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準備了2014年人社局工作要點(共3篇)參考范文,愿這些范文能點燃您思維的火花,激發您的寫作靈感。歡迎深入閱讀并收藏。
第一篇
2014年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總體要求是: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精神,按照區委、區政府以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為主線,突出抓好轉型升級,全面深化改革開放,以人才開發,擴大就業和完善社會保障為重點,大力加強公務員隊伍建設,穩慎做好工資收入分配改革工作,深入推進人事制度改革,鞏固發展和諧勞動關系,全面加強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公共服務,圓滿完成今年各項目標任務,為“十二五”事業發展奠定良好基礎。
一、著力加強人才隊伍建設
1.加大引智工作力度。實施“領軍型創新創業人才引進和培養工程”,圍繞我區產業升級轉型的要求,有針對性地引進符合我區產業特點的領軍型創新創業人才和高層次人才。全年完成引進10名領軍型創新創業人才(團隊),30名碩士以上學歷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人才企業銷售突破10億元。深化國外智力引進工作,倡導、鼓勵團隊引進、核心人才帶動引進、高新技術項目合作開發引進模式,增強國外智力消化吸收再創新能力和人才國際競爭力,全年引進國外智力項目10個,促進加快成果轉化步伐,為全區科技型企業提供信息服務和資金支持。積極引導企業積極創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全年新建博士后工作站1家,在站博士后累計達到6人以上。
2.加大人才培養培訓力度。繼續推進專業技術人員、高技能人才的在職培訓活動,認真做好高技能人才的選拔和擇優推薦工作,試點全員持證上崗,全年新增技師以上高技能人才40名。充分發揮技工院校在培養高技能人才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創新培養模式,全面實施校企合作。組織省突出貢獻專家、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省“六大人才高峰”、市拔尖人才的推薦、申報工作。組織機關事業單位技術工人參加技師、高級技師資格競爭選拔。
3.著力提高人才服務水平。以開發區、各街道各類園區和留學人員創業園為依托,吸納高層次人才來投資興業。進一步改進服務,完善跟蹤服務制度,強化專業化、社會化服務組織建設,提升載體服務能力和服務水平。進一步健全人才服務工作機制,認真落實領軍型海歸創業人才項目資助、金融服務、人才引進、子女入學等扶持政策。建立留學歸國人員協會分會,精心組織留學歸國人員協會活動,繼續開展人才沙龍等聯誼活動,切實加強人才間的溝通和聯系,大力宣傳人才工作環境,擴大美譽度。
二、切實加強公務員隊伍建設
4.健全公務員管理制度。貫徹執行公務員法配套法規,進一步規范實施公務員轉任、調任和內部交流輪崗制度;認真實行公務員任職公示制和試用期制;嚴格執行辭職辭退、申訴案件辦案程序、違反公務員法責任追究等管理辦法。開展紀念公務員法實施五周年系列活動和公務員法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推進公務員法及其配套法規的貫徹落實。
5.完善公務員選用工作機制。嚴格執行中央、省有關公務員考錄的政策規定,進一步優化考錄工作程序,明確責任制。開展公務員分類管理試點,做好參照管理事業單位人員登記工作,加強入軌后的規范管理。
6.推進應用公務員考核評價體系。嚴格執行各項公務員配套政策法規,完善公務員考核,加大對公務員年度考核,正確評價公務員德才表現和工作實績,加大考核結果運用的力度,充分發揮考核的管理、約束、激勵、提升作用。
7.提升公務員隊伍能力素質。認真貫徹《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訓改革綱要》和《2011—2015年行政機關公務員培訓綱要》,深化公務員能力培訓,不斷改善公務員隊伍的知識結構,努力建設高素質的公務員隊伍。嚴格將公務員培訓情況、學習成績作為公務員考核內容和任職、晉升的依據之一。加強對公務員監督和約束,依法開展紀律懲戒工作。
三、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
8.深入推進人事制度改革。積極穩妥推進崗位設置管理實施工作,建立以崗位管理為核心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開展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培訓工作,強化人事政策執行力。加大對事業單位貫徹落實人事政策法規的監督檢查力度,建立檢查機制。
