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辦單位:山東大學法學院
主管單位:山東大學法學院
《山東大學法律評論》是一本由山東大學法學院主管,山東大學法學院主辦的一本面向國內外公開發(fā)行的政法類期刊,該刊主要報道政法相關領域的研究成果與實踐。該刊已入選省級期刊。 《山東大學法律評論》主要內容欄目有研究報告、文獻綜述、簡報、專題研究。。
《山東大學法律評論》主要發(fā)文機構有:山東大學(發(fā)文量112篇),該機構主要研究主題為“法律;憲法;民法;司法;權利”;中國人民大學(發(fā)文量16篇),該機構主要研究主題為“條款;推定;侵權;權利;救濟”;中國政法大學(發(fā)文量15篇),該機構主要研究主題為“證券;中國法;訴訟;國法;法律”。
《山東大學法律評論》主要發(fā)文主題有法律、民法、抵押、抵押權、訴訟、權利、動產、物權、憲法、行政。其中又以”法律(58篇)”居于榜首,發(fā)文量第二的是“民法”(22篇),發(fā)文量第三的是“抵押”(21篇),發(fā)文主題最少的是“行政”,僅發(fā)文17篇。
1、來稿要求:
本刊歡迎下列來稿:政法及相關學科領域的研究方面的論著,反映國內外政法學術動態(tài)的述評、論著、綜述、講座、學術爭鳴的文稿,以及有指導意義的政法書刊評價等。文稿應具科學性、先進性、新穎性和實用性,內容翔實,簡明扼要,重點突出,文字數(shù)據(jù)務求準確,層次清楚,標點符號準確,圖表規(guī)范,書寫規(guī)范。本刊不接受已公開發(fā)表的文章,嚴禁一稿兩投。對于有涉嫌學術不端行為的稿件,編輯部將一律退稿,來稿確保不涉及保密、署名無爭議等,文責自負。
2、作者簡介:
述評、專家論壇、指南解讀欄目來稿請附第一作者及通信作者的個人簡介及近照。個人簡介內容包括職稱、職務、學術兼職、主要研究領域、主要研究成果、所獲重大榮譽獎項等,字數(shù)以 100~300 字為宜。近照以 2 寸免冠彩色證件照為宜,格式為“.jpg”,像素不得低于 300 dpi。
3、文題:
文題力求簡明、醒目,反映文稿主題,中文文題控制在 20 個漢字以內。題名中應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縮略語、字符、代號以及結構式和公式。有英文摘要者同時給出英文文題,中英文文題含義應一致。
4、圖表:
文中所有圖表均需為作者自行制作而非引用他人文獻中的圖表。圖表力求簡明,設計應科學,避免與正文重復。凡能用少量文字說明的數(shù)據(jù)資料盡量不用圖表。正文與表中數(shù)據(jù)應認真核對,準確無誤,表內數(shù)據(jù)同一指標的有效位數(shù)應一致。
機構名稱 | 發(fā)文量 | 主要研究主題 |
山東大學 | 112 | 法律;憲法;民法;司法;權利 |
中國人民大學 | 16 | 條款;推定;侵權;權利;救濟 |
中國政法大學 | 15 | 證券;中國法;訴訟;國法;法律 |
延邊大學 | 13 | 擔保物;抵押;抵押權;留置權;擔保 |
韓國成均館大學 | 12 | 擔保物;抵押;抵押權;留置權;民法 |
早稻田大學 | 9 | 民法;債權;日本民法;抵押;抵押制度 |
北京大學 | 7 | 訴訟;民事;英美法;英美法系;哲學 |
九州大學 | 6 | 訴訟;憲法;行政;法學;公法 |
西南政法大學 | 6 | 法律;入場費;實證;實證研究;青年馬克思 |
中南財經(jīng)政法大學 | 6 | 法律;法律推理;有權;證成;日本女性 |
資助項目 | 涉及文獻 |
國家社會科學基金 | 10 |
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基金 | 4 |
山東大學自主創(chuàng)新基金 | 3 |
國家留學基金 | 1 |
國家法治與法學理論研究一般課題 | 1 |
國家廣電總局部級社科研究項目 | 1 |
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 | 1 |
江蘇省法學會法學研究課題 | 1 |
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重大課題攻關項目 | 1 |
山東省社會科學規(guī)劃研究項目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