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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安徽省交通安全條例全文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道路交通管理,維護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和暢通,以適應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建設的需要,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街道和胡同(里巷),以及公共廣場、公共停車場等供車輛、行人通行的地方。
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的車輛,是指在道路上行駛的下列機動車和非機動車:
(一)機動車是指各種汽車、電車、電瓶車、摩托車、拖拉機、輪式專用機械車;
(二)非機動車是指自行車、三輪車、人力車、畜力車、殘疾人專用車。
第四條 凡在道路上通行的車輛、行人、乘車人以及在道路上進行與交通有關活動的人員,都必須遵守本條例。
第五條 機關、軍隊、團體、企業(yè)、學校以及其他組織,應當經常教育所屬人員遵守本條例。
對違反本條例的行為,任何人都有勸阻和控告的權利。
第六條 駕駛車輛,趕、騎牲畜,必須遵守右側通行的原則。
第七條 車輛、行人必須各行其道。借道通行的車輛或行人,應當讓在其本道內行駛的車輛或行人優(yōu)先通行。
遇到本條例沒有規(guī)定的情況,車輛、行人必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通行。
第八條 本條例由各級公安機關負責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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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交通信號、交通標志和交通標線
第九條 交通信號分為:指揮燈信號、車道燈信號、人行橫道燈信號、交通指揮棒信號、手勢信號。
第十條 指揮燈信號:
(一)綠燈亮時,準許車輛、行人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準妨礙直行的車輛和被放行的行人通行;
(二)黃燈亮時,不準車輛、行人通行,但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和已進入人行橫道的行人,可以繼續(xù)通行;
(三)紅燈亮時,不準車輛、行人通行;
(四)綠色箭頭燈亮時,準許車輛按箭頭所示方向通行;
(五)黃燈閃爍時,車輛、行人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通行。
右轉彎的車輛和T形路口右邊無橫道的直行車輛,遇有前款(二)、(三)項規(guī)定時,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和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前兩款規(guī)定亦適用于列隊行走和趕、騎牲畜的人員。
第十一條 車道燈信號:
(一)綠色箭頭燈亮時,本車道準許車輛通行;
(二)紅色叉形燈亮時,本車道不準車輛通行。
第十二條 人行橫道燈信號:
(一)綠燈亮時,準許行人通過人行橫道;
(二)黃燈閃爍時,不準行人進入人行橫道,但已進入人行橫道的,可以繼續(xù)通行;
(三)紅燈亮時,不準行人進入人行橫道。
第十三條 交通指揮棒信號:
(一)直行信號:右手持棒舉臂向右平伸,然后向左曲臂放下,準許左右兩方直行的車輛通行;各方右轉彎的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二)左轉彎信號:右手持棒舉臂向前平伸,準許左方的左轉彎和直行的車輛通行;左臂同時向右前方擺動時,準許車輛左小轉彎;各方右轉彎的車輛和T形路口右邊無橫道的直行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三)停止信號:右手持棒曲臂向上直伸,不準車輛通行,但已越過停止線的,可以繼續(xù)通行。
第十四條 手勢信號:
(一)直行信號:右臂(左臂)向右(向左)平伸,手掌向前,準許左右兩方直行的車輛通行;各方右轉彎的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二)左轉彎信號:右臂向前平伸,手掌向前,準許左方的左轉彎和直行的車輛通行;左臂同時向右前方擺動時,準許車輛左小轉彎;各方右轉彎的車輛和T形路口右邊無橫道的直行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三)停止信號:左臂向上直伸,手掌向前,不準前方車輛通行;右臂同時向左前方擺動時,車輛須靠邊停車。
第十五條 車輛、行人必須遵守交通標志和交通標線的規(guī)定。
第十六條 車輛和行人遇有燈光信號、交通標志或交通標線與交通警察的指揮不一致時,服從交通警察的指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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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車 輛
第十七條 車輛必須經過車輛管理機關檢驗合格,領取號牌、行駛證、方準行駛。
號牌須按指定位置安裝,并保持清晰。號牌和行駛證不準轉借、涂改或偽造。
第十八條 機動車在沒有領取正式號牌、行駛證以前,需要移動或試車時,必須申領移動證、臨時號牌或試車號牌,按規(guī)定行駛。
第十九條 機動車必須保持車況良好、車容整潔。制動器、轉向器、喇叭、刮水器、后視鏡和燈光裝置,必須保持齊全有效。
自行車和三輪車及殘疾人專用車的車閘、車鈴、反射器以及畜力車的制動裝置,必須保持有效。
自行車、三輪車不準安裝機械動力裝置。
第二十條 機動車必須按車輛管理機關規(guī)定的期限接受檢驗,未按規(guī)定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不準繼續(xù)行駛。
第二十一條 汽車、拖拉機拖帶掛車時,只準拖帶一輛。掛車的載質量不準超過汽車的載質量。連接裝置必須牢固,防護網和掛車的制動器、標桿、標桿燈、制動燈、轉向燈、尾燈,必須齊全有效。
第二十二條 機動車的轉向器、燈光裝置失效時,不準被牽引;發(fā)生其他故障需要被牽引時,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須由正式駕駛員操作,并不準載人或拖帶掛車;
(二)寬度不準大于牽引車;
(三)用軟連接牽引裝置時,與牽引車須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
(四)制動器失效的,須用硬連接牽引裝置。
第二十三條 起重車、輪式專用機械車,不準拖帶掛車或牽引車輛;二輪摩托車、輕便摩托車不準牽引車輛或被其他車輛牽引。
第二十四條 機動車的噪聲和排放的有害氣體,必須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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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車輛駕駛員
第二十五條 機動車駕駛員,必須經過車輛管理機關考試合格,領取駕駛證,方準駕駛車輛。
