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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審計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和我局審計工作安排,我局派出審計組于5月21日至7月3日,對縣城市文化廣場工程項目竣工決算情況進行了審計,現將審計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縣城市文化廣場是我縣既造福當代、又利在千秋的一項德政工程、民心工程。該工程項目位于縣城南二環路與中都大街交匯處,實際占地70641.63平方米。縣委縣政府對該工程十分重視,建設局專門成立了現場指揮部,負責整個工程的具體實施,進行內外協調、技術指導和質量監督。該工程由北京清華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規劃設計,通過公開招標方式,由山東百卉園林科技有限公司中標承建。廣場總投資1257.61萬元,于7月7日開工建設,7月1日竣工。
該工程在設計過程中充分整合了我縣濃厚的文化資源,規劃設計了釋文化園、儒文化園、運河文化園、當代文化園四個園區,成為展示特色文化的窗口、宣傳文化旅游的城市名片、青少年教育基地,同時,也為城區居民提供了游玩娛樂、休閑健身、怡情養性的美好去處。
廣場整體工程完成硬化鋪裝17243.75平方米,綠化工程面積49201.52平方米,水池面積4196.36平方米,鋪設地下電纜11320米、排水管道201.1米,供水管道3762.1米,安裝立柱式草坪燈、激光射燈、投光燈、地燈等燈具736盞,并形成了供電自控系統,功能齊全。
二、審計實施情況
此次審計,審計組嚴格按照《審計法》、《審計機關國家建設項目審計準則》的規定,在進行充分細致的審前調查的基礎上,制定了切合實際的審計實施方案,采取了必要的審計程序和適當的方法。充分應用計算機審計與互連網技術,使用了《審計底稿處理系統》和《建審系統》。根據縣政府要求,審計組對該工程進行了現場跟蹤,并委派一人現場蹲點,對隱蔽工程進行現場記錄,從源頭上取得第一手資料。針對施工變更大,工程項目多的實際,以施工圖紙為參考資料,審計人員與甲、乙雙方共同對整個工程進行實測實量,確定了工程量,并根據甲乙雙方考察所簽訂的材料價格,最終合理確定了工程造價。據統計,這次審計共投入120個工作日,召開座談會3次,查閱憑證8本,帳薄4本,審計工程結算書40余份,通過全體審計組成員的共同努力,圓滿完成了本次審計任務。
三、審計情況
1、工程投資總額
經審計核實,該工程投資總額為1257.61萬元,其中:廣場、路面硬化鑲貼148.89萬元,綠化工程191.94萬元,水池子121.53萬元,經卷、竹簡303.13萬元,廣場電氣99.77萬元,給排水40.13萬元,人行道及卷簡前后種植磚68.80萬元,蓮花雕塑93.31萬元,膜結構25.27萬元,頂管14.64萬元,旗桿2.37萬元,彩色噴泉16.99萬元,戶外廣告牌46.55萬元,景觀塔26.74萬元,管理室4.20萬元,拱、平橋13.96萬元,變壓器12.00萬元,其他零星工程17.39萬元,征集文聯費用10.00萬元。
2、資金來源及工程支出情況
截止到審計日,資金來源共計470萬元,全部為政府財政撥款。已完成工程支出470萬元,其中:預付山東百卉園林科技有限公司448萬元,支電力公司變壓器工程款12萬元,支征集文聯費用10萬元。
3、工程結算造價審核情況
根據山東百卉園林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結算資料及審計跟蹤記錄,甲乙雙方考察確定的材料價格及有關文件規定,工程結算審計結果如下:原報結算造價16894603.41元,審定后結算造價12356112.65元,審減金額4538490.76元,審減率26.86%。
4、資金缺口情況
該工程項目投資總額為1257.61萬元。截至到審計日,已到位資金470萬元,資金缺口787.61萬元。
四、審計評價
經審計認為,縣建設局及山東百卉園林科技有限公司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該項目建設中高標準、嚴要求,克服時間緊、任務重、資金短缺的困難,積極組織施工,加班加點,晝夜奮戰,使整個項目建設順利完成。新建成的城市文化廣場布局嚴謹、景觀豐富、交相輝映、獨具特色,形成了我縣面積最大、文化品位極高、功能設施齊全、環境優美怡人的城市大客廳。為我縣的城市建設乃至經濟發展將會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但在工程建設過程中還存有工程合同的簽訂不夠規范;有些隱蔽工程簽證不夠及時;苗木栽植死亡率過高;工程投資規模超概算的問題,望在以后的工程建設和管理中加以改進和提高。
五、審計建議
根據工程審計情況,對以后的工作提出以下建議:
1、慎重簽訂施工合同涉價條款。建設雙 方均應高度重視合同涉價條款的訂立,嚴格按照《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件》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條款》的規定簽訂合同。措辭上要仔細斟酌,語言要周密,雙方責任權力明確具體,尤其涉及工程結算的有關問題,均應在合同中加以明確,防止出現歧義,以免結算審計時帶來爭議和困難。
2、加強對文化廣場的日常管理和維護,減少苗木的死亡率,并適時做好苗木的補種工作,使文化廣場確實發揮應有的美化效益、凈化效益和文化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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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市財政局高度重視《**市2020年度市級預算執行、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報告》(以下簡稱《審計報告》)有關問題的整改工作,整改落實情況如下:
