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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來,我國運用財稅政策激勵中小企業發展取得了明顯成效。然而,中小企業發展過程中仍然面臨著諸多困境與矛盾,除自身的弱質性外,稅收激勵政策的落實是影響中小企業發展與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因素。在加大激勵中小企業發展的新形勢下,解決稅收優惠落實難,財政扶持非公平性等問題,直接影響著稅收政策激勵效應的發揮。為此,本文在分析稅收的促進效應、作用機理的基礎上,從積極轉變觀念,落實“放管服”措施,增強中小企業稅收優惠獲得率;整體性“一攬子”解決中小企業發展中的難題;強化稅務機關責任意識和稅法遵從意識三方面提出進一步優化與擴展我國中小企業發展的財稅政策激勵的路徑。
關鍵詞:中小企業;稅收激勵;作用機理;路徑拓展
一、問題的提出
改革開放以來,民營經濟逐步成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力量,在保持社會經濟穩定與發展、吸納就業、服務民生、增加稅收,尤其是在促進供給側改革中發揮了重要作用。由于整個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80%左右的就業、50%左右的稅收收入均來源于民營經濟;而中小企業又是民營經濟的重要力量,黨和國家歷來高度重視中小企業的發展,《中小企業促進法》的實施確立了法律基礎;2016年以來實施的“營改增”、“減稅降費”系列稅收改革,為民營經濟奠定了制度基礎;而2018年11月1日在民營企業座談會上的講話,則意味著為民營經濟今后的健康發展奠定了政治基礎。可見,稅收激勵具有引導社會資源合理配置、培育中小市場主體成長、增加市場競爭力的功能作用。然而,研究表明,我國中小企業的弱質性特征,決定了他們仍然存在資本實力弱小、融資難,稅收優惠利益差異化,生產規模小,家族式經營較為突出,利用外資難,向社會化和專業化方向轉變緩慢;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稅收管理質量不高、信息化程度較低,抵御風險能力弱、創新創業難問題突出等問題。因此,需要在稅收優惠政策的精準落實下功夫,需要克服稅收激勵越位、錯位問題,探索科學、有效的稅收激勵制度與穩定機制,不斷拓展稅收以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空間和路徑等。
二、稅收促進中小企業發展面臨的問題
近年來,在促進中小企業發展過程中,黨中央、國務院密集出臺了若干稅收優惠政策,社會反響強烈,為中小企業創造了較大的獲利空間,為中小微企業的發展帶來了新的生存與發展空間。2018年以來,國家實施了“減稅降費”政策,這對中小企業來說不僅能有效降低涉及行業的稅負,而且產生了外溢效應,推動了經濟轉型升級。
1、稅收待遇仍然存在差別化,中小企業減稅降負困難高培勇(2015)曾提出,“國家對中小企業雖然也給了一系列優惠,但在財稅領域中一旦涉及到差別待遇、特殊優惠,往往受益的還是國企和戰略性新興產業以及對GDP貢獻大的企業”。近年來,這些問題依然長期存在,集中表現在:稅收政策規定有差別,國有企業可執行“先征后退”,中小企業無此待遇;中小企業中的個體業戶小規模納稅人居多,不執行增值稅進項抵扣政策,實際稅收負擔不減反增;中小企業征地用地難,在國家土地政策上,受年度新增建設用地指標限制,中小企業零星用地被排除在計劃外;在銀行呆壞賬準備金核銷處理上,規模以上大企業(國有企業)可列入國家計劃及時優化資產負債結構,中小企業(私營企業)一般不得核銷。
2、稅收法制協調度弱,稅收法治負影響增大現行稅收制度體系運行中,還存在中小企業的稅收法治制度滯后、變化較快,落實稅收優惠政策不及時、制度不配套、納稅服務缺乏針對性、執行稅收激勵政策難等問題。主要原因包括:稅法與行政法之間機制不協調。主要表現在,現行《稅務行政處罰》規章設定級次較低,與《行政處罰法》部分章節不一致。稅法與民事訴訟法之間關系不協調。稅收訴訟可依照行政訴訟法來進行,而絕大多數稅收訴訟都涉及稅收債務問題,其實質是要確定稅收債務是否存在,欠稅問題是否屬于債務問題,稅法是否屬于國家法律體系內在內容等。
3、小型微利企業稅收優惠政策獲得率不高受管理水平、會計人員素質以及稅務機關工作到位率的影響,小型微利企業稅收優惠政策獲得率較低。一是選擇“查賬征收”稅收。具備聘用會計人員能力的小企業,受聘財會人員業務素質參差不齊,這些兼職會計存在一職多兼,甚至存在兼職十幾家小企業賬務情況,不能保障為小企業爭取到合法稅收優惠利益。二是小企業財務人員往往是“見單記賬”,缺乏完整性和整體稅收籌劃,甚至存在“做假賬”問題,主管稅務機關難以準確掌握小企業的銷售(營業)收入數額、資產總額和銷售收入等數據。基層稅務機關因在執行政策過程中難以準確掌握小微企業的劃分依據,從而影響對“同時具備條件”的判定,使得大部分小企業被排除在享受20%稅率的門外。