第二十六條 機動車駕駛員,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駕駛車輛時,須攜帶駕駛證和行駛證;
(二)不準轉借、涂改或偽造駕駛證;
(三)不準將車輛交給沒有駕駛證的人駕駛;
(四)不準駕駛與駕駛證準駕車型不相符合的車輛;
(五)未按規(guī)定審驗或審驗不合格的,不準繼續(xù)駕駛車輛;
(六)飲酒后不準駕駛車輛;
(七)不準駕駛安全設備不全或機件失靈的車輛;
(八)不準駕駛不符合裝載規(guī)定的車輛;
(九)在患有妨礙安全行車的疾病或過度疲勞時,不準駕駛車輛;
(十)駕駛和乘坐二輪摩托車須戴安全頭盔;
(十一)車門、車廂沒有關好時,不準行車;
(十二)不準穿拖鞋駕駛車輛;
(十三)不準在駕駛車輛時吸煙、飲食、閑談或有其他妨礙安全行車的行為。
第二十七條 機動車學習駕駛員和教練員,除遵守第二十六條規(guī)定外,還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學習駕駛員和教練員,分別持有車輛管理機關核發(fā)的學習駕駛證和教練員證;
(二)在教練員隨車指導下,按指定時間、路線學習駕駛,車上不準乘坐與教練無關的人員。
學習駕駛員違反本條例的行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教練員應負一部分或全部責任。
第二十八條 機動車實習駕駛員可以按考試車型單獨駕駛車輛。但駕駛大型客車、電車、起重車和帶掛車的汽車時,須有正式駕駛員并坐,以監(jiān)督指導。
實習駕駛員不準駕駛執(zhí)行任務的警車、消防車、工程救險車、救護車和載運危險物品的車輛。
第二十九條 駕駛非機動車,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醉酒的人不準駕駛;
(二)喪失正常駕駛能力的殘疾人不準駕駛(殘疾人專用車除外);
(三)未滿十六歲的人,不準在道路上趕畜力車;
(四)未滿十二歲的兒童,不準在道路上騎自行車、三輪車和推、拉人力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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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車輛裝載
第三十條 機動車載物,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不準超過行駛證上核定的載質量;
(二)裝載須均衡平穩(wěn),捆扎牢固。裝載容易散落、飛揚、流漏的物品,須封蓋嚴密;
(三)大型貨運汽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準超過四米,寬度不準超出車廂,長度前端不準超出車身,后端不準超出車廂二米,超出部分不準觸地;
(四)大型貨運汽車掛車和大型拖拉機掛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準超過三米,寬度不準超出車廂,長度前端不準超出車廂,后端不準超出車廂一米;
(五)載質量在一千公斤以上的小型貨運汽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準超過二點五米,寬度不準超出車廂,長度前端不準超出車身,后端不準超出車廂一米;
(六)載質量不滿一千公斤的小型貨運汽車、小型拖拉機掛車、后三輪摩托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準超過二米,寬度不準超出車廂,長度前端不準超出車廂,后端不準超出車廂五十厘米;
(七)二輪摩托車、輕便摩托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準超過一點五米,寬度左右各不準超出車把十五厘米,長度不準超出車身二十厘米;
(八)載物長度未超出車廂后欄板時,不準將欄板平放或放下;超出時,貨物欄板不準遮擋號牌、轉向燈、制動燈、尾燈。
第三十一條 非機動車載物,在大、中城市市區(qū)或交通流量大的道路上,必須遵守 下列規(guī)定:
(一)自行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準超過一點五米,寬度左右各不準超出車把十五厘米,長度前端不準超出車輪,后端不準超出車身三十厘米;
(二)三輪車、人力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準超過二米,寬度左右各不準超出車身十厘米,長度前后共不準超出車身一米;
(三)畜力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準超過二點五米,寬度左右各不準超出車身十厘米,長度前端不準超出車轅,后端不準超出車身一米。
第三十二條 車輛載運不可解體的物品,其體積超過規(guī)定時,須經公安機關批準后,按指定時間、路線、時速行駛,并須懸掛明顯標志。
第三十三條 機動車載人,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不準超過行駛證上核定的載人數(shù);
(二)貨運機動車不準人、貨混載。但大型貨運汽車在短途運輸時,車廂內可以附載押運或裝卸人員一至五人,并須留有安全乘坐位置。載物高度超過車廂欄板時,貨物上不準乘人;
(三)貨運汽車掛車、拖拉機掛車、半掛車、平板車、起重車、自動傾卸車、罐車不準載人。但拖拉機掛車和設有安全保險或乘車裝置的半掛車、平板車、起重車、自動傾卸車,經車輛管理機關核準,可以附載押運或裝卸人員一至五人;
(四)貨運汽車車廂內載人超過六人時,車輛和駕駛員須經車輛管理機關核準,方準行駛;
(五)機動車除駕駛室和車廂外,其他任何部位都不準載人;
(六)二輪、側三輪摩托車后座不準附載不滿十二歲的兒童。輕便摩托車不準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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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車輛行駛
第三十四條 車輛必須按照下列規(guī)定分道行駛:
(一)在劃分機動車道和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機動車在機動車道行駛,輕便摩托車在機動車道內靠右邊行駛,非機動車、殘疾人專用車在非機動車道行駛;
(二)在沒有劃分中心線和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機動車在中間行駛,非機動車靠右邊行駛;
(三)在劃分小型機動車道和大型機動車道的道路上,小型客車在小型機動車道行駛,其他機動車在大型機動車道行駛;
(四)大型機動車道的車輛,在不妨礙小型機動車道的車輛正常行駛時,可以借道超車;小型機動車道的車輛低速行駛或遇后車超越時,須改在大型機動車道行駛;
(五)在道路上劃有超車道的,機動車超車時可以駛入超車道,超車后須駛回原車道。
第三十五條 機動車遇道路寬闊、空閑、視線良好,在保證交通安全的原則下,最高時速規(guī)定如下:
(一)小型客車在設有中心雙實線、中心分隔帶、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分隔設施的道路上,城市街道為七十公里,公路為八十公里;在其他道路上,城市街道為六十公里,公路為七十公里。
(二)大型客車、貨運汽車在設有中心雙實線、中心分隔帶、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分隔設施的道路上,城市街道為六十公里,公路為七十公里;在其他道路上,城市街道為五十公里,公路為六十公里。
