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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我區水行政主管部門和各有關取用水單位積極采取措施,加強地下水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區地下水資源管理形勢仍然十分嚴峻,許多領域違法開采地下水現象比較嚴重,造成區域地下水位下降,城區形成了一定范圍的地下水降落漏斗,很容易引發地面沉降等地質環境災害。為切實加強地下水資源管理工作,根據市政府的統一部署,區政府決定在全區開展地下水開采專項整治活動,現提出如下整治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認真貫徹執行《水法》、國務院《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條例》、《省水資源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深入開展整治行動,嚴厲打擊違法取用地下水行為,規范地下水取水許可管理秩序,進一步提高全社會對地下水保護意識,促進地下水資源可持續利用。
二、整治范圍
城市建成區、區經濟開發區。
三、整治對象
整治對象為未經水行政主管部門批準擅自開采地下水的用水戶,重點查處以下三類:
1、整治范圍內違法取用深層地下水的;
2、整治范圍內違法開采淺層地下水用于浴室、飯店、洗車、菜場等經營性活動的;
3、整治范圍內建筑物密集地區開采淺層地下水用于水溫空調的。
四、整治時間安排
㈠廣泛宣傳,組織排查摸底(7月15日-8月31日)。區政府組織新聞單位及相關部門,通過報刊、電視、廣播、張貼公告、散發宣傳單等多種宣傳形式,廣泛宣傳開展地下水整治的目的和意義。一方面通過公告,動員上述整治對象在規定期限內到區水行政主管部門主動進行申報登記;另一方面組織水利、建設、城管、公安等有關部門,深入本轄區、經濟開發區飯店、浴室、洗車點以及農貿市場,實地排查用水情況,摸清整治范圍內所有的違法用水戶的取水情況。調查摸底情況于9月5日前完成,形成階段小結,書面上報市地下水開采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㈡全面梳理,分類實施整治(9月1日-10月31日)。區地下水開采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申報和排查的基礎上,對違法取用地下水的用戶進行全面梳理,研究地下水管理中的薄弱環節和存在問題,區分不同的用水情況,制定對策,依法處理,不斷提高地下水管理水平。相關情況于11月1日前形成階段小結上報市地下水開采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違法取用深層地下水的用水戶,不具備地表水、自來水等替代水源或地下水超采區內因特殊行業生產確需取用深層地下水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補辦取水許可手續,并實施法定幅度內較高限額罰款的行政處罰;有替代水源的,責令限期實施改水工程,封填深水井,補繳水資源費,并可處罰款。整治范圍內違法開采淺層地下水用于浴室、飯店、洗車、菜場等經營性活動的,按《市地下水資源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的規定進行公告,辦理取水許可審批手續;補辦未被批準的,責令限期封井。整治范圍內建筑物密集地區禁止開采淺層地下水用于水溫空調。上述范圍內建筑物密集地區水溫空調用戶必須在9月1日前自行拆除取水設備,停止淺層地下水開采行為;在規定限期限內沒有拆除取水設備的,按《省水資源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一律由水政政主管部門予以取締,并可以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
㈢加強督查,推進依法行政(11月1日-11月15日)。各相關部門要認真組織,切實履行職責,嚴格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做到地下水管理不缺位、不錯位。區政府組織區水利、建設、城管、公安等有關部門,對區地下水專項整治行動進行檢查驗收,按規定嚴格考核,表彰和獎勵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專項整治行動組織不力的,或整治行動結束后仍存在未經批準擅自違法鑿井取用深層地下水的,將對相關責任人予以通報,并追究相關責任。
五、組織領導
地下水專項整治形勢緊迫,任務艱巨,涉及面廣,要精心組織,加強領導,協調配合,步調一致。區里成立由區政府分管副區長任組長,區水利局、建設局、城管局、公安局等部門負責同志為成員的領導小組,在區水利局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指導清理排查、開展整治執法、督查驗收,落實長效管理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