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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低層高密度舊住區是城市組成的重要部分,也是城市發展歷程的見證者和遺留問題之一。低層高密度舊住區中的公共空間是住區居民物質和情感信息交流的重要空間,對居民的鄰里生活具有無法替代的作用,文章以此為切入點,結合巢湖市河南網舊住區的設計實踐,闡述了低層高密度舊住區內的公共空間的改造與設計研究。
關鍵詞:低層高密度;舊住區;公共空間
0引言
隨著我國城市化進程的快速推進,大規模的人口遷移,城市中的低層高密度舊住區由于環境設施缺乏,居民的自建、加建現象嚴重,大量空間被占用,導致住區外觀、密度等方面更加無法適應人們對于公共環境的要求而產生大量的社會問題和爭端。這些低層高密度舊住區往往因此失去了原有的鄰里和睦的關系和濃濃親情[1]。這些數量眾多的低層高密度舊住區中的鄰里關系應當被建筑師所關注。
1低層高密度與住區公共空間
1.1低層高密度
根據《民用建筑設計通則》中住宅建筑分類的規定:根據密度分類法,住宅可分為高層高密度、高層低密度、低層高密度、低層低密度以及中等密度住宅。根據層數分類法,住宅規范將1~3層稱為低層住宅,4~6層稱為多層住宅,7~9層住宅稱為中高層住宅,10層以上的住宅稱為高層住宅[2]。
1.2住區公共空間
住區公共空間是供居民聚集活動的場所,包括住區廣場、公園草坪等。公共活動空間具有較強的開放性,是公共交往發生的容器,因此需要具有宜人的空間尺度和較強的識別性[3]。
1.3住區公共空間的意義
公共空間作為公共生活的載體,具有人文和社會屬性,低層高密度舊住區的外部空間至少要以下包含3個方面:滿足基本需求:公共空間能滿足一些基本的公眾需要,比如安全舒適的休憩環境,提供活動的場所等。凝聚力:人類自有古以來就喜歡“群居”,一方面是為了提高公共設施使用效率,減少生活成本,另一方面是由于人具有天然的社會性,需要有集體感、場所感的存在,從而需要有能產生這種歸屬感的空間存在。多層次的價值觀:住區的居民具有復雜性和多樣性,住區內住著來自不同地域、不同年齡段的人群,每一種人群都期待著不同的價值觀體現。這就要求住區公共空間也具有多層次的結構。住區的公共空間應當滿足人與自然和社會交流的高層次需要[4],由此,不得不思考住區的本質是什么。住區并不是只有外形的物質實體,而是居民公共生活的載體,并為居民的居住活動提供適宜的場所。因此,在低層高密度舊住區設計改造活動中,創造充滿人情味和吸引力的住區公共空間,是低層高密度舊住區特色和活力再現的重要保證。
2設計實踐
2.1概況
場地位于安徽省巢湖市西南部,濡須河與環城河交匯處,官圩路與牡丹路交叉處,東側、北側和南側被城市環繞,場地內部有一湖與巢湖相接。
2.2現狀
整個街區形成“魚骨式”的肌理分布:兩條環狀主路,垂直主路的街巷小道。場地內部主要為1~2層的磚砌民居,有少量多層廢棄廠房,多為坡屋頂,具有一定的歷史感。少量中高層建筑主要集中在場地的外側,內部建筑大多始建于20世紀60~70年代,現居人口多為老人和小孩,用地多為居住,有小學和部分外圍商業用地。場地建筑分布十分密集,但容積率較低。建筑在建造方式上,基本為砌體結構、坡屋頂;建造材料上,有紅磚、青磚、混凝土和玻璃與多種材料混合使用。在濱水空間,往往能發現一些空地,主要用來曬衣服、種莊稼。當站在場地西側的橋上觀察場地時,會發現建筑具有很強的連續性,層層相疊,坡屋頂之間相互錯落。這些老建筑是城市變遷、居民生活方式改變的見證者與記錄者。經過一次又一次不斷“進化”的結果,這已不是其最原始的模樣,而是經過多次疊加的產物。但是,由于近年來村民自建、加建、違建現象嚴重,建筑密度過大,場地的活力逐漸消失,致使居民生活品質下滑,居民們迫切需要一處屬于自己的“精神場所”。
2.3問題
(1)過高的建筑密度造成了公共空間用地不足,現存一些小型的分布雜亂的集散空間,場地內部沒有廣場、綠地等休閑游憩設施。整個場地較為封閉、擁擠、破敗,與城市聯系脫節,在這里很難找到一絲生活氣息。
(2)場地內的建筑也存在許多問題,靠近水面的建筑多數處于破敗狀態,年久失修,已經失去了原有的風采。有些建筑被改建得與整體環境十分不協調。在后期的改造中考慮保留一部分特色建筑,對于廢棄的建筑加以改造,充分發揮出其在材料、建造方式上的有機性與生長性。