(三)二輪、側三輪摩托車在城市街道為五十公里,公路為六十公里。
(四)鉸接式客車、電車、載人的貨運汽車、帶掛車的汽車、后三輪摩托車在城市街道為四十公里,公路為五十公里。
(五)拖拉機、輕便摩托車為三十公里。
(六)電瓶車、小型拖拉機、輪式專用機械車為十五公里。
但是機動車遇有高于或低于上述規(guī)定的限速交通標志和路面文字標記時,高于上述規(guī)定的,準許按所示時速行駛;低于上述規(guī)定的,應按所示時速行駛。
第三十六條 機動車行駛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最高時速不準超過二十公里,拖拉機不準超過十五公里:
(一)通過胡同(里巷)、鐵路道口、急彎路、窄路、窄橋、隧道時;
(二)掉頭、轉彎、下陡坡時;
(三)遇風、雨、雪、霧天能見度在三十米以內時;
(四)在冰雪、泥濘的道路上行駛時;
(五)喇叭、刮水器發(fā)生故障時;
(六)牽引發(fā)生故障的機動車時;
(七)進、出非機動車道時。
第三十七條 同車道行駛的機動車,后車必須根據(jù)行駛速度、天氣和路面情況,同前車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
第三十八條 機動車轉向燈的使用:
(一)向右轉彎、向右變更車道、靠路邊停車時,須開右轉向燈;
(二)向左轉彎、向左變更車道、駛離停車地點或掉頭時,須開左轉向燈。
第三十九條 機動車在夜間路燈照明良好或遇陰暗天氣視線不清時,須開防眩目近光燈、示寬燈和尾燈;夜間沒有路燈或路燈照明不良的,須將近光燈改用遠光燈,但同向行駛的后車不準使用遠光燈;霧天須開防霧燈。
第四十條 機動車在非禁止鳴喇叭的區(qū)域和路段使用喇叭時,音量必須控制在一百零五分貝以內,每次按鳴不準超過半秒鐘,連續(xù)按鳴不準超過三次。不準用喇叭喚人。
警車、消防車、工程救險車、救護車安裝警報器和標志燈具,須經公安機關核準,并只準在執(zhí)行任務時按規(guī)定使用。
第四十一條 車輛行經人行橫道,遇有交通信號放行行人通過時,必須停車或減速讓行;通過沒有信號控制的人行橫道時,須注意避讓來往行人。
第四十二條 車輛通過有交通信號或交通標志控制的交叉路口,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機動車須在距路口一百至三十米的地方減速慢行,轉彎的車輛須同時開轉向燈,夜間須將遠光燈改用近光燈;
(二)在劃有導向車道的路口,須按行進方向分道行駛;
(三)遇放行信號時,須讓先被放行的車輛行駛;
(四)向左轉彎時,機動車須緊靠路口中心點小轉彎;
(五)向右轉彎遇有同車道前車正在等候放行信號時,機動車須依次停車等候,非機動車在本車道內能夠轉彎的,可以通行;
(六)遇有行進方向的路通阻塞時,不準進入路口;
(七)遇有停止信號時,須依次停在停止線以外,沒有停止線的,停在路口以外。
第四十三條 車輛通過沒有交通信號或交通標志控制的交叉路口,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依次讓行:
(一)支路車讓干路車先行;
(二)支、干路不分的,非機動車讓機動車先行,非公共汽車、電車讓公共汽車、電車先行,同類車讓右邊沒有來車的車先行;
(三)相對方向同類車相遇,左轉彎的車讓直行或右轉彎的車先行;
(四)進入環(huán)形路口的車讓已在路口內的車先行。
讓行車輛須停車或減速遼望,確認安全后,方準通過。
第四十四條 車輛通過鐵路道口,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遇有道口欄桿(欄門)關閉、音響器發(fā)出報警、紅燈亮時或看守人員示意停止行進時,須依次停在停止線以外;沒有停止線的,停在距最外股鐵軌五米以外;
(二)通過無人看守的道口時,須停車遼望,確認安全后,方準通過;
(三)遇有道口信號兩個紅燈交替閃爍或紅燈亮時,不準通過;白燈亮時,準許通過;紅燈和白燈同時熄滅時,按前項規(guī)定通過;
(四)載運百噸以上大型設備構件時,須按當?shù)罔F路部門指定的道口、時間通過。
第四十五條 車輛行經渡口,必須服從渡口管理人員指揮,按指定地點依次待渡。機動車上下渡船時,須低速慢行。
第四十六條 車輛行經漫水路或漫水橋時,必須停車察明水情,確認安全后,低速通過。
第四十七條 機動車行駛中,供油系統(tǒng)發(fā)生故障時,不準人工直接供油;下陡坡時不準熄火或空檔滑行。
第四十八條 機動車行駛中發(fā)生故障不能行駛時,須立即報告附近的交通警察,或自行將車移開;制動器、轉向器、燈光等發(fā)生故障時,須修復后方準行駛。
故障車須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并須在車后身設警告標志或開危險信號燈,夜間還須開示寬燈、尾燈或設明顯標志。
第四十九條 機動車會車,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在沒有劃中心線的道路和窄路、窄橋,須減速靠右通過,并注意非機動車和行人的安全。會車有困難時,有讓路條件的一方讓對方先行;
(二)在有障礙的路段,有障礙的一方讓對方先行;
(三)在狹窄的坡路,下坡車讓上坡車先行;但下坡車已行至中途而上坡車未上坡時,讓下坡車先行;
(四)夜間在沒有路燈或照明不良的道路上,須距對面來車一百五十米以外互閉遠光燈,改用近光燈;在窄路、窄橋與非機動車會車時,不準持續(xù)使用遠光燈。
前款(二)、(三)項的規(guī)定,也適用于非機動車。
第五十條 機動車超車,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超車前,須開左轉向燈、鳴喇叭(禁止鳴喇叭的區(qū)域、路段除外,夜間改用變換遠近光燈),確認安全后,從被超車的左邊超越,在同被超車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后,開右轉向燈,駛回原車道;
(二)被超車示意左轉彎、掉頭時,不準超車;
(三)在超車過程中與對面來車有會車可能時,不準超車;
(四)不準超越正在超車的車輛;
(五)行經交叉路口、人行橫道、漫水路、漫水橋或遇有本條例第三十六條規(guī)定的情形,不準超車。
第五十一條 機動車行駛中,遇后車發(fā)出超車信號時,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必須靠右讓路,并開右轉向燈,不準故意不讓或加速行駛。
第五十二條 機動車在鐵路道口、人行橫道、彎路、窄路、橋梁、陡坡、隧道或容易發(fā)生危險的路段,不準掉頭。
第五十三條 機動車倒車時,須察明車后情況,確認安全后,方準倒車。鐵路道口、交叉路口、單行路、彎路、窄路、橋梁、陡坡、隧道和交通繁華路段,不準倒車。
第五十四條 機動車駛入或駛出非機動車道,須注意避讓非機動車;非機動車因受阻不能正常行駛時,準許在受阻的路段內駛入機動車道,后面駛來的機動車須減速讓行。
第五十五條 警車及其護衛(wèi)的車隊、消防車、工程救險車、救護車執(zhí)行任務時,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不受行駛速度、行駛路線、行駛方向和指揮燈信號的限制,其他車輛和行人必須讓行,不準穿插或超越。
遇有交通警察出示停車示意牌時,任何車輛必須停車接受檢查。
第五十六條 灑水車、清掃車、道路維修車作業(yè)時,在保證交通安全暢通的情況下,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的限制。
執(zhí)行任務的郵政車輛,憑公安機關核發(fā)的通行證,可以不受禁止駛入和各種禁止機動車通行標志的限制。
第五十七條 履帶式車輛,需要在鋪裝路面上橫穿或短距離行駛時,須經市政管理部門或公路管理部門同意,并按公安機關指定的時間、路線行駛。
貨運機動車通過橋梁,其總質量超過橋梁的負荷量時,按前款規(guī)定辦理。