9.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加強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管理,穩妥實施收入分配改革,結合我區實際,完善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方案和各類補貼的規范工作。大力推進工資集體協商,引導企業建立健全工資決定機制和正常增長機制,督促企業落實同工同酬原則,著力提高生產一線職工工資水平。
10.切實做好軍轉安置工作。認真落實軍轉安置工作,確保安置工作組織嚴密、公正透明。積極妥善做好軍嫂安置工作。切實做好部分企業軍轉干部大病救助和穩定工作。
四、大力推進城鄉創業就業
11.全面完成就業目標任務。堅持把促進更加充分就業擺在優先位置,實施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穩定和擴大就業,確保就業形勢穩中向好。全年實現城鎮新增就業崗位12550個,新增就業人數12000人,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4%以內;促進城鎮失業人員再就業9600人,就業困難人員就業1400人,城市規劃區內登記失業的被征地農民就業率達92%以上,完成就業再就業各類培訓11200人,創業培訓500人。
12.全力推進創業帶動就業。圍繞“在2011年,全市力爭達到國家級創業型城市”的總體目標,積極開展創建創業型城區工作,深入開展創業型城區、創業型社區建設,完善創業扶持政策體系,優化創業環境,積極開展創業培訓,大力加強創業服務平臺建設。大力征集實用型、有效型創業項目,促進創業項目與創業者的有效對接。
13.積極促進社會充分就業。拓寬就業渠道,完善政策措施,優化就業服務,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確保高校畢業生充分就業和特困家庭畢業生100%就業;完善青年見習基地建設,鼓勵見習單位更多地吸納高校畢業生,鼓勵支持大學生以各種方式實現自主創業。全面梳理就業困難人員情況,建立健全就業困難人員數據庫,對享受政策扶持的人員實行實名制動態信息化管理。加強對城鄉各類就業困難人員的就業援助,通過落實各項扶持政策、各類再就業基地安置、政府助推,企業與學校、社區結對聯動等方式,優先安置“零就業”家庭等就業困難人員就業,確保動態消零。
14.持續推動統籌城鄉就業。推動城鄉公共就業服務均等化發展,著力加強基層服務平臺基礎建設,村級公共服務平臺覆蓋率達80%。建立重點缺工企業動態監控制度,開展項目投資與促進就業評估,及時掌握企業用工需求計劃。
15.加強人力資源市場建設。進一步提升人力資源市場建設,健全市場信息動態統計制度。建立依托信息技術的網絡化、多元化、個性化、互動化的無形市場,為用人單位、求職者提供更好的服務。
五、積極完善城鄉社會保障體系
16.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多措并舉,進一步擴大社保覆蓋范圍,實現養老、醫療、失業三大保險分別凈增參保0.3萬人。繼續深化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確保基金征繳率達到96%以上、實地稽核率達到30%以上。探索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養老金社會化發放,力爭社會化發放率達到90%。
17.健全城鄉養老保障體系。落實國家和省出臺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政策,保障流動就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順暢轉移接續。推進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做實工作。配合市人社部門著力完善城鄉居民繳費激勵機制,鼓勵多繳費、長繳費。
18.完善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積極創建省級示范社區,并將已被評為“市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示范點”社區采取的較好的管理方式,結合實際宣傳推廣。推進退休職工免費體檢,確保年度新增企業退休人員免費體檢率達100%。做好新增企業退休人員信息管理。
六、積極維護勞動關系的和諧穩定
