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轄區各相關單位:
根據*市衛生局《關于印發*市衛生局計劃生育藥械市場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為配合人口和計生部門開展計劃生育藥械市場專項整治工作,按照《實施方案》中確定的衛生部門的職責,制定本實施方案。
本《方案》所稱“計劃生育藥械”是指用于生育調節的藥品和妊娠控制的醫療器械,其中包括避孕、終止妊娠、促排卵等藥品,以及宮內節育器、避孕套等醫療器械。
一、行動目的
通過專項整治行動,進一步規范醫療機構計劃生育藥械的使用行為,切實維護藥械受用者的身心健康。
二、行動目標
(一)查處無《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黑診所”及無相應行醫資質的人員非法進行人工終止妊娠和使用促排卵藥品的行為;
(二)清理整頓醫療機構使用假冒偽劣計劃生育藥械的行為,提高行業自律水平;
(三)規范醫療機構的醫務人員使用終止妊娠藥物、促排卵藥品的行為,提高計劃生育技術服務質量;
(四)研究醫療機構中計劃生育藥械使用的問題,提出政策性建議。
三、組織領導
我局成立計劃生育藥械市場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與協調落實。
組長:*
蘇薇副局長
成員:*醫政科科長
*衛生監督科科長
*婦幼保健所所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專項行動的具體組織實施。辦公室設在局醫政科。
四、職責分工
(一)醫政科:負責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協調;搜集相關信息及數據;整理、上報工作情況的總結。并負責組織轄區內計劃生育藥械使用情況的自查。針對醫療機構中計劃生育藥械使用的問題,提出政策性建議并采取干預措施
(二)衛生監督科:結合打擊非法行醫工作,將查處無《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黑診所”及無相應行醫資質的人員非法進行人工終止妊娠和使用促排卵藥品的行為作為重點,依法開展監督檢查并認真處理舉報投訴,做到件件有結果。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非法行醫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有關規定,做好此類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工作。
對轄區內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醫療保健機構使用計劃生育藥械假冒偽劣情況和醫務人員使用終止妊娠藥物、促排卵藥品情況進行檢查,檢查其醫療保健機構使用的計劃生育藥械是否經藥監部門批準、具有防偽標識的正式廠家生產的藥械。
(三)婦幼保健所:檢查轄區內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醫療保健機構是否嚴格執行《計劃生育技術常規》:1、各項制度落實情況;2、有無超范圍開展計劃生育手術;3、是否規范使用終止妊娠藥物和促排卵藥品;4、手術病歷書寫是否規范。
五、實施步驟
此專項整治行動分為三個階段實施。
(一)準備部署階段(*年4月)。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區衛生局計劃生育藥械市場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明確任務,落實責任。召開動員會,部署專項整治行動。
(二)自查整治階段(*年5月—6月)。各相關醫療機構按照《實施方案》認真進行自查,將自查報告于5月20日前報*區衛生局醫政科。在自查的基礎上,衛生局醫政科、衛生監督科、婦幼保健所將組成檢查組,對全區醫療服務機構使用計劃生育藥械假冒偽劣情況和醫務人員使用終止妊娠藥物、促排卵藥品情況進行檢查。醫政科設立專項整治行動舉報電話,并向社會公開,按照舉報線索組織進行檢查。
自*年4月開始,醫政科負責填寫市衛生局統一制定的專項整治工作進展報表及月報表(見附件),每月25日前報市衛生局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局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系人:*聯系電話:*
(三)抽查總結階段(*年7月~8月)。衛生局醫政科、衛生監督科、婦幼保健所組成檢查組,對各專項整治情況進行抽查,對全區專項整治工作情況進行總結。同時,迎接市衛生局檢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加強計劃生育藥械使用環節的監督和管理,事關人民群眾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事關計劃生育基本國策的落實和社會的和諧穩定。各單位要緊緊圍繞本《方案》確定的工作目標、工作重點、每個階段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將專項整治行動的具體任務和目標進行分解,責任到人。
(二)突出重點,嚴格執法。檢查中對無《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黑診所”及無相應行醫資質的人員非法進行人工終止妊娠和使用促排卵藥品的行為,要嚴肅查處。
(三)標本兼治,健全機制。通過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建立對轄區內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醫療保健機構使用計劃生育藥械的長效監督和管理機制,實現對其監督管理的制度化、經常化和規范化。
(四)加強宣傳,營造氛圍。專項整治行動期間,要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專項整治行動的宣傳,廣泛發動和正確引導群眾參與,動員全市社會力量共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