一、關于“智慧財政”系統部分功能不完善,存在管理隱患”問題整改情況
近年來,市財政局持續推進“智慧財政”管理一體化平臺建設,促進財政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提升。針對系統部分功能不完善,市財政局已及時對預算指標管理子系統、總預算賬套和非稅賬套進行升級和完善,根據業務需求科學設置和完善系統功能,提高系統應用水平。
二、關于“預算績效一體化管理存在一些不足”問題整改情況
(一)“未科學設置部分預算項目績效目標指標”整改情況
針對部分預算項目績效目標指標設置不科學的問題,市財政局積極推進整改,一是推動預算單位落實績效目標編制主體責任,已聯系并督促相關單位進行整改,進一步編實編細項目績效目標;二是夯實預算績效管理工作基礎和保障,依托智慧財政系統將績效目標設置作為預算安排的前置條件;三是制定績效目標管理工作規程,推進績效目標審核責任落實。
(二)“未根據預算項目績效監控結果合理安排下年度預算”整改情況
市財政局已積極整改,一是及時敦促相關單位整改績效監控中發現的問題;二是結合事業單位改革成立專職機構承擔績效運行跟蹤監控事務性工作;三是逐步建立健全績效監控制度和操作規范,督促單位落實整改、及時糾偏。下一步,市財政局將加強對各單位績效監控結果的審核分析,督促相關單位改進管理,完善績效監控結果與預算安排和政策調整掛鉤的激勵約束機制。
三、關于“部分政府性基金項目年底結轉規模超過規定比例”問題整改情況
審計指出問題后,市財政局已及時完成調賬處理。待2020年上下級體制結算正式批復后,市財政局將根據最終批復情況確定該部分政府性基金項目需調出至一般公共預算的規模。今后市財政局將加強財政決算數據核算,按規定比例核算政府性基金可結轉資金,超過結轉比例的及時調入一般公共預算統籌使用,確保財政決算數據準確。
四、關于“個別預算單位部門決算支出數據不準確”問題整改情況
一是市財政局及時發文要求相關單位根據審計意見和要求落實整改;二是加強部門結余資金管理,避免今后結余資金未上繳財政導致部門決算支出數據不準確;三是完善財政補助經費撥付模式,避免一次性撥付引起指標賬數據與決算數據不一致的情況,確保決算數據的真實、準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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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清波街道辦事處2019年度財政決算審計整改報告
2020年4月1日至6月22日,上城區審計局對清波街道街道辦事處2019年度財政決算情況進行了審計。審計中發現我街道還存在預算編制、經費使用、固定資產管理和工程管理等方面問題需加以糾正和改進。
街道辦事處領導高度重視審計報告中指出的問題,多次組織召開專題會議,逐項對照檢查,認真分析,查找原因,并采取相應整改措施。具體整改情況報告如下:
一、關于預算編制準確性、可靠性、完整性有待提高問題
(一)部分預算內專項經費調整率偏高或調整額較大的問題
?? 2020年度編制內容更細化,并新增了預算項目,為街道應對各類突發事件提供資金保障,降低因突發事件造成的專項經費調整率。
(二)關于財務處理不規范問題
嚴格按照政府會計準則執行,加強財務復核流程,提高財務業務水平,確保財務列支規范合理。
(三)關于預算編制不完整的問題
根據2021年度預算編制要求,已相關經費列入政府購買服務專項。
二、關于經費使用管理尚待加強問題
(一)關于部分專項經費多頭列支問題
2020年編制預算時,細化了專項經費預算,統一項目列支經費。
(二)關于個別專項經費使用與項目申報書不符問題
辦事處主要領導已在班子會議上,要求各科室按照2020年度參與式預算相關要求編制預算申報書,盡可能細化項目申報內容,確保專款專用。
(三)因公出國(境)費用較上年增加
2020年度公務出國經費為零。
三、關于往來款未及時清理問題
街道已向往來款掛賬單位發函,督促清理相關往來款。
四、關于固定資產管理較薄弱問題
(一)關于房產臺帳信息與管理系統信息不一致問題。
一是對未在房產管理臺帳上反映的13處房產,均已更新,并備注說明特殊情況。二是對未在國有資產管理信息系統反映的1處房產,已經及時錄入系統。三是對街道房產管理臺賬有3處不一致情況進行了細核,做好更新工作。
(二)關于房產出租審批手續和租房協議不全問題。
現已重新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待合同到期后,后續協議招租將嚴格按照手續執行。
(三)關于房產出租未進行公開招租問題
街道將與區府辦和區財政等相關部門的加強協調和溝通,爭取在今年補辦相關手續。
(四)關于部分內部制度內容存在沖突問題
街道已根據實際情況對《清波街道固定資產管理辦法》和《清波街道房產管理制度》進行修訂。
(五)部分內容固定資產制度執行不到位
一是街道指定專人負責固定資產管理,二是對房產權屬用途進行定期復核和數據更新,三是制定《清波街道房產出租管理暫行辦法》。
五、關于工程招投標管理尚待改進問題
(一)關于“小型工程投標單位資格審查不嚴”問題
一是嚴格審查投標單位資質,約談該項目投標單位法人及聯系人,對街道入庫建設單位全面進行排查,將相關單位從街道投標庫中刪除。二是提高招標文件質量,完善《清波街道建設工程項目監督管理辦法(試行)》,并對招標文件中所有條款內容嚴格把關,對實際不適用的。三是強化與財政、審計部門配合,對納入投標庫的工程單位,實行全面信用管理。
(二)關于“小型工程流標后未重新招投標”問題
一是集中組織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提高招標辦人員業務技能和操作水平。二是制定《清波街道建設工程項目監督管理辦法》(試行),完善工作制度,明確個人崗位職責。
六、關于內審工作尚待加強問題
街道嚴格執行《審計署關于內部審計工作規定》和《內部審計準則》,按照區審計局有關內審工作會議精神,加強對內審工作的管理,按要求制定《清波街道內部審計工作制度》,編制2020年度內部審計工作計劃,提高內審工作質量。
特此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