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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落實夏寶龍省長在全省改善發展環境電視電話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進一步改進機關工作作風,強化服務意識,提高辦事效能,改善我市發展環境,推動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按照市“四聯四強”走訪服務活動總體部署和“百名干部聯千企,強化服務促發展”活動安排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與工作目標
指導思想: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全省改善發展環境電視電話會議和市第十三次黨代會精神,緊緊圍繞改善經濟社會發展環境,切實解決影響我市發展環境的突出問題,為實現“改革走在前列,發展績效突出,社會管理一流,人民群眾滿意”的工作目標提供服務和保證。
工作目標:堅持不懈地推進發展環境建設,樹立“人人都是發展環境”的理念,使優化和維護全市發展環境成為每個部門、單位和公民的自覺行動,努力改善和優化發展環境,營造我市優良的政務環境、政策環境、服務環境、商務環境、法制環境和輿論環境。
二、主要任務
(一)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提高政府績效,優化政務環境
1.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著力在“少”、“優”、“聯”、“快”四個方面下功夫,實現行政審批提速增效。“少”指各部門今年要對管理職能和審批事項進行逐項審核,切實做好減法,精簡審批項目,嚴格控制新設審批事項。“優”指不斷優化內部工作程序和工作流程,優化內部工作人員配置,優化與行政審批相關的中介機構服務配套功能,優化和完善項目審批全程代辦制,以更好地服務項目、服務企業。“聯”指切實加強各部門的協調配合,大力推行聯合圖審、聯合踏勘、并聯審批、綜合驗收、多證聯辦等制度,積極探索行業聯合審批,總結完善和推廣“模擬審批”等行之有效的方法。“快”指做到一般事項快審快批、急事急審、特事特批、能辦的馬上就辦,力爭各類審批事項都能在規定時間的下限內完成,確保總的審批時限有較大幅度的縮短。加快推行網上審批,為基層、企業和群眾在線申報、咨詢、辦理和投訴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務。
2.推進便民服務中心建設。穩步推進市、鎮(街道)、村(社區)三級便民服務網絡標準化建設,拓寬服務內容,增強綜合服務能力,規范服務標準。按照“一門受理、并聯審批、封閉運行、限時辦結”的要求,實行一個窗口對外、一次性告知、一條龍服務、一次性收費。通過開展上門服務、預約服務、陪同服務等特色服務,充分發揮行政審批服務小分隊作用,開展組團式、專家問診式下基層送服務活動。對市級重大項目繼續開通“綠色通道”,派專人跟蹤服務。
3.強化政府執行力建設。強化政務督查,健全重點工作推進責任制,對政府惠民實事工程以及“退二進三”、“退低進高”、“城中村改造”、“土地衛片執法”、“農村土地整治”和“重點工程項目推進”等政府重點工作開展常態化督查,維護政令暢通,確保工作落實到位。
(二)完善政策措施,強化政策導向,優化政策環境
1.強化政策導向,調整完善政策措施。根據轉型升級的實際需要,結合當前經濟形勢和近年來經濟扶持政策取得的總體成效,按照“扶持重點突出”、“政策結構優化”、“資金安排合理”的原則,對現有的政策進行梳理和完善。突出對經濟發展平臺、規模農業、產業提升、科技創新、招商引資、節能減排、企業培育和現代服務業的獎勵和扶持,繼續發揮政策的導向和激勵作用,推動轉型升級實現新突破。
2.強化績效評價,提高資金使用效益。7月底前由財政、審計部門會同相關職能部門對2011年全市經濟扶持政策進行績效評價,切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三)強化要素保障,提升服務效能,優化服務環境
1.強化要素保障。市發改、經信、國土、科技、供電等部門要進一步研究具體措施,特別是對于好項目、大項目、優勢項目要切實做好要素保障工作。各金融機構要積極開展“銀企合作對接”、“金融助小”和“金融扶農”等活動,對一些市場前景好但暫時有困難的企業做到不抽資、不抽貸,對有市場、有技術、有發展前景的企業進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對小微企業尤其是成長性企業給予特別的扶持。國土部門要想方設法挖掘潛力,盤活存量土地,加強用地保障,確保重點項目用地需求;加快“騰籠換鳥”步伐,為優勢企業和優質項目騰出發展空間。發改、經信等部門和有關單位要針對今年可能出現的電力缺口,統籌做好煤電油氣運保障工作,努力確保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科技部門要大力支持企業科技創新,推進科技成果產業化。
2.提升服務效能。深入開展“四聯四強”走訪服務,建立健全干部直接聯系群眾、企業和重點項目制度。從今年起,每位市政府領導至少聯系3個重大項目,各鎮(街道)也要落實領導責任制,做到“一個項目、一名領導、一個班子、一抓到底”,形成“盯人、盯事、盯項目”的全程服務機制。“百名干部聯千企,強化服務促發展”活動各相關部門(單位)和聯系人要為企業提供點對點服務,幫助企業解決生產經營中的困難和問題,助推企業轉型升級。市發改、經信、財政、稅務、科技等部門要加強對各類涉企優惠政策的匯編和宣傳,讓企業熟悉政策,享受政策。
(四)推進政務公開,重塑誠信體系,優化商務環境
