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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實際工作中內部審計與內部控制存在的問題
由于企業自身的局限性以及面臨的制度、政策和法律環境等問題,企業的內部審計工作在執行中還存在一定的困難和問題。具體表現在:
(一)內部審計工作停留在審計的最初層次
企業內部審計在我國審計工作中處于主導地位,其工作水平和發揮的作用,反映了我國內部審計的總體水平和發展趨勢。近年來,企業在推進內部審計轉型與發展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內部審計機構的設置層次決定了處罰力度,內部審計機構設置的層次越高,權威性越大,內審的作用就發揮得越充分,否則內審的作用和權威性就很難發揮。實踐表明,內部審計機構的地位和作用的發揮是相輔相成的。一方面,作用的擴大為內部審計贏得較高的地位創造了機會;另一方面,地位的提高,獨立性增強,又為內部審計人員卓有成效地履行其職能、發揮內部審計的職能作用提供了條件,體現內部審計的權威性。獨立性和權威性不夠,制約著內部審計監督有效性的進一步提高。但目前我國企業的內部審計工作停留在審計的最初層次,關于經營審計和管理審計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認識不足,嚴重制約了我國企業內部審計的長期發展。
(二)內部審計行為的導向上對風險關注程度不足
內部審計除了關注傳統的內部控制之外,對有效的風險管理機制和健全的公司治理結構也應日益關注。正是存在這樣的需求,一種以內部審計的主體組織的內部控制為基礎、同時考慮公司治理在內的、以組織整體風險作為審計重點的審計——風險導向內部審計應勢而生。風險導向內部審計是內部審計在高風險社會產生的、為了應對職業危機而推出的一種全新的審計理念。但目前來看,與國際內部審計的實踐相比,我國企業的內部審計相對來說還很年輕,風險管理也相當薄弱,風險導向審計還在處于導向和宣傳的階段,對組織的內部控制的了解都做的不夠多,完全將審計工作機械地停留在賬目的具體審查上,對風險的關注程度不足。
(三)服務內容的單一,防護性有余,建設性不足
國際上內部審計注重增加組織價值和改善運營,正從管理審計向提高風險管理、控制和治理過程的效果方面發展,而我國內部審計更注重財務審計和經濟效益審計,處于從財務審計向管理審計方向發展之中。相比之下總體上有所滯后。內部審計工作重點內容除了傳統意義上提供的財務審計、遵循性審計等保證服務外,為企業提供內部控制、風險管理等方面的評估,及在企業流程再造中的協調等服務內容也逐漸提上日程。但是,我國企業的內部審計一直局限在關于財務信息的查錯防弊上,而涉及組織的經營管理上,不注重并且難以為企業的經營管理層提供建設性的意見。
(四)內部審計信息系統不完善
當前,隨著計算機與互聯網的迅速普及,人類對計算機的依賴達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全社會各行各業信息化進程不斷加快,我國許多企業在實現各部門信息化的同時,也已著手整合與集成其信息化應用系統。內部信息系統審計是一個通過收集和評價審計證據,對信息系統是否能夠保護資產的安全、維護數據的完整、使被審計單位的目標得以有效地實現、使組織的資源得到高效地使用等方面作出判斷的過程。但企業的內部審計信息系統不完善,難以發揮其在企業經濟效益審計中的作用。主要表現為兩個方面:一方面,會計和管理信息化使得各種處理流程、數據實體封裝在系統內部。這一狀況缺乏傳統工作環境下審計工作對審計對象的直接感知性,使得審計工作的觀察和檢查難度大為提高。另一方面是管理和會計信息化系統本身帶來新的審計難題,如信息系統的安全性、準確性、有效性檢查和評價。
二、提高內部審計與內部控制能力的途徑
(一)正確認識內部審計與內部控制關系是采取一切措施的前提
