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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我國環境治理起步較晚,環境審計開展較遲,因此,組織開展的環境審計項目不多,也缺少系統的環境審計理論闡述。這種狀況導致審計機關內部相當數量的審計管理者以及社會有關方面對環境審計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夠,沒有把環境審計工作提高到建設和諧社會的高度,這一定程度上延遲了環境審計的推廣與深化。沒有效果的資金投入是最大的浪費,如何促使企業、社會各方面盡快轉變舊的思維模式,樹立資金使用的績效觀念,重視資金的使用效果,是當前政府面臨的緊迫任務。
2.環保資金效益審計缺乏會計基礎,依據不足
傳統會計核算模式,沒有將環境資源納入核算體系范圍內。對企業而言,由于不考慮其產品生產給社會造成的后果,使得企業忽視社會成本而只是關心實際成本,經濟效益的獲得是靠損失社會和生態效益而取得,而經濟效益的增長補償不了生態環境的惡化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的增長。盡管我國已頒布了諸多與環境資源保護相關的法律以及環境標準,基本形成了審計及環境法規法律監督體系,但對審計人員而言,由于我國環境會計處于探索階段,還沒有建立起環境會計體系,在環保資金使用等對環境的正負面影響效果的基礎數據,環保成本、收益和資金運用效果,難以取得。因此開展環保資金效益審計特別是對環保資金效益進行評價時,審計人員就感覺依據不足,審計風險較大。
3.缺乏一支由復合型專業人員組成的環境審計隊伍
環境資金效益審計需要涉及環境經濟學、環境法學、環境管理學、社會學、統計學、工程學等方面的知識,環境審計的難度和廣度對審計人員的素質提出了挑戰。目前現有審計人員絕大部分是財會、審計專業或經濟類專業畢業的人員,也未全面涉及過環境審計,而環境審計的專業性、技術性很強,不同于一般的財務收支審計和經濟效益審計,缺乏專業環境審計人員是當前環境審計亟需解決的問題。
二、現階段開展環保資金效益審計運用效益審計方法的幾點想法:
由于各方面的條件、外部環境和審計人員自身素質的限制,開展全面意義上的環保資金效益審計還沒有可能。在現階段,可從宏觀和微觀二個方面進行探索,拓展環保資金審計的深度。
從宏觀方面來看:
1.加緊實施環境會計,為環保資金效益審計提供平臺
當前最重要的是制定出可供企業操作的會計準則,以準則指導企業的環境會計實踐,并為環境審計的進一步開展創造條件。具體來說,處于重污染行業的企業必須進行環境會計數據的專門計算,并在有關的報表中填列有關環境的會計數據;對環境造成影響的企業則應當在會計報表附注中適當披露與環境有關的會計數據。這樣要求的結果是,使企業的環境保護與其經營結果直接相連,起到對企業“警鐘長鳴”的作用。
2.健全審計法規體系,為環保資金效益審計提供依據。政府部門盡快制定出政府審計在環境保護工作中負有責任的規范性法規,使環保資金效益審計工作有法可依。目前我國各地政府已進行了有益的嘗試,如《山東省環境保護“十一五”規劃》中提出,將資源消耗、環境損失和環境效益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的重要內容之一。
從環保資金效益審計的具體實踐來看:
近年來,審計部門不斷加大效益審計的力度,努力進行效益審計的探索,2006年由審計署統一組織的22個項目中,效益審計項目有14個,占64%;效益審計項目的工作量更是占到總工作量的81%。“青藏鐵路環境保護資金使用情況審計調查結果”在社會上引起強烈反響,就是效益審計在環保資金審計方面的一個成功探索。如何突破以往對環保資金審計僅僅停留在資金上的局限性,筆者認為可從以下兩個方面進行突破:
1.確定效益審計的重點,注重效益評價。現在的審計不能只是就資金論資金,不僅僅將目光放在財務核算上,更需要的是效益評價與管理建議。例如環保部門監察支隊人力有限,面對眾多排污企業,進行實時監管難免力不從心,近年來環保部門每年都投入大量資金用于環保能力建設,試圖通過建立遠程監控系統、預警系統等方法來對企業排污情況實施監控。但從實際運行狀況看,有些效果并不理想,這些設備不僅建設及運行成本高,而且一些排污企業在環保部門設立自動監控設備的排污口外另挖排污口偷偷排污,使得環保部門上千萬元的投入形同虛設。審計人員可從環保資金效益的角度,提出在當前一些企業環保意識、法律意識尚不強的情況下,對有限的環保資金,如何更好地發揮資金的效益進行評價,并提出切實可行的意見與建議。
