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論水利工程移民土地流轉安置方式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摘要]水利工程移民安置是一項在土地制度安排下進行的實踐活動,大農業安置是我國水利工程農村移民安置的基本方針。針對現有土地政策的調整,研究探索新形勢下多樣化安置途徑,創新移民安置方式。
[關鍵詞]水利移民;生產安置;土地流轉
我國的社會保障制度正在逐步完善,但目前農村人口的生產生活尚達不到完全依靠社會保障體系,農民無法完全脫離土地。移民擁有一份土地,進可發展,退可溫飽,可消除其外出務工的后顧之憂,穩定家庭經濟的穩定性,因此為移民調整或流轉一份生產用地是其生產生活的基本保障。
1移民獲得土地的方式和組織形式
移民獲得土地的方式通常有兩種,一種是新開墾荒地,一種是從安置地調整出富裕土地,大部分水庫采用此種方式。對荒地進行開墾,不但需要資金上的大量投入,土地的熟化過程還需要較長時間,對移民安置非常不利。我國農村土地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分田到戶,絕大多數農村集體組織只留有少量機動地,水利工程移民生產安置所需土地主要依靠從安置地農戶中調整。移民從安置地調整獲取土地的主要方式有4種,分別為土地征用模式、群體尋求模式、個體尋求模式、拍賣開發模式。
2利益相關者的權益分析
水利工程移民安置,對當地社會是一個復雜的、系統性的、全面的調整。近年來,我國水利工程移民安置根據政策變化,在有土安置的基礎上,先后形成了二三產業安置、社會保障安置、復合安置等多種安置方式。目前大農業有土安置方式,主要分為以政府為主導、以移民個體為主導、政府與移民協商相結合等幾種土地流轉方式。
2.1政府主導下的移民安置土地流轉模式
我國土地“三權分置”改革的目的之一是實現農村土地流轉、開展規模化經營、提高效益收入。目前大力推廣的規模化經營,將不可避免地對土地進行集中成片經營,這就需要對大量土地進行流轉、整合。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農村個人對自有土地的價值、歸屬、期限等權益意識越來越強,自愿流轉土地的意愿呈遞減趨勢。以往依靠行政權力對土地進行重新調配、再次流轉的土地流轉方式漸趨困難。可以預見的是,土地流轉模式將向以政府引導為主的模式轉變,充分發揮政府在信息、政策、整合方面的積極作用。
2.2農戶個體主導下的移民安置土地流轉模式
目前我國的土地流轉,可以通過承包經營權的出租、轉讓、轉包、股份合作等多種方式來達到經營規模的適度提高。承包土地的流轉,可以由農戶委托第三方進行,也可自行協商;受讓方的組成更是多樣化,專業合作社、養殖大戶、新型農場等規模經營主體以及其他具有生產經營能力的個人、集體等都是優良的受讓群體。流轉的期限由出讓方和受讓方協商確定。地方政府也鼓勵種植大戶、專業合作社、各類產業化企業等經營主體,以流轉的土地為基礎,結合地域特點,建立具有當地特色的生產基地,開展規模經營,取得良好經濟效益。為達到優化配置土地資源、規模化經營的目的,通過市場實踐驗證,土地流轉是最有效手段之一。農業現代化水平的大幅提高,市場經濟的飛速發展,農村勞力大量向城鎮轉移,使擴大農村土地經營規模成為必然趨勢。發展現代化農業、提高集約發展,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又是不可或缺的環節。這些前提決定了政府引導農戶參與的模式將被農戶個體主導、自發自愿的土地流轉模式替代。
2.3政府引導與農戶自主協商相結合的土地流轉模式
水利工程,特別是大型水利工程,會產生幾千、上萬甚至十幾萬的移民群體。移民為國家經濟社會的發展做出了巨大貢獻,工程的建設對他們產生了不可恢復的影響。這些特殊性決定了目前以政府為主導、通過行政手段征用安置區土地解決移民生產安置的方法。從目前實施效果來看,征用—再分配這種土地調整模式確實解決了大量移民人口的生產用地。但從對安置地造成的影響來看,這種方法不但使當地居民失去了自愿流轉土地的權利,更是對固有的人民生產生活、群體文化帶來不同程度的沖擊,同時也容易產生移民與當地群眾之間的矛盾。基于上述原因,政府引導與農戶自主協商相結合的土地流轉模式將成為土地流轉的主要模式。這種模式能夠有效整合地方政府、移民群眾、安置地居民的力量和優勢,是一種“政府搭臺、百姓唱戲”群策群力開展土地流轉的模式。
3結語
隨著農村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移民對生活質量的需求越來越高,希望居住在地理位置優越,交通便利,基礎設施、公共設施完善,方便就業和外出務工的城集鎮周邊,同時又希望有一份土地或者基本口糧田。土地經營權的流轉,破解了城集鎮周邊的區位資源和土地資源之間的矛盾,破解了生產用地耕種半徑超規劃設計、不利移民日常田間管理問題,使在城鎮周邊居住,遠距離調地或近距離流轉基本口糧田,具有可行性。
【參考文獻】
[1]張紅云.農村土地流轉相關問題研究[J].農村經濟與科技,2019(6).
[2]劉靈輝.水庫移民安置區土地流轉補償研究[D].武漢:華中農業大學,2010.
作者:郭飛 王貞珍 李敬茹 單位:黃河勘測規劃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