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我們精心挑選了數篇優質沙場整治工作方案文章,供您閱讀參考。期待這些文章能為您帶來啟發,助您在寫作的道路上更上一層樓。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全國、全省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電視電話會議精神,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標本兼治、保穩促調"的工作方針和"保增長、抓轉型、重民生、促穩定"的工作主線,積極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帶來的挑戰與機遇,以環境執法為抓手,以專項行動為載體,推動經濟結構調整、產業轉型升級和經濟發展方式轉變。進一步加大執法稽查力度,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切實解決當前影響可持續發展的突出環境問題,保障人民群眾的切身環境權益,促進主要污染物減排工作的順利實施,全力維護社會穩定,為實現我縣經濟平穩較快增長提供有力的環境執法保障。
二、工作重點及要求
(一)集中開展以水污染防治為重點的綜合整治
1.加大對采砂場、制砂場的整治力度。依托河道建立的采砂場、制砂場的整治由縣水務局牽頭,環保局、國土局、供電局、工商局和有關鄉鎮配合(列入今年"百日破難攻堅"行動難題交辦的文溪及其源頭采沙場整治工作,仍按縣政府原協調意見由縣國土局牽頭);其它制砂場的整治由縣國土局牽頭,環保局等相關部門配合。要采取堵疏結合的辦法,對全縣采制砂行業重新進行統一規劃布局,新設采制砂場采取招拍掛的方式進行公開出讓;對未依法辦理采砂許可、未經環評審批、廢水排放未達到標準的,依法予以關停取締。
2.加強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對全縣現有養殖場進行全面清理和整頓。由縣農業局牽頭,環保局、國土局、有關鄉鎮等配合,按照生態環境功能區等規劃要求,及時調整并嚴格執行禁養、限養區制度,優化養殖布局,削減散小畜禽養殖戶。新建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用地政策;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制度。年內按照"關停一批、搬遷一批、整治一批"的總體思路,重點抓好文溪流域養殖場綜合治理和有關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污染治理。
3.加快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由縣環保局和有關鄉鎮牽頭,建設局等配合。因地制宜,采取建設獨立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生物技術處置和沼氣工程等多種方式,有效處理農村生活污水。全年新建農村污水處理點20個以上。
4.對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保護區內的環境違法問題進行集中整治。由縣環保局牽頭,發改局、經貿局、農業局、工商局、有關鄉鎮等配合,整治重點是縣城、重要集鎮飲用水源及群眾反映強烈的農村飲用水源的污染問題。主要檢查飲用水源一級保護區有無建設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有無在二級保護區內新建、擴建向水體排放污染物的建設項目。
(二)加大工業污染防治力度
1.嚴把"兩高一資"行業環境準入關。由縣發改局牽頭,經貿局、環保局、國土局、規劃局、工商局等部門配合。要嚴格執行國家產業政策,進一步完善工業投資項目落地協調機制,真正從源頭上控制"兩高一資"項目。
2.加強對工業區塊的環境監管。由縣環保局牽頭,發改局、經貿局、規劃局、國土局、新城區管委會、工業園區管委會等部門和有關鄉鎮配合。要理順工業區塊的環境管理體制,杜絕建設項目未批先建、批小建大等環境違法行為。要按省統一部署要求,積極推進工業園區環境污染整治工作,爭取年內通過驗收。
3.集中開展全縣工業建設項目"三同時"驗收工作。由縣環保局牽頭,發改局、經貿局等部門配合。對全縣-年審批的工業項目集中辦理環保"三同時"驗收,對符合驗收條件的給予及時驗收;不符合條件的提出整改要求,限期達標,符合驗收條件后再驗收;逾期不申請驗收或驗收通不過的企業,責令停產整改。