2.在財務收支審計基礎上,注重兩個結合。除了常規財務收支審計外,環保資金效益審計還應注意二個結合,一方面,應將審查征收業務與財務管理相結合,在檢查財務資料時,必須關注征收臺賬、征收檔案。要將檢查排污許可證的發放、污染總量控制、環境監測數據抽查等同步進行。只有這樣,才能對排污費有一個全面認識,才能從根本上找出征收環節存在的問題。另一方面,應將審查環保資金使用與治污成效相結合,光看環保部門、財政部門的資金安排與計劃不能將排污費落到實處,還必須對企業進行必要的延伸調查,特別是企業治理污染的成效。重點關注項目竣工投入運營后,是否達到設計能力或環境治理標準,是否造成損失浪費;對項目投產后的實際產量、成本、質量進行核實,并與項目設計文件中規定的指標進行比較,分析實際生產能力是否達到設計要求;審查是否存在重視執行期管理,輕視項目后期管理,影響效益發揮的問題;審查有無因立項不準、管理不善、決策失誤等原因造成項目投資失敗,未達到預期效果的問題。
摘要:隨著經濟社會發展與資源環境約束的矛盾日益突出,通過破解資源環境難題為重要突破口推動經濟結構調整和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已經成為當務之急。因此,黨的十強調,要把生態文明建設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各方面和全過程。這就對各級審計機關如何通過履行審計職責來推動環境保護和資源節約力度、促進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關鍵詞:資源環境審計問題對策
資源環境審計是審計機構或審計人員對被審計單位或項目的資源使用、管理、環境治理保護等事項所進行的綜合、系統的審計評價活動,主要表現為按照一定的標準對資源開發利用的經濟性、效率性,環境保護、生態循環和可持續發展的狀態與效果,相關資金籌集、分配使用的合理性、有效性進行評價,并通過審計公告和審計建議等手段提高資源使用效率、促進相關部門改進管理,實現資源環境可持續發展目標。
一、開展資源環境審計的必要性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一直處于高速增長,舉世矚目。但是,這種粗放型的經濟增長方式,不僅消耗了寶貴的資源,還造成了嚴重的生態破壞和環境污染。這些年來,地面堆放的垃圾、天空懸浮的顆粒、大氣刺鼻的異味、河水的污染對全國居民生活的影響越來越惡劣。可見,積極有效地加強資源環境審計工作已成為當今審計事業義不容辭的社會責任和義務。
二、資源環境審計目標、主要內容及重點
我國資源環境審計工作需要以促進落實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基本國策為目標,緊緊圍繞我國資源環保工作的中心,積極開展資源環境審計,維護國家資源環境利益,防范資源環境風險,保障國家資源環境安全,充分發揮審計在促進資源開發利用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中的“免疫系統”功能。具體目標主要包括三個方面:一是促進國家完善環境立法,提高各級環保部門的執法水平;二是促進完善環境保護管理監督體系和落實環保措施;三是促進環保資金的合理有效使用。
資源環境審計的內容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在宏觀方面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制度進行審計、評價及鑒證,看環境政策是否真正促進了環境和生態的改善,是否存在不足;二是在微觀方面對環境保護項目及資金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進行審計,看其是否達到了預期的效果和目標。
資源環境審計的重點不是簡單的對資源環境保護方面資金收支的真實、合法、效益進行監督,而是加強績效審計,由程序轉向結果,針對目標完成情況,分析評價相關項目的經濟效益和環保效益,從而再評價相關單位在環境資源保護和治理、環保制度遵循和完善等方面的成果。