(3)景觀資源的浪費。街區有外湖的環繞和內湖的分割,但河南網街區對這些水景的利用不當,為了增加建筑密度而占用了不少好的地段。在景觀視角好的地段上要么被殘敗破舊的建筑占用,要么早已成為廢墟。
(4)文化活動缺乏相應的公共活動空間,很難開展文化活動。住區的整體氛圍沒有住區外部商業活動熱鬧,內部的生活和文化活動較為冷清。
2.4策略
結合以上問題進行分析,采取了植入空間、激發交往、場所認同3種策略,以期提高低層高密度舊住區低收入者的公共空間環境質量。
(1)變換空間由于場地內建筑密度過高,缺乏活動場地,一定量的公共空間是必要的,因此采取拆除部分老舊建筑和改造特色節點的方法,設計新的空間向公眾開放。設計為居民提供開放的、具有一定適應性的公共活動場所,以應對居民鄰里生活的多樣性特點。節點一:位于主路濱水一側,為觀察整個場地視野最佳位置,同時也是景觀均好性最好的位置。東側濱水廣場主要意在為人們提供一處觀察內湖和坡屋頂的地方,在開敞空間的同時不破壞原有天際線,屋頂走廊為人提供了豎向的行走體驗。節點二:位于主路住區內側,場地原有兩個面闊較寬的坡屋頂紅磚建筑,以兩個老建筑改造而成的涼亭為中心,方案在以展示建筑材料和構造之美出發,將建筑架空,下部形成開敞空間。兩個老建筑將廣場分為3個開放程度各異的空間,供人們活動。
(2)激發交往舊住區公共空間是人們公共交往活動的載體,因此舊住區的公共空間應該與居民的公共行為相適應,使之成為激發鄰里公共交往的精神容器。設計多種層次的空間吸引人進入、停留,進而發生交往活動,對鄰里關系起到潛移默化的作用。設計為居民的活動提供所需的設施,如座椅、觀景平臺、屋頂游憩廊道、涼亭廣場等,讓人們在公共空間中可坐、可靠、可觀、可談,進而擴大居民交往的內容,為人與人之間的公共交流、文化交流和社會交往提供更多的可能。
(3)場所認同人們生活在一定的場所中,人在與場所長期的相處中,無意識地積累形成了與場地的感情因素[6]。低層高密度舊住區更是如此,設計中努力體現記憶的痕跡并將其延續下去,創造具有場地特色的公共空間,增加人們對場所的認同感和歸屬感,進而使人的交往活動和空間的關系更加密切。節點一的建構努力保持拆除前的形式,保持原有屋頂的尺度和范圍,沿用當地材料,使屋頂廊道與屋檐融為一體。在這里,室內外的界限被逐漸消融,建筑與景觀的界限被打破,如圖8所示。節點二以場地原有兩個坡屋頂紅磚建筑改造成的涼亭為中心,在加固原有結構的基礎上采用原有紅磚、立面等手段進行改造,使之保有場地記憶的同時,又可以作為公共設施使用。
3結語
低層高密度舊住區和諧鄰里關系的恢復和保持在于公共交往空間的數量與質量。本案通過實踐調研,深入透徹地了解場地現狀,結合住區的實際情況,分析問題后從變換空間、激發交往、場所認同等方面,研究低層高密度舊住區公共空間設計的具體操作方法,以真實的空間設計手段,回應舊住區公共空間的現實問題。但是,由于每個舊住區的居民數量和現實問題是巨大而復雜的,設計師不可能在短時間內解決所有問題,這就要求公共空間需要階段性的設計改進,在通過了一些設計實踐之后要收集反饋信息,以便后期工作的調整。
參考文獻
[1]吳良鏞.人居環境科學導論[M].北京: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2001.
[2]GB50352-2005民用建筑設計通則[S].北京: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2005.
[3]劉丹,田棣.低層高密度住宅探討[J].陜西建筑,2007(8):4-6.
[4][日]蘆原義信.外部空間設計[M].尹培桐,譯.北京:北京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1985.
[5][丹麥]揚•蓋爾.交往與空間[M].何人可,譯.北京: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2002.
[6]羅西著,黃士鈞.城市建筑學[M].北京: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2006.
作者:李剛;沈文旭;王運強 單位:廈門大學建筑與土木工程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