4.加強對污染企業的整治。由縣環保局牽頭,經貿局、工商局、安監局、供電局、有關鄉鎮等配合。要對全縣排污企業進行全面排查,嚴厲打擊工業污染企業偷排、漏排和超標排放等環境違法行為。根據企業排污情況和污染防治設施建設、使用情況,實行分類治理,年內要完成縣正林洗衣廠、縣曙光工藝品廠、縣豐源工藝品有限公司、明峰鋁業有限公司等4家企業限期治理任務,完成重污染企業縣超能蓄電池廠的搬遷,并在年底前完成縣渠成氟化有限公司關停。
5.開展"小冶煉"整治活動。由縣環保局牽頭,經貿局、國土局、規劃局、公安局、安監局、工商局、供電局和有關鄉鎮配合。對縣內的"小冶煉"保持嚴打高壓態勢,予以徹底清理,對其設施進行徹底拆除銷毀,避免死灰復燃。對位于與鄰縣交界地帶的"小冶煉"企業,要與鄰縣開展聯合執法,杜絕"小冶煉"在我縣交界處蔓延。
(三)開展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垃圾填埋場環境違法行為的整治
1.加快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及管網的建設。由縣建設局和有關鄉鎮牽頭,發改局、環保局、國土局、規劃局配合。今年計劃建成玉山、尚湖、方前三個鎮的污水處理設施,爭取完成尖山污水處理廠項目前期并開工建設。進一步加快城區污水收集管網建設,盡快提高縣城污水截污納管集中處置率。
2.加強對城市污水處理的監管。由縣建設局牽頭,環保局配合。要嚴厲查處納管企業超標排放污水、向市政管網偷排嚴重超標污水、非法傾倒與棄置污泥等違法行為;要加強對城市污水處理有限公司的監管,確保出水達標排放。
3.加強對垃圾填埋場的監管。由縣建設局牽頭,環保局配合。尤其是要加強對滲濾液處理站的監管,確保各項設施正常運行、滲濾液達標排放。
三、工作步驟與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月)
根據本方案的要求,結合實際情況,確定整治重點,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全面完成專項行動的動員部署工作。
(二)集中檢查和整治階段(月-月)
根據專項行動方案,組織有關部門進行集中檢查和整治。采沙場、制沙場的整治要在目前提出的具體工作方案基礎上,于月份開展集中整治;畜禽養殖場整治要加大力度,對未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實施搬遷、關停的養殖場,要在月份開展聯合執法,依法予以;限期治理企業要爭取在月底前完成污染防治設施的安裝并進行調試;飲用水源保護區、污水處理廠、垃圾填埋場的情況,要在-月份開展一次集中檢查。以上檢查和整治情況報縣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縣環保局)匯總后,及時向縣政府報告。
(三)總結階段(月)
認真總結專項行動的成效與不足,提出加強長效管理的措施,提交《年環保專項行動工作總結》,于年月底前報送縣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配套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和部門聯動。年的環保專項行動,要繼續按照省十部門和市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的部署,納入生態環保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進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制訂實施方案、廣泛動員部署,有序推進,狠抓落實。縣環保、發改、經貿、監察、司法、水務、國土、建設、農業、工商、公安、安監、供電等部門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認真執行聯合辦案制度和環境違法案件移交、移送、移辦制度,使打擊環境違法行為工作取得實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全國、全省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電視電話會議精神,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標本兼治、保穩促調"的工作方針和"保增長、抓轉型、重民生、促穩定"的工作主線,積極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帶來的挑戰與機遇,以環境執法為抓手,以專項行動為載體,推動經濟結構調整、產業轉型升級和經濟發展方式轉變。進一步加大執法稽查力度,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切實解決當前影響可持續發展的突出環境問題,保障人民群眾的切身環境權益,促進主要污染物減排工作的順利實施,全力維護社會穩定,為實現我縣經濟平穩較快增長提供有力的環境執法保障。