由于內部控制是為了推進經濟實體的有效運營,而內部審計則在于協助管理層調查、評估內部控制制度,適時提供改進建議,以求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續實施。在通常情況下,內部控制系統由經濟實體經營管理部門指定并在實施執行中評價和改進,通過內部審計部門評價內部控制系統的健全性和有效性。內部審計既是內部控制系統中的一個重要分支系統,又是實現內部控制目標的重要手段,在內部控制框架構建中如何正確認識內部審計在內部控制中的作用,以及如何針對不同的審計任務制定靈活適用的審計方案,以確保審計質量、提高審計工作的實效就顯得尤為重要。
(二)增加內部審計部門職能促進內部控制有效執行
現在的內部審計部門已經不再是一個簡單的業務職能部門,而是企業的一個管理機構,也因此現在的內部審計部門所起的作用也越來越多、越來越重要。內部審計部門有著監督與服務的雙重職能,兩者孰輕孰重一向都沒有一個明確的定論。作為內部審計部門的職能,在工作中監督與服務兩者偏向于任何一方都會給內部審計部門的工作帶來巨大的影響。在內部審計的工作過程中應當將內部審計的監督與服務的職能充分地結合起來,以服務的態度來進行監督的工作。
(三)建立內部審計信息系統
互聯網對于會計信息系統而言是一個全新的視角,而對于與其相對應的企業內部控制也是一個全新的挑戰。只有實務界與理論界協同一致,提出有關的內部控制制度,才能使會計信息系統充分發揮其內在的所有功能。內部審計在手工會計系統中對于保證會計工作人員正確、有效地完成會計核算工作,并最終產生有用的會計信息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樣,在網絡審計信息系統中,它對于系統的正常、可靠運行也具有同等重要的作用。因此,企業要專門設置由內審人員、風險分析評估人員、系統維護人員組成的內審小組,運用軟件技術實時監控系統運行情況,隨時分析系統運行日志文件和各種安全檢測記錄,及時發現系統的安全漏洞,并采取相應的對策。
縱觀學術界已有的研究成果,關于內部審計和公司治理之間關系的規范性研究較多。國外的研究,例如Carcello,Hermanson和Raghunandan(2005)認為,美國證監會(SEC)近年來的指引和強制性動作都反映出這樣一種傾向:內部審計是公司治理和公司內部控制程序的有機組成部分。國內近期關于這方面的議論也很多。陳艷利、劉英明(2004)認為內部審計作為實現內部控制的關鍵因素,是公司治理結構的有機組成部分,內部控制的發展離不開公司治理的推動,公司治理的優化也離不開有效的內部控制作為保證。時現(2003)深人分析了內部審計在公司治理中的地位與作用,得出內部審計是公可治理系統的構成部分,公司治理需要內部審計的結論。張偉(2004)將內部審計定位于治理層次,認為現代內部審計的主要工作將是以風險為導向的為創造價值而開展的內部治理審計活動。畢秀玲、薛巖(2005)得出內部審計和公司治理是相互支持、相輔相成的關系,內審是公司治理的重要控制和監督力量,而公司治理則決定著內審的控制環境和制度基礎。喬春華,蔣蘇婭(2006)指出應充分考慮內部審計師在保證有效的內部控制和健全的財務報告方面的關鍵作用。可以這么說,一個完整的內部控制體制要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的支撐,而內部控制的深化創新也需要內部審計來監督。
2外部審計與公司治理
李維安(2003)指出,各國在考慮如何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結構問題時,都會涉及到審計監督機制的建立及其在公司治理結構中的地位問題。公司治理結構中的審計監督安排由外部審計監督和內部審計監督兩方面的內容組成。喬春華、蔣蘇婭(2006)提到,會計師事務所應所有者的需要而執行獨立審計的職責,但事務所是盈利組織,它有可能因利益驅動受管理層拉攏,管理層掌握著財務控制權,它可能逐步取代董事會聘任審計師,審計師失去中介的客觀公正地位,破壞了決策、執行、監督有效的制衡機制。可以看出,審計伴隨著公司治理結構的產生而產生,發展而發展。肖作平(2006)指出治理水平高的公司,其審計質量高于治理水平低的公司。