19.努力完善勞動關系協調機制。完善勞動合同制度,繼續開展“春暖行動”,落實《區推進小企業實施勞動合同制度專項行動計劃實施方案》,提高農民工和小企業勞動合同簽訂率,進一步提高集體合同制度運行質量,提高勞動關系主體雙方自主協調能力,加大集體協商推進力度,提高集體協商質量。力爭今年年底小企業勞動合同簽訂率達到90%以上,基本實現小企業與勞動者普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健全協調勞動關系工作體系,完善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機制,加強基層勞動關系平臺建設,有效將各類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和源頭。完善勞動用工備案管理制度,強化群體性事件和突發性事件預警預防措施,提高應急處置能力。深入推進和諧勞動關系創建活動,進一步擴大和諧勞動關系企業覆蓋面。
20.不斷提升勞動保障監察執法效能。全面開展“勞動保障監察效能提升年”活動。繼續加強對用人單位的指導服務,切實提高勞動保障監察的服務質量和水平。健全用人單位守法誠信檔案,深入開展勞動保障誠信示范企業創建活動。全面提升勞動保障監察網格化管理和信息化建設水平,進一步擴大對用人單位的監管覆蓋面,建立健全勞動關系監測預警制度,強化執法聯動和協調配合機制,從源頭上預防勞動保障違法行為。強化執法隊伍管理,大力提升監察員的法律素養和實戰能力。
21.加強人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工作。進一步加強人事勞動爭議“五位一體”調解機制建設,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委員會等各類調解組織的作用,加強爭議預警預測,深化裁調對接機制,發揮各類調解組織作用。堅持三方駐會制度,重點抓好集體爭議處理機制建設,完善突發性、群體性爭議應急處理機制。強化裁審對接機制建設,積極推進人事勞動爭議巡回法庭進駐仲裁委員會建設工作。深化爭議仲裁院標準化建設,創新庭審錄入等工作方式,提高爭議案件處理質量和效率,全年案件結案率達到92%以上,調解、撤訴結案比例達70%以上。
七、全面加強自身建設
22.深化法制建設和依法行政。推進行政權力在“三合一”網絡平臺公開透明運行。加強市、區、街道考核評議制度的落實,嚴格責任追究,杜絕慢作為、亂作為、不作為。圍繞創建“平安”工作,確保綜合治理工作的落實,維護社會的和諧穩定。
23.做好信息宣傳和信訪維穩工作。關注《社會保險法》等新出臺的法律法規實施進程,結合工作實際,組織開展宣傳普及工作。注重輿情,積極主動開展分析和引導工作。深入推進信訪熱點難點問題集中排查化解工作,妥善處置群體性事件,加大信訪積案化解力度。不斷創新和完善信訪工作機制,實現信訪工作規范化、制度化。
24.抓好黨建、廉政建設和作風建設。加強黨建工作,做到黨建、行政兼顧,堅持以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為根本,以加強能力建設和深化“創先爭優”活動為重點,扎實推進學習型黨組織建設,不斷提高機關黨建工作水平,充分發揮黨組織凝心聚力的重要作用。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注重預防的方針,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深入推進反腐倡廉建設。通過完善制度、加強培訓教育增強工作人員的責任感和愛崗敬業意識,同時,以勤政廉政、業務技能等為內容,以機關作風效能建設為助推,提升干部隊伍的綜合素質,把黨建工作貫穿于工作全領域、全過程,切實做到服務功能有提升、服務水平有提升、干部工作成就感有提升,創造事業與隊伍共同進步、人與事業同發展的新局面。
第二篇
2014年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總體要求是:深入貫徹落實區第九次黨代會精神,牢牢把握民生為本、人才優先工作主線,以服務發展和改善民生為己任,堅持創新驅動,抓好創業就業工作,繼續推動社保擴面,大力加強高層次和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全面加強公務員隊伍建設,繼續深化人事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積極構建和諧勞動關系,不斷提升公共服務水平,努力推動全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事業又好又快發展,以優異成績迎接黨的十八大勝利召開。
一、注重就業優先,提升就業質量
