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我們精心挑選了數篇優質規劃工作方案文章,供您閱讀參考。期待這些文章能為您帶來啟發,助您在寫作的道路上更上一層樓。
一、項目目標
1、目標
(1)全面實施擴大國家免疫規劃,進一步降低疫苗可預防傳染病的發病率。
(2)保持高水平含麻類疫苗2劑次接種率,加強麻疹病例監測,加速消除麻疹工作進程。
2、工作指標
(1)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包括白破二聯疫苗)、流腦疫苗、乙腦疫苗、甲肝疫苗適齡兒童常規免疫接種率以鄉為單位達到90%以上。麻疹疫苗(包括含麻疹疫苗成分的麻風疫苗、麻腮風疫苗)2劑次接種率達到95%以上,及時接種率達到90%以上;卡介苗24小時內及時接種率達到90%以上。
(2)疫苗針對性病例監測各項指標達到衛生部相關要求。
(3)0-6歲兒童建證、建卡率以鄉為單位達到100%,持證率達到95%以上,卡、證相符率達到95%以上。
(4)0-6歲兒童實行兒童預防接種信息化管理,電子檔案記錄完整率、上傳率100%。
(5)強化免疫疫苗接種率以鄉鎮為單位達到95%以上。
二、項目內容、實施時間和范圍
1、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無細胞百白破疫苗(包括白破疫苗)、麻疹疫苗(包括含麻疹疫苗成分的麻風疫苗、麻腮風疫苗、麻腮疫苗)、流腦疫苗、乙腦疫苗、甲肝疫苗繼續在全縣范圍實施。
2、按照上級部門的安排,做好相關疫苗強化免疫、查漏補種及應急疫苗接種工作。
3、按照預防接種工作規范要求,每月對轄區內逾期未接種兒童進行預約通知,每一季度對轄區內流動兒童(包括轄區內流出到外縣的兒童和流入到本轄區的外縣兒童)進行摸底和接種率調查工作。
4、注射器的使用:液體疫苗的接種使用自毀型注射器;卡介苗接種使用一次性藍芯注射器;凍干疫苗接種使用一次性注射器。
三、疫苗及經費管理
1、疫苗計劃。各單位每兩個月上報疫苗需求計劃,經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審核后報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各單位每年10月份上報下一年度疫苗使用計劃
2、疫苗管理。各單位要按照《疫苗儲存和運輸管理規范》的要求,采用冷鏈運送的方式逐級供應疫苗。嚴格按照冷鏈運行標準,做好擴大國家免疫規劃疫苗的儲存、運輸、使用各環節的管理工作,做好疫苗運輸、管理工作。同時做好一定數量的規劃疫苗儲存,對疫苗供應實施動態管理,防止出現疫苗供應不足,影響兒童接種國家免疫規劃疫苗。各單位不得挪用、浪費國家免疫規劃疫苗,不得收取第一類疫苗疫苗費、注射器費和注射費。
3、資金安排。本年度常規免疫接種、應急接種及強化疫苗依據實際接種的疫苗數,按照規定進行補助其他免疫規劃工作經費從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預防接種項目經費剩余資金及縣級下發的免疫規劃專項經費中列支。資金使用與管理按原省財政廳、省衛生廳制定下發的有關經費管理辦法執行,確保專款專用。
圍繞建設“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總體要求,對村莊進行科學規劃,通過建設與改造并舉,改善農村生產生活環境。從2007年下半年至2009年底,分期、分批完成全市34個鎮(17個中心鎮、17個一般鎮)共1,146條行政村的村莊規劃編制工作。
二、工作原則
(一)政府引導,村民參與。
加強政策指導,堅持陽光操作,引導村民積極參與村莊規劃的編制和實施工作。及時公開村莊規劃成果,接受村民監督,確保規劃確定的目標、內容和實施方法充分體現村民的意愿和利益。
(二)因地制宜,分類指導。
堅持因地制宜,立足實際,分類指導,穩步推進村莊規劃編制工作,切忌照搬城市建設模式,避免大拆大建。
(三)整體規劃,分期實施。
各有關區(縣級市)、鎮政府應從統籌本地區城鄉發展的需要出發,結合村莊經濟社會發展實際,明確村莊長遠建設的整體思路,做好分期組織實施的安排,同時要處理好近期建設與遠期發展、改建與新建的關系。
(四)科學建設,節約集約用地。
嚴格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引導村鎮住宅建設,認真落實農村“一戶一宅基地”政策,推行聯排式、公寓式住宅建設模式,節約集約用地。
(五)延續特色,保護環境。
努力保持村莊的自然與人文景觀,體現地方和農村特色,最大限度做到不推山、不砍樹、不填池塘(河流)、不盲目改直道路、不改變河道的自然流向、不破壞歷史文化風貌。
(六)簡潔規范,通俗易懂。
規劃成果的圖文表達方式應簡明扼要、規范平實、通俗易懂,確保廣大村民關心規劃、理解規劃、支持規劃,進而促進規劃的順利實施。
三、工作內容及要求
村莊規劃編制工作的內容分兩部分:村莊布點規劃、村莊規劃。
(一)村莊布點規劃。
由區(縣級市)政府牽頭組織,以鎮為單位編制本區(縣級市)村莊布點規劃。按照節約資源、集聚發展、有利生產、方便生活的原則,在符合城市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的基礎上,根據各鎮的經濟發展情況,結合合理布局市政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和節約農村建設用地等方面的要求,對鎮域范圍內農村居民點進行村莊布點規劃,為下一步開展村莊規劃編制提供依據。規劃成果應以能指導鎮居民點布局、指導開展村莊規劃和規劃管理為目標。
(二)村莊規劃。
在上層次規劃和村莊布點規劃的指導下,在行政村(包括所轄自然村)村域范圍內,對發展型、保留型的行政村及搬遷型的自然村分別進行新村建設規劃和舊村改造、整治規劃。規劃深度參照修建性詳細規劃深度。
四、工作程序
嚴格按法定程序開展村莊規劃的編制、審查、審批及規劃實施的監督檢查,確保村莊規劃充分體現村民的意愿和利益。