二、工作重點及要求
(一)集中開展以水污染防治為重點的綜合整治
1.加大對采砂場、制砂場的整治力度。依托河道建立的采砂場、制砂場的整治由縣水務局牽頭,環保局、國土局、供電局、工商局和有關鄉鎮配合(列入今年"百日破難攻堅"行動難題交辦的文溪及其源頭采沙場整治工作,仍按縣政府原協調意見由縣國土局牽頭);其它制砂場的整治由縣國土局牽頭,環保局等相關部門配合。要采取堵疏結合的辦法,對全縣采制砂行業重新進行統一規劃布局,新設采制砂場采取招拍掛的方式進行公開出讓;對未依法辦理采砂許可、未經環評審批、廢水排放未達到標準的,依法予以關停取締。
2.加強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對全縣現有養殖場進行全面清理和整頓。由縣農業局牽頭,環保局、國土局、有關鄉鎮等配合,按照生態環境功能區等規劃要求,及時調整并嚴格執行禁養、限養區制度,優化養殖布局,削減散小畜禽養殖戶。新建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用地政策;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制度。年內按照"關停一批、搬遷一批、整治一批"的總體思路,重點抓好文溪流域養殖場綜合治理和有關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污染治理。
3.加快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由縣環保局和有關鄉鎮牽頭,建設局等配合。因地制宜,采取建設獨立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生物技術處置和沼氣工程等多種方式,有效處理農村生活污水。全年新建農村污水處理點20個以上。
4.對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保護區內的環境違法問題進行集中整治。由縣環保局牽頭,發改局、經貿局、農業局、工商局、有關鄉鎮等配合,整治重點是縣城、重要集鎮飲用水源及群眾反映強烈的農村飲用水源的污染問題。主要檢查飲用水源一級保護區有無建設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有無在二級保護區內新建、擴建向水體排放污染物的建設項目。
(二)加大工業污染防治力度
1.嚴把"兩高一資"行業環境準入關。由縣發改局牽頭,經貿局、環保局、國土局、規劃局、工商局等部門配合。要嚴格執行國家產業政策,進一步完善工業投資項目落地協調機制,真正從源頭上控制"兩高一資"項目。
2.加強對工業區塊的環境監管。由縣環保局牽頭,發改局、經貿局、規劃局、國土局、新城區管委會、工業園區管委會等部門和有關鄉鎮配合。要理順工業區塊的環境管理體制,杜絕建設項目未批先建、批小建大等環境違法行為。要按省統一部署要求,積極推進工業園區環境污染整治工作,爭取年內通過驗收。
3.集中開展全縣工業建設項目"三同時"驗收工作。由縣環保局牽頭,發改局、經貿局等部門配合。對全縣2007-2009年審批的工業項目集中辦理環保"三同時"驗收,對符合驗收條件的給予及時驗收;不符合條件的提出整改要求,限期達標,符合驗收條件后再驗收;逾期不申請驗收或驗收通不過的企業,責令停產整改。
4.加強對污染企業的整治。由縣環保局牽頭,經貿局、工商局、安監局、供電局、有關鄉鎮等配合。要對全縣排污企業進行全面排查,嚴厲打擊工業污染企業偷排、漏排和超標排放等環境違法行為。根據企業排污情況和污染防治設施建設、使用情況,實行分類治理,年內要完成縣正林洗衣廠、縣曙光工藝品廠、縣豐源工藝品有限公司、明峰鋁業有限公司等4家企業限期治理任務,完成重污染企業縣超能蓄電池廠的搬遷,并在年底前完成縣渠成氟化有限公司關停。
5.開展"小冶煉"整治活動。由縣環保局牽頭,經貿局、國土局、規劃局、公安局、安監局、工商局、供電局和有關鄉鎮配合。對縣內的"小冶煉"保持嚴打高壓態勢,予以徹底清理,對其設施進行徹底拆除銷毀,避免死灰復燃。對位于與鄰縣交界地帶的"小冶煉"企業,要與鄰縣開展聯合執法,杜絕"小冶煉"在我縣交界處蔓延。