冷洪(2007)得出目前我國公司治理機構不完善,使得原來審計中存在的委托方、被審計方與審計方三方委托關系實質上已經簡化為二方關系,即由自己委托審計機構對自己進行審計,并由自己決定相關的審計費用等事項。由于審計關系的失衡,會計師事務所順從被審計方甚至與被審計方共謀,幾乎成為一種合適的選擇。會計師事務所與被審計方關系的改變,破壞了注冊會計師的獨立性,必然會降低注冊會計師的審計質量。莊立(2007)認為公司治理結構對審計質量的影響主要體現在因制衡消退而對獨立性的影響上。Collier和Gregory(1996)指出,審計師發現錯誤的能力取決于審計師自由決定合適的審計技術以及他們所實施的審計范圍。因此,審計師是否獨立于管理層將影響審計調查范圍,進而影響審計質量。Cadbury(1992)和Ham-Pel(1998)也發現,公司治理水平的改善有助于審計師獨立性和審計質量的提高。
可以說,公司治理本身為高質量審計服務提供了較好的外部條件,降低了公司管理層對審計行為的阻礙。在良好的公司治理機制中,權力的制衡及外部的法律有助于約束公司管理層的行為,從而有助于審計師審計質量的提高。
3內部審計與外部審計
3.1內部審計對外部審計的影響
審計環境的變化影響著內部審計質量控制的水平,而內部審計質量控制的水平高低反過來對審計環境產生促進或制約作用。一個好的內部審計對注冊會計師審計質量的提高是不可或缺的。在上市公司的經營活動中,隨著外部環境不斷變化,各種風險也相應增加,內部審計在改進公司風險管理、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及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方面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內部審計單位不僅可以直接對公司的內部控制制度進行查核及監督,提出改善建議,以確保內部控制制度持續有效實施,還可以協助會計師進行財務報表的查核。由此可以看到,內部審計質量的提高可以有效改善公司治理,而良好的公司治理環境又為高質量外部審計提供了好的外部條件。
冷洪(2007)指出應使內部審計進入決策層或直接向決策層負責,更好地為管理決策服務,從而完善公司治理結構。一個完整的內部控制體制要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的支撐,而內部控制的深化創新也需要內部審計來監督。莊立(2007)提到有效的內部控制制度可以為外部審計更好地發揮鑒證作用提供基礎,如董事長和總經理職責相分離的公司,獨立審計的執行力更有效些,而且作為內部控制監管的內部審計機構工作成果也能為外部機構所共享。
具體而言,除了使外部審計更加獨立之外,內部審計工作通常還有助于注冊會計師確定或修改審計程序的性質和時間,調整審計范圍,協助會計師進行財務報表的查核(戴耀華、楊淑娥、張強,2007)。注冊會計師應當在制定、實施審計程序時,考慮利用內部審計的相關工作成果:首先,審計師可以通過內部審計了解內部控制;其次,審計師可以通過內部審計確定審計風險;此外,被審計單位的內部審計過程和結果對外部審計的驗證程序會產生一定的影響。同時,在注冊會計師對被審計單位所處行業特點并不是很了解的情況下,利用內部審計的結果可以大大節約審計時間,提高效率性和效果性。
3.2外部審計依賴內部審計的標準——內部審計質量
外部審計師作出依賴決定的重要標準之一是內部審計的質量。Abdel-Khalik,Snowball&Wragge認為,內部審計的報告水平(即評價客觀性的標準)是決定是否受到依賴的最重要因素。Schneider則認為在依賴決定中,客觀性比起審計結果執行情況(如管理者對內部審計的支持、審計跟蹤等)和勝任能力(如CIA資格)而言,相對并不那么重要。Margheim發現勝任能力和審計結果執行情況的相互結合對外部審計師的時間預算有重要影響,也認為客觀性在依賴決定中并不重要。Tissen&Colson利用檔案資料以及實地研究數據考察外部審計師認為依賴內部審計工作的重要標準。在所考慮的12個標準中,發現內部審計的范圍、內部審計的專業勝任能力以及審計報告關系等三項標準極為重要。Margheim&Label發現被審計單位管理者誠信越高,外部審計師依賴內部審計越多,反之亦然。Campbell認為依賴決定與外部審計師和內部審計以往的合作歷史有關,與企業風險無關。然而,其他研究則表明,內部審計質量因素對依賴決定的重要程度視客戶企業的風險而定。