第五十八條 自行車、三輪車的駕駛人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轉彎前須減速慢行,向后遼望,伸手示意,不準突然猛拐;
(二)超越前車時,不準妨礙被超車的行駛;
(三)通過陡坡、橫穿四條以上機動車道或途中車閘失效時,須下車推行。下車前須伸手上下擺動示意,不準妨礙后面車輛行駛;
(四)不準雙手離把,攀扶其他車輛或手中持物;
(五)不準牽引車輛或被其他車輛牽引;
(六)不準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競駛;
(七)大中城市市區(qū)不準騎自行車帶人,但對于帶學齡前兒童,各地可自行規(guī)定;
(八)駕駛三輪車不準并行。
第五十九條 畜力車的駕駛人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不準使用未經馴服的牲畜駕車,隨車幼畜須拴系;
(二)不準駕車并行;
(三)不準在車上躺臥或離開車輛;
(四)行經繁華路段、交叉路口、鐵路道口、人行橫道、彎路、窄路、窄橋、陡坡、隧道或容易發(fā)生危險的路段,不準超車,趕二輪畜力車須下車牽引牲畜;
(五)夜間在沒有路燈照明的道路上行駛時,必須燃燈;
(六)停放時,須拉緊車閘,拴牢牲畜。
第六十條 駕駛人力車,不準并行、滑行、連串或曲線行進。
第六十一條 車輛停放,必須在停車場或準許停放車輛的地點,依次停放。不準在車行道、人行道和其他妨礙交通的地點任意停放。機動車停放時,須關閉電路,拉緊手制動器,鎖好車門。
第六十二條 車輛在停車場以外的其他地點臨時停車,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按順行方向靠道路右邊停留,駕駛員不準離開車輛,妨礙交通時須迅速駛離;
(二)車輛沒有停穩(wěn)前,不準開車門和上下人,開車門時不準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三)在設有人行道護欄(綠籬)的路段、人行橫道、施工地段(施工車輛除外)、障礙物對面,不準停車;
(四)交叉路口、鐵路道口、彎路、窄路、橋梁、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二十米以內的路段,不準停車;
(五)公共汽車站、電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消防隊(站)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三十米以內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設施的車輛外,其他車輛不準停車;
(六)大型公共汽車、電車除特殊情況外,不準在站點以外的地點停車;
(七)機動車在夜間或遇風、雨、雪、霧天時,須開示寬燈、尾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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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行人和乘車人
第六十三條 行人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須在人行道內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靠路邊行走。
(二)橫過車行道,須走人行橫道。通過有交通信號控制的人行橫道,須遵守信號的規(guī)定;通過沒有交通信號控制的人行橫道,須注意車輛,不準追逐、猛跑。沒有人行橫道的,須直行通過,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有人行過街天橋或地道的,須走人行過街天橋或地道。
(三)不準穿越、倚坐人行道、車行道和鐵路道口的護欄。
(四)不準在道路上扒車、追車、強行攔車和拋物擊車。
(五)學齡前兒童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須有成年人帶領。
(六)通過鐵路道口,須遵守本條例第四十四條(一)(二)(三)項的規(guī)定。
第六十四條 列隊通行道路時,每橫列不準超過二人。兒童的隊列須在人行道上行進,成年人的隊列可以緊靠車行道右邊行進。
列隊橫過車行道時,須從人行橫道迅速通過;沒有人行橫道的,須直行通過;長列隊伍在必要時,可以暫時中斷通過。
第六十五條 乘車人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乘座公共汽車、電車和長途汽車須在站臺或指定地點依次候車,待車停穩(wěn)后,先下后上;
(二)不準在車行道上招呼出租汽車;
(三)不準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乘坐公共汽車、電車、出租汽車和長途汽車;
(四)機動車行駛中,不準將身體任何部分伸出車外,不準跳車;
(五)乘座貨運機動車時,不準站立,不準坐在車廂欄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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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道 路
第六十六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公安機關批準,不準占用道路擺攤設點、停放車輛、堆物作業(yè)、搭棚、蓋房、進行集市貿易和其他妨礙交通的活動。
市政、公路管理部門為維修道路,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時,除日常維修、養(yǎng)護道路作業(yè)外,須與公安機關協(xié)商共同采取維護交通的措施后,再行施工;其他單位需要挖掘道路時,須經市政管理部門或公路管理部門同意后,由公安機關辦理手續(xù)。
挖掘道路的施工現(xiàn)場,須設置明顯標志和安全防圍設施。竣工后,須及時清理現(xiàn)場,修復路面和道路設施。
第六十七條 不準在道路上打場、曬糧、放牧、堆肥和傾倒廢物。
第六十八條 除公安機關外,其他部門不準在道路上設置檢查站攔截、檢查車輛。有關部門確需上路進行檢查時,可派人參加公安機關的檢查站進行工作。沒有公安檢查站的地區(qū),有關部門如需要設置檢查站時,必須經公安機關批準。
第六十九條 開辟或調整公共汽車、電車和長途汽車的行駛路線或車站,須事先征得公安機關同意,如妨礙交通時,須予改變或遷移。
第七十條 在道路上種植的行道樹、綠籬、花木,設置的廣告牌、橫跨道路的管線等,不準遮擋路燈、燈光信號、交通標志,不準妨礙安全視距和車輛、行人通行。
第七十一條 鐵路道口的了望視距、寬度、平臺長度和鐵路道口兩側道路的坡度須符合需求,并設置道口標志和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交通流量較大或重要的道口,須設專人看守。
第七十二條 新建、改建大型建筑物和公共場所,須設置相應規(guī)模的停車場(庫)。停車場(庫)由城市規(guī)劃部門審核,并商得公安機關同意后,方準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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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處 罰
第七十三條 違反本條例規(guī)定的行為,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guī)定處罰外,均按本條例的規(guī)定處罰。