(三)開展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垃圾填埋場環境違法行為的整治
1.加快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及管網的建設。由縣建設局和有關鄉鎮牽頭,發改局、環保局、國土局、規劃局配合。今年計劃建成玉山、尚湖、方前三個鎮的污水處理設施,爭取完成尖山污水處理廠項目前期并開工建設。進一步加快城區污水收集管網建設,盡快提高縣城污水截污納管集中處置率。
2.加強對城市污水處理的監管。由縣建設局牽頭,環保局配合。要嚴厲查處納管企業超標排放污水、向市政管網偷排嚴重超標污水、非法傾倒與棄置污泥等違法行為;要加強對城市污水處理有限公司的監管,確保出水達標排放。
3.加強對垃圾填埋場的監管。由縣建設局牽頭,環保局配合。尤其是要加強對滲濾液處理站的監管,確保各項設施正常運行、滲濾液達標排放。
三、工作步驟與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6月)
根據本方案的要求,結合實際情況,確定整治重點,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全面完成專項行動的動員部署工作。
(二)集中檢查和整治階段(7月-10月)
根據專項行動方案,組織有關部門進行集中檢查和整治。采沙場、制沙場的整治要在目前提出的具體工作方案基礎上,于7月份開展集中整治;畜禽養殖場整治要加大力度,對未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實施搬遷、關停的養殖場,要在8月份開展聯合執法,依法予以;限期治理企業要爭取在9月底前完成污染防治設施的安裝并進行調試;飲用水源保護區、污水處理廠、垃圾填埋場的情況,要在7-8月份開展一次集中檢查。以上檢查和整治情況報縣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縣環保局)匯總后,及時向縣政府報告。
(三)總結階段(11月)
認真總結專項行動的成效與不足,提出加強長效管理的措施,提交《2009年環保專項行動工作總結》,于2009年10月底前報送縣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配套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和部門聯動。2009年的環保專項行動,要繼續按照省十部門和市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的部署,納入生態環保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進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制訂實施方案、廣泛動員部署,有序推進,狠抓落實。縣環保、發改、經貿、監察、司法、水務、國土、建設、農業、工商、公安、安監、供電等部門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認真執行聯合辦案制度和環境違法案件移交、移送、移辦制度,使打擊環境違法行為工作取得實效。
一、組織機構
縣人民政府成立河道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縣委副書記、縣長任組長,縣委常委、副縣長,縣委常委、縣委辦主任,副縣長、,縣政府黨組成員、公安局局長任副組長,縣國土資源局、水務局、電力局、交通運輸局、運管局、公安局、鎮、鎮、鎮、鎮、鎮等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聯合執法組、航運治理組、河道治理組、綜合開發組。
二、工作目標
(一)加強河道安全防范措施建設,強化河道管理,確保河道暢通。
(二)嚴格控制河道采沙范圍,嚴厲打擊非法采沙,嚴禁亂采濫挖。
(三)按照“合理布局、控制數量”的要求,科學界定采沙范圍,依法從嚴審批發放采沙許可證。
(四)加強河道采沙監管,整頓采沙秩序,分河段籌備成立沙石公司,報上級有關部門審批。
(五)在緊鄰居民生活區的河道以及采沙留下沙坑的河段設立醒目安全警示標志和安全防護裝置。
(六)加強汛期安全管理,杜絕汛期發生采沙作業安全生產事故。