三、我國資源環境審計現在面臨的問題
我國的資源環境審計起步較晚,且受傳統合規審計和財務審計理念、方法的影響,因此,我國資源環境審計依然存在許多問題。
(一)相關法律法規體系不完善。我國從1979年先后制定了以《環境保護法》為核心,由《海洋環境保護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氣污染防治法》等環境污染防治法和《森林法》、《草原法》、《礦產資源法》、《水法》及《野生動物保護法》等自然資源保護法所組成的環境法律體系,對保護環境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這些法律法規的覆蓋面還不全面,各項實施細則也有待明確,與實務操作存在較大差距。
(二)資源環境審計認識不夠。我國目前仍缺少系統的環境審計理論闡述,而且對環境審計的宣傳也很少。這種狀況導致審計機關內部以及社會有關方面,尚未充分認識到環境審計的發展需要和意義。雖然目前績效審計已成為資源環境審計的主要形式,但是在審計過程中,由于與資金相關的問題更直觀,所以更易受到關注,因此資源環境審計中還普遍存在以財政資金為主線開展審計的理念,將審計工作主要精力放在資源環保資金的審計上,而對政策和項目本身績效成果關注相對不足。
(三)缺乏評價體系、實施程序的標準。由于與資源環境審計相關的許多問題很難直接用經濟指標進行評價,環境審計面臨的一大難題就是如何建立合理的評價體系。在已頒布實施的審計規范和準則中,均沒有環境審計的具體實施辦法和評估標準,由于缺乏相關的審計依據或評價標準,審計部門即使參與了政策制定工作,審計機構和人員在對被審計單位的環境業績進行評價時,也會有很大難度,以致存在很大的審計風險。
(四)缺乏資源環境審計專業人才。資源環境審計涉及范圍廣、技術性強,涉及經濟學、法學、管理學、社會學、統計學、工程學等多方面知識,審計手段不僅僅局限于傳統的賬目審計,還擴展到運用自然科學技術,比常規審計具有更高的科學技術含量。進行環境審計的人員不僅要具備財務、審計知識,還要具備一定的資源、環境、統計、工程等方面的知識,專業勝任能力和培訓等方面的要求比常規審計更高、更嚴格。我國目前絕大部分審計人員的知識結構是會計、審計、財務、經濟法等學科,從事環境審計的人員多以財務工程審計知識見長,對環境管理的知識與專業技術了解甚少,缺乏與環境管理相關的業務經驗以及必要的設備、技術和手段,這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環境審計的進一步發展。
四、解決以上問題的對策
(一)完善相關法律法規,為審計提供制度保障。我國需要盡快在現有審計法律制度的基礎上,補充資源環境審計立法,明確各審計機構在環境管理體系中的地位、職責、權利、工作范圍和審計方法,使審計組織在環境監督、管理方面有特定的審計權限,充分發揮審計的作用。
(二)加強資源環境審計工作宣傳,提高認識。發展資源環境審計,首先要提高人們對資源環境審計重要性的認識。各審計機關要調動社會各界做好環境保護的宣傳與教育,提高全民環境保護意識和環境危機感,利用社會輿論的力量,推動和促進資源環境審計的發展。
(三)健全資源環境審計的技術標準和評價指標體系。資源環境審計評價體系就是對資源環保質量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綜合評價,主要包括:資源的有效開發利用、生態質量、污染的控制、資源環境治理建設的效益的綜合評價。在資源環境審計評價中,不能只顧眼前利益、局部利益,短期經濟效益,而是要著眼于未來,用科學發展的觀點,以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生產力水平的提升,生活質量的提高和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為目標進行研究評價。審計部門應該建立健全具有全面性、科學性、務實性、可操作性強的資源環境審計的技術標準和評價指標體系。
(四)以績效審計理念全面推進資源環境審計。國際環境審計發展逐漸轉向績效審計。我們可以借鑒這些先進審計技術,減少重復研究工作,提高我國的資源環境審計的水平,使資源環境審計工作逐漸從財務審計、合規性審計轉為效益審計,加大對環境管理系統的有效性、環境政策措施的實施效果、環境項目的投資效益和環境部門工作的環保效果的審計力度。