(一)落實目標任務推動就業。完善就業目標考核體系,全年實現城鎮新增就業13300人,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4%以內;促進城鎮失業人員再就業9600人,其中就業困難人員再就業2000人;完成城鄉勞動者就業技能培訓4000人,其中城鄉新成長勞動力技能培訓300人;完成創業培訓700人,扶持創業350人,創業帶動就業1750人;創建省級充分就業示范社區1個,城市規劃區內被征地農民就業率達75%以上。
(二)深入推進創業帶動就業。推動省級創業型市(區)創建活動,繼續開展國家級創業型城市創建工作。積極開展各類創業培訓,完善創業實訓規程,加強創業管理服務人員和創業培訓師資隊伍建設,不斷提高創業者的開業成功率和穩定經營率。加強創業培訓、創業見習(實訓)、創業孵化基地建設。推介創業項目,積極探索創業項目轉化扶持機制。
(三)加強職業培訓提升就業。大力開展各類職業培訓,努力實現“培訓一人,就業一人”和“就業一人,培訓一人”的目標。繼續開展“人人素質”工程,加大職業技能培訓力度,堅持就業導向,貼近市場需求,引導各類職業院校、企業和職業培訓機構開展訂單式培訓、定向培訓和定崗培訓,鼓勵企業廣泛開展新職工上崗培訓和在職職工技能提升培訓,提升勞動者職業技能。依托有資質的創業培訓機構,深化創業培訓,對符合條件人員給予創業培訓補貼。
(四)援助重點群體保障就業。把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擺在就業工作的首位,堅持市場化就業導向,進一步落實促進大學生就業的政策,大力實施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進校園、就業見習和創業扶持等舉措,會同有關部門開發基層公益性崗位,確保高校畢業生和特困家庭畢業生充分就業。組織“就業援助月”、“春風行動”等專項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活動,為城鄉失業人員和外來務工人員等各類群體就業提供服務,對就業困難人員實行實名制動態管理,即時援助城鄉零就業家庭。
二、注重管理服務,提升社會保障水平
(五)擴大社會保險覆蓋范圍。深入貫徹實施《社會保險法》,依法推進非公經濟組織從業人員、靈活就業人員參加社會保險,做好外來務工人員參保工作。鼓勵參保人員多繳費,繳長費。全區養老保險凈增參保2800人,失業、工傷、生育保險同步擴面,綜合覆蓋率保持在97%左右,逐步實現應保盡保。嚴格落實“先保后征”、“即征即保”要求,切實做好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確保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覆蓋率100%。鞏固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參保率和征繳水平,確保基金征繳率96%以上、支付率100%。做好非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以及差額撥款、自收自支事業單位等組織參加工傷保險工作。
(六)穩步提高社會保障水平。做好2012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工作,提高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市區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提高至每月110元,城鎮老年居民養老保障待遇提高至每月250元。
(七)提升社保經辦管理和服務水平。全面落實未參保城鎮集體企業退休人員養老保障政策,確保上半年完成參保補繳任務。落實績效工資實施后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征繳發放工作,加快退休人員養老金社會化發放步伐。進一步提高社會保險經辦管理和服務水平,促進經辦服務規范化、信息化和專業化。
三、注重招才引智,服務經濟轉型升級
(八)加速推進高層次人才集聚。深入實施“龍城英才”計劃,大力引進和培育領軍型創新創業人才。繼續組織“人才招聘團”赴全國各地高校和人才市場舉辦專場招聘會,大力引進高校畢業生和各類緊缺專業人才。全區引進人才3100人以上,其中高層次人才150人以上。強化人才創新創業載體建設,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累計在站人數6人。
(九)加大高技能人才培養力度。緊緊圍繞落實現代化指標體系中高技能人才培養目標,制定完善高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激勵的政策措施,探索建立與產業發展、促進就業緊密結合的高技能人才培養制度。開展“首席技師”等高技能人才項目創建工作,組織好職業技能競賽。全年職業技能鑒定900人次,新增高技能人才1200人。
四、注重規范管理,加強公務員隊伍建設