(七)淘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客渡、貨運船只,并配齊設備設施。
三、工作步驟
本次河道綜合整治工作時間為:年12月2日至2012年3月30日。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宣傳發動、調查摸底階段(年12月2日—年12月12日)
1.充分利用各種媒介進行廣泛宣傳。通過組織召開全縣河道綜合整治工作動員大會和在縣內各新聞媒體相關資訊,倡導全社會關注、參與河道綜合整治,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2.沿河的五個鎮要在縣河道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集中安排力量,在年12月12日前將本轄區河道相關情況進行調查摸底,分類登記造冊。
(二)重點整治階段(年12月13日—年12月31日)
1.集中力量,聯合執法,重拳出擊,依法取締魏家橋鎮張家渡口旁的非法采沙場。
2.淘汰不符合要求的客渡、貨運船只。
(三)總結驗收階段(2012年1月1日—2012年3月30日)
1.對河道治理綜合整治工作進行總結,對成果予以驗收。
2.成立沙石公司,規范沙石資源開采秩序。
四、職責分工
(一)辦公室
縣政府辦主任羅小陽任辦公室主任,縣政府辦副主任尹新華、王滇初、趙德安和魏家橋鎮鎮長葉安平、牛馬司鎮鎮長莫志福、水東江鎮鎮長王衛兵、靈官殿鎮鎮長彭友文、佘田橋鎮鎮長王煒任辦公室副主任。成員從相關單位抽調。
工作職責:
1.負責河道管理綜合整治工作的綜合協調。
2.負責做好宣傳發動工作。
3負責本次整治工作的資料收集整理。
4.搞好上下級銜接聯絡工作。
5.負責本次整治工作的后勤保障工作。
6.督促指導各沿河鄉鎮開展河道管理綜合治理工作。
(二)聯合執法組
縣政府辦副主任任組長,縣政府辦副主任、縣水務局局長、國土資源局局長、交通運輸局局長、運管局局長、電力局局長、成員從相關單位抽調。
工作職責:
1.擬定行動具體方案,交領導小組審定。
2.在下發相關通告后做好業主思想工作,要求其自行拆除相關設備設施。
3.組織現場執法,確保整治到位。
4.嚴厲打擊阻擾執法等惡劣行為。
(三)航運治理組
縣交通運輸局局長成員從相關單位抽調。
工作職責:
1.加強航道安全防范措施建設,強化航道管理,及時清除航道障礙,確保航道暢通。
2.積極向上爭取項目資金,負責客渡船只和碼頭的修繕和改造。
3.搞好水上交通和作業船只的檢測,淘汰不符合安全條件的所有船只,配齊設備設施。
4.在緊鄰居民生活區的河道以及采沙留下的沙坑圍內設立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設立安全防護裝置。
5.負責航道治理工程的技術指導和監督。
6.落實安監人員,明確安全責任,制定安全章程,辦理相關安全監督手續。
7.界定航道航線。
(四)河道治理組
成員從相關單位抽調。
工作職責:
1.按照開發和治理相結合的原則,指導各鄉鎮做好河道管理綜合利用規劃;
2.加強汛期安全管理,洪水期禁止河道一切生產作業。
3.劃定好禁采區,規定禁采期。
4.積極向上爭取項目資金,組織河道治理的護坡護岸、堤防維護等工程措施的實施。
5.起草有關文件。
6.加強對河道采沙及沙石公司的監管,按照“邊開采,邊治理”的原則,督促其及時處理尾沙堆。
7.負責河道治理工程的技術指導和監督。
(五)綜合開發組
縣國土資源局局長任組長,鎮。成員從相關單位抽調。
工作職責:
1.指導沿河各鄉鎮搞好河道沙石資源儲量的調查,編制沙石資源合理開采布局和規劃。
2.根據沙石資源儲量調查結果,合理劃分采沙區域,科學評估區域價格,規定開采期限。
3.報請省、市有關部門批準,制定資源有償有序出讓辦法。
4.協助鄉鎮組織沙石開采權公開競拍,實現資源有償出讓。
5.制定資源有償出讓收益分配方案,制定稅費征收辦法。
6.督促指導鄉鎮組建沙石公司,核定采沙船只、河沙碼頭,規范沙石的生產和銷售,維護沙石市場秩序。
7.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實行集體會審后,同意辦理相關手續。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確保整治到位。各沿河鄉鎮及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河道管理綜合整治工作,切實加強領導,強化工作措施,落實工作責任,不得推諉,不得徇私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