第七十四條 機動車駕駛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guī)定處罰外,可以并處吊扣六個月以下駕駛證;情節(jié)嚴重的,可以并處吊扣六個月以上十二個月以下駕駛證:
(一)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
(二)把機動車交給無駕駛證的人駕駛的;
(三)挪用、轉借機動車牌證或駕駛證的。
第七十五條 機動車駕駛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二百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也可以并處吊扣六個月以下駕駛證;情節(jié)嚴重的,可以并處吊扣六個月以上十二個月以下駕駛證:
(一)涂改、偽造、冒領機動車牌證、駕駛證或者使用失效的機動車牌證、駕駛證的;
(二)學習駕駛員不按指定時間、路線學習駕駛或者單獨駕駛車輛的;
(三)不按規(guī)定超車或讓車的;
(四)不按規(guī)定停車或車輛發(fā)生故障不立即將車移開,造成交通嚴重堵塞的。
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駕駛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一百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可以并處吊扣四個月以下駕駛證:
(一)駕駛與駕駛證準駕車型不相符合的車輛的;
(二)不按規(guī)定參加駕駛員審驗或者審驗不合格仍駕駛車輛的;
(三)用人工直接供油駕駛車輛的;
(四)駕車穿插、超越警車及其護衛(wèi)車隊的。
第七十七條 機動車駕駛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十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可以并處吊扣三個月以下駕駛證:
(一)逆向行駛的;
(二)駕車下陡坡時熄火、空檔滑行的;
(三)駕駛未經檢驗或者經檢驗不合格的車輛的;
(四)駕駛轉向器、制動器、燈光裝置等機件不合安全要求的車輛的;
(五)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
第七十八條 機動車駕駛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三十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可以單處吊扣二個月以下駕駛證:
(一)駕駛后視鏡、刮水器不合安全要求的車輛的;
(二)進入導向車道后,不按規(guī)定方向行駛的;
(三)向右轉彎,遇同車道內有車等候放行信號時,強行轉彎的;
(四)行經交叉路口、鐵道路口,不按規(guī)定行車或者停車的;
(五)不避讓執(zhí)行任務的警車、消防車、工程救險車、救護車的;
(六)不按規(guī)定申領和使用機動車臨時號牌、試車號牌或移動證的;
(七)在禁行的時間、道路上行駛的。
第七十九條 機動車駕駛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二十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可以單處吊扣一個月以下駕駛證:
(一)不按規(guī)定會車、倒車或掉頭的;
(二)貨運汽車不按規(guī)定載人的;
(三)實習駕駛員不按規(guī)定駕駛大型客車、電車、起重車或帶掛車的汽車的;
(四)駕駛噪聲和排放有害氣體超過國家標準的車輛的;
(五)不按規(guī)定拖帶掛車或牽引車輛的;
(六)不按規(guī)定駕駛履帶式車輛的。
第八十條 機動車駕駛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guī)定處罰外,可以并處吊扣一個月以下駕駛證:
(一)違反交通信號、交通標志、交通標線指示的;
(二)違反車速或裝載規(guī)定的;
(三)不按規(guī)定使用警報器或標志燈具的;
(四)在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明令禁止停放車輛的地方停放車輛的。
第八十一條 機動車駕駛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
(一)不按規(guī)定安裝車輛號牌的;
(二)不攜帶駕駛證、行駛證的;
(三)駕駛和乘坐二輪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的;
(四)駕駛輕便摩托車載人或駕駛二輪、側三輪摩托車后座附載不滿十二歲兒童的;
(五)駕車沒有關好車門、車廂的;
(六)穿拖鞋駕駛機動車的;
(七)駕車時吸煙、飲食或有其他妨礙安全行車行為的;
(八)不按規(guī)定使用喇叭或喇叭音量超過標準的;
(九)不按規(guī)定臨時停車的。
第八十二條 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乘車人違反本條例規(guī)定的,處五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
第八十三條 未向公安機關辦理手續(xù),挖掘街道或胡同路面的,處二百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
第八十四條 未征得公安機關同意,占用道路影響車輛通行的,處五十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
第八十五條 違反本條例造成交通事故的處理規(guī)定,另行制定。
第八十六條 對違反交通管理行為的處罰,由縣或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當于縣一級的公安交通管理機關裁決。
警告、五十元以下罰款、吊扣二個月以下駕駛證,可以由交通警察隊裁決。
第八十七條 受罰款處罰的人當場未交罰款的,公安機關對機動車駕駛員,可以暫扣駕駛證或行駛證;對非機動車駕駛員,可以暫扣車輛;對其他人員,無正當理由不交納罰款的,可以按日增加罰款一元至五元。
受吊扣駕駛證處罰的人,無正當理由不按規(guī)定時間交出駕駛證的,遲交一日增加吊扣期限五日。
公安機關或者交通警察收到罰款或吊扣的駕駛證后,應當場給被處罰人開具收據(jù)。
罰款全部上交國庫。
第八十八條 交通警察必須秉公執(zhí)法,對違反本條例規(guī)定的人,應根據(jù)情節(jié)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適當處罰;不得徇私舞弊,索賄受賄、枉法裁決。交通警察違反上述規(guī)定的,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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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附 則
第八十九條 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可以根據(jù)本條例制定實施辦法。
第九十條 高速公路的交通管理辦法,由公安部另行制定。
第九十一條 上道路行駛的專門從事運輸和既從事農田作業(yè)又從事運輸?shù)耐侠瓩C安全技術檢驗、駕駛員考核、核發(fā)全國統(tǒng)一的道路行駛牌證等項工作,公安機關可以委托農業(yè)(農機)部門負責,并有權進行監(jiān)督、檢查。
軍隊和人民武裝警察部隊車輛的檢驗、駕駛員考核及核發(fā)牌證,由軍隊、人民武裝警察部隊負責。