可以說,注冊會計師是否依賴內部審計工作主要取決于被審計單位的內部審計環境和內部審計機構及其人員方面的因素,與外部審計方面的主客觀條件無多大關系。具體而言,決定外部審計利用內部審計工作的最主要因素是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系統的完善程度、公司治理規范程度以及內部審計在企業中的報告層次;其次按先后順序考慮的因素是,內部審計在企業中的地位及影響力、內審人員的專業勝任能力、企業管理者的誠信風格、企業經營風險水平、外部審計人員與內部審計人員以往的工作關系以及內部審計人員的工作經驗等(傅黎瑛,2008)。
綜上可以看出,決定外部審計是否可以依賴內部審計的標準是內部審計質量。換個角度來說,內部審計的質量會影響外部審計的工作效果,影響工作目標的實現,從而影響外部審計的質量,內部審計與外部審計有明顯的相關性。所以,充分有效地利用內部審計是提高外部審計質量的有力途徑。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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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肖作平.公司治理影響審計質量嗎?——來自中國資本市場的經驗證據[J].管理世界,2006,(7).
論文摘要:首先探討了內部審計和內部控制監督的關系,指出內部審計是內控監督的重要組成部分,然后提出了健全內部審計的制度、建立有效的激勵制度和加強內控信息披露來實現企業的內部控制的策略。
內部控制是隨著企業對內加強管理和對外滿足社會需要而逐漸產生并發展起來的自我檢查、自我調整和自我制約的系統,是社會發展的必然產物。內部控制可以合理保證單位有效進行經營管理,提供可靠的財務報告和其他信息,保護企業財產的安全完整,保證有關政策、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實現企業整體目標。目前我國內部控制的主要問題是由于內部控制環境不完善而導致的企業監督執行不力,內部審計不能有效地發揮作用,內部控制對外信息披露不足。
一、內部審計和內部控制監督的關系
內部審計是內部控制的組成部分及前提,是企業內部影響控制制度正常運作的環境因素,也是內部控制的宏觀因素[1]。會計系統和控制程序則是內部控制系統中的微觀因素,他們同時受制于宏觀因素的影響。一個企業即使有好的會計制度,科學的控制程序,但若沒有先進的企業管理文化理念作引導、缺乏健全的管理體制和組織結構鋪墊、或者沒有運用或實施科學的人力資源政策都會造成內部控制的執行系統失效,也就是說在內部控制這個體系中如果宏觀環境失效,那么將直接影響微觀因素的發揮,進而影響企業的整體效率。單位內部控制監督作為內部控制的執行元素,主要是通過各單位建立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并保證發揮有效作用來實現,單位控制監督應當突出內部控制和內部約束機制的健全,強化單位負責人的會計責任,會計人員在對單位負責人負責的同時,受職業道德和財經法規約束。財政部門通過指導各單位建立健全內控制度,培養單位負責人和會計人員綜合素質和必要的檢查驗收來督促各單位加強內部控制監督,規范會計行為。而這些措施實際上是通過優化內部控制環境中的組織結構設置這一環節來實現的。隨著現代企業制度的不斷發展,各國企業對會計系統及控制程序的設計也日趨完善,會計程序中的漏洞越來越少。但我們也發現如安然、世通、銀廣廈這樣的因內部控制監督失效而造成的經濟案件仍層出不窮。究其深層原因,是企業領導者及其管理者的決策性失誤,而這種決策性失誤則是在一種錯誤的企業價值觀,偏激的企業管理理念及高層管理者本身素質等原因造成的。由此可見,內部審計的各要素都影響著內部控制監督目標及方法的實現。
