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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職者蘇某被深圳寶安區福永一家職介所騙走二百元錢,多次討要無果后,一怒之下買來汽油,燒傷職介經理。
——我這幾十個字的漫不經心的簡略敘述,就簡略了兩人命運的痛苦轉折:經理全身燒傷面積90%,隨時都有生命危險;蘇某體表45%的部位也被燒傷,而此時,他的身份也由受騙的求職者變成了縱火嫌疑人。
類似的案例并不鮮見。幾年前,一位“英雄”的事跡讓我感覺像吃了一只蒼蠅:一位挑擔賣水果的“走鬼”(南方方言對小販的歧視稱呼),在經過市中心區時,被一幢大廈的保安攔住,不由分說沒收了那擔水果?!白吖怼笨念^、下跪、哀求,保安就是不還。第二天又來,還是不還。第三天再來,不僅不還,還惡語相加,僅回了一句嘴,就被野蠻地毆打,“走鬼”忍無可忍,拿起水果刀一刀捅向保安,就這一瞬,年僅二十歲的保安的生命就戛然而止。這名保安后來被塑造成了英勇殉職的英雄,有關方面還向其家屬發放了巨額撫恤金。
所有的生命都應該得到尊重,無論他是求職者還是經理,是保安還是“走鬼”;同樣,所有的罪惡都不應原諒,無論這罪惡是縱火、殺人,還是掠奪看起來是多么不起眼的二百元人民幣或一擔水果。
在中國,有些在農村難以謀生的農民賣掉家里的豬、鴨,再向親朋好友們東挪西借,才湊足路費奔向城市。他們在城市里,或者當無根的“走鬼”,或者寄希望于找一份工作,而他們進入城市的所有家當,就是那被沒收的一擔水果或者被騙走的二百元人民幣。他們就指望這些城里人不屑一顧的家當,雞生蛋然后蛋生雞,艱難地在城市生根、發芽,為家里的老父母賺一點醫藥費,為孩子湊一點學費……這是他們的希望和生命。
——同情和憤怒相互交織,讓我們唏噓不已。
二百元錢或一擔水果或許是悲劇的起因,但根源還在于事件中受害者的邪惡。而這邪惡,在一般人甚至公共管理機構看來又不是什么大惡,但這并非大惡的邪惡卻超過了嫌疑人的承載能力,那惡擠壓著忍受的底線,點燃了人性扭曲的復仇怒火。
我將這類看起來并非大惡的邪惡,稱為社會中庸常的惡。類似的還有:一年輕人摸了寵物狗一下,就被狗主人以狗受驚嚇為由,逼著當街下跪;一農民損壞了一縣建設局長家墻壁上的一塊瓷磚,就被局長大人串通當地交警部門開出巨額罰單;酒吧里一人看了另一人一眼,就被打成重傷等等。這類庸常的惡,往往會引起更大的沖突,引來暴力和血腥。一旦發生悲劇,我們人性中的憐憫和同情真的很難找到揮灑的方向。
而更令我悲哀的是,這類惡的主角有的是如那位縣建設局局長那樣的強勢;有的其實也是社會的底層,如保安、收費員、治安員等。他們在城市里同樣無根,相比于一般的市民而言,他們是無產者;但他們相比于“走鬼”、“垃圾蟲”(南方方言中對拾荒人的又一帶歧視的稱呼)而言,他們卻找到了優越感。于是,將平時所感受到的屈辱、將縈繞在心間揮之不去的被剝奪感,毫無保留地強加給比他們更低的群體。
當社會經常出現這類事件的時候,當然相關的制度應該首先檢討,如戶籍制度,如城鄉、地區差異,還有起點公平、教育等,都應受到責問。但是,我這里想著重指出輿論在其中扮演何種角色。
近來有一種濫用同情心的傾向。打工者殺了主管,媒體著重將打工者塑造成社會制度的受害者,而主管被謀害的生命及其家人的悲傷則被輕描淡寫,如深圳的阿星殺人事件;再則,一年輕人將一小女孩從橋上扔下,媒體進一步追問后推論,這個年輕人因錢被騙,才將怨氣發泄到無辜的小女孩身上,最后還是歸咎于社會治安問題,如廣州的小湘女被害事件。
不是所有的社會問題都要歸咎于社會制度,歸咎于貧富差距。如果類似阿星殺人的罪惡在歸咎于社會之后得到同情,類似殘害小湘女無辜生命的罪惡得到原諒,那么,那些在同一社會制度下與阿星們同樣境遇的人們,他們的善良、包容、堅毅、忍讓、韌性等美德,則會被矮化甚至受到褻瀆。
悲劇令人同情,但庸常的惡導致的悲劇如果被不加區分地同情,那么,就有可能傳遞這樣的信息:惡中有暴力美學。阿星代表著典型的暴力美學,據說有個打工妹看了報道后就愛上了他,并寫了一封又一封情意款款的情書。
當社會將暴力渲染成美學的時候,那些庸常的惡看起來往往就更加微不足道。有一點還要交待,縱火嫌疑人蘇某在發現被騙后報過警,找過當地的勞動站,但都說管不了。蘇某真的是走投無路,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才出此下策。這里,當地有關部門應該反省,面對這價值二百元錢的庸常的惡,究竟是無能為力,還是另有隱情?
人內心深處潛藏著暴力的魔鬼和邪惡的沖動,在被庸常的惡所激怒、所喚醒后,往往會燃燒成憤怒的熊熊大火。所以,庸常的惡也是惡,如果熟視無睹、漠然視之,那才是另一個更大的社會毒瘤,才是另一種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