助無證餐飲業主取得合法手續后進店經營或者轉向經營;動員食品安全協管員、信息員積極參與,充分發揮群眾監督作用。
(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依法做好小餐飲《餐飲服務許可證》的審批工作,負責對小餐飲經營戶的日常監管。對有固定門店的無證小餐飲和違法使用消毒餐具、一次性餐具的餐飲單位依法查處。
(三)城管部門負責對違章占道、出店經營、亂搭亂建的餐飲單位進行查處。
(四)環保部門依法辦理餐飲單位環境影響評價手續,并對油煙擾民等違法經營單位進行查處。
(五)工商部門依法做好小餐飲注冊登記管理工作,對未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房屋租賃備案證和未依法辦理環境影響評價手續的經營者,不予核發《營業執照》;對集中式餐飲具消毒單位嚴格審批,對無營業執照的集中式餐飲具消毒單位和一次性餐飲具(含散裝一次性筷子)經營企業依法予以查處。
(六)質監部門負責對一次性餐飲具生產企業進行監管,對無證生產企業依法予以查處。
(七)衛生部門負責按照《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監督管理的通告》精神,督促監管部門對有營業執照的集中式餐飲具消毒單位進行嚴格監管。
(八)住房保障部門負責加強對出租房屋的管理,對違法出租房屋的業主依法予以查處。
(九)稅務局要按照相關規定,對房屋出租者依法征收相關稅費。
(十)公安部門對為無證無照、違法生產經營食品者提供場地的出租房屋業主依法予以查處。
(十一)商務部門負責指導餐飲市場和美食街區建設,積極推行“早餐工程”,規劃和引進大型餐飲連鎖企業、餐飲旗艦店和有實力的統一供餐企業入駐學校周邊提供餐飲服務。
(十二)教育部門負責督促學校對食堂硬件設備進行升級改造和規范學校食堂日常管理,嚴格落實學校食堂管理制度,加強學生食品安全知識教育,引導學生安全就餐。配合有關監管部門加大對學校周邊小餐飲的專項整治力度,對屬于學校資產的門店實行嚴格管理,禁止違法從事食品生產經營行為。
(十三)民宗局、建設局、發改委、財政局、交通大隊、消防大隊負責依據各自職責,積極參與和支持小餐飲規范管理工作。
四、進一步落實小餐飲規范管理工作措施
(一)加強領導,成立專班。進一步擴充區小餐飲規范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增補交通大隊、區消防大隊等單位為成員單位,以進一步加強小餐飲規范管理工作。區食安辦要組織各主要職能部門成立督導專班開展專項整治工作。各街道辦事處要成立以行政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的小餐飲專項整治工作機構,組織和調度相關部門和單位,解決好本轄區小餐飲存在的重點問題,圓滿完成各項整治任務。
(二)強化管控,嚴格準入。各街道要按照區域管理為主的原則進一步強化小餐飲管理控制能力,在確??偭靠刂频那疤嵯?,加大力度聯合取締不合格無證小餐飲企業。同時,加強對出租戶管理,積極組織宣傳活動,明確出租戶責任,對違規出租門點或場地開辦無證餐飲的,由街道協調公安、稅務、房管等管理部門進行嚴肅查處。
(三)環境改造,包干到戶。各街道辦事處進一步鞏固創衛工作成果,積極開展文明城市創建,改善小餐飲門店內外的衛生環境。街道、社區要督促小餐飲戶簽訂“門前三包”責任書,對“門前三包”不落實的單位進行查處,徹底解決小餐飲“臟、亂、差”問題。
(四)明確責任,落實考核。將小餐飲規范管理工作納入“大城管”考核范圍,對轄區12個街道辦事處、經濟開發區進行綜合考核,考核成績占“大城管”考核評比總分值的6%。各街道辦事處要細化責任分工,嚴格落實責任制與責任追究制。
(五)加強調度,嚴格督查。全區小餐飲整治工作要實行每周一通報、半月一調度、每月一排名制度,有效推進小餐飲規范管理工作的全面開展。區小餐飲規范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將對各街道辦事處和各部門的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暗訪、督查,對措施不力、推諉扯皮、未履行承諾的嚴格實行追責。
(六)廣泛宣傳,正確引導。各街道、各部門要充分利用各種渠道宣傳小餐飲規范管理工作,廣泛動員學生家長及學生自覺遵守并宣傳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及有關知識。要建立“黑榜”制度,并對上榜小餐飲掛牌督辦和公示。要全面落實量化分級和“臉譜公示”,引導市民安全消費。要加強對食品生產經營業主的教育和培訓。要認真落實有獎舉報制度,鼓勵和動員社會各界參與小餐飲專項整治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