《河南省交通安全條例》第40條規(guī)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jù)交通事故檢驗、鑒定的需要,可以扣留交通事故車輛、逃逸嫌疑車輛、機動車行駛證、交通事故當事人機動車駕駛證,收集其它與交通事故有關的證據(jù),并妥善保管,檢查、鑒定后應當立即反還。
《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是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上位法,結合河南省實際制定的,經河南省第十屆人大常務委員會2006年7月28日審議通過,自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該條例旨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與經濟建設和社會發(fā)展相適應,保障河南省道
(來源:文章屋網 )
But live he must, and so he applied1 himself to the art of legerdemain2 and to talking in his stomach; in fact he became a ventriloquist, as they say. He was young, good-looking, and when he got a moustache and had his best clothes on, he could be taken for a nobleman’s son. The ladies seemed to think well of him; one young lady even was so taken with his charms and his great dexterity3 that she went off with him to foreign parts. There he called himself Professor—he could scarcely do less.
His constant thought was how to get himself a balloon and go up into the air with his little wife, but as yet they had no means.
“They’ll come yet,” said he.
“If only they would,” said she.
“We are young folks,” said he, “and now I am Professor.” She helped him faithfully, sat at the door and sold tickets to the exhibition, and it was a chilly4 sort of pleasure in winter time. She also helped him in the line of his art. He put his wife in a table-drawer, a large table-drawer; then she crawled into the back part of the drawer, and so was not in the front part,—quite an optical illusion to the audience. But one evening when he drew the drawer out, she was also out of sight to him: she was not in the front drawer, not in the back one either, not in the house itself—nowhere to be seen or heard— that was her feat5 of legerdemain, her entertainment. She never came back again; she was tired of it all, and he grew tired of it, lost his good-humor, could not laugh or make jokes;—and so the people stopped coming, his earnings6 became scanty7, his clothes gave out; and finally he only owned a great flea8, which his wife had left him, and so he thought highly of it. And he dressed the flea and taught it to perform, to present arms and to fire a cannon9 off,—but it was a little cannon.
The Professor was proud of the flea, and the flea was proud of himself; he had learned something, and had human blood, and had been besides to the largest cities, had been seen by princes and princesses, had received their high praise, and it was printed in the newspapers and on placards. Plainly it was a very famous flea and could support a Professor and his entire family.
The flea was proud and famous, and yet when he and the Professor traveled they took fourth-class carriages on the railway; they went just as quickly as the first class. They were betrothed10 to each other; it was a private engagement that would never come out; they never would marry, the flea would remain a bachelor and the Professor a widower11. That made it balance.
“Where one has the best luck,” said the Professor, “there one ought to go twice.” He was a good judge of character, and that is also a science of itself. At last he had traveled over all countries except the wild ones, and so he wanted to go there. They eat Christian12 men there, to be sure, the Professor knew, but then he was not properly Christian and the flea was not properly a man, so he thought they might venture to travel there and have good success.