(五)創新審計方法,提升資源環境審計水平。一是多開展聯動審計,加強審計情況的協調、溝通與交流,共同研究和探討解決問題的措施與辦法。二是多開展跟蹤審計。三是多開展聯合審計,各級審計機關可以根據環境保護跨行政區域的特點,積極組織相關審計機關對水污染和大氣污染的防治、環境生態建設等事項進行聯合審計調查。四是將資源環境審計內容融入到財政、投資、金融、企業、外資、經濟責任等審計中。五是積極運用現代信息技術與方法開展審計,盡可能收集計算機數據,根據數據確立審計思路,為審計調查更快更好地找準問題切入點做好鋪墊。六是積極運用社會輿論監督促進資源環境審計。
(六)加強學習,豐富審計干部資源環境審計相關知識。環境審計的難度和廣度,對審計人員的素質是一個極大的挑戰。審計部門要不斷加強現有資源環境審計隊伍建設,完善審計人員知識結構。通過對審計人員進行專門培訓、組織學術研討會、實踐經驗交流會等方式,提高審計干部專業知識水平。
(七)建立專家儲備制度,聘請外部專家。聘請專家具有更靈活、更快捷和低成本的特點。審計部門可以建立專家儲備制度,建立與專業機構、專業部門的工作聯系機制。聘請環境工程技術專家、律師等加入環境審計工作,利用他們的專業技術知識和知識優勢,提高環境審計的效率、效果和權威性。(吳煒)
參考文獻:
[1]陳杏菊等,環境與資源審計研究[Z],鄞州審計局網站
[2]審計署,關于加強資源環境審計工作意見[Z],審計署門戶網站
[3]黃道國,關于深化資源環境審計工作的思考[J],《中國審計》,2009年第04期
[4]李杰,淺析資源和環境審計在經濟責任重的地位和作用[J],《現代商業》,2011年第36期
[5]李麗青,我國環境審計發展面臨的形勢和挑戰[J],《會計之友(下旬刊)》,2009年第5期
在大型深基坑的施工技術中其錨桿技術十分重要,可以給深基坑的開挖施提供較大的空間區域,通過錨桿技術的利用,能夠將不同種類的機械設備更好的應用在深基坑的開完施工中去,這對于深基坑的施工操作具有十分積極的意義。原來主要在車站和商業大廈等大型的建筑施工中應用錨桿技術。由于我國建筑行業不斷飛速的發展,對于錨桿技術在建筑行業中是應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今,我國應用在我國深基坑施工當中的錨桿技術其安全指數方面得到了較大的提升,對于深基坑施工的質量的提高具有一定的促進作用。
二、環境保護的措施
(一)明確并樹立環保意識
在深基坑施工的施工現場要將環境保護的措施真正的落實,其建筑工程的全體工作人員必須明確并樹立環保意識,應該首先讓相關領導認識到破壞環境所帶來的嚴重后果以及帶來的不良影響,使其能夠明確環境保護對人們的重要性。只有全體施工人員對環境保護問題給予高度的重視,并且積極的開展環保教育方面的做工,將環境保護真正的貫徹到每一個員工的心中,進而樹立環保的意識。
(二)多余土壤運輸要及時
因為大型深基坑所開挖的面積非常大,導致施工的現場出現較多大小不一的土堆。而這些土堆不僅會對深基坑施工的順利實施造成一定的影響,同時還會對現場環境的質量控制造成較大的影響。因此,想要保護施工環境必須將這些土堆及時的運輸到場外,并且還要保證場外堆放土堆的地點對于深基坑施工的操作以及環境的質量不會造成任何的影響。
(三)回收并處理現場的材料
由于深基坑施工的施工環節較多且十分復雜,因此施工所用的材料較多,進而導致許多廢棄的材料遺留在施工的現場,對于環境保護的效果造成了較大的影響。因此,相關的工作人員應該及時的回收現場遺留的廢棄材料,并對這些材料進行處理。例如,施工現場遺留下來的塑料品和化學劑等,在對其進行回收和處理的過程中,需要將能夠再次進行利用的材料分類,從而使材料的再次利用得以實現,從而達到節省施工企業材料的成本目的。
(四)實施及監督環境保護
想要使施工現場的環境得到保護,不能僅依靠實施環境保護的錯吃,同時還需要相關的領導監督環境保護工作人員的行為。這樣不僅可以保證順利的實施環境保護的工作,并且還可以及時的發現施工過程中存在的一系列不良行為,對于施工現場的優化十分有利。在對施工過程的監督中,必須要定期或者是不定期的對現場進行考察,并且還要安排具體的工作人員對施工現場的污染物進行及時的清理,這樣可以避免污染物對施工現場的環境質量造成不利的影響。
三、結束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