二、健全內部審計的制度安排
目前企業中關于內部審計機構的設置情況不一,有些上市公司同時設立審計委員會和審計部,大部分只設立審計部。只設立審計部的企業審計部的定位有以下幾種情況:第一,由監事會領導;第二,由董事會領導;第二,接受總會計師或主管財務副總經理領導。
這樣,有關內部審計的制度問題目前需解決以下兩點:內部審計機構的設置與內部審計機構的定位。關于前者,單是設置審計部還是同時設立審計委員會和審計部,如果只設置審計部并將其置于總經理的領導之下,董事會對總經理的領導就缺乏監控措施,產生的問題是加劇內部人控制。至于內部審計機構的定位問題,對于上市公司,由于其規模一般較大,業務也較復雜,所以應同時設置審計委員會和審計部。從機構隸屬上來看,監事會、審計委員會、審計部分別對股東大會、董事會和總經理負責,同時二者存在著業務指導關系。
之所以選擇這種制度安排,原因在于:內部審計的一個重要目標是實現所有者對受托經營的經理層的監督。因此,審計委員會只有直接對代表所有者利益又由參與企業主要經營決策的董事會負責,才能保證這種監督的效果。同時,內部審計又要滿足經理層的各種需要,若內部審計的一切活動都需直接由審計委員會決定,既無必要也影響效率,這就需要在董事會和經理層間就內部審計范圍進行權限的劃分。其中,以經理層為監督對象的內部審計活動,如對經理層執行董事會決議的監督、對經營業績的鑒證和評價、經理離任審計等,均應由審計專門委員會組織開展;而以分權單位為監督對象的內部審計活動,如對公司其他職能部門、下屬分支機構的監督、考評,以管理咨詢為目的的專題審計活動,都可由經理層組織實施,但審計結果應報審計委員會備案,且審計委員會有權對審計情況進行檢查。另外,對于監事會而言,它代表的是全體股東,其機構隸屬自然是股東大會,因而其定位應是內部監督評價體系的最高領導者,在必要時可檢查審計專門委員會組織的內部審計事宜,并對內部監督評價中發生的爭議作最終裁決。
三、建立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
無論是內部控制還是公司治理都非常重視激勵與約束機制,二者在實施的方式手段上可以相互借鑒。具體來說:約束方面,一是合理的授權控制,內部控制實質上是對企業經營過程中員工行為的控制,要把崗位的責權利嚴格確定下來,使員工的工作在制度的約束中進行。二是要建立適時的監控系統,讓不稱職的員工離開其崗位。二是嚴格的責任追究和懲罰制度,這是企業內控制度貫徹執行的根本保證。激勵方面,應借鑒公司治理中的激勵機制,引入相應的激勵措施進入業務執行層,提高基層人員參與內部控制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具體來說:一是科學的目標管理。要組織員工參加有關工作目標的制定,并將企業目標層層分解,落實到每個員工,這樣有利十激發員工的積極性,并使其主動維護企業的各項制度。二是制定科學的業績評價體系。業績考評機制由董事會或薪酬委員會對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以及人力資源部門對普通員工的業績和履職情況進行考評,并據考評結果決定下一年度的薪酬、崗位安排等事宜。業績考評機制應具備以下特點。第一,激勵性。以報酬作為激勵是公司治理中不可缺少的管理手段,設計考核制度時,必須保證業績考核制度對員工的激勵性。第二,客觀性。在評價業績時,可借助十定量評分方法或中介機構,以客觀的立場和判斷加以評估,使業績評價工作盡量不受主觀、片面等人為因素影響。第二,責任性。在業績考核前必須先明確考核項目的責任歸屬,明確員工的權責范圍,排除外在因索影響,使業績考核工作更公平合理。第四,絕對指標和相對指標相結合。因為有時候企業業績的好壞受很多外部因素的影響,比如行業的影響,相對指標與絕對指標相結合的方法使得評價更加客觀。第五,長期性。引入公司治理中用來激勵經營者的股票期權,希一望員工通過一定形式的股票持有或是將收入與股票價值變化掛鉤使自己的利益盡可能地與股東的利益相一致。
四、加強對內部控制的信息披露