They traveled hy steamship13 and by sailing vessel14 ; the flea performed his tricks, and so they got a free passage on the way and arrived at the wild country. Here reigned15 a little Princess. She was only eight years old, but she was reigning16. She had taken away the power from her father and mother, for she had a will, and then she was extraordinarily17 beautiful—and rude.
Just as soon as the flea had presented arms and fired off the cannon, she was so enraptured18 with him that she said, “Him or nobody!” She became quite wild with love and was already wild in other ways.
“Sweet, little, sensible child!” said her own father. “If one could only first make a man of him!”
“Leave that to me, old man,” said she, and that was not well said by a little Princess when talking with her father, but she was wild. She set the flea on her white hand. #p#
“Now you are a man, reigning with me, but you shall do what I want you to, or else i’ll kill you and eat the Professor.” The Professor had a great hall to live in. The walls were made of sugar-cane, and he could lick them, but he was not a sweet-tooth. He had a hammock to sleep in. It was as if he were lying in a balloon, such as he had always wished for himself—that was his constant thought.
The flea lived with the Princess, sat upon her delicate hand and upon her white neck. She had taken a hair from her head and made the Professor tie it to the flea’s leg, and so she kept him tied to the great red coral drop which she wore in her ear-tip. What a delightful19 time the Princess had, and the flea too, she thought, but the Professor was not very comfortable. He was a traveler; he liked to drive from town to town, and read about his perseverance20 and cleverness in teaching a flea to do what men do. But he got out of and into his hammock, lounged about and had good feeding, fresh bird’s-eggs, elephant’s eyes and roast giraffe. People that eat men do not live entirely21 on cooked men—no, that is a great delicacy22.
“ Shoulder of children with sharp sauce,” said the Princess’s mother, “is the most delicate.”
The Professor was tired of it all and would rather go away from the wild land, but he must have his flea with him, for that was his prodigy23, and his bread and butter. How was he to get hold of him? That was no easy matter. He strained all his wits, and then he said,
“Now I have it.”
“Princess’s Father! grant me a favor. May I summon your subjects to present themselves before your Royal Highness? That is what is called a Ceremony in the high and mighty24 countries of the world.
“Can I, too, learn to do that?” asked the Princess’s father.
“That is not quite proper,” replied the Professor; “but I shall teach your wild Fathership to fire a cannon off. It goes off with a bang. One sits high up aloft, and then off it goes or down he comes.”
“Let me crack it off!” said the Princess’s father. But in all the land there was no cannon except the one the flea had brought, and that was so very small.
“I will cast a bigger one!” said the Professor. “Only give me the means. I must have fine silk stuff, needle and thread, rope and cord, together with cordial drops for the balloon, they blow one up so easily and give one the heaves; they are what make the report in the cannons25 s inside.”
“By all means,” said the Princess’s father, and gave him what he called for. All the court and the entire population came together to see the great cannon cast. The Professor did not summon them before he had the balloon entirely ready to be filled and go up: The flea sat on the Princess’s hand and looked on. The balloon was filled, it bulged26 out and could scarcely be held down, so violent did it become.
“I must have it up in the air before it can be cooled off,” said the Professor, and took his seat in the car which hung below. “But I cannot manage and steer27 it alone. I must have a skillful companion along to help me. There is no one here that can do that except the flea.”
“I am not very willing to let him,” said the Princess, but still she reached out and handed the flea to the Professor, who placed him on his hand.
“Let go the cords and ropes,” he shouted. “ Now the balloon’s going.” They thought he said “the cannon,” and so the balloon went higher and higher, up above the clouds, far away from the wild land. #p#
The little Princess, all the family and the people sat and waited—they are waiting still; and if you do not believe it, just take a journey to the wild land; every child there talks about the Professor and the flea, and believes that they are coming back when the cannon is cooled off; but they will not come, they are at home with us, they are in their native country, they travel on the railway, first class, not fourth; they have good success, a great balloon. Nobody asks how they got their balloon or where it came from: they are rich folks now, quite respectable folks, indeed—the flea and the Professor!
從前有一個氣球駕駛員;他很倒霉,他的輕氣球炸了,他落到地上來,跌成肉泥。兩分鐘以前,他把他的兒子用一張降落傘放下來了,這孩子真算是運氣。他沒有受傷。他表現(xiàn)出相當大的本領可以成為一個氣球駕駛員,但是他沒有氣球,而且也沒有辦法弄到一個。
他得生活下去,因此他就玩起一套魔術來:他能叫他的肚皮講話——這叫做“腹語術”。他很年輕,而且漂亮。當他留起一撮小胡子和穿起一身整齊的衣服的時候,人們可能把他當做一位伯爵的少爺。太太小姐們認為他漂亮。有一個年輕女子被他的外表和法術迷到了這種地步,她甚至和他一同到外國和外國的城市里去。他在那些地方自稱為教授——他不能有比教授更低的頭銜。
他唯一的思想是要獲得一個輕氣球,同他親愛的太太一起飛到天空中去。不過到目前為止,他還沒有辦法。
“辦法總會有的!”他說。
“我希望有,”她說。
“我們還年輕,何況我現(xiàn)在還是一個教授呢。面包屑也算面包呀!”