(一)征詢意見。
編制村莊規劃過程中,區(縣級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應會同相關部門通過召開村莊規劃成果征詢會等方式征求村民意見,并采納合理的意見和建議。村莊規劃報批前應經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討論同意,避免行政命令和包攬代替。
(二)審查。
村莊布點規劃由市規劃局負責審查,行政村及以下層次規劃由區(縣級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負責審查。
(三)審批。
村莊布點規劃由市規劃局按程序審批,行政村規劃由區(縣級市)政府委托同級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審批。
(四)監督檢查。
區(縣級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將審批項目以列表形式報市規劃局備案;市規劃局建立監督機制,加強對村莊規劃成果及其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
五、工作計劃
(一)2007年。優先開展中心鎮所屬的村莊規劃編制工作,為全市村莊規劃編制工作積累經驗。
開展農村住宅建筑設計方案征集活動,選取優秀設計方案并編印成冊,作為新農村建設住宅的標準圖紙免費提供給農民,規范農村住宅建設,使新農村住宅經濟實用、造型美觀、節能節地并體現地域特色。
(二)2008年。分3批次(每批次為4個月)完成剩余中心鎮及部分一般鎮共約500條行政村的規劃編制工作。
(三)2009年。分3批次(每批次為4個月)完成剩余一般鎮約380條行政村的規劃編制工作。
六、保障機制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市村莊規劃工作協調小組,成員單位包括市規劃局、建委、國土房管局、農業局等,辦公室設在市規劃局,全面負責統籌全市村莊規劃工作,指導各區(縣級市)開展規劃編制、審查與實施工作,并跟蹤、協調、督促和檢查村莊規劃各項工作。
(二)明確工作分工。
各有關部門和區(縣級市)政府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具體分工如下:
市規劃局:制訂村莊規劃工作方案和編制要求;對村莊規劃工作進行技術指導與支持;組織對村莊布點規劃進行審查并按程序審批;對全市村莊規劃工作進度和質量進行監督和檢查;定期匯總各區(縣級市)村莊規劃編制情況,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報告。
市建委、農業局:結合各自職能指導村莊規劃的編制及審查工作;協助市、區(縣級市)、鎮有關部門按照村莊規劃組織開展村莊建設、改造及整治。
市國土房管局:結合職能指導村莊規劃的編制及審查工作;指導各區(縣級市)政府辦理新村建設用地手續。
市市政園林局、綠委辦、環衛局、衛生局:結合各自職能,為村莊規劃的審查提供相關技術支持,按照村莊規劃指導開展市政、綠化、環衛、衛生設施建設。
一、清理整治范圍
縣城規劃區。
二、清理整治重點
自2010年以來,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屬清理整治重點:
1.買賣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的;
2、未經批準擅自占用土地建房的;
3、未經批準擅自占用土地的其他行為。
三、清理整治時間
此次清理整治時間從2012年5月28日開始至2012年8月28日,為期叁個月。
四、實施步驟
縣城區“兩違”綜合清理整治工作,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宣傳發動階段(5月28日至6月5日)
制定出臺縣城區“兩違”綜合清理整治工作方案及通告;召開動員會,進行宣傳發動,全面部署“兩違”專項整治工作任務;利用廣播、電視,網站等新聞媒體以及張貼通告,出動宣傳車等多種形式,廣泛開展宣傳教育活動,號召廣大群眾積極參與和舉報,并對舉報人實施獎勵,為“兩違”綜合清理整治工作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同時,組織力量,加強執法巡查,對“兩違”行為及時予以制止。
(二)調查摸底階段(6月6日至7月6日)
在全面調查、摸清情況,進行登記造冊的基礎上,對各類“兩違”情況進行進一步核實、取證和認定,并將認定情況報縣“兩違”清理辦,由縣“兩違”清理辦張榜公告。
(三)自行整改階段(7月7日至7月25日)
在自行整改截止時間內,引導“兩違”行為的當事人主動接受處理,并在限定期限內自行拆除違法違章建筑。當事人在自行拆除違法違章建筑后,由縣“兩違”清理辦派人到現場核實確認。凡主動拆除違法違章建筑并停止違法行為,免予行政處罰。
(四)依法處理價段(7月26日至8月26日)
縣“兩違”清理辦根據“兩違”情況的調查認定結果,進行逐一清查審核,清查審核完畢后,按照嚴重違法、違法、違規分類處理。
1、對清理出的“兩違”戶進行新聞電視曝光或張榜公布。并設立舉報箱和舉報電話:,鼓勵群眾對遺漏的“兩違”行為進行舉報。
2、對非法買賣、私下交易土地的,從嚴、從重、從快嚴肅處理。
3、對嚴重違反城鎮規劃,占地面積1畝以上且圈占、濫占國家土地影響極壞的,必須依法,情節嚴重的按照法律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4、對影響消防、救護、學校安全通道或公共活動場所的“兩違”建筑一律依法拆除。
5、對清理出的“兩違”戶主動配合較好的,依法從輕處理,不配合或阻礙清理工作的除停電、停水外,依法從重從嚴處理。凡漫罵、恐嚇、威脅、毆打清理工作人員的一律按相關法律法規從嚴從重懲處。