(十)完善公務員管理制度。深入貫徹執行公務員法及其配套法規,進一步規范實施公務員轉任、調任和內部交流輪崗制度。認真實行公務員任職公示制和試用期制。完善公務員統計制度,加強信息數據在公務員管理決策中的運用。做好參照公務員管理工作。強化公務員管理信息宣傳工作。按照“陽光考錄、公正選人”要求,認真做好公務員招錄工作。
(十一)強化公務員考核工作。推進應用公務員考核評價體系和信息化管理,倡導科學考核、便捷考核、規范考核,提高考核的公信度。嚴格考核結果審核工作,繼續加大考核結果運用力度,充分發揮考核的導向、依據、激勵、約束作用。
(十二)提升公務員整體素質。深入開展公務員能力素質培養工程,全面實施新一輪“5+X”培訓。組織開展公務員職業道德主題實踐教育活動,加強公務員職業道德建設。
五、注重效率公平,深化人事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十三)深入推進人事制度改革。繼續落實控增長、調結構原則,實施好計劃管理。全面確立以崗位管理為基礎的人事管理機制,加強事業單位崗位聘任管理。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管理,認真組織實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加強事業單位考核與人員績效考核工作。完善事業單位人事信息化管理。
(十四)穩慎推進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加大對企業職工工資增長的宏觀調控力度,繼續推進工資集體協商,力爭50人以上建工會企業全部簽訂集體合同。全年新增企業工資集體合同審查360份。結合我區實際,穩慎推進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的實施,確保平穩實施到位。組織開展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執行情況專項監督檢查,完善事業單位工資總額調控管理。
(十五)扎實做好軍轉安置工作。認真落實軍轉安置政策,拓展安置渠道,確保安置工作組織嚴密、公正透明,確保完成市下達我區的各項軍轉安置任務。繼續做好企業軍轉干部解困維穩工作。
六、注重互利共贏,促進勞動關系和諧穩定
(十六)夯實和諧勞動關系基礎。健全協調勞動關系工作體系,完善勞動關系三方協調、預警和應急處置機制,妥善處理勞動關系矛盾。深入推進和諧勞動關系、勞動保障誠信企業的創建活動,不斷擴大和諧勞動關系企業覆蓋面。以提高集體合同簽訂率和集體工資協商率的“彩虹計劃”為抓手,確保全區規模以上企業勞動合同簽訂率保持在98%以上,建工會企業集體合同簽訂率達90%。繼續為農民工辦好實事,發揮區農民工服務中心作用,落實為農民工辦實事十項政策,幫助農民工解決實際困難,積極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七)提升勞動保障監察執法效能。積極推進勞動保障監察“兩網化”建設,確保網絡化和網格化的實體有效運行,實現執法服務向街道延伸,逐步形成以專職監察員、兼職監察員和監察協理員協同配合的監察執法模式。轉變勞動保障監察執法方式,從事后執法轉向事前預警,從源頭上預防勞動保障違法行為。推行全程說理式執法,規范文書制作,提升案卷質量。加大對重點行業企業負責人、勞資管理人員的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業務培訓,增強企業自我化解勞資糾紛的能力。
(十八)提高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水平。加強勞動爭議基層調解組織建設,推動調解職能下沉和前移。完善案前爭議調解機制,加強仲裁辦案規范化、標準化建設,提高仲裁辦案質量,依法、穩妥調處各類勞動人事爭議,立案件結案率達92%、按期結案率達100%。重視企業內部勞動爭議預防機制建設,加大對企業勞動糾紛化解的指導力度,公布開庭信息,定期組織庭審觀摩。
七、注重基層基礎,實現公共服務均等化
(十九)加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積極打造“15分鐘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基本公共服務圈”。完善村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公共服務平臺,提升街道和社區平臺建設水平,采取集中學習、觀摩輪訓等方式,加大基層工作隊伍教育培訓力度,提高工作人員素質和專業化水平。
(二十)加快信息化建設步伐。努力實現服務載體網絡化、服務功能標準化、服務手段信息化。按照管理向上集中、服務向下延伸,重心下移、業務下沉的要求,梳理業務,優化流程,為城鄉居民提供規范、均等、便捷、高效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基本公共服務。加快發放社會保障卡(市民卡),確保年內我區發卡1.1萬張以上。