她忠心地幫助他。她坐在門口,為他的表演賣票。這種工作在冬天可是一種很冷的玩藝兒。她在一個節(jié)目中也幫了他的忙。他把太太放在一張桌子的抽屜里——一個大抽屜里。她從后面的一個抽屜爬進去,在前面的抽屜里人們是看不見她的。這給人一種錯覺。
不過有一天晚上,當他把抽屜拉開的時候,她卻不見了。她不在前面的一個抽屜里,也不在后面的一個抽屜里。整個的屋子里都找不著她,也聽不見她。她有她的一套法術。她再也沒有回來。她對她的工作感到膩煩了。他也感到膩煩了,再也沒有心情來笑或講笑話,因此也就沒有誰來看了。收入漸漸少了,他的衣服也漸漸變壞了。最后他只剩下一只大跳蚤——這是他從他太太那里繼承得來的一筆遺產,所以他非常愛它。他訓練它,教給它魔術,教它舉槍敬禮,放炮——不過是一尊很小的炮。
教授因跳蚤而感到驕傲;它自己也感到驕傲。它學習到了一些東西,而且它身體里有人的血統(tǒng)。它到許多大城市去過,見過王子和公主,獲得過他們高度的贊賞。它在報紙和招貼上出現(xiàn)過。它知道自己是一個名角色,能養(yǎng)活一位教授,是的,甚至能養(yǎng)活整個家庭。
它很驕傲,又很出名,不過當它跟這位教授在一起旅行的時候,在火車上總是坐第四等席位——這跟頭等相比,走起來當然是一樣快。他們之間有一種默契:他們永遠不分離,永遠不結婚;跳蚤要做一個單身漢,教授仍然是一個鰥夫。這兩件事情是半斤八兩,沒有差別。
“一個人在一個地方獲得了極大的成功以后,”教授說,“就不宜到那兒再去第二次!”他是一個會辨別人物性格的人,而這也是一種藝術。
最后他走遍了所有的國家;只有野人國沒有去過——因此他現(xiàn)在就決定到野人國去。在這些國家里,人們的確都把信仰基督教的人吃掉。教授知道這事情,但是他并不是一個真正的基督教徒,而跳蚤也不能算是一個真正的人。因此他就認為他們可以到這些地方去發(fā)一筆財。
他們坐著汽船和帆船去。跳蚤把它所有的花樣都表演出來了,所以他們在整個航程中沒有花一個錢就到了野人國。
這兒的統(tǒng)治者是一位小小的公主。她只有六歲,但是卻統(tǒng)治著國家。這種權力是她從父母的手中拿過來的。因為她很任性,但是分外地美麗和頑皮。
跳蚤馬上就舉槍敬禮,放了炮。她被跳蚤迷住了,她說,“除了它以外,我什么人也不要!”她熱烈地愛上了它,而且她在沒有愛它以前就已經瘋狂起來了。
“甜蜜的、可愛的、聰明的孩子!”她的父親說,“只希望我們能先叫它變成一個人!”
“老頭子,這是我的事情!”她說。作為一個小公主,這樣的話說得并不好,特別是對自己的父親,但是她已經瘋狂了。
她把跳蚤放在她的小手中。“現(xiàn)在你是一個人,和我一道來統(tǒng)治;不過你得聽我的話辦事,否則我就要把你殺掉,把你的教授吃掉。”
教授得到了一間很大的住房。墻壁是用甜甘蔗編的——可以隨時去舔它,但是他并不喜歡吃甜東西。他睡在一張吊床上。這倒有些像是躺在他一直盼望著的那個輕氣球里面呢。這個輕氣球一直縈繞在他的思想之中。跳蚤跟公主在一起,不是坐在她的小手上,就是坐在她柔軟的脖頸上。她從頭上拔下一根頭發(fā)來。教授得用它綁住跳蚤的腿。這樣,她就可以把它系在她珊瑚的耳墜子上。
對公主說來,這是一段快樂的時間。她想,跳蚤也該是同樣快樂吧。可是這位教授頗有些不安。他是一個旅行家,他喜歡從這個城市旅行到那個城市去,喜歡在報紙上看到人們把他描寫成為一個怎樣有毅力,怎樣聰明,怎樣能把一切人類的行動教給一個跳蚤的人。他日日夜夜躺在吊床上打盹,吃著豐美的飯食:新鮮鳥蛋,象眼睛,長頸鹿肉排,因為吃人的生番不能僅靠人肉而生活——人肉不過是一樣好菜罷了。
“孩子的肩肉,加上最辣的醬油,”母后說,“是最好吃的東西。”教授感到有些厭倦。他希望離開這個野人國,但是他得把跳蚤帶走,因為它是他的一件奇寶和生命線。他怎樣才能達到目的呢?這倒不太容易。
他集中一切智慧來想辦法,于是他說:“有辦法了!”#p#
“公主的父王,請讓我做點事情吧!我想訓練全國人民學會舉槍敬禮。這在世界上一些大國里叫做文化。”
“你有什么可以教給我呢?”公主的父親說。
“我最大的藝術是放炮,”教授說,“使整個地球都震動起來,使一切最好的鳥兒落下來時已經被烤得很香了!這只須轟一聲就成了!”
“把你的大炮拿來吧!”公主的父親說。
可是在這里全國都沒有一尊大炮,只有跳蚤帶來的那一尊,但是這尊炮未免太小了。
“我來制造一門大炮吧!”教授說,“你只須供給我材料,我需要做輕氣球用的綢子、針和線,粗繩和細繩,以及氣球所需的靈水——這可以使氣球膨脹起來,變得很輕,能向上升。氣球在大炮的腹中就會發(fā)出轟聲來。”
他所要求的東西都得到了。
全國的人都來看這尊大炮。這位教授在他沒有把輕氣球吹足氣和準備上升以前,不喊他們。
跳蚤坐在公主的手上,在旁觀看。氣球現(xiàn)在裝滿氣了。它鼓了起來,控制不住;它是那么狂暴。
“我得把它放到空中去,好使它冷卻一下,”教授說,同時坐進吊在它下面的那個籃子里去。
“不過我單獨一個人無法駕御它。我需要一個有經驗的助手來幫我的忙。這兒除了跳蚤以外,誰也不成!”
“我不同意!”公主說,但是她卻把跳蚤交給教授了。它坐在教授的手中。
“請放掉繩子和線吧!”他說。“現(xiàn)在輕氣球要上升了!”
大家以為他在說:“發(fā)炮!”
氣球越升越高,升到云層中去,離開了野人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