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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爭價值鏈協同企業間一般不會簽訂長期的契約合同,他們由于競爭的壓力通過相互之間更多的彼此信任來維持合作,激勵和約束機制作用不明顯。因此,中小企業要充分了解所處的競爭價值鏈協同中成員的經營和管理情況,從而發現自身的優勢和劣勢并且確定與競爭對手間的合作空間,理論上確定協同的內容以及協同策略,合理地確定產品的均衡價格,為企業充分利用內外資源、獲取競爭優勢提供了一種可行的方法。
中小企業競爭價值鏈的協同模式
一般而言,中小企業競爭價值鏈協同主要有以下五種協同模式:
第一,產業協同模式。參與協同的各企業處在同一產業,其價值鏈協同能推動整個產業的發展:一方面,中小企業與競爭對手通過價值鏈協同開發出新的產品,制造了新的產業需求,也提升了企業自身的知名度和業務量;另一方面,中小企業與競爭對手的價值鏈協同能夠減少突發事件導致的成本上升、質量不符、交貨延期等問題,保持本行業的相對穩定,還能加大產業的進入壁壘;此外,中小企業與競爭對手的價值鏈協同能夠優化產業結構,推動產業的結構變革。
第二,技術協同模式。一方面,中小企業與競爭對手在技術開發方面的價值鏈協同能夠縮短開發周期并分擔開發風險,使企業能更快、更好地滿足顧客需求,對提升各自技術開發能力也大有裨益。另一方面,中小企業與競爭對手在技術開發方面的價值鏈協同能夠推動行業技術的合法化或標準化,假如競爭價值鏈各企業都選擇某種技術,那么客戶就會很容易地接受這項技術,并使之標準化或合法化。
第三,采購協同模式。當參與協同的各企業價值鏈在供應商環節出現重合或交叉時,企業對供應商的侃價能力便會得到提升,它們更容易采購到性價比更高的零部件,供應商便失去了借助激烈市場競爭來侵占其下游企業利益的機會。企業與其競爭對手進行采購協同,共同選擇主要的供應商;或者企業與競爭對手實施聯合采購,力爭在采購談判過程中搶占優勢地位。
第四,生產協同模式。中小企業與其競爭對手在生產方面也可以實現價值鏈協同,例如,在生產過程中,在倉庫的共用、材料和設備的共享、設備的聯合裝配和維修等方面做一些必要的協同,既可以提高生產效率和產品質量,也可以消減生產成本和相關費用。
第五,營銷協同模式。當參與協同的各企業價值鏈在客戶環節出現重合或交叉時,就可以實施營銷協同:一方面,在新產品投放市場時通過營銷協同可以分擔市場開發成本,減少單個企業的市場開發費用,共同培育新市場;另一方面,中小企業與其競爭對手可以考慮共享服務網絡,在降低服務成本的同時,更好地滿足客戶的需求。總之,中小企業在產業、技術、采購、生產、營銷等五方面實現競爭價值鏈協同,可以降低各自的成本并獲取協同收益,最終實現高效的財務回報,形成自身的競爭優勢。
中小企業競爭價值鏈的協同機制
中小企業競爭價值鏈的協同機制主要包括價值分配機制、價格機制、調控機制和合作伙伴選擇機制。
第一,價值分配機制。合理的價值分配機制將為競爭價值鏈企業間協同管理提供了基礎,中小企業主要依據投入資源和承擔風險、合作積極性和效率來進行價值分配。一是投入資源和承擔風險的補償,首先要對企業投入的資源數量進行計量,然后考慮企業所處行業的平均利潤率確定補償標準;最后根據風險補償原則,風險共擔,收益共享,需要根據企業承擔風險的大小進行一定的風險補償。二是剩余收益的分配,可以按照平均年分配的方法分配,也可以按照企業的績效水平分配,本文認為剩余收益的分配應當采用平均分配的模式,以體現公平、平等的分配原則,而且可以更好的調動企業(特別是小企業)參與價值鏈的積極性。
第二,價格機制。競爭價值鏈中各企業具有異質性,各屬不同的利益主體,企業之間交易成本必然存在。中小企業競爭價值鏈的協同必須建立在企業間長期信任合作關系的基礎之上,這種穩定的關系可以降低企業間的交易成本:首先,競爭價值鏈的協同可以消弱企業有限理性對交易成本帶來的影響,中小企業與其競爭對手間的長期交易及其對資源的依賴性增強了彼此之間共享信息的合作意愿,信息的透明度和傳播速度也隨之提高,從而企業間的交易成本得以降低。其次,競爭價值鏈的協同可以消弱交易環境的不確定性對交易成本帶來的沖擊。由于中小企業與其競爭對手間的橫向合作關系,中小企業與其外部環境的接觸面得以拓展,傳統的企業與其環境的單一接觸模式得以扭轉,信息的收集和傳遞速度越來越快,同時加強競爭價值鏈中各企業不同資源的合作和互補,新產品或服務的開發速度便隨之提高,新的價值增長點也不斷培育出來。此外,中小企業與其競爭對手間建立起來的戰略合作伙伴關系,可以穩固企業間的交易關系,從而避免了一次性市場交易產生的機會主義傾向和供應商的二次選擇成本。
第三,調控機制。通過不斷地橫向或縱向擴張來獲取規模經濟效應是眾多中小企業發展過程中的一個必然選擇,而擴大企業邊界就必然導致管理成本的上升。中小企業與其競爭對手間的協同能夠解決這一問題,競爭價值鏈協同能夠通過降低交易成本來控制中小企業的過度擴張的沖動,引導中小企業合理控制規模來防止過高的管理成本。此外,中小企業通過建立競爭價值鏈的治理機制,劃分各企業的責、權、利,可以調解各企業之間的關系和爭端,在降低關系協調成本的同時,也能防止競爭價值鏈中的強勢企業侵占弱勢企業的利益。
第四,合作伙伴選擇機制。中小企業與其競爭對手進行競爭價值鏈協同時,就必須要選擇合適的伙伴企業。中小企業應該按照價值鏈的目標和戰略,制定伙伴企業的選擇標準。首先,要考慮戰略目標的匹配程度。中小企業的戰略目標應該與其競爭價值鏈的戰略目標相匹配,如果兩者之間差異過大或互相矛盾,則競爭價值鏈協同很難持續并實現預期目標。其次,要考慮企業核心要素的相似性或互補性。中小企業與其競爭對手進行競爭價值鏈協同時,應該選擇可以實現優勢互補和資源整合的互補性企業,以發揮企業間的協同效應,從而提升企業的核心競爭力。然后,要考慮企業的影響力。影響力小的企業與影響力大的企業進行價值鏈協同,能夠通過共享大企業的形象、資源或業務行為來迅速提升小企業的競爭力。
影響力大的企業選擇與影響力小的企業進行價值鏈協同,就必須要考慮到自身優勢被小企業模仿的風險與其獲得的收益是否匹配,應當認真權衡收益與風險和成本。此外,還要考慮企業文化。中小企業在選擇伙伴企業時,必須認真評估各自企業文化的兼容性,盡量選擇具有共同或相似文化的企業,避免未來合作過程中可能的文化沖突影響合作效果。最后,還要考慮一些其他因素。例如,還應考慮合作企業的信用水平、人力資源、領導者性格、區域位置等因素。
作者:李剛單位:武漢理工大學管理學院湖北交通職業技術學院管理工程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