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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益訴訟中原告訴訟義務的履行方式之特殊性
基于公益訴訟的特性,對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和調解協議,任何人都應當有義務去履行,而不能將該義務僅僅歸于原告。同時,實現訴訟目的的訴訟權利不由原告獨享。根據權利義務相一致的原理,履行發生法律效力的裁判的義務亦不能由原告獨自負擔。
二、對公益訴訟原告權利義務的保障和監督
(一)對公益訴訟原告訴訟權利和義務的保障要保障公益訴訟原告積極、負責地參與訴訟程序并依法行使權利、履行義務,公益訴訟制度的設置與其他訴訟有不同,具體應體現以下四個方面內容:1.保障原告提起訴訟的平等權。這里的理論基礎即訴權的平等性。在法律賦予其公益訴訟原告的資格后,無論是有關機關、社會團體還是公民個人,提起具體公益訴訟時的條件應當相同,不能因原告類型的不同而區別規定。例如,當檢察機關和環境保護組織同時提起具體的環境公益訴訟,在對兩者的訴訟能力、與案件利害關系等進行審查時應當平等對待,而不能有兩套評價標準。2.訴訟費用的特殊對待。訴訟費用是民事訴訟當事人依法向法院繳納的為進行訴訟所必需的費用,具有制裁民事違法行為、防止當事人濫用訴權的意義。在一審中,雖然訴訟費用最終由敗訴人負擔,但仍需由原告預先墊付。由于公益訴訟的訴訟標的金額往往很大,若按一半財產案件征收標準,則必然導致高額的訴訟費用,并可能成為訴訟啟動的瓶頸。因此,出于保護公共利益和保證訴訟順利進行的需要,又考慮到訴訟的特殊性和復雜性,公益訴訟的訴訟費用不宜免征,但應當先行免于預交。待法院依法作出裁判后,由敗訴方承擔。3.證明責任的的特殊規則。在公益訴訟中,若仍然按照證明責任分配的一般原則確定雙方當事人的證明責任,即“誰主張,誰舉證”,極有可能會導致負有證明責任的一方難以完成其舉證責任,也不利于發揮對被告之類公共利益“威脅者”的警醒和約束作用。因此,在公益訴訟中,證明責任應采特殊規則,即原告證明損害結果即可,對于有無過錯和因果聯系的抗辯則由被告證明。4.采用特別的訴訟時效和審理期限。如前所述,在起訴的審查、證據的收集等方面、公益訴訟更為特殊和復雜,所涉及的范圍更廣,內容更多。因此,當公共利益受到損害而需提起公益訴訟時,訴訟時效應當適當延長。法院在審理公益訴訟案件時,審理期限也不能與普通民事案件相同,應當適當延長,但不宜也不應允許過分拖延。所謂遲來的正義非正義。公共利益的保護須當及時。5.提高審級以實現特殊保護。公益訴訟往往具有深刻的社會影響,被告也常常非等閑之輩。若統一由基層法院作為受理公益訴訟的一審法院,易受到法律之外因素的干擾和地方保護主義的影響。而且,如此一來,中級法院當然成為二審法院。在我國兩審終審制的審判制度下,這對保護公共利益、解決公益爭議顯然是不利的。因此,對公益訴訟在審級上應采特殊保護,即統一由中級法院受理一審公益訴訟案件。這樣也給高級法院審理案件,提升案例的指導性、示范性和權威性提供了可能。
(二)對公益訴訟原告訴訟權利和義務的監督公益訴訟中,原告享有廣泛的訴訟權利,負擔訴訟義務。任何權利和義務的行使都不是絕對自由的,不允許濫用。在事關多方、多人利益的公益訴訟中更是如此。因而有必要對公益訴訟原告訴訟權利和義務進行有效的監督。1.確立法院監督制約機制。法院對公益訴訟原告訴訟權利和義務的監督主要表現在審判過程中對原告的指導和約束。例如原告必須遵守法庭秩序,遵守舉證規則等等。從理論上講,法院監督制約機制的實質是“以權力引導權利,以權力制約權利”。以權力制約權利有其對等的強制力量相抗衡,能有效的監督原告訴訟權利的依法行使和訴訟義務的履行。法院監督是專業監督。法官一般來說是通過司法考試及公務員考試后選拔出來的人才,其對法律等相關知識比較嫻熟精通,由其監督具有專業性、合理性,從客觀上講能夠提高監督的質量與效果,有利于法官的獨立審判,維護審判權威。2.強化檢察監督。根據我國憲法及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人民檢察院是我國專門的法律監督機關,對訴訟行為進行監督是其履行監督職能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檢察監督制約機制是一種外部監督制約機制,檢察機關是與法院相平行的國家機關,客觀上講不受法院、行政機關的利害關系的干擾,有其天然的作為監督主體的基因在里頭,這無形中可以提高其監督制約效果的可信度。有檢察監督這種專業監督制約機制作為后盾,能夠大大提高監督制約的質量,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利,保證公益訴訟合法、有序地進行。3.原則上訴訟程序必須公開。程序公開,是指公益訴訟活動的公開。我國憲法(第125條)、人民法院組織法(第7條)和民事訴訟法(第120條)都對程序公開作出了明確規定,這是程序公開的法律依據和保證。公益訴訟程序公開的特殊功能和作用是保證社會公眾對訴訟活動和人民法院的審判活動和實行監督。它包含的內容有:訴訟行為(主要指庭審行為)在一定場合中公開進行;作為裁判基礎的事實以及裁判的法律根據向當事人及社會公開。保證程序公開的途徑包括新聞媒介、當事人的直接參與、公眾的庭審旁聽等。除非訴訟過程涉及國家機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等內容,公益訴訟的訴訟程序必須公開。這也是對社會公眾關于公共利益的知情權的尊重。程序公開、法院監督制約機制以及檢察監督制約機制是對公益訴訟原告訴訟權利和義務的監督的有機組成部分,三者相輔相成,共同致力于原告訴訟權利和義務的正確有效行使,從而維護審判權威,保證公益訴訟合法順利進行。
三、結語
公益訴訟制度是民事訴訟法的重要組成部分,只有明確公益訴訟原告的訴訟權利和訴訟義務的內容,保證其依法進行訴訟活動,并通過相關措施予以必要的保障和監督,才能實現公益訴訟法律制度適用的可行性和有效性,最終達到公益訴訟的立法目的。
作者:吳澤單位: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檢察院反貪污賄賂局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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