《薩班斯一奧克斯利法案》規定公司首席執行官、首席財務官或類似職務人士必須書面聲明對內部控制的設計和執行的有效性負責,并且要求隨定期報告一同對外披露管理當局對有關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評價報告,內部報告還必須經過負責公司定期報告審計的注冊會計師的審核。美國安然、我國的中航油巨額虧損等案例充分暴露了公司關鍵人物凌駕于內部控制之上,缺乏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問題[4]。內部抓控制信息披露能夠有效減少高管人員串通舞弊的機會,有效遏制凌駕于內部控制之上的行為。鑒于我國上市公司及許多國有企業存在的諸多問題,我國政府應該加強對上市公司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的要求,制訂有關規章制度,通過法律法規的形式對財務報告內部控制有效性評價進行強制性規定。具體措施如下:
1、確定信息披露的內容
因為內部控制設計范圍非常廣泛,如果要求上市公司對所有內容進行披露,從目前情況看不太現實。我國最新公布的審計準則將內部控制目標劃分為財務報告可靠性、經營效率效果、經營合規合法性,如果將所有目標全部要求進行披露,管理當局及公司等會大大地增加成本,而且目前許多制度尚不完備,即使全部披露不一定會收到很好成效,處于內部控制效益成本原則考慮,可以參考美國的做法只實行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即管理當局只要求公司就財務報告可靠性的內部控制出具評價報告。
2、確定信息披露的責任主體
要保證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的準確性,保證內部控制責任落到實處,必須確定信息披露責任主體,即內部控制由誰負責。薩班斯法案的302條款被認為是對上市公司最有實際影響的條款,條款要求首席執行官和首席財務官必須承諾財務報告的真實性和公允性,并在對外提供經審核的內部控制財務報告上簽字認可。我國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內部控制的責任主體,所有相關文件都僅僅強調監事會、審計委員會對公司內部控制的監督\審查責任,沒有直接明確內部控制的制定和執行由誰負責的問題。我國上市公司多數由國有企業改制而來,董事會受到管理層和大股東控制控制現象較嚴重,在公司治理機制不健全情況下,內部控制環境薄弱,關鍵人凌駕于內部控制之上,監管部門對于屢見不鮮的公司管理層舞弊作案感到束手無策。針對我國公司內部控制環境的特點,應該把內部控制的責任主體確定為掌有實權的關鍵人物和實際負責公司資產安全和財務可靠性的高級管理人員。
3、統一財務報告內部控制評價和審核的標準。
為提高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報告的可操作性和可比性,對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評價應當遵循比較統一的標準。建議審計準則委員會研究有關指導意見,在我國公司治理環境下,對管理當局內部控制報告的驗證提供指導。
五、結論
內部審計與內部控制都是當前比較熱門的話題,將兩者結合起來更是有其特殊的意義。本文從內部審計與內部控制的關系入手,從內部審計的角度得出完善內部控制的對策。內部控制框架與內部審計的關系是內部管理監控系統與制度環境的關系。完善的內部審計有利于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執行;健全的內部控制機制也將促進內部審計的完善和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
參考文獻:
[1]劉金文,“三要素”內部控制理論框架的最佳組合[J],審計研究,2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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