1.認真落實《國務院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在全市積極推進政務公開,擴大政務公開內容,完善公開措施,增強行政工作的透明度。除法律法規和規定不能公開的項目和涉及國家及商業秘密的事項外,凡是與基層和人民群眾利益相關的事項要全部公開,保證基層、企業和群眾對政務的知情權和監督權。實行新聞發言人制度,確保政府信息及時、準確、全面地通過媒體等多種渠道向社會公開。
2.進一步落實和完善“四項制度”。落實和完善建設工程招投標制度,規范招投標行為,全年應招標工程招標率和應公開招標工程招標率達100%;落實和完善經營性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制度,全面實施經營性土地市場化供應機制;落實和完善產權交易制度,規范產權交易市場;落實和完善政府采購制度,進一步擴大采購范圍。
3.大力開展“誠信”建設活動。以“三重三守”為主要內容,圍繞增強全社會的信用意識,加強政府、企業和個人的誠信建設。在政府部門開展“重服務、守信譽”活動,倡導誠信行政,樹立良好形象,讓企業省心、安心、順心、放心地發展;在企業開展“重合同、守信用”活動,倡導誠信經營、公平競爭,做到誠信興企,對誠信企業進行表彰,對失信企業擴大披露和曝光面;在全社會廣泛開展“重公德、守信義”活動,深入開展誠信教育,倡導誠信道德,弘揚誠信文化,形成誠信光榮、失信可恥的良好風氣。
(五)規范執法行為,加強執法監督,優化法制環境
1.加強對《行政許可法》、《行政處罰法》落實情況的督查。推動政府部門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當、高效便民、誠實守信、責權統一的要求,嚴格規范行政執法行為。以行政許可、行政處罰實施主體為檢查對象,重點檢查公示項目是否全面,執法程序是否規范,配套制度是否健全,行政執法責任制落實是否到位,執行罰繳分離及重大處罰集體決定等情況。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積極開展綜合行政執法試點工作,切實解決多頭執法、職責交叉、重復處罰和行政執法機構膨脹等問題。
2.深入開展“企業減負”工作。通過千方百計減輕企業負擔,幫助企業擴大盈利空間。繼續落實好各類稅費減免政策,尤其要加大對中小企業的支持,延長相關稅收優惠政策的期限,認真落實出口退稅政策,加快出口退稅步伐。開展企業清費減負專項治理,嚴格規范各類收費行為,從制度上杜絕隨意檢查、亂收費和亂罰款現象,切實減輕企業和外來投資者的負擔。
3.深化“平安”建設。進一步完善社會治安防控長效機制建設,著力夯實城市治安防控基礎,確保全市社會治安形勢的平穩。著力整治突出治安問題,加強對“社會人”、社會組織、居民小區和“虛擬社會”的管理。扎實推進“網格化管理、組團式服務”工作,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在管理中主動服務,在服務中強化管理,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六)加強宣傳教育,注重正面引導,優化輿論環境
1.在全市深入開展創建優良環境為主題的宣傳教育,深化對環境建設重要性、必要性的認識,強化服務意識,在全社會樹立“人人都是發展環境”、“發展是硬道理、環境是生產力”的理念和尊重創造、尊重創業、尊重納稅人的意識,為創建優良的發展環境奠定堅實的思想基礎。
2.大力開展輿論宣傳活動。宣傳部門和各新聞媒體要圍繞市政府關于改善發展環境的要求加強宣傳和引導,全方位報道我市開展改善發展環境活動的各項舉措,充分展示和諧、穩定、發展的良好形象。充分利用報紙、電視、電臺、網絡等媒體,及時總結、樹立和宣傳服務意識強、企業贊譽高的先進典型,發揮典型的示范帶動作用;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為個人和小團體利益而損害企業和投資者利益,破壞發展環境的典型案件進行公開曝光,并依法依紀公開處理,充分發揮警示作用。
三、具體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鎮(街道)和市政府各部門、市直各單位主要負責人要切實擔負起優化發展環境“第一責任人”的責任,把改善發展環境作為推進我市加快發展、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舉措,進一步明確目標、強化責任,按照省、市總體要求,層層抓好工作落實。建立由市監察局牽頭,市法院、檢察院、市政府辦(法制辦)、發改局、經信局、公安局、審計局、國土資源局、建設局、工商局、審批中心等部門參加的聯席會議制度,及時研究解決發展環境建設中的重大問題。
(二)強化監督檢查。采取日常檢查、專項督查、明查暗訪等形式,推動各項工作任務落實到位。充分發揮政風行風監督員作用,建立監督員網絡,擴大監督范圍,及時了解企業、群眾對改善發展環境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發揮“行風熱線”在政風行風評議中的服務、溝通、監督、宣傳、投訴、評價等多種功能,拓寬社會各界參與環境建設的渠道,促進部門和行業的自身建設,及時消除苗頭性、傾向性的不正之風。
(三)強化工作實效。各鎮(街道)和市政府各部門、市直各單位要按照本實施方案的要求,以求真務實的精神抓好工作落實。認真查擺本地、本部門存在的影響發展環境方面的問題,在找準找實問題的基礎上進行認真整改。對企業和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要采取超常規的措施進行重點整改,能解決的問題要立即解決;對情況復雜和難度較大的問題列入督辦事項,跟蹤督促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