三、稅收政策改善中小企業發展困境的作用機理
稅收激勵中小企業發展中,其作用機理一般表現在:有利于整體價值提升、補充完善國家治理體系和促進規模效應等方面。
1、是提升經濟學和法理學內涵價值的重要補充從經濟學價值提升角度看,我國中小企業面臨著形態上屬于人員規模、資產規模、經營規模都較小的企業,即人少、錢少、技術少、客戶少,以及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程度較低的諸多困境,需要多措并舉。強化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效果,在促進中小企業發展中,能夠發揮經濟學價值和法理學價值的作用。從經濟學角度看,將中小企業稅收優惠制度化、常態化,符合我國稅收發展歷史中崇尚的“取民有度”(《管子》)、“輕徭薄賦”(《史記》)思想,同時,符合現代稅收“減稅降費”稅收思想的要求,讓中小企業盡量富起來,發展起來,可以促進國家政策目標的實現,促進國民經濟增長。從法理學價值提升角度看,中小企業發展稅收政策體系的完善,有利于優化稅收制度體系,增強稅收激勵的精準度和可操作性,特別是不斷加快對中小企業的稅收法制化與稅收法治化建設,對于建立公開、透明、公正的稅收制度體系意義重大。
2、是完善國家治理體系的內涵和外延拓展從國家戰略的制定目標和價值上看,優化中小企業稅收法律法規,既可促進其投資和再投資,又可以促進國家稅收法律法規的規范性和公平性。由此可見,從優化國家治理體系角度看,稅收將在拉動投資、增加勞動供給、促進消費、鼓勵技術創新、促進就業和創業,以及推進企業資產重組和增加企業獲利能力等方面產生激勵效應。從實踐上看,通過制定一系列財政、稅收等優惠制度與政策措施,大力度地減低稅收負擔,對于提振市場信心,提升中小企業的活力和動力的作用不可替代。近年來,各省市在預算安排的財政資金中,對中小企業發展的支持力度不斷加大,簡政放權,大力推動縣域經濟的創業創新,發展中小企業的呼聲和動作同步展開。然而,隨著社會經濟發展的轉型,扶持、促進中小企業全面發展的任務十分艱巨,進一步改善中小企業的生產經營環境,落實國家降低稅收負擔和信貸扶持政策、市場準入政策,保障中小企業公平參與市場競爭,維護中小企業合法權益等仍然是今后較長一個階段應予以重視的重大理論問題。
3、培育、提升中小企業發展的規模經濟效應主要包括:將稅收激勵直接作用于地方產業集群的發展;將有利于加快發展新興產業和科技型的中小企業納入稅收激勵重點;將有利于文化產業、旅游行業發展的中小企業納入稅收激勵重點;將有利于現代服務業發展的中小企業納入稅收激勵重點;將有利于全民創業、大眾創新需要的,有利于利用資源優勢,有利于促進省、市、縣企業協作,參與國有、集體企業改組、改制、改造等市場化運營的,有利于促進高層次人才、大中專畢業生創業、就業的中小企業納入稅收激勵重點。
四、稅收政策激勵中小企業發展的路徑拓展
現階段,各地應牢固樹立稅收法制與法治觀念,以問題為導向確定改革目標,提高稅收法制執行力、覆蓋力和準確率。稅收激勵中小企業發展的路徑選擇如下。
1、積極轉變觀念,落實“放管服”措施,增強中小企業稅收優惠獲得率落實好各項稅收減免政策,合理降低中小企業稅收負擔,切實提高中小企業稅收優惠獲得率,應是稅務機關的中心工作之一。重點包括:一是繼續調整提高增值稅起征點。將現行增值稅起征點調整為:銷售貨物的,提高到月銷售額2萬~5萬元;銷售應稅勞務的,提高到月營業額2萬~5萬元。二是繼續調整提高中小企業所得稅稅率。應將現行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1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三是根據中小企業發展的特點,各地應采用選擇性財政補貼政策,利用政府優勢分批提供適合中小企業投資的中小型項目,鼓勵中小企業參股或參與PPP項目,凡是從PPP項目取得的稅前利潤,減按10%計征企業所得稅。