(二十一)優化人力資源服務。大力發展人力資源服務業,完善人力資源市場功能,積極發展無形人力資源市場。完善重點缺工企業動態監測制度和企業用工需求動態調查制度,加強跨省市勞務協作,多項措施緩解企業招工矛盾。
八、注重效能提升,全面加強自身建設
(二十二)推進法制建設和依法行政。規范行政執法行為,提高行政效能。推進政府信息公開。開展制定規范性文件的調研、意見征求等工作,加強規范性文件管理。開展行政權力的再梳理,進一步規范各項行政審批事項工作流程。重大行政決策嚴格執行科學民主決策程序。加強對行政案卷制作和歸檔質量的管理,規范和提高案卷質量。啟動“六五”法制宣傳工作,加強對行政執法人員的法制宣傳教育,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二十三)加強規劃統計和調查研究。貫徹落實“十二五”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科學制定年度主要工作目標并進行定期監測。建立經常化、規范化的調研工作制度,圍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的重點工作、重大政策和熱點難點問題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努力為工作創新發展提供客觀依據和理論支持,不斷增強應對措施的針對性和靈活性,把握工作主動權。
(二十四)抓好新聞宣傳和信訪維穩。強化新聞宣傳,創新方式方法,突出宣傳重點,提升宣傳主導能力,增進社會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了解。通過分析、研判、評估等方式,應對輿情的新情況新變化,提升正面引導輿情能力。落實信息宣傳工作考核獎評機制。健全重大政策出臺前的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從源頭預防不穩定的因素產生。高度重視來信來訪,妥善處理群眾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
(二十五)加大干部隊伍建設力度。加強理論學習、思想教育和能力培養,提高干部圍繞中心、服務大局、聯系群眾、解決問題的能力,養成用心想事、用心謀事、用心干事的良好風尚。加強領導班子建設和干部隊伍建設,不斷優化干部隊伍結構,努力建設一支政治堅定、作風優良、業務精通的干部隊伍,為全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事業創新發展提供強有力的組織保證。
(二十六)深化黨風廉政建設和作風建設。不斷提高機關黨建工作水平,進一步完善各項管理制度、工作制度和監督約束制度。繼續加強黨務公開,推進黨內民主,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深入推進反腐倡廉建設。繼續深化創先爭優工作,充分調動、鼓勵干部職工的創造性、積極性。強化機關作風建設,努力解決、切實整改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
第三篇
2014年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總體要求是:按照區委區政府的總體部署,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和我區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的要求,進一步增強緊迫感和責任感,堅持民生為本、人才優先工作主線,堅持創新引領、務實高效、率先爭先的工作基調,突出以實施民生幸福工程特別是就業服務和社會保障“兩大體系”建設,注重形勢研判,注重超前謀劃,牢牢把握工作主動權,確保勞動關系運行保持良好的發展態勢,確保全區人社工作目標任務圓滿完成。
一、創新公共就業,提升服務水平
加快完善就業服務體系,在擴大就業規模的同時,推動實現更高質量的就業,圓滿完成促進就業的“新三年行動計劃”。
1、貫徹落實就業優先戰略,全面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出臺的各項促進城鄉統籌就業、充分就業、穩定就業的各項政策,落實小額擔保貸款、創業補貼等創業優惠政策,扎實做好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社保補貼、崗位補貼等工作,鼓勵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和勞動者自主創業、自謀職業。加強就業困難人員動態管理,健全零就業家庭“一戶一表一卡一冊一檔”工作制度,并提供即時援助服務。利用創業孵化基地、就業援助基地、公益性崗位開發等渠道加大對就業困難人員的扶持力度;依托我區成立的青年見習基地、大學生創業園,適時崗位信息,滿足高校畢業生的不同需求。實現新增就業12100人,援助困難群體就業2000人,城鎮登記失業率繼續控制在4%以內。
2、進一步加強區、街道、社區(村)三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體系建設,加快人社專職協理員隊伍建設,健全基層平臺的業務指導和考核督查機制,推進基層平臺的規范化和標準化建設。
3、大力開展援企穩崗行動,舉辦各類招聘會45場。加強與勞務輸出基地的溝通和交流,組織用工企業赴外地參加當地招聘活動。做實就業e圖服務平臺,加強重點企業缺工、用工動態監測管理,加強失業動態監測分析和重點企業缺工監控,及時有效緩解企業用工壓力。實現城鎮失業人員再就業9600人以上。
4、充分發揮職業培訓職能作用。進一步加強對職業技能培訓工作的指導管理;開展職業培訓和職業教育的調查研究;拓展培訓工種,擴大培訓規模。開展各類就業創業培訓12000人,扶持創業550人,完成創業帶動就業3500人。切實做好新疆籍普通高校畢業生來常培養工作。
二、創優社保經辦,提高服務效能
堅持全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方針,以增強公平性、適應流動性、保證可持續性為重點,持續推進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建設。
5、進一步擴大社會保障覆蓋面。以貫徹落實《社會保險法》為抓手,重點做好非公經濟組織從業人員、靈活就業人員和自由職業者的參保工作。全年實現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凈增參保2700人,醫療、失業保險實現同步擴面。三大保險綜合覆蓋率保持在98%以上。
6、落實國家和省有關基本養老金調整政策,繼續提高企業退休人員養老待遇。實行新的工傷保險浮動費率。做實做好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7、進一步增強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進一步完善企業退休人員走訪慰問制度,切實解決特困退休人員困難;積極創造條件,因地制宜地組織開展豐富多彩的文體活動;組織開展免費健康體檢工作。
三、加強人才引進,提供智力支撐
圍繞服務產業結構轉型升級,創新人才工作載體,健全人才服務體系,持續擴大人才總量、不斷優化人才結構。
8、設立“千人計劃”專家和領軍人才創業企業服務專窗,進一步提升對外服務效能;深入實施“龍城英才”計劃,大力引進和培育領軍型創新創業人才,做好全年兩批“龍城英才計劃”項目申請受理、面談評估等工作;加大引智項目典范宣傳力度,促進企業轉變引智觀念;開展高層次人才回訪工作,建立高層次人才流動資料庫;扎實做好人才資助等服務工作。
9、落實高技能人才培養有關政策,充分發揮政府引領和推動作用,促進產業轉型升級。開展職業技能提升培訓,推動行業、企業建立完善現代職工培訓制度,加快推行企業內技能人才評價工作。健全完善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養制度。每萬名勞動者中高技能人才數達到570人。
10、完善人才招聘配套服務。全面做好人才的市場招聘、網絡招聘、委托招聘等基礎工作,重點做好引進“985”、“211”高校優秀畢業生進企業的招聘工作。
四、深化制度改革,嚴格公務員管理
認真貫徹落實十八大報告對深化干部人事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堅持規范管理,穩慎實施,加快建立更加充滿活力的人事管理制度和兼顧效率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
11、全面加強公務員管理。認真做好公務員招錄工作,規范操作流程,拓寬監督渠道,實現“陽光考錄”;積極推行和落實機關平時考核制度,強化平時考核結果的運用;深入開展公務員職業道德主題教育實踐活動;扎實做好公務員獎勵和懲戒管理工作;依法做好公務員管理登記工作,健全公務員檔案資料庫;全面開展新一輪“5+X”培訓,組織全區公務員輪訓,提高公務員隊伍能力素質。
12、深化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繼續實施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零增長調控。進一步深化事業單位全員聘用及崗位設置管理,積極探索不同類型事業單位崗位結構比例和最高等級的調整機制,優化崗位結構比例;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管理,推行面試考官持證上崗制度,加大關鍵環節監管和巡視力度,確保考試安全;做好事業單位年度考核指導及審批工作;做好全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開展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政策的調研。