2、整體性“一攬子”解決中小企業發展中的難題(1)解決中小型企業融資難的問題。主要包括:一是制定針對中小企業融資的便利政策。凡符合國家法律規范的企業間融資,借貸雙方只要規范簽訂了合同協議,且會計記錄完整真實,應全額減征或免征利息收益所得稅。二是制定鼓勵金融機構向中小企業發放小額貸款的稅收優惠政策,例如減半征收增值稅的優惠政策或減免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三是制定鼓勵社會資本向中小企業投資的稅收優惠政策。對于社會資本向中小企業投資,投資符合合同約定的年限、利息條件,其投資收益可以減免企業所得稅。四是建立中小企業貸款補償機制,各級地方政府通過設立財政專項資金,用于對中小企業直接補貼,或利息補貼等激勵政策。(2)鼓勵中小企業技術創新。一是擴大增值稅退稅政策的適用范圍。對于中小企業用于技術創新超過當地同類行業平均稅負的部分,增值稅實行即征即退政策。二是中小企業發生出售專利權、新型工藝、新配方等實現的銷售收入,可免征增值稅和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三是對符合已確認按中小企業2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的國家、省級重點扶持的高新中小企業以及技術開發投入占比連年增長的企業,除技術開發費用加計稅前扣除外,企業所得稅可獲得再減征10%的優惠。(3)鼓勵大中專畢業生向中小企業流轉。完善鼓勵人才向中小企業流轉的稅收優惠政策,中小企業吸納大中專畢業生的增值稅優惠政策和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體現在,凡招收的大中專畢業生經稅務機關審定,可在3年內每年人均抵免應繳增值稅20,000元~30,000元的優惠;凡以流轉方式到另一中小企業工作的各類專業技術人員,可給予每年30,000元~50,000元的稅額抵免;凡對中小企業采用獎勵方式計入員工的股權,在未來股權轉讓環節免征個人所得稅優惠等。
3、強化稅務機關責任意識和稅法遵從意識(1)稅務機關應不斷提升涉稅服務質量,強化服務意識。一是建立不作為行政追究制度。將不執行稅收優惠政策納入不作為行政追究范圍,制定明確具體的稅務機關內部績效考核指標體系和責任追究體系,并與薪酬獎金制度、領導提拔掛鉤,嚴肅稅收行政紀律;二是優化中小企業納稅人戶籍管理制度和稅收優惠申報與備案制度,實行專業化細分、納稅人資格認定、發票管理、納稅申報簡化制度和信息公開制度,引導中小企業納稅遵從,優化改善稅收法治環境;三是建立中小企業稅收專項檢查制度,重點檢查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情況、依法納稅情況、發票使用情況、出口退稅情況、信息化建設、辦稅流程與審批情況、違法犯罪情況,整頓和規范稅收秩序,營造公平競爭環境,促進中小企業納稅遵從。(2)建立縣級中小企業發展領導小組制度,增強辦事效率。由縣委書記、縣長負總責,由稅務、財政、工商、工信、經貿、金融等部門組成行動組,負責協調處理轄區內中小企業發展中的問題,包括法律問題、稅收爭議、用地或投資問題、稅收優惠政策執行監督等重大決策事項、表揚與問責事項;為中小企業發展提供法制保障、制度保障和機制保障。建立政府服務中小企業績效考核制度和問責制度,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對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各項法律法規。(3)規范社會服務體系,發揮稅務中介機構的作用。稅務機關應加強與稅務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的合作,為中小企業提供全面涉稅服務。采取政府購買服務、推介中介機構和宣傳鼓勵中小企業委托中介服務的方法:一是將具備一定規模的中小型企業的涉稅服務、稅務審計,稅收優惠審批鑒證等業務,通過政府購買方式向涉稅中介機構,重點是稅務師事務所定向招投標確定。二是稅務機關與現行稅務師事務所訂立的中、長期戰略合作合同,再推介中介機構與中小企業簽訂協議,辦理稅收優惠政策報批和納稅申報服務。三是涉稅中介機構與稅務機關達成協議后,年終應接受稅務機關的監督與評價,其工作內容應接受委托稅務機關的抽樣評估和稽查,檢驗稅收服務的質量和效果,保障提高稅收征管效率和防范中小企業納稅風險目標的實現。
參考文獻
[1]白景明、于長革等:謹防結構性風險,力謀全局型發展——西部地區財政經濟運行調研引發的思考[J].經濟研究參考,2017(1).
[2]賈康:財稅如何支持中小微企業發展和融資[J].金融市場研究,2012(2).
[3]胡紹雨:國外發達國家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稅收政策[J].經濟研究參考,2015(12).
[4]宋麗穎、劉明權: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減負效應分析與政策優化——基于419家不同規模企業抽樣調查[J].財政科學,2017(3).
[5]閆坤:促進山西省中小微企業發展的財稅政策研究[J].時代金融,2016(9).
[6]陳鍔:優化中小企業發展環境的財稅政策探討[J].財會研究,2015(3).
作者:楊樹琪 仲慧 單位:云南財經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