13、穩步推進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深入推進企業工資集體協商,重點開展行業性工資集體協商,建立工資集體協商典型企業案例庫。完善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管理辦法,對績效工資總量實行分級分類管理,提升績效管理水平。加大績效工資實施監督檢查力度,會同有關部門對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執行情況進行專項檢查。
14、扎實做好軍轉干部安置工作。落實軍轉安置政策,規范安置程序,認真完成2014年度軍轉安置任務;貫徹落實解困政策,注重政策宣傳引導,加強部門溝通協作,繼續做好企業軍轉干部解困維穩工作。
五、協調勞動關系,保障和諧穩定
堅持促進企業發展和維護職工權益并舉,增強勞動關系工作應對經濟形勢變化的能力,推動企業與職工協商共事、機制共建、效益共創、利益共享。
15、暢通各類投訴舉報渠道,完善調處機制。組織開展清理整頓人力資源市場秩序、農民工工資支付等專項執法行動,及時查處重大違法案件。健全執法辦案協作機制,做好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案件的移送工作。切實做好農民工工作,努力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制定實施《區勞資糾紛調解暫行辦法》,實現業務下沉,充分發揮基層調解作用,促進勞動關系的和諧穩定。
16、做好新修訂的《勞動合同法》、《省勞動合同條例》的貫徹實施,全面推進勞動合同制度擴面提質。以非公企業和勞動密集型企業為重點,繼續實施集體合同“彩虹計劃”。全區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簽訂率保持在99%和92%以上。
17、完善重點聯系、定點聯系企業制度,搭建與企業溝通服務橋梁。深化和諧勞動關系創建工作,不斷擴大覆蓋面,建立健全激勵、約束和退出機制,確保和諧勞動關系企業數量占已建工會企業數的50%以上。
18、深化省級勞動保障監察“兩網化”建設示范點創建工作,進一步完善考核細則,發揮優秀網格示范作用。扎實做好網格內企業信息采集工作,強化網格監測預警功能,動態監控企業規模裁員、拖欠工資等異常情況。以基層網格為載體,網格監測預警機制為基礎,建立勞動關系運行和勞動者權益情況監測制度。推進全省聯動舉報投訴平臺建設,平臺舉報投訴案件按期運行率達到95%以上。
19、加強仲裁辦案規范化、標準化建設,提高仲裁辦案質量,立案處理案件結案率達94%以上、按期結案率100%。加強對重大集體爭議案件的處理,快辦慎審,確保不發生集體爭議群體性事件。進一步推進裁審對接工作,正確把握調裁尺度。加快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實體建設,爭創省級示范仲裁院。
六、突出夯實基礎、提升服務水平
以實現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為目標,著力推進標準化、信息化和專業化建設,不斷完善人社基本公共服務體系。
20、打造標準化基層公共服務平臺。統籌梳理就業、社保、勞動關系、仲裁、監察等下沉街道、社區(村)的各項業務,科學設定基層平臺工作內容和職責。進一步完善基層平臺工作考核辦法,開展星級平臺評比,建立健全激勵機制,不斷提高基層平臺管理水平。加強基層平臺工作人員隊伍建設,開展優秀協理員評比表彰,繼續推進勞動保障協理員培訓,確保基層協理員持證上崗率提高到80%以上。
21、加快信息化建設。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引入自助服務模式,在區級經辦機構設置一體機自助服務區,提供查詢、打印、業務辦理預約、靈活就業人員繳費等自助服務。完善“網上經辦”功能,簡化錄用、參保、停保等業務流程,提高辦事效率。深入推進“就業e圖”建設做實機關事業單位人事管理信息化系統。
22、提供均等化服務。完善村級平臺,推進全區所有行政村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經辦管理服務“四個不出村”全覆蓋。進一步提高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養老